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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副司令行营各处等电

毕万闻主编


  (1931年10月29日,北平)
  (街略)新密。国联决议案公布后,日方态度渐趋缓和。26日午后日本发表对国联声明书全文共五段,第四段内列举拟与中国协定之基本大纲:(一)否认相互的侵略政策及行动,(二)尊重中国领土之保全。(三)彻底取缔妨碍彼此通商自由,及煽动国际恶感之组织的运动。(四)(对于)在满洲各地日本臣民一切平和业务之有效的保护。(五)尊重日本在满洲之条约上①利益。其文末声言,关于上述大纲之协定及撤兵问题,仍准备与中国政府开始商议,等语。
  我中央外委会勘(28)日开会,对此事已详加讨论。如日方照会到时,我方答复拟不离开国联决议案立言,但须词意和平,为日本留一活路,以资转圜。
  又,我外交部于感(27)日,已电令蒋公使②照会日政府,彼此确商撤兵纲目。一、二日内日方想有复文。是此事已渐趋近于解决途境也。特电密达。希即转饬所阅知照,并特别守密。张学良。艳丑秘印。
  (辽宁省档案馆:日本侵华专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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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10月24日,日本政府训令其驻国联代表芳泽谦吉特别声明,1915年的中日条约(即与袁世凯签订的意在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包括在这些“在满洲之条约”之中,要中国“必须承认”。
  ② 即驻日公使蒋作宾。
  

张学良文集(1.2)/毕万闻主编.-北京:新华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