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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的薄葬思想与秦始皇陵厚葬

张仲立


  《吕氏春秋》的薄葬思想与秦始皇陵的厚葬是一个巨大的反差,其间又有着一定的关联。由于吕不韦是秦始皇陵的最早的主持者,因而其间关系的梳理就显得更有意义,本文在梳理二者关系的过程中,还就秦始皇陵修陵工程的分期,前期修陵工程“章程”的粗轮廓,内外城不对称布局的原因,秦陵深筑地宫的原因等等问题提出自己的初步看法,以求教于方家。
  一、《吕氏春秋》薄葬思想与“为君王虑”
  《吕氏春秋》许多地方都涉及到丧葬,其中辟专节论述丧葬者有两篇,即“节葬”篇和“安死”篇。两篇文章论述主张薄葬的观点,对厚葬明确表示反对。这种主张与《墨子》相同或相近。不同的是,《吕氏春秋》主要是从盗墓的角度来提出问题,从防盗的角度立意来主张和强调薄葬。他提出“为死者虑”的命题,认为如果要让死者“安死”,则“莫如无动,莫如无发。无发无功,莫如无有可利”(1),即没有比不让坟墓被掘开更重要,而要达到这个目的,没有比坟墓中无利可图更保险了。 因为掘墓说到底是利益驱动所致,“民之于利也,犯流矢,蹈白刃,涉血盩肝以求之”(2),是无法完全制止的,如果“为利甚厚,乘车食肉,虽圣人犹不能禁,而况于乱”(3)。因此,如果厚葬,无异于“在墓上立了一块石碑,告诉人们墓里有大量宝器,掘开必发大财”(4),从而招致盗墓是必然而然的。解决之道在那儿,《吕氏春秋》的结论是唯有薄葬。
  因为吕不韦主持秦始皇陵的修筑工程(5),所以值得思考的是,《吕氏春秋》在这里强调薄葬的时候,或也有更直接的现实考虑。《吕氏春秋》本身就是一本直接为现实服务的书,是为执政者“知国体”,“见王治”(6)的,因而它的薄葬说所针对的厚葬,也主要是就统治高层而言,所谓“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含珠鳞施,玩好货宝,钟鼎壶滥,舆马衣被戈剑,不可胜其数。诸养生之具,无不从者。题凑之室,棺椁之数,积石积炭,以环其外,奸人闻之,传以相告,上虽以严威重罪禁之,犹不可止”(7),所谓的“世之为丘垄也,其高大若山,其树之若林,其设阙庭、为宫室、造宾阼也若都邑,以此观世示富则可矣,以此为死则不可也”(8),其对象显然是清楚的。
  也许正因为《吕氏春秋》薄葬说所针对的对象是统治者,它才苦心孤诣地选取最容易被理解最容易被接受的角度去展开命题,即从“为死者虑”,为死者能够“安死”角度去提出薄葬主张。联系到吕不韦主持秦陵修造工作,那么吕氏所规鉴的对象很可能就是秦王,他即便不指望在秦王的后事安排上真的采用薄葬(这种可能是极其微小的),也有必要让暂时还年轻的君王对吕不韦辅政期间所确定的秦陵修造规划能给予理解,而不至于在未来加怒于他,因为可以想见的是,吕氏不会是尽其可能去力行厚葬的角色。能够表明《吕氏春秋》薄葬说有规劝教化秦王用意的较为得力的是该文的最后一句话,为说明它的薄葬说立足点只是“为死者虑”而绝无它意,“安死”篇结尾用了几乎是尽力表白的语气强调:“苟便于死,则虽贫国劳民,若慈亲孝子者所不辞为也”。与不惜“贫国劳民”这样的话相配的怕只有君王了,所以吕氏的“为死者虑”就是为君王虑,薄葬说的基本用意是不言而喻的。
  面对一个称得上是整个中国历史上厚葬之最的秦始皇陵,玩味《吕氏春秋》薄葬说有其特殊意义,它有助于我们提出和探索围绕丧葬问题后面的极其复杂的社会思维社会行为的特殊规律,能藉以了解吕不韦以及吕不韦为代表的那部分秦国统治者对于厚葬问题的基本态度及其在秦陵的影响,并有机会对秦陵以及秦陵修造的复杂过程作更深入的研究。
