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鸿逵与富宁公司
李增清
解放前的宁夏富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宁公司),名为官商合办企业,实为统治宁夏十七年的省政府主席马鸿逵及其家族所直接经营的宁夏唯一官僚垄断资本企业。该公司不仅垄断了当时宁夏主要工矿企业的生产,而且也垄断了当时宁夏大烟土、羊毛、驼毛、甘草等土特产品的收购与外贸出口,从而为马鸿逵家族集团掠取了巨额财富。
富宁公司的前身,是1939年开始附设在宁夏银行内部的富宁商行。该商行由马鸿逵以所谓抗战救国的名义,垄断了当时宁夏驼毛、羊毛、甘草、发菜等土特产品的收购与外贸出口。他们以低价强制收购宁夏百姓的这些土特产,然后在马鸿逵部队的保护下,用军车将这些土特产运往兰州、西安等地销售,同时在这些城市购买布匹、纸烟、染料、纸张、五金等当时宁夏百姓生活急需品,运回宁夏后高价出售,从中谋取暴利。
1943年,马鸿逵见富宁商行经营宁夏土特产有利可图,便以一百万元法币的私股加入商行。独揽此生意。他的亲信、省银行行长李云祥和副行长马继德为掩他人耳目,将马鸿逵这百万元私股在银行帐目上立为暗号“光明”,不向外人公开。
1947年底,马鸿逵令富宁商行脱离宁夏银行,改名为公开独立的富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他的私股“光明”暗记账号仍在公司,继续独揽经营宁夏羊毛等土特产。
1948年初,富宁公司在马鸿逵的主持下,召开董事会。任命马鸿逵为公司董事长(他还是宁夏银行董事长),公司正副总经理分别由宁夏银行正副行长李云祥和马继德担任。公司下设营业组等科室,在省内各市县和上海、天津、兰州、西安等地设公司办事处,其工作人员多由宁夏银行人员兼任。
该公司共有14个工矿企业,多是在四十年代初期创建的。这里,仅简述其中几个使用机器生产或半机器生产的工矿企业。
兰鑫机器厂
兰鑫机器厂的前身是1939年8月创办的宁达棉铁工厂。
宁达棉铁工厂的资本为4万元法币。其大股东有马鸿逵的四配夫人刘慕侠、马鸿逵的侄子兼军械处处长马希贤、省财政厅厅长赵文府、省建设厅厅长李翰园。该厂厂长为刘敬儒,但实权在马希贤之手。厂址设在马鸿逵部队驻银川的几间破营房里。
该厂分为纺织部和铁工部:
纺织部工匠由西安聘请了7名,学徒180名均来自本省。该部共有自造木质脚踏织布机10架,产品有毛巾、床单等,均销于本省。
铁工部有翻砂工匠7人,徒工30名均为马鸿逵部队土兵。产品有石印机、切面机等,另外还承担纺织部的机械维修。
1942年,宁达棉铁工厂因产品滞销而关闭。
1944年,刘慕侠等四大股东在宁达棉铁工厂铁工部的基础上,合资创办了宁夏历史上第一个机器制造厂——兰鑫机器厂。厂址选在银川当年破产的大夏机器纺纱厂的旧址。
该厂有原大夏机器纺纱厂的12马力蒸汽机、三节立式锅炉、一部水泵,自西安购置的车床有20寸牛头刨床、八尺立门刨床、八尺车床,此外还有化铁炉、吹风机等。全厂有20名技工和13名士兵(徒工)。
该厂本来是与兰鑫炼铁股份有限公司配套的。但因炼铁厂只能生产粗质铁,不能加工成机件。所以,该厂除为电灯公司、造纸厂等厂进行小型机器维修外,只能生产铁锅、铁锹之类。1945年,该厂因原料缺乏和产品滞销而关闭。
宁夏解放初期,该厂改名为宁夏人民机器厂。
光宁火柴股份公司
光宁火柴股份公司是宁夏历史上第一个近代机器火柴厂,创建于1942年6月。初建时,由宁夏银行贷款二万银元,系官办,公司经理是马鸿逵的侄子,军械处长马希贤,厂址在银川北门外。
