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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南统治西北时期构筑关中区野战工事工程的回忆

郭铁民


  一 关中区野战工事工程处
  的成立及其组织
  一九三八年四、五月间,日寇长驱直入,进犯晋南。国民党西安行营手忙脚乱,命令迅速赶筑陕西省国防工事。规定:沿黄河两岸与山西邻近的县份,如韩城、合阳、朝邑、潼关、华阴等县的河防工事,由行营直接成立机构,主要由河防部队负责修筑;对于陕东渭河南北其他十二县的野战工事,由陕西省政府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赶筑。当时,省政府主席蒋鼎文,即令省保安处和民政厅会同成立关中野战工事工程处,负责其事。渭河南北的野战工事,包括咸阳、泾阳、三原、高陵、耀县、富平、蒲城、白水、大荔、华县、渭南、临潼十二县,而长安县属于西安市工事范围,另有机构负责。十二县的国防工事,限令在三个半月内构筑完成。省政府委任保安处副处长史仲鱼担任工程处的处长,于六月一日组织成立,地址在五味什字街旧盐务局隔壁。工程处的组织,处长以下配备中、上校衔的工事指导员三人,其中由保安处调派参谋两人,一个是唐仲伊(兰州军校学生),一个是任耕三参议(进步军人,后来和许权中同时被徐经济暗杀);民政厅派我兼任。我们三人专责规划设计工事和绘制工程图表,以及指导检查工事工程事项。另外,尚有尉级科员、军需、办事员和勤杂等七、八人。
  关中区野战工事工程处成立之后,十二个县都相继成立了野战工事工程委员会,由县政府保安队、警察局、商会等机构派员组成,规定由县长兼主任委员,保安大队副兼副主任委员,并指定由保安大队副负征工征料和指导构筑野战工事的实际责任,所需全部费用,由县地方开支。
  为了依照限期迅速完成野战工事工程,省工程处在民政厅的协助下,还直接委派了十二个野战工事督导员,分驻在各县,经常督催该县工事构筑进程。
  上述临时工程机构,原规定为三个半月即行结束,即自六月一日至九月半。实际上省工程处推迟至九月底才结束,各县工程委员会推延至十月,尚未完全结束。在这几个月内,支应派料,急如星火,老百姓为了抵抗日寇,竭尽全力,但国民党却另有所图,葫芦里卖的是反共的药。 
  二 从野战工事的轮廓看
  胡宗南反共的真象
  关中区野战工事工程处成立后,即接到西安行营颁发的关中区十二县五十万分之一的野战工事构筑轮廓图。记得当时工事轮廓,主要在横的方面,有两条防御侧击线,一条系沿渭河两岸,自咸阳至华阴,靠渭河南沿,由西向东,构筑一道南向工事;靠渭河北沿,作一道北向工事。另一条系由泾阳之嵯峨山、三原之陵前、富平之石川河西岸,至耀县之药王山、富平之军箭山,再向东延至白水、澄城,作一道侧击工事。在纵的方面,也有两条主要阻击线,一条系北自泾阳钓儿嘴起,沿泾河两岸至咸阳原,南过渭河靠沣河西岸,作一道东向阻击工事。另一条北自白水、蒲城、澄城三县交界处之三眼桥起,沿洛河两岸,南至三河口,作一道东向阻击工事。另外对咸耀公路(咸阳至耀县)富蒲公路(富平至大荔),以及泾渭洛各河均作据点封锁工事。西安行营并附发有构筑工事要点和说明,条例很多,已不能完全记忆,其主要的约有以下几点:(一)全部为半永久性工事,炮兵阵地和机枪阵地及一切掩体,均采取土木结构。(二)全部工事采取纵深配备。(三)由嵯峨山至黄龙山一线,均系高地,注意加强构筑。(四)全部工事工程量,按驻军六至八个师规划。
