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国民政府电
毕万闻主编
(1929年7月26日)
机急。限即刻到。南京国府蒋主席钧鉴:行政院谭院长、外交部王部长勋鉴:密。中俄绝交,双方备战,调停迄未实现,挑拨尤大有人。号(20)日,因驻哈苏俄梅领事①将行,托致喀拉罕⑧一函,大意不出中央答复范围,业经电陈主座。敬(24)日,张副司令作相由辽旋吉,梅领事特由哈密至长春,晤谈之下,渠云俄无野心,经张副词令详告我国中央及地方均爱和平,此次纯出俄方误会,谈次彼此均以为应由两国自了,不必待第三国出而调停,更不必诉诸武力,亘2小时之久始毕。有(25)日,梅领事到哈埠蔡交涉员③处面称,张司令长官函,前经报告政府,已得复电,设法由中俄两国自行了结,其政府主张不似从前之激烈。宥(26)日,蔡交涉员来辽面陈,当经详细讨论,拟由东北方面致哈拉罕一文,作为局部意见,计分四项:一、双方各派代表定期会议解决东路问题。二、苏联政府另派正副局长。三、东路现在之状态认为临时办法,由俄正局长、华副局长共同签字办事。俟将来会议后根据中俄、奉俄协定规定之。四、被拘苏联人员可以释放,但须经过相当手续驱逐出境,其苏联拘留之华人亦须一律释放。以上各节蔡交涉员与梅领事交换意见时,业已谈及。该领谓如照此意,由中国政府或辽宁省政府提出,俄方可以接受。彼已奉到政府指示,相去不远。该领於有(25)日起程,在赤塔专候我方,如有此式公文,彼即于艳(29)日亲来满洲里接受。查中央迭次电示,均嘱衅不我开,且为避免冲突计,军队稍为撤退,亦无不可。外(交)部来电亦力主和平,期以在非战精神解决纷纠,良分属军人,于积极准备之中,默察中央意旨,及地方情况,均以和平了结,不使第三者坐收渔利为得计,东路本为局部问题,不如先由地方径与商洽,即一时未能解决,亦尚有回旋余地,况梅领事在该国颇占势力,其所言自属可信,如照上述各项,由彼转达政府,派员接洽,似有妥协希望。至东路外各重要问题,仍由中央交涉,以期全都解决,管见是否有当,仍请熟权利害,指示方针,即日电复。至为翘盼,张学良叩。寝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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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即梅里尼可夫。
② 又译加拉罕,时为苏联代理外交人民委员(即外长)。
③ 蔡运升。
附:蒋介石复张学良电
(1929年7月27日)
张司令长官汉兄勋鉴:密。“寝”电诵悉。对俄先由地方接洽,以为回旋余地,此意甚佩。惟应注意者:一、防俄利用中央与地方之分,彼乃从中挑拨取利。二、使我中央与地方对俄方针分歧,步调不一,致外交失败,反为其所操纵。故凡既经由中央接手之外交,无论如何困难,必须认定中央为交涉对手,以保国家威信。如我对外之方针与步调能内部一致,必可收最后之胜利也。对克〔喀〕拉亨〔罕〕提议,当先用兄私人名义协商之,至所提诸条,略改如下:一、中俄二国政府双方各派代表定期会议解决东路问题。二、东路现在之状态,认为临时办法,俟将来会议后,根据中俄、奉俄协定规定之。三、被拘苏俄人员须经过正式手续释放并驱逐出境。其苏俄拘留之华人亦须一律释放等语。至于局长签字等问题,可以在第二条包括,此时不必细提也。中意如此,请核复详告为盼。中正叩。感亥。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39—240页)
张学良文集(1.2)/毕万闻主编.-北京:新华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