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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国民政府电

毕万闻主编


  (1929年8月3日)
  万急。限即刻到。南京蒋主席钧鉴:行政院谭院长、外交部王部长勋鉴:密据蔡交涉员运升冬电称,“冬”(2日)晚五时,梅领来满①,面交加拉罕致钧座复函,电文内译开,张司令长官阁下,本年8月1日蔡交涉员将阁下7月29日致敝人之函,交与梅领,当即电转前来,查7月29日尊函所提之件,与蔡交涉员7月22日与梅领所提之件,实有差别之点如下:一、尊函内对于蔡交涉员7月22日所提之苏联政府先派正副局长并未提及;二、对于苏联政府原拟条文东路冲突后之状态,根据中俄、奉俄协定变更一节,在尊函内不啻提议将违反中俄、奉俄协定以武力侵夺造成之东路现状,予以合法之承认。综上以观,敝人认为奉天政府以与7月22提案相异之新提案,将根据我方7月25日提议用协议方式所可解决之冲突之可能性破坏,因此能得[引]起最重要之新纠纷,奉天及南京政府应负完全责任也。此颂时祺。加拉罕启。梅领事复声明系奉令送达复函,即须折回,不便谈判。升亦以未奉政府令讨论复函为词,但以复函内多所误解,不妨以私人资格一谈,计密谈约3小时之久,俄方因变更原议,颇滋怀疑。大致可有二点:(甲)认我乘机变更协定,预占改用华正局长之地步;(乙)东路现在状况一语认为含混,不如冲突以后字样较为明确。对于甲项,升虽竭力争执,彼终以为必有他意,执持不让,大有虽至决裂亦所不惜之势。升到满数日,见俄方军容极为严整,实有战意,闻其舆论对梅领主和,亦多不满。昨据梁司令②密告,海拉(尔)左翼又思蠢动,似此情形,欲图再进一步,实难办到,如何请电示,为叩,等语。除电饬未得中央指示以前,勿与俄方商洽进行外,谨此电闻,伫候飞电指示一切。再,朱公使③定于明日由辽起程赴满,并闻。张学良叩。江印。
  附:蒋介石复张学良电
  (1929年8月5日)
  张司令长官汉兄勋鉴:“江”电诵悉,暴俄狡横支吾,自在意中。我方切勿示弱,请令蔡使不可强为迁就,静观其变化,今日外交部已将此案通告美国,遵守非战公约并备自卫之意,周其转告公约各国矣。中正叩。微。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2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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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即满洲里。
  ② 哈满线护路军司令梁忠甲。
  ③ 驻芬兰公使朱绍阳。
  

张学良文集(1.2)/毕万闻主编.-北京:新华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