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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应钦复沈克檀自新电①


  (1937年2月6日)
  周至。百零六师沈师长公侠兄;蒲城。骑兵第十师檀师长静华兄,并转安参谋长、王副师长暨各团长钧鉴:东电诵悉。兄等公忠体国,拥护中央,毅力赤诚,至堪嘉慰。嗣后贵部一切情形,应即就近分别请示顾主任及朱、陈总司令办理。并望督饬部属,愈加奋勉,期成劲旅,效命驰驱。特复。
  ①此电录自《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第158页,原件无日期。1937年2月7日的《中央日报》亦载有此电全文,且谓“军政部部长何应钦六日电克等云”,故据此定为2月6日。
  

西安事变资料丛编(第一辑)/刘东社编.—香港:香港银河出版社,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