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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春与母张氏

《大荔县志》


  李元春字仲仁,号时斋,亦号桐阁,朝邑南留社人。家极贫,父早亡,母子相依为命,虽以野菜和麸蒸饭为食,但张氏教子求学,从不懈怠。元春过私塾,听见读书声,要求母亲准予上学,张氏欣然同意,送往潼川书院,并以出售布线、首饰作为费用。元春性颖悟,精力过人,不负母望,博览群书,遍求程、朱之学,熟读精思,苦心钻研,于清嘉庆戊午(1733)中举,任大理寺评事,加州同衔。
  元春为官清廉,生活清苦。身居京师,未尝登门拜人,却好义举。有人负债被迫欲卖妻子,元春代为偿还,使其夫妻不散;师母孤身流寓长安,元春迎养至家,数十年如一日。道光丙申(1836),遭遇灾荒,元春捐款赈贫,并上《救灾策》数万言,巡抚林则徐甚为赞赏,在家乡,他创立同义文会,广刊有用书籍,为会试者备用。县南渭滨各村,因争滩地,连年诉讼,他请于官府,定好相邻界线,争端平息。
  后因母年迈百岁,元春便辞官回乡,主讲潼川、华原各书院,教人以身心性命之学。学术宗法程、朱,而不排斥心学良知之说。因而晚年道高望重,有名学者争相与之交往。其著述甚富,皆扶世匡正之论,从来不讲空话。咸丰六年(1856),巡抚奏请入祀乡贤祠;光绪元年(1875),学使奏请宣付国史馆,列入《儒林传》。

出处: 《大荔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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