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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姬墓

《陕西名胜古迹》

                                            蔡文姬墓,在蓝田县三里镇蔡王村。
  蔡文姬,东汉末女诗人。名琰,字文姬(一作昭姬),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蔡邕之女。博学有才辩,通音律。《汉书》载:“善琴,能为离鸾别鹤之操。”初嫁河东卫仲道。夫死,归母家。汉末大乱,为董卓部将所虏,“没于匈奴左贤王十二年,生二子。”曹操念蔡邕无后,以金壁赎归,再嫁董祀,死后就埋葬在这里。群众相传,蔡王村就是由给蔡文姬看墓的人一代一代发展起来的一个村庄。
  蔡文姬的悲惨遭遇,使她感伤离乱,追怀悲忿,写有《悲愤诗》五言及骚体各一首,抒发个人凄惨的身世、情感,也反映了人民在当时战乱中所受的痛苦。琴曲歌辞《胡笳十八拍》,相传亦为她所作。
  《胡笳十八拍》中有句云:
  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
  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
  我不负天兮天何配我殊匹?
  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 
  制兹八拍兮拟俳忧,
  何知曲成兮心转愁!
  歌辞情真意挚,是切合蔡文姬的悲惨境遇的。
  蔡文姬归汉后,秉承曹操的旨意,继承父亲的遗志,作《续后汉书》,“追所诵忆,载四百余篇”,对祖国的古代文化作出了贡献。
  蔡文姬墓,冢高约7米,林木葱郁。现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出处: 《陕西名胜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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