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应钦转报十七路军与东北军决定撤退渭北等事项的电话记录
(1937年1月28-29日)
(一)
何部长电话 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三十分
转告顾主任由潼关来电话
一、昨夜三时何柱国来电话,关于部队撤退,决定如下:
自二十八日起开始撤退,其渭河南岸(连西安商县在内)之部队撤到渭河北岸,七天撤完。
今日前线不撤(意谓在后者先移)。至撤退程序,今日十二时再由何商顾决定。撤退时双方派高级军官监视。
我军前进至临潼、西安时间,今日再商定。
二、彼方部队到渭河北岸,系指西兰公路(三原包含在内)渭北,东北军亦须撤退一部份。
(附记)彼方要求撤至渭北时即恢复张之公权,并要求张至部队上说话。顾答俟撤至渭北后当请中央恢复张之公权,俟顾到西安后,当请求允张至其部队上说话。但张是不是前往,则不能定。
三、先发一个月经费(三者均在内)但西安城内银行之纸币已用尽(至多只存数十万),要南京准备现款送去。
关于事变善后经费,顾只答应承认二百万。彼方说困难,顾谓到西安后再说。
四、民众团体组织,彼方希望仍旧存在,顾说到西安查明再说。
五、已告何柱国要杨虎城亦派一人到潼关。
(二)
何部长电话 林蔚文代转 一月二十九日十一时三十分
十一时接顾主任电话报告如下:
(一)今晨三时与何柱国通电话,决定:
1.自二十八日起,第三、四两天渭河北岸队伍撤退;第五、六两天,渭河南岸部队撤退。 (商县兰田包括在内)
2.彼方拟于撤退时发表宣言,内容俟顾主任同意再发表,现尚未接洽。
3.希望顾到西安时,勿多驻队伍于西安城厢附近,特务工作人员及宪兵暂勿进西安城。十七路驻西安城内一旅约三团。(此层顾已允第一步特工人员不入西安城)
4.何柱国说,十七路及东北军军官心理皆恐惧我方乘机解决其部队,请顾主任保证。顾已应允,请他们放心。
(二)今天双方派军各十人,组织前线监视团(各派一人为团长),混合组织分为两组:(1)渭南组,(2)渭北组,监视渭南渭北部队撤移。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名人全宗档案]
西安事变档案史料选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云南省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合编.—北京:档案出版社,19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