  野战工事工程处拿到前项图示以后,约从六月十日开始,即由几个参谋和制图人员,按照前项指示大意,根据陕西省五万分之一军事地图,分县绘制野战工事构筑详图,随制随发到各县使用。但因工事指导人员事前并未去各县实地勘查,所依据之军用地图,又系满清时代绘制,沧桑已变,工程处人员只在“纸上谈兵”,一到各县不能“按图索骥”,因而电话电报,纷至沓来。同时发现又遗漏了封锁西潼公路和铁路的据点工事,只得陆续予以补充改正,此项制发图表工作,直到七月底左右,才算告一段落。
  记得当时我因负责核稿,对于制发各县野战工事构筑图示,有过以下几点看法:(一)当时规划构筑的工事,均为一般的防御工事,没有重点的防御工事。(二)两道东向阻击防御线,相距三百余里,中间空隙太大,如果第一线失利,可能一退数百里。(三)由嵯峨山至黄龙山一线,所有高地多系环形工事,且多西北向,我觉得有些奇怪。我当时向唐参谋询问,唐对我说:“这都是经过行营详细研究决定的,你是外行不懂工事。”后来我和参谋们慢慢混熟了,任参议笑着对我说:“这是两个工事。”他还说:“你不看:工事工程分量,全部四道防线,还包括封锁公路铁路等;据点工事,全部计划为六个师至八个师的阵地,而嵯峨山至黄龙山一线,就占了三个至四个师的阵地,你说没有重点工事,这不是重点工事是什么?”后来我才渐渐明白,这是为反共而修筑的重点工事,这是蒋介石假抗日真反共的一次大暴露。
  三 所谓指导检查工事,是吃酒席和抖威风 
  约在一九三八年八月上旬,工程处接到西安行营命令,着工程处处长史仲鱼,带领工事指导人员,逐县指导检查工事,并由行营拨给大卡车一辆,供检查人员乘用。当时,史仲鱼为了随时检查并随时随地办公,决定西安工程处内除留两个职员和一个勤务兵外,其余人员均随他出发。出发前,预先拟订出检查各县工事日程路线表,用文件和电话通知各县准备。预定在咸阳、泾阳、三原、耀县、富平、蒲城、白水、大荔各检查三日,渭南五日,以便处理已经检查过的各县公文,华县、临潼、高陵各一日,预计在一月零二天内检查完毕。 
  按照上边安排的检查日程,绝大部分每县停留三日,对于每个县的野战工事,满可以详细看看。但是我们这个检查组并不是这样,每到一县都是大吃大喝,把检查工作当做多余的事,只是走过场,或者连过场也不走。记得我们出发的第一天,到了咸阳,县政府和商会出面请客,上、下午都忙着吃酒席,啥事都没办。第二天又是保安队和警察局请客,第三天则是咸阳各有关机关联合请客。就这样忙了三天,所谓检查工事,只是第二天早饭完了以后,抽出两个钟头的时间,大家坐上汽车,到沣河两岸,看了一个团的纵深工事。第四天我们到了泾阳,也和在咸阳一样,大吃大喝了三天,抽空看了嵯峨山一段工事。以后所到各县依然如此,他们给检查组人员,安排的就是打牌吃饭等等,检查组的人员也就以吃饭打牌为乐,而不问其他。就这样劳民伤财,大吃大喝过了一个多月。
  我第一次参加这种工作,到各县走了一遭。对于这样骚扰地方,浪费人民膏脂,实在有些不习惯。据说,河防工事的检查组,更有甚于此。那是由行营和军队派的人员,到沿河各县去检查的,他们岂只是吃饭,还要嫖、赌、吸烟(指毒品),并且借机敲诈勒索,弄得地方鸡犬不宁。其实我们这个检查组的组长史仲鱼和参谋们,也是每到一处都打牌,其他情况只不为我知道罢了。单就招待吃饭一项来讲,各县花费多在三、四百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七、八百元。那时伪币尚未贬值,浪费数字殊属惊人。这笔花费,最终都转嫁到人民身上,而当时摊派勒索的黑暗,又不知增加几倍矣。
  这次所谓指导检查野战工事,只是敷衍塞责地看了一下,有的连去都未去。泾河两岸和洛河两岸是极为重要的两道防御阻击线,应该沿线逐点检查,但是我们只是由咸阳去泾阳,路过泾河时,看了一个沿着公路的封锁据点;洛河两岸工事,也是我们由蒲城去大荔时,路过洛河,看了几个机枪掩体。高陵县根本没去,只是在电话上问问答答。渭河两岸的渭南、华县、临潼三县,就根本上认为工事不重要,借口为处理公文,仅在每县吃饭以后,未上火车以前,由两个参谋在县城附近的渡口上一看了事。这就是我们这一群人,坐上汽车,浩浩荡荡的跑了一个多月,所干的“工作”。 
