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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致周博彭任电


  (1937年1月7日)
  周任,彭任:
  甲、野战军十号全部在耀县、三原、咸阳集中后,应于十二日以前(愈快愈好)完成下列工作:
  (一)款项、弹药、被服、交通、通讯器材、军用地图及书报等交与应补充之各兵团,款项须发足两个月三十万元(对外说一个月)。
  (二)召开团以上干部会,解释政治任务,鼓动作战。 
  (三)解释对友军关系。
  (四)解释地主工作方针,严整群众纪律。 
  (五)努力扩红。 
  以上五项请彭任办理,并须深入战斗员。干部会议如可能时,拟请周博或罗瑞卿分往三原、咸阳参加。 
  乙、准备以主力—(拟一、四方面军)出商洛,控制陕豫鄂边境,留一部于渭北(拟二、四方面军),战略上突破敌人包围形势,使平汉陇海两路暴露于我面前,迫蒋就范。此项周办理。如何望复。
  毛泽东
  七日二十二时
  

西安事变资料丛编(第一辑)/刘东社编.—香港:香港银河出版社,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