1943年,马鸿逵见火柴公司盈利甚多,便由官办改为民办。大股东有马鸿逵的四配夫人刘慕侠,还有他的亲信李云祥和马继德、马希贤,股金为六十万元法币,公司经理仍是马希贤。
公司有8名技师、9名技工、27名工匠、48名学徒,另有职员28名,共计117人。
公司实际上是半机械化生产,有四部排柴机、二部镟梗机、一部切梗机、卸柴机二部、盒片机一部。原料除部份取自军械处库存的军用硫磺、黄磷等物外,其他如松香、药胶、商标的印制等,均由陕西省西安购进。
产品有硫化磷火柴、泡泡火柴、安全火柴三种,商标为骆驼。当时,宁夏的驼牌火柴在陕北、甘肃省陇东一带是很有名的。火柴厂日产15箱至20箱,每箱240包,每包10盒,每盒100根。
1946年,火柴厂因管理不善、工艺落后,曾发生一次火灾而被迫停产。
宁夏解放初期,该厂改名为宁夏新华火柴厂。
兴夏毛织股份有限公司
兴夏毛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42年元月。
该公司由前宁夏省立初级职业传习所和前宁夏毛织工厂合并而成。
前宁夏省立初级职业传习所建于1937年10月。该所有自制织布木机20部。初招男童工80名,供食宿,无工资,产品以织粗毛毯为主。
前宁夏毛织工厂建于1940年底,初由重庆国民党中央政府财政部每年拨款5万元,系官办。厂址在银川满城(即今新城区),占地30余亩,有土坯房百余间。生产设备有手摇纺车520架、梳毛木机百架,其他各种木机94架,有脚踏缝纫机2台为当时希罕之物。工厂经理是宁夏银行副行长、马鸿逵的堂兄马继德兼任。全厂有职员16名、工匠142名、以童工为主的徒工456名。此外,工厂将数百辆纺车及其所需原料分发给城区附近农家妇女,然后按规定时间内的纱线质量和数量向厂方交,厂方付相应的报酬。该厂所需原料,羊毛来源于宁夏省政府的统购,棉花和染料等物均购自西安。产品以生产军用粗毯为主,其次有毛巾、棉线袜之类。产品除供本省军用外,还远销陕甘二省。
1942年元月,马鸿逵见毛织工厂盈利可观,便将该厂改为名义上的商办,同时他又将省立初级职业传习所也合并进来,成立了兴夏毛织股份有限公司。1944年,公司又将破产的大夏机器纺纱厂①的织机廉价购进,从而成为机器和手工兼有的纺织公司。
兴夏毛织股份有限公司分为董事会、经理部、工厂三部分,其组织系统如下:
董事会
总经理
副经理
厂长
材料组 修理组 栽毯组 整染组 机织组 弹纺组 总务组 营业组 会计组
董事会由马鸿逵任董事长。大股东均为董事,股东有马的母亲马书城入股千元,马的四配夫人刘慕侠入股5000元,马的五配夫人邹德一入股5000元,马继德入股3000元,李云祥入股2000元,此外还有许多金额不多的商股。
经理部设正副总经理各一人,实由总经理马继德控制。该部直属有会计、营业、总务三个组,各组设主任一人,组员若干名。
厂部设厂长一人,设六个生产组(见上表),各组设主任一人、办事员若干。此外,还有纺线工作,仍按原毛织工厂办法,将纺车分发给数百名农村家庭妇女。全厂共有职员60余名、工匠50余名、徒工360余名。
工厂机器多为自制木机,少量近代动力织机。计有62部木织机,33部织袜机、l部毛衣机、1部缩呢机、3部轮线机、35部栽绒机、20部石丸铁机、7OO部脚踏纺线车、100部手摇纺车。抗战后,工厂新添一部6马力煤气机和2台织布机。另有彩染室和靛染室各一。
工厂产品有仿俄毯、军毯、栽绒毯、粗制呢、棉布、毛袜、毛巾、毡鞋等。原料如驼毛、羊毛均统购于本省内,棉纱和棉花、染料均购自西安。这些产品大部分供军用,少部分供民用。