  然而,值得郑重指出的是,史仲鱼对于嵯峨山、药王山、军箭山、以至白水接连黄龙山这一地区的工事,特别关心。他不但不辞劳苦,亲自登临险阻,每处指导,并且指示增加许多工事。他沿白水至黄龙一线,步行了三、四十里。这都说明国民党抗日是假;为了反共,封锁陕甘宁边区是真。 
  四 征工征料舞弊重重
  这次构筑野战工事,征工征料,系由各县构筑工事委员会直接办理。省工程处曾有规定,每个重机枪阵地,征构直径五寸长六尺的圆木六十根(四壁和上边棚盖各十二根);每个山炮阵地,征用直径五寸长八尺的圆木八十根。掩蔽部和隐蔽壕沟等处,均采用直径五寸长六尺至九尺的圆木,数量按需要征用。机枪、山炮掩蔽部的墙壁,还可采用青砖和土坯代替。因此在各县征料方面,主要为木料。征用木料办法,各县亦不一致,有的拆除古庙祠宇,有的砍伐公共树木,但绝大多数系向联保按户派征。更因需用紧急,恐怕所送木料不合规定,或征收不齐,因而浮派浮收,这是各县普遍存在的事实。据当时驻耀县工事督导员李德庵对我讲:浮派浮收木料,只是公共的弊端。还有各式各样的敲诈勒索,农民在八、九十里以外,将木料送到县城,验收人员口称木料不直,或木质不坚,或尺寸不够,多方挑剔,拒绝验收,农民为送几根木料,几天交不了差,盘费不起,只得托人送礼行贿。送了礼的,验收人员拿上尺子,在木料的大头一量,说是合乎标准,便收下了。没送礼的,验收人员拿上尺子,在小头一量,说是不够尺寸,拒绝接收。远道农民为了爱惜畜力,不能将此项拒收木料再驮回去,只好撇下。这又变成了意外的浮收。与验收人员有关系的保甲长,或者是行了贿的,也可以不交木料,从验收人员手中,扯到一个收料凭证,回去给农民派一大笔购交木料款。当时在工地上,做饭烧水用的是工事木料,保安队、警察局厨房烧的也是工事木料,有的还用工事木料修盖房子。有的工事按地形和需要,应该修在豪绅的土地上,但却移到穷人的土地上。有的工事本来可以避开农民的祖坟地,但不花钱便修在坟地上,花了钱便避过坟地。
  至于征工方面,和征料一样,骚扰舞弊,民不聊生。国民党借抗日名义,提出了一句无条件的剥削人民的响亮口号,叫人民群众“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但是事实证明,有钱的既不出钱,又不出力;没钱的人既要出力,又要出钱。因为构筑工事征派民工,是由保甲人员任意指派的。地富豪绅们,把持着整个保甲系统,他们和他们的子弟,是不肯参加做工的。参加做工的,都是一般的穷苦农民,没有年青力壮的人家,保甲长还要叫他出钱雇人代替,遇到实在雇不起人的家户,保甲长就逼着老弱病残的人做工,这在当时是很普遍的情况。
  记得当时我在咸阳泾河西岸工地上,看见一位姓王的做工老汉,年近七十,骨瘦如柴,有严重的喘病,腿还是个跛子,走起路来一颠一跛。他正在那里挖土,状极艰难,我对他说:“你的身体有病,年龄又大,可以对保甲长说说,另外派人代替你。”他气愤的对我说:“保甲长?他们是看钱办事,有钱人就不来做工,没钱人就要来。俺对门李家兄弟两个,都很年青,一个也不来。我这孤门绝户的死老汉,就非来不可。”以后我将这些话,告诉了咸阳县长邵履均,要他注意保甲长的派工,邵说:“咱们县上,派工派料派款,都靠的是保甲长,现在野战工事工程催得很紧,这些事情恐怕难免。以后叫各乡注意一下就行了。”这件事,说明了当时的国民党县长和保甲人员上下交征为利的关系,也说明了这次构筑工事各县征派民工的实际情况。
  《陕西文史资料选辑》(第八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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