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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鲁城遗址

《汉中地区名胜古迹》


  张鲁城遗址在勉县老城西一里的走马岭上。据《沔县新志》载:“走马岭:即古白马山,在县(指老城)西一里,一名烽燧山,古时举烽燧于上,故名。《水经注》谓‘白马塞张鲁治’”。按现在的地理情况是:由勉县通往宁强和阳平关的公路,过了老城北的大桥,即到走马岭,公路沿岭东麓向南折西而行。岭东之谷为“濬谷”,谷中之水,名曰“浕水”。
  据《水经注》载:“浕水(即今沔县老城水磨湾南流之水——引者)北发武都氐道中,南迳张鲁城东。……初平中,刘焉以(张)鲁为督义司玛,往汉中断绝谷道,用远城治。因即崤岭筑城,周回五里,东临濬谷,杳然百寻……”。
  关于张鲁于东汉献帝初平二年(191年)占领汉中起,至献帝建安二十年(215年)举汉中归附曹操止,二十多年中,用“五斗米道”,在汉中建立了自己的政权,起了保境安民的作用,使汉中成为当时战火频仍中比较平静的地区。他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行政设施:用道教治理地方。张鲁不用当时例行的太守、县令等官号,他自号“师君”,普通信徒叫“鬼卒”,普通官员叫“祭酒”,大官员叫“治头大祭酒”。
  二、设立义舍:通令各祭酒于大路要道处设立义舍(行人住宿处),十里一亭,五里一舍,备有义米义肉,让行路人无偿取用。
  三、民事管理,由祭酒管理民事,实行政教合一。并组织群众练武、种田,实行劳武结合。民有小过,罚修路一百步;人犯罪教育三次,不改正才行刑。官民之间提倡诚信相待,互不欺诈。
  四、公平交易,不准巧取取豪夺,不准囤集居奇,高抬市价。
  五、收容难民:公元二一一年,韩遂,马超合兵与曹操战于潼关,关中老百姓由于午谷逃到汉中来避难的有几万家,张鲁都收容下,给予安排生活和生产。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征张鲁,鲁举汉中归附曹操,封镇甫将军,阆中侯。
  另:今勉县温泉公社巾坝大队姑子山(讹称灌子山),有“张鲁女墓”。山下有女郎庙,有房三十六间,毁于一九五八年。
  据《沔县新志》载:“汉张鲁女墓”在县(指老城)东四十里灌子山,详见《水经注》。旧志不载,小中坝人清明拜扫”。
  《水经注》载:“汉水南有女郎山,山上有女郎冢,远望山坟,嵬嵬状高;及即其所,裁有坟形。山上直路下出,不生草木,世人谓之女郎道。下有女郎庙及揣擣衣石,言张鲁女(遗迹)也。有小水北流入汉,谓之女郎水”。
  

出处: 《汉中地区名胜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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