该厂徒工由马鸿逵部队的士兵和童工组成。常期恶劣的劳动条件和食不果腹的伙食,造成大批工人逃亡,至解放前夕的1949年9月,全公司仅剩下工人70多名。解放初期,该公司改名为宁夏新华毛织工厂。
兰鑫炼铁股份有限公司
兰鑫炼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43年2月1日,系官商合办企业。
公司总部设在银川,由马鸿逵任董事长,李云祥、马继德、李翰园为董事,李翰园任公司经理,公司总股金为300万元法币。
公司所属第一分厂在石嘴山的大武口,有147名工人;第二分厂在平罗县汝箕沟,有145名工人。工人以河南省灾民为主,技工多招自山西省。
冶炼技术是仿照山西省晋城旧式土法炼铁。两个分厂共有土炉40座,每日出铁8000斤,铁矿石取自平罗县汝箕沟,燃料即取于第二分厂附近由马鸿逵私人开办的德昌煤矿公司。土炉是用牛皮做的大皮风箱(俗名皮老虎)鼓风,日夜三班不停地鼓风,每班lO人。原计划是该公司向兰鑫机器厂提供可供切削加工成机件的铁坯,但因质地低劣,只能做军用铁锅、铁锹、铁镐、铁锤、炉条、火铲等物。
工人们在残酷的军法统治下,毫无人身自由。厂方如抓住逃亡者,常活活打死;每日繁熏而超过十几个小时的苦役,再加上饥饿和瘟疫,工人们多惨死在荒山野岭之中。1945年,该公司终因产品滞销和工人死亡过多而关闭。
德兴煤矿公司
德兴煤矿公司建于1943年2月,系马鸿逵家族私营。
该煤窑位于灵武县磁窑堡,原系民窑,后被马鸿逵的省政府强令没收,继而被他的家族霸占。
德兴煤矿公司的董事会由马鸿逵的五配夫人邹德一及李云祥、马继德、李翰园四人组成,每人投资100万元法币,另外还有一些小股东。公司经理金玉书。
全矿共有工人90余名,有土坯房56间,用于排除井下积水的绞水辘轳5副、铁锤18把。其余采掘工具如铁锹、铁镐、柳筐、灯油之类,均由工人自备。
矿方与工人是四六分成,即每日所售成品块碴炭(每块在百斤以上)的金额,矿方得四成,承包的每班工人得六成。
全矿有二个竖井;一是供日夜提水的竖井,一是供提升成品块碴炭的竖井。两井底部有倾斜的巷道相通。该矿的生产仅在秋冬无水季节进行,全天分三班日夜生产,每班日产6000斤成品块碴炭。春夏雨季,井下无法采掘,只能排水,不生产。
每班工人的班头叫当家的,工人按井下分工不同,分为砍手、拉手、火工三种,每班十几人。砍手是采掘工,拉手是运煤工,火工是防备易燃碴炭起火而专设的。当家的多由有生产经验的人担任,他除负责全班生产外,还负责本班应得六成的分配和集体伙食事宜。一般情况下,当家的、砍手、拉平、火工的工资分配,按此顺序略有级差,但彼此差别不大。一年秋冬生产季节到农历腊月底的年终时,每个工人扣除自己伙食费和吸食大烟的费用外,所剩无几。工人们住地多是依土坡挖洞,少数住简陋土坯房。
负责在地面井口提升绞水者称绞手,每班6人,可日绞5至6个排水。每排水为120斗水。水斗是特制牛皮做的,上口用铁条箍紧四周,口深一尺八寸。竖井下有一刮水者,负责装水。每提升绞水一排,每人可得20元法币,每人可日得百余元。
工人以外地灾民和宁夏逃避马鸿逵兵役者为主,因马鸿逵的省政府规定煤窑炭工可不服兵役。工人们在马鸿逵的奴役下,形同奴隶。不准逃离煤矿。所以,炭工在一般百姓的眼里,其地位尚不如乞丐,称炭工为“炭沫子”,或叫“死了没有埋的人”。
1944年冬,该矿工人与磁窑堡的其他民矿工人联合起来,故意把成品块碴炭打碎,让天天来矿驮碴炭的马鸿逵部队的骆驼队无法驮运。军驼队的军官会同矿方经理下井查找原因,工人们故意指着巷道顶部说:“刚才塌方,把块碴炭全压碎了。”这些人不懂生产,又怕死,听说是塌方,立即往井上跑。
宁夏解放初期,德兴煤矿公司改名为宁夏新华第二煤矿。
德昌煤矿公司
