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志》
位于韩城金城北10公里处的西庄镇西南角。坐北向南,有3座大殿和12间侧房,占地约1000平方米。始建于宋,元代重建,清代曾加重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85年又重修。经鉴定为元代建筑,1957年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法王宫,即寝殿,建于高台上,单檐歇山顶,灰布板瓦,抬梁式梁架,斗拱外簷为五铺作,出双昂,计心造,有蚕头,转内为五铺作,出单抄。琉璃方补心。琉璃脊吻兽,仙人走兽。墙有明显收分。
殿正中嵌“法王宫”木匾一方,楷书贴金;东、西两门分别嵌“昭宋代”、“护韩原”木匾一方,楷书,涂蓝色。系清光绪十五年(1889)重修时置。
此外,又有献殿、过殿各一座。
出处: 《韩城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