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志》
位于县城东大街。始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正德十三年(1519)重修。嘉靖十三年(1534)建钟鼓楼。二十三年(1541)大门失火重修,并增建二门内石坊。三十年(1551)正殿失火修建,并增建献殿。三十六年(1557)重修两廊。万历二十六年(1598)建大门外石坊。四十二年(1614)增修献殿。崇祯六年(1633)建献台及大门内画廊,八年(1635)明末农民军攻克县城时,庙宇受毁,后重建大门。清康熙十年(1671)、二十七年(1688)、四十年(1701)、乾隆二十三年(1758)、嘉庆十八年(1813)、民国十四年(1925)均有重修。现二门内木牌坊系顺治十一年(1654)大地震毁掉石坊后,在其旧址上新建而成。建国后,城关粮站长期占用作为粮库,除改变了古建原貌外,并先后拆除五皇阁、道院、琉璃五龙壁和二门等建筑。1958年大炼钢铁时,砸毁大门外两根铁旗杆和大铁钟一口。“文化大革命”中,毁掉房上脊兽、斗拱、琉璃云龙纹装饰和门外一对铁狮等。“文化大革命”后,省文物局多次拨款维修和油漆彩画古建群,用砖石砌护东西两崖。1986年增建碑廊14间,修筑台阶走道,加修水泥、钢管栏杆,使破烂残缺的古建群面貌焕然一新。
城隍庙古建群规模宏大,布局科学。在梁柱式木材构架的应用、建造法式和布局等方面有独特之处。整个建筑群置于一北高南低的夯土台地之上,高差13米多。布置对称、宽畅,主要建筑物放在中轴线上,附属建筑物置于左右两侧,大门、二门、迎客亭分全院为三进的四合院,主要建筑在后院。
城隍庙原来面积8660平方米,现6668平方米,是县博物馆住地,内举办有各种历史文物陈列,是对外开放的旅游参观点。
原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1年初升格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出处: 《扶风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