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志》
[亡女墓] 在县城西4公里处的皂角铺村南山脚下。史载,唐末八大家之一的韩愈,于唐元和十四年(819)因上表谏“迎佛骨”一事,得罪了唐宪宗,被贬为潮州(今广东潮安)剌史。当时,他的四女儿孥,年仅12岁,卧病在床,闻此凶信,心中忧愤,父女相对,悲不能啼。韩愈离长安,过蓝田,经商州,在此驿小憩之后,继续向东奔赴,紧接着,朝廷以罪臣眷属不可留住京城为名,逼全家迁徙。大雪封山,道路险阻,行至此驿,女儿孥病情加剧,于这年2月2日“死于穷山”,葬在驿路南边的山脚下。元和十五年(820)宪宗死后,穆宗即位大赦,韩愈被召回任国子祭酒。他在返回长安的途中,行至层峰驿,目睹亡女墓,悲痛欲绝,以清酒时果为祭,写《祭孥女文》一篇和《层峰驿过亡女墓》七律一首,诗文题于驿梁之上(诗文见第30卷),当地民众出于对韩公的热爱,在韩女墓旁刈茅建亭,称 “韩文公亭”,春秋设祭。“文革”毁亭修地。
出处: 《商南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