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应钦关于顾祝同继续与米春霖等会谈情形的电话报告
(1937年1月26日)
何部长电话
顾主任来电话报告如下:
电示七点已悉,即与米等接谈。由米与何柱国在电话中谈商约半小时,顾亦与何谈约二十分钟。东北军方面表示大体可接受,但要求先发表张之名义而后移动。此并非即欲张回去之意,实因部属朋友感情关系,不能不顾。如中央将此点办到,即照所定办理。顾之意见,如不能给与名义,或于彼方移动时即为办理恢复公权事。此外,彼方并希望二点: (一)东北军统帅问题——请以于为甘绥靖主任,所遗甘主席职由张汉卿另保一人;(二)绥署组织为扩大经费略予充裕,以便容纳东北失意分子。顾拟预定二十七日为彼方开始移撤日期。约定六时至八时作最后决定。附带报告三点: (一)第三者接济,此间前已给一百万,移动时我方给五十万; (二)事变善后费恐须给三百万;(三)第三者驻地,要求陕南、北各驻若干,顾已拒绝,告以陕南不能驻。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云南省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合编.—北京:档案出版社,19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