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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作宾-离开民族工作就是离开青海实际<责任者>=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中央1956年先后发出几次指示,要各级党委进一步全面深入地检查一次民族政策执行情况和统一战线工作。我省是一个多民族地区,一切工作都包含着民族工作的内容和统一战线工作。几年来一系列的工作就是在民族、统战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当前,我省随着各民族在向社会主义前进中,随着农业区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牧业区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政策的宣传和个别地区的试办,在民族、统战工作方面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这就是:少数民族已不再满足于已往既得的利益,在生产上要求系统的更多的帮助,在财经、贸易、税收、交通运输以及其他建设方面,要求给予更多的便利条件,来促进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在尊重少数民族自治权利和平等地位以及培养民族干部问题上,不论党内外少数民族干部,都要求进一步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当家作主的权利,要求培养他们的独立工作的能力和更多的培养少数民族中各方面的建设人才。在党外民主人士方面,经过几年来的团结教育改造工作,特别是自中央提出了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之后,进一步鼓舞了他们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愿意尽职尽责,作好工作,为社会主义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来我省参加建设的移民、工人、学生、干部不断增加,而民族、统战政策和民族地区的情况等,对这批人员还是一个新问题,需要认真注意他们与当地群众的团结,注意向其进行民族、统战政策教育。另一方面,由于农业区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我们有些同志认为阶级关系起了根本变化,民族、统战工作不重要了。因而对民族、统战工作产生了忽视情绪。在牧业区,由于我们对畜牧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宣传的不深不透,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挑拨,坏人造谣,落后者的误信,因而有些人产生了新的疑虑。同时,几年来我们在民族、统战工作上取得了相当成绩,一些同志产生了骄傲自满情绪,对民族代表人物和民主人士的显著进步认识不足,不善于和他们协商办事,对他们的职权不够尊重。由于上述种种情况,以致当前在民族关系上有些不够融洽,在党内外关系上也存在着问题。为了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克服缺点,总结经验,提高干部思想政策水平,改进工作,动员全党认真地学习和检查一次民族政策执行情况和统一战线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一
  青海省民族宗教情况复杂,解放前反动统治阶级采取了民族压迫政策,制造和扩大民族矛盾,并利用民族矛盾,以便利于他们的统治,剥削压榨各少数民族,造成各民族间和民族内部互相残杀、互相歧视,隔阂很深,纠纷很多,经济文化发展比较落后。共产党与历史上反动统治阶级完全相反,采取了民族平等团结政策,解放8年来,我们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由于全体同志抱着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服务的精神,根据慎重稳进的方针,进行了许多艰苦的工作,获得了很大的成绩,这主要有:
  第一、贯彻执行了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全面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实现了少数民族政治上的平等,从而为实现事实上的平等开辟了宽广道路。
  第二、根据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帮助调解了两万多件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纠纷,其中有将近百年来未解决的同仁与尖扎、甘加与甲吾的重大历史纠纷也得到了解决。现在农业区民族之间与民族内部的纠纷已基本绝迹,牧业区武装械斗的情况也基本停止。同时根据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和尊重了宗教寺院和宗教人员及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对有关宗教寺院方面的要求和困难,一般均作了适当照顾。现在各族人民认识到“团结就是发展的根本”,“团结为荣、不团结为耻”,爱国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觉悟都有很大的提高。
  第三、在少数民族中建立了党和青年团的组织,发展了1000余名少数民族党员和13000多名青年团员,培养提拔了少数民族干部5500多人,还注意了少数民族工人阶级的成长和技术人员的培养(如近年来保送少数民族干部去内地学习电工等)。这是各族人民的宝贵财富,也是党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根本条件。
  第四、农业区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业生产从1954年起粮食达到了自给。牧业区进行了团结生产等项工作,畜牧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现有牛羊1500多万头(只),比解放初期700万头增加了一倍以上。同时,政府发放了大批救济款和贷款,扶持4万多贫苦牧民,解决了生产资料和生活问题。牧业区群众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的改善,是我们一切政策的目的,也是我们一切工作领导得好坏的标志。几年来,正是由于我们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因而大大改善了各民族间、特别是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使党在少数民族群众中有了崇高的威信,在此基础上普遍地宣传了国家对畜牧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并在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在当地牧民群众要求和公众领袖的赞助和支持下,试办了30多个牧业生产合作社和一个公私合营牧场,在1957年不再试办新社,集中力量巩固提高已试办的牧业社,以便进一步显示其优越性。
  第五、巩固和扩大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团结和安置了民族宗教代表人物和各方面的民主人士,扩大了团结面。在各项工作的实践中,大家提高了爱国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积极性,在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上当家作主的责任心日益增强,从而为顺利进行群众工作及各项建设事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六、各项经济、文化建设有了迅速的发展,特别是柴达木资源勘探工作所获得的成就,使各族人民看到了本省发展的远景,这对吸引各族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有很大的意义。
