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名胜古迹》
蔡文姬墓,在蓝田县三里镇蔡王村。
蔡文姬,东汉末女诗人。名琰,字文姬(一作昭姬),陈留圉(今河南杞县南)人。蔡邕之女。博学有才辩,通音律。《汉书》载:“善琴,能为离鸾别鹤之操。”初嫁河东卫仲道。夫死,归母家。汉末大乱,为董卓部将所虏,“没于匈奴左贤王十二年,生二子。”曹操念蔡邕无后,以金壁赎归,再嫁董祀,死后就埋葬在这里。群众相传,蔡王村就是由给蔡文姬看墓的人一代一代发展起来的一个村庄。
蔡文姬的悲惨遭遇,使她感伤离乱,追怀悲忿,写有《悲愤诗》五言及骚体各一首,抒发个人凄惨的身世、情感,也反映了人民在当时战乱中所受的痛苦。琴曲歌辞《胡笳十八拍》,相传亦为她所作。
《胡笳十八拍》中有句云:
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
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
我不负天兮天何配我殊匹?
我不负神兮神何殛我越荒州?
制兹八拍兮拟俳忧,
何知曲成兮心转愁!
歌辞情真意挚,是切合蔡文姬的悲惨境遇的。
蔡文姬归汉后,秉承曹操的旨意,继承父亲的遗志,作《续后汉书》,“追所诵忆,载四百余篇”,对祖国的古代文化作出了贡献。
蔡文姬墓,冢高约7米,林木葱郁。现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出处: 《陕西名胜古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