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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给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电


  (一九三七年二月十日)
  中国国民党三中全会诸先生鉴:
  西安问题和平解决,举国庆幸,从此和平统一团结御侮之方针得以实现,实为国家民族之福。当此日寇猖狂,中华民族存亡千钧一发之际,本党深望贵党三中全会,本此方针,将下列各项定为国策:
  (一)停止一切内战,集中国力,一致对外;
  (二)保障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 
  (三)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材,共同救国; 
  (四)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一切准备工作;
  (五)改善人民的生活。
  如贵党三中全会果能毅然决然确定此国策,则本党为着表示团结御侮之诚意,愿给贵党三中全会以如下之保证:
  (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 
  (二)工农民主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 
  (三)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民主制度;
  (四)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 
  国难日亟,时不我待,本党为国忠诚,可矢天日,诸先生热心为国,定能允许本党之请求,使全民族御侮救亡之统一战线从此实现也。我辈同为黄帝子孙,同为中华民族儿女,国难当前,惟有抛弃一切成见,亲密合作,共同奔赴中华民族最后解放之伟大前程。谨此电达,伫候明教。并致民族革命的敬礼!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一九三七年二月十日 

西安事变资料选辑/西北大学历史系中国现代史教研室,西安地质学院中共党史组,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合编.—内部出版,19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