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应于安民整军中完成我们的使命①
毕万闻主编
(1934年12月24日,武昌总部)
诸位同志:
我现在来把到南京去的见闻和感想向诸位报告一下:
一、首都之行的观感
此次赴京的唯一任务是出席五中全会。五中全会的结果是非常圆满的,执监委出席的人数较历届为多,会场中很能表现出团结一致的精神,所通过的议案也比较切于实际。中会最重要的决议是规定了五全大会的会期②,宪法草案的讨论,以及厘定中央地方权责各案③,其详已见报载。
在京时,见到委员长的身体比以前强壮多了,精神更非常饱满,自经过医生检查后,知道身体各部分均极正常,只是牙齿不很好,现已拔掉了九个牙,据医生谈今后是更会强健的。委员长的健康是我们大家所最关心的;所以我愿意据我所见的告慰于诸位。
我此次赴京,看到南京市的一切建设,俱有长足的进步。仅有几年历史的新都,在各方面居然能有今日的成绩,这不能不说是有计划的积极经营的结果。
在京关于军制诸问题也略有讨论,关于军队整理方案亦有决定。说到军队整理问题,实在是当前一个最严重而且最应重视的问题。同时,这一问题所包括的范围也很广泛。今后国家整个命运的决定,固然是任何人都有其应负之责,然而在军人是应当负起较大的责任。老实说,军人可以使国家好,也可以使国家坏。军人在过去以至现在是很遭受一般人的怀疑,甚至憎恶的,这自然也是由于自己不上进所致。今后欲言整理军队,则必从军人自觉始。自庐山训练后已有一个很好的现象,一般军人多有这两个认识:(一)军人自身必须有训练有修养,才能成为健全的军人。(二)军人应负担其重大的责任,且须以全力求其完成,方能俯仰无愧。这种体认是绝对正确的,今后是应更求其深刻;这种精神是客观环境所需要的,今后是应更求其光大。所以此次整理军队的拟议,最后务使军队完全变成国家的武力,有用的武力。并以过去之言军队整理,每足引起无稽的谣言或恐怖,这或系由于未能彻底整理的缘故。此次务使其有妥善公平而切实际的办法,以求其绝对生效。
二、对于执行剿匪任务应有的认识
其次,关于豫鄂皖边区及江西的残匪,迄今虽未能彻底肃清,但至少已予匪以重大打击。惟近来外间人甚而本部同人每以我们的剿匪任务业已完成,实则不然。当前不惟说不到已竟全功,虽即谓为大部份任务尚未着手,亦无不可。目前只是把残匪逐渐肃清,自今而后应如何彻底消弭匪患,办理一切善后,实在是比已经完成的任务更为重要,在我们去完成这一段工作也必然要比较以前艰困得多。这正如一个病人,他的病纵然已经治好了,而不能对其身体慎重调摄与爱护,即难望其恢复旧日的健康,那么,以病后积弱的身体是很容易再生疾病的,而且也许比以前更来得利害。所以我们今日的剿匪军事虽已获得胜利,但只能视为剿匪任务之整个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之完成,并未能达到我们最后的成功与胜利。
我们当前对于一切工作,不惟不可懈驰,抑且更要加紧。我们执行剿匪任务的情绪,不惟不可显出轻快,而且要加倍的振奋紧张。今后尤应侧重各地的善后问题,我已告谕职司行政人员严密注意,以求彻底整理地方行政,则正本清源,社会庶能安定。能如此,匪患当可望彻底清除,而军队亦不致为匪所牵制,才能说到切实整理。
三、岁月更新中几点提示
新年眼看来到了,我们都会感觉到这样一年一年的过下去,不久我们便要白了头发,而我们所完成的事业,亦即对于民族国家的贡献又有多少呢?在这一年到头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总结这一年的账,来仔细的检讨并回顾一番,这其间自然有悲愤,又有快慰,有追悔也有哀感。在这检讨过去的当中,最大的收获是能够启发自觉,能够知所警惕,能够在历史中创造你的未来的新生命。所以我深盼诸位在下年应更加努力,并愿以此共勉。
委员长近每以写日记相勖勉,我现在也转来勉励诸位,要大家在明年都能写日记。举凡每天的重要事迹与观感所及,都应当把他记下来,这对自身无论在那一方面都是很有帮助的。人的思想永是随着时间或空间而变迁,那么只有随时随地能把自己的思想记载下来,才能充分的了解自己,而且由于前后印证才能找出本人思想变迁的痕迹。同时,如能永久把握住过去生命而向前迈进,也是很值得欣慰与纪念的事。并且因为我们都担负着很重的工作,在极度纷忙中很少有检讨自己过去的时间,举凡所接触的人与所读的书,很难凭着记忆永志弗忘,那便更不能不靠日记来谋取反省与记忆的便利了。
尤其在这新年到来的时候,万不可作无谓的消耗,更不应拘泥习俗,曲意应酬,这在时间上,金钱上,精神上都是有损无益的。每一个人都要把持住自己,既不要去作一个消费的倡导者,也不要去随着他人同流合污。总之,我们在今日的国家处境中,只有备尝艰苦,努力奋发,纵然是遇到这值得庆祝的新年,我们却绝对不应当稍事嬉戏,而应于警惕中深自淬砺,力求我们艰巨任务的完成。
(《武汉日报》,1934年12月29日,第2张第3版)
① 这是张氏在其总司令部总理纪念周会上对总部全体职员的讲话。几天后,经整理即在报刊上发表,后来收入其讲演集。
② 全会决定次年11月12日举行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③ 12月12日,五中全会通过《中央与地方划分权责原则》案。
张学良文集(1.2)/毕万闻主编.-北京:新华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