  二
  上述情况表明,我们几年来的工作成绩是很大的。但是还存在着不少的缺点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在执行党的有些政策上,不能很好的从实际出发。例如在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深入宣传教育启发少数民族自觉地走合作化的道路不够,在试办的一些牧业社中,章程上虽然规定了照顾民族地区特点,但是有的牧业生产合作社对社员骑马、吃奶、家用品却照顾不够,这就给反革命分子以挑拨的空隙,坏人造谣的借口,落后者误信的可能。我们应该了解,我们所处的是民族地区,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的民族隔阂还未完全消除,并且有不同语言、不同的经济状况,以及不同的心理状态等等,这一切都在要求我们正视实际,从实际出发,充分的照顾民族地区的特点。不这样,我们就不可能很好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因而也就不可能很好地根据各少数民族公众领袖人物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稳步地和平地引导少数民族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在少数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上,自治区虽然建立起来了,但自治机关有些汉族党员同志对少数民族干部,在政治信任上,职权尊重上,帮助教育上,还存在着一些严重的缺点,正如有的少数民族干部不满意的说:“少数民族当家,汉族作主”。有些汉族干部不参加民族负责干部召开的行政会,有些汉族干部不听领导自己的少数民族干部布置工作,不尊重他们的职权;对培养民族干部独立的工作能力和其它经济文化建设人才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有的单位认为民族干部工作能力差,文化水平低,定出比例限制吸收少数民族干部上也存在着相当缺点。省歌舞团,几年来培养少数民族演员也很少。甚至有少数汉族干部对提拔的少数民族干部还有忌妒、排斥、打击的现象。这种种不尊重少数民族干部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培养民族干部方面的缺点,是继续贯彻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严重障碍。在尊重自治机关少数民族党外负责干部职权上,我们应该了解自治机关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固然与劳动人民有矛盾,但他们在民族关系上或宗教关系上与本民族有密切的联系,在少数民族中,有很大的影响和作用。而且经过几年来的团结和共同工作,绝大多数都有显著进步。问题在于对他们的这种传统影响、特殊作用和进步可能要有个正确的认识。汉族干部要养成与少数民族商量办事的习惯。要尊重他们的职权,帮助他们发挥在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上当家的积极性。汉族干部和共产党员要知道,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和党外人士的作用,是我们无法代替的。我们应该了解,大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建设人才是做好民族地区一切工作的重要条件,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一切工作,没有当地的少数民族干部,是不能有很好成绩的,特别是随着少数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进展,目前在培养民族干部问题上,不仅应该继续扩大数量,而且应该注意提高现有民族干部的质量,使少数民族干部从各项工作的开展中大量成长起来。这就要求我们要有最大的坚持性和耐心。一切外来汉族干部,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主要任务是,帮助推行政策、法令,帮助培养民族干部,中心目的是为了使他们了解自己解放自己的道理。所以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忽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是非常不对的。必须懂得,少数民族干部与本民族的人民有着密切的联系,对本民族的人情、风俗、思想、情感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有深刻的了解和体会,这就是他们的能力,值得外来汉族干部很好的学习的。特别是几年来民族干部的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均有了显著的提高,他们中已有许多人能掌握党的政策和独立处理问题,可是我们有些同志对他们的这些进步还认识不够,估计不足,没有很好地大胆放手使用和培养他们。当然这样说,并不是否认外来汉族干部的重要作用,实际上几年来各项工作的发展,与外来汉族干部的帮助是分不开的,绝大多数外来汉族干部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了不少的艰苦的工作,熟悉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和当地少数民族建立了密切的联系,积累了若干的工作经验,有的还学会了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这种勤勤恳恳为少数民族服务的态度,要继续保持下去,并要进一步的发扬光大。
  在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方面,由于有些干部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学习不够、体会不深,以及对宗教问题的历史性、群众性、长期性、民族性、复杂性等理解不够或不懂得,因而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有些宗教人员有意见。农业合作化之后,大部分租种寺院土地的农民依旧向寺院交了租,寺院感到满意。但是也有少数农民不愿意给寺院交租,而我们有些干部也未能很好的说服农民让其交租,以致有些寺院宗教人员产生了疑虑。这种情况是会影响民族情感的,是不利于民族团结的。经验证明,少数民族人民的宗教信仰,不仅是个人思想信仰问题,而且也是与民族问题密切相关联的。我们的国家是保护和尊重各族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的。尊重一个民族,就要尊重这个民族的思想信仰,如果不尊重其思想信仰,在这个民族的人民看起来就等于不尊重这个民族,因为历史上的反动统治阶级在民族压迫中同时也迫害过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如果我们今天尚有不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行为,那就很容易使少数民族人民发生误解,就会伤害民族情感,就可能脱离群众。所以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是有关民族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必须采取认真尊重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加强民族,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在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上,中央提出了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之后,这方面的统战工作显得更为重要。这个方针的提出,进一步启发了各方面民主人士建设社会主义的一致性和积极性。我们要晓得,资产阶级出身的许多人是有文化的,团结他们并发挥其积极作用,是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就是将来资产阶级完全消灭了,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以后,但它所遗留下来的思想残余,还会存在一个很长时期,还需要民主党派联系他们、帮助他们进行自我改造。但是,党内有的同志对民主党派和这种历史作用还认识不足,表现在不支持机关内部民主党派的活动,不帮助他们开展工作等,这是违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的,我们必须克服这些缺点,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改进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合作共事的关系,争取他们进行监督,并与他们一起搞好各项建设事业。