  二、修陵工程阶段划分与前期工程觌模蠡测
  秦始皇陵的修筑经过了38年时间。《史记·秦始皇本纪》明确记载,“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始皇帝在位37年,陵墓直修到始皇帝下葬以后,一些扫尾工程延续到次年冬,由于农民义军逼近,才匆匆忙忙结束。
  38年时间里,秦国政治军事情势跌宕起伏,有过许多大的变化,甚至包括统一大业的完成、朝代更替等等。这种情形下,修陵工程不可能不表现出阶段特征。袁仲一先生首举修陵工程阶段说,并且将修陵工程划分为三个阶段,三段的界限以帝国建立和始皇帝下葬为标志(9);王学理先生提出四阶段说,以公元前246~前231年为初创期,公元前230~前221年为持续期,前221~前209年为高峰期,前209~前208年为结尾期”(9);鹤间和幸先生亦为四阶段论,但划界有自己的不同:他从对社会影响重大的战争背景入手,认为从六国战争到统一为第一时期,第二时期是秦王朝相对比较安定的时期,第三时期是秦王朝对外战争时期,第四时期是从始皇死后到秦二世即位,陈胜、吴广、项羽、刘邦起事,帝国进入急剧崩溃的时期。阶段划分的标准各不相同,但都关注到始皇陵修筑的阶段性的客观存在和阶段划分的重要意义。
  鹤间先生的划分标志主要是战争。全局战争,直接涉及国力的安排使用,同时进行的其它工程受到影响是无疑问的,但就秦始皇陵的修筑而言,还必须考虑到直接与秦陵相关的重大政治变故,某种意义上说,与修筑秦陵工程相关的政治方面重要变故产生的影响或许还更直接更显著一些。
  如果以此为线索,秦陵修筑工程分为以下四个阶段或更有利说明问题一些。
  第一阶段:始皇初即位到吕不韦被免相 吕不韦主持
  第二阶段:始皇王冠带剑到秦王朝建立  
  第三阶段:秦王朝建立至始皇陵复土埋葬 李斯主持
  第四阶段:下葬后到章邯请缨去抵御义军 李斯主持
  工程的第一阶段一般都很关键,因为修陵的选址和陵墓的规模等基本内容都要在其初基本确定下来,也就是要定下陵墓“章程”。《汉旧仪》里说到李斯主持修陵时“凿以章程”,其时的“章程”还不是元初的“章程”,最早的陵墓“章程”,应该是在吕不韦主持下拟定的。吕不韦是在秦国发展历史上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的人物,他相秦的十多年里,秦人内政整肃,统一战争步伐加快,是秦国内政外交较好的历史时期之一,吕以相国的身份为少年皇帝辅政,所以也就当然是秦始皇陵蓝图的规划者主修者。
  今天我们要分清吕不韦规划的秦陵究竟还存在多少,具体是哪些,已经比较困难了,不过还可以就某些内容作较近一些的推断,比如说,始皇陵址的选定,地宫的位置以及地宫采用亚字形的结构,以及陵园的基本形式,都应该是这一时期确定的,被一直采用或有了较大发展甚至面目不再,但都可以找出相应的踪迹。因为陵墓的修筑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事情,它总要受到陵墓制度和相关历史情势的约束。
  正如前文分析的,吕不韦时期修陵的主导意向与后面几个阶段是判然有别的。吕氏陵墓章程的主要参照对象应该是秦东陵,因而它的选址,它的形式及其规模,会直接受到秦东陵的影响和某种意义上的“约束”,与秦东陵接近而又有所超越。秦东陵构成秦始皇陵的范本,不单是它代表了秦陵墓的制度和传统,而且它的规模,它的亚字形的结构,都已经是天子的等级,与秦始皇时所处的历史情势最为接近。以吕不韦认知境界和所处的历史地位而言,他可以选择较秦东陵规模有所突破的模式——因为他不难看出统一天下建立秦王朝的日子并不遥远的历史态势,但不会由秦东陵已有的传统向厚葬跨出太大的步子。