德昌煤矿公司是马鸿逵用自家的“敦厚堂”号,于1943年所谓租借平罗县汝箕沟尼窑煤主李秉英的阴坡煤窑。
1942年8月,马鸿逵在汝箕沟筹建官商合办的兰鑫炼铁厂时,为解决燃料问题,也趁此机会赚笔大钱,便以自家“敦厚堂”号之名,由省建设厅厅长李翰园出面与李秉英谈判。双方议定:马鸿逵的“敦厚堂”自1943年至1947年,租借李秉英的阴坡煤窑五年,年租金为二万四千元法币,五年共计十二万元法币。在租期内,李秉英可用一头骡予、四头毛驴免费自由驮炭。
马鸿逵以自家“敦厚堂”名义租得李秉英的阴坡煤窑后,即令李翰园设法排除煤窑内多年停产的积水。原拟由天津购买抽水机,但马怕花钱,便改派工兵营用人工和炸药挖掘排水道。因阴坡煤窑位于山坡上,煤窑巷道是斜向延伸到山底,所以,工兵营日夜在山底部向山里挖掘长八十余丈的排水洞,与煤窑巷道底部相通,历时八个月之久。
1943年秋,德昌煤矿公司正式生产,马鸿逵任命张文漠为经理,后由赵贵春接任。
原李秉英的阴坡煤窑有三个巷道采掘工作面,德昌煤矿公司又新开十个采掘工作面,工人也由原来的十几人增至二百余人。
工人多为不脱离农业生产的贫苦农民,所以,该公司生产也在每年秋冬进行。
资方与工人的分配,与德兴煤矿公司同,资方得四成,每班承包工人得六成。
每班承包工人有把头一人,负责指挥生产和分配,工人分为打手、扒手、背手、扶筐四类。每班打手四人,系工作面的采掘工;扒手二人,他们负责在煤层底部扒沟,然后由打手利用物体悬空下坠的原理进行敲打开采;背手八人,与德兴煤矿公司的拉手同,是运煤工;扶筐一人,是专门为背手扶筐的,因背手的柳筐装成品块煤一般是装两块,每块约重百斤,共重贰百斤的筐需要别人扶抬一下,背手才能起动爬行背煤。一般每班日产二万市斤成品块炭。
1947年底,租借期满后,李秉英向马鸿逵索要煤窑。马的次子马敦静时任驻宁夏的国民党第十一军军长,以新开十个巷道工作面的投资甚巨为由,要李偿还。李当然无力偿还。不久,李便因终日怀抱大烟枪,坐吃山空,家业败落而病死。此后,李之子李国祯又多次向马家索要,始终未成。到1949年初,李国祯也因病而死。李国祯之妻继续向马家索要,马敦静提出由省军粮局再用骆驼驮走120万市斤成品块炭后,即将煤窑交李家。李家无奈,答应此条件。
宁夏解放初期,阴坡煤窑与当时汝箕沟其他私人煤窑联合成立了宁夏新华第一煤矿。
除以上六厂外,富宁公司所属另外八厂是。
宁夏电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35年10月,公司地址在银川,系官商合办,马鸿逵任董事长。宁夏解放初期,该厂改名为宁夏人民发电厂。
利民机器面粉公司,成立于1943年8月,地址在银川,系官办,由马鸿逵任董事长。宁夏解放初期,该厂改名为宁夏人民面粉厂。
鸿丰烟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44年,地址在银川,由马鸿逵的四配夫人刘慕侠私办。1946年,该公司关闭。
立达精碱公司,成立于1936年,系官办,1946年关闭。
宁夏甜菜制糖厂,于1944年筹建,系官办,始终未投产。
明华玻璃厂,1943年投产,系官办,1945年关闭。
利宁机器造纸厂,1945年投产,系官办。宁夏解放初期,该厂改名为宁夏新华造纸厂。
光华陶瓷股份有限公司,1944年3月投产,系私办,由马鸿逵任董事长,1949年6月关闭。宁夏解放初期,该厂改名为宁夏新华陶瓷厂。
注①大夏机器纺织厂是宁夏第一个机器纺织厂,建于19412年。后因原料不足,于1944年关闭。
《西北近代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