  在公私关系问题上,私营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其生产关系起了根本变化,但由于公私双方对这种关系的变化认识不足,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表现在公方主要是,对私方人员有戒备心理,个别人对私方人员担任领导工作不服气,应该共同协商的事没有共同协商,应该交由私方人员去办的事没有大胆放手的交由他们去办;表现在私方主要是,对国家给予的政治地位缺乏深刻认识,作客思想上还相当严重;另外,职工和资方之间在思想还存在着隔阂。这种现象对彻底完成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是有障碍的,今后必须认真加以克服。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与资产阶级的公私合营对国家而言,并不是包袱,他们管理企业的知识和经验,是国家的一部分财富,我们要教育提高他们运用这些知识和经验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要把他们当作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看待,尊重其职权,并虚心学习他们的专长。同时心要防止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注意团结帮助他们,继续进行思想改造,学习社会主义的经营管理方法,因为思想改造和企业改造是同样重要的,在当前来说,思想改造更为重要。
  三
  综上所述,说明我省民族工作和统战工作中的大汉族主义和宗派主义是相当严重的。这种思想倾向是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特别是大汉族主义思想倾向在表现形式上,虽然看起来是一点一滴的工作问题,是生活细节和风俗习惯问题,但实际上反映着两个民族的关系问题。我们是国际主义的无产阶级的政党,我们在民族问题上,贯彻执行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并且在平等团结的基础上来共同建设伟大祖国的大家庭。无产阶级不愿受人压迫,也决不压迫别人,不但自己要求解放,而且还要解放一切被压迫的民族。我们这样做,是为了各族人民共同的长远利益,也是为了工人阶级的利益;对汉族人民来说,也是为了汉族人民的利益,因为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了,祖国各民族才能有完整的共同发展,从根本上消除民族隔阂,真正巩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马克思说:“压迫其他民族的民族是不能够自由的”,列宁说:“如果作个国际主义的社会民主党人,就不应单只为自己的民族设想,而要把一切民族的利益,一切民族共同的自由平等看得比自己民族的更高。”毛主席曾对西藏致敬团讲过:“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指少数民族)发展人口,发展经济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可见帮助少数民族实现民族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与热爱本民族、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统一的,这也是体现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标志之一。我们决不能把各民族间的互相帮助看作单方面的,更不能当作对少数民族的恩赐,如果这样认识,那是极其错误的。我们应该认识到,全心全意帮助各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方面逐步达到事实上的平等,是汉族人民无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为了坚决克服在民族问题上的大汉族主义和统一战线工作上的宗派主义,今后应该注意:
  第一、克服大汉族主义和宗派主义是一个长期的思想教育问题,一切国家机关、企业、工矿、学校要把学习和检查民族、统战政策当作经常的任务,对新来的职工、学生,尤应特别注意进行民族、统战政策的教育。今后党、团支部应将学习与检查民族、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当作党、团经常的生活内容之一。党的监委和政府的监察机关,应将检查民族、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列为自己的一项主要业务。党刊和报纸要经常注意刊登这方面的文章,以教育干部和群众。
  第二,尊重民族干部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党外人士的职权问题,这不仅是一个政策问题,也是一个党性问题。应该经常教育党员和干部认真执行。特别是在尊重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上,要认真贯彻“少数民族不点头,外来汉族不动手”的原则。要经常举行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和党外民主人士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批评和意见,提倡少数民族干部和民主人士监督民族、统战政策的,共同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宗派主义。
  第三、各级党委的统战部门、宣传部门以及党政有关单位,要注意研究民族、统战工作方面的新情况,及时协助党委解决执行民族、统战政策中的新问题,作好党的这两项工作。
  同志们:青海是一个多民族地区,谁要是离开了民族问题,就是离开了青海的实际;谁要是忘记了民族问题和统一战线问题,谁就是忘记了在青海工作。只有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民族、统战政策,才能很好的为各族人民服务。因此,这次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和统一战线工作是很重要的。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政策水平,增强民族团结,增强党内外团结,共同改进工作。这次检查,以提高为主,在方法上要和风细雨,防止形成压力。同时,要特别注意联系思想和本身工作。检查中要大胆揭发在民族、统战工作方面的缺点和问题,深入的进行分析和批判,研究有效的改进办法和建立必要可行的制度,以便通过这次检查,将民族、统战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一步。
  *这是孙作宾在青海省市机关干部大会上关于动员全党认真检查民族统战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原载1957年2月7日《青海日报》。
  (1957年2月6日)
  

孙作宾/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