  还必须看到的是,吕不韦担任相邦是从秦始皇父亲庄襄王时就开始了,并且吕不韦又与庄襄王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因而也大可以相信,吕不书也是庄襄王陵墓工程的主持者。经一人之手的前后两个陵墓的设计,就无法不留下相承、相近、相似的面目。先王陵制是一种束缚,直接主持先王陵园规划和建造更是一种束缚,它无疑会反映到秦始皇陵的修陵工程中来。
  位于临潼骊山西麓秦东陵目前的考古工作还只是初步的,但已能初步确定庄襄王的陵园。由于只有两座陵园涉及亚字形墓所以推敲的范围公认圈定在一、四号陵园。一号陵园有两座并列的亚字形墓,由此排除了一号陵园的可能性,故此,四号陵园为庄襄王陵是没多大问题的。这为我们比较和研究吕不韦主持秦陵工程阶段,究竟那些地方都参照了庄襄王陵墓的作法,那些地方有了突破,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号陵园筑有隍壕为界(东西南三面利用了自然沟豁),东西长960米,南北宽500米。墓为亚字形,东西长278米,南北宽181米,墓室部分东西56.5。米,南北55米,墓室的四个墓道各有耳室一个。陵园外南侧有甲字形陪葬墓两座,小型陪葬墓群一处(11)。如果以比较的眼光评判,这的确是部分反映了《吕氏春秋》薄葬思想的葬事安排,它用的是帝陵的名义,比秦先公的陵墓却大不了多少,较一号陵园又稍减了规模。与始皇陵相比,则不可同日而语。由兹我们感觉到,陵制由此一下子跃升到始皇陵那种气势,只能是秦始皇成为天子以后的事。吕不韦主事时,始皇陵的规制一定较我们能看到的低得很多。从吕不韦主事时的始皇陵规制到我们今天看到的始皇陵规制,在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变化。
  并且这种变化不是一种简单的放大关系,重要的是有了许多创制,如由隍壕变为非常气魄的内外械墙,城内数量庞大的宫殿建筑群与生前所享相差无几,已发现的陪葬坑,大多在庄襄王陵园都不存在等等。由此看来,秦始皇陵在吕氏主事的时期,其规模即令比庄襄王陵超出很多,亦不及今天所知秦陵规模的十分之一。当时的“章程”很可能还是以隍壕为界的,陵墓规模也小得多,陪葬坑大约只有车马坑和一些祭祀坑,且规制不大,兵马俑坑、石铠甲坑等诸多前朝不见的陪葬坑都不存在。
  现在看到的秦始皇陵是一种多次规划而形成的格局。格局最显著的特点是内外城与地宫布局的不对称性,由此而引起许多疑惑,包括一些学者从古代类似建造多对称格局的经验判断出发,对秦始皇陵的朝向作出向北的推断(12)。现在看来即从秦始皇陵内外城与地宫的格局而言,应该不是其最初所规划的面貌,亦即吕不韦主持时期所确定的规制。吕氏时期的规制最有可能的是,以陵墓封土为中心,围绕陵墓封土四周安排一定的陪葬,并利用自然壕沟加人工筑造,构成大体近似方形的隍壕,面积大约只有几十万平方米。陵墓的主导思想里,“若都邑”(13)或作为一个重要观念还要作以体现,尽管《吕氏春秋》对它持一定的批判态度。《吕氏春秋》是了解吕不韦观念想法或能够被其接受观念想法的非常重要的途径,但与吕不韦的执政尤其是一些具体政治决策还不能等同看等,对修陵这一涉及君王的重大的决策,吕不韦是不会冒逆龙鳞的风险的。
  今天陵墓内外城的长方形状和不对称结构是旧有“章程”改造的结果。改造之中由于是在已选定并作了一定工作的陵墓基础上来做新的规划,就不可避免受到固有条件的限制,看过始皇陵中心周围的地理形势就会知道,陵园的城墙选择现有的形状其实是无奈的,紧靠陵园外城东侧的大水沟河址限制了秦陵城墙的东界,也就限制了秦陵内外城东西范围的规划;外城南墙临近大水沟口,那一带修筑拦洪五岭大堤,表明其所处的水文环境是不适宜城墙再向南发展的,那么陵园的扩大,唯有向北才能实现。这便是今天形成的陵园局面的最根本的原因,了解了这一点,才不至于以之作为依据而怀疑陵墓北向,也才能够弄清,吕氏当年的秦陵“章程”,与今天看到的秦陵相距是多么遥远。
  秦陵工程的第二阶段应该起始于秦王政十年,以吕不韦免相,修陵工程主持者易人为标志。这一时期见于记载的有关修陵工程的最大的变化莫过于新设置了陵邑。《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十六年九月,……秦置丽邑。”这一变化非同小可,史家认为,“园邑之兴,始自强秦”(14),正是从这里开始的。秦始皇置陵邑的用意是多方面的,其意义还值得进一步探索。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陵邑的设置与陵园规模的扩大是直接关联的,它本身是陵园规模扩大了的产物,是陵园规模扩大的重要标志。撇开陵邑的其它意义不论,陵邑在秦陵建设中的最直接的意义在于:它能够成为陵园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依托,因而它的设置时机,其实也多少标志了陵园建设进入了特定的时期。
  规划陵邑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它应该是关于王陵修造章程的一次总体修改的一部分。反映了修陵主导意图的重大改变,如果最初的章程能够以常规葬制作概括的话,修改以后的章程则应该以厚葬作概括。秦王赢政剪除了嫪氏集团和吕氏集团并彻底改变了太后干政的局面以后,一切大权牢牢掌控在自己手里。虽然在大政方针上仍旧执行着以前的模式,但由于秦王政对法家情有独钟,因而治国上重强力,重责罚,以法家为务,“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15),对权力嗜之如命。王陵规模的扩大与秦王嬴政的这种政治心态是完全契合的,是秦王法家政治的一部分,也是秦王对完成统一大业充满自信的表现。
  吕不韦时期关于秦王陵的“章程”,无论怎么说是不可能满足作为一个躬行法家政治,强调王权绝对地位的帝王的要求的。法家政治的特点正在于凸现帝王的绝对权威,刻意塑造帝王至高无上形象,因而对于修造陵墓这种对帝王来讲非常重大的事项,一般的规模是不“称其地位”(16)的。所以作为吕不韦辅政时期“大臣用事”、“太后专政”,秦王自己参与意见较少的陵墓“章程”,不可避免一定要经过重大的修改。修改的具体事项,除了设置“丽邑”以外,延伸陵园内外城,增加一些重要的陪葬坑等都可以想见。不过此一时期毕竟战事频仍,统一战争紧锣密鼓,对陵墓的国力投入还不能不受到较大的限制。
  第二阶段修陵工程的主持大臣史无明文,时任过丞相的有几位,是否也主持过秦陵修造工程,不得而知,也许将来考古发现能弥补这一不足。当然,对于陵墓工程,最终的决定权说到底是秦王政自己,这在工程第三阶段李斯向秦始皇报告秦陵修造“已深已极”,秦始皇作了“可,旁行三百丈乃止”的“指示”中可以清楚看出(17)。    
  秦陵修造工程第三阶段开始于秦王朝建立以后,主持是丞相李斯,《汉旧仪》有明确记载(18)。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一时期始皇帝在陵墓问题上的考虑会发生较大变化。统一天下以后,始皇对自己地位的优越认知(他自视“德高三皇,功盖五帝”)使他在许多事情上都自觉不自觉地考虑要与其“成功盛德”相称,这种思想在许多事情上都有表现,不能不反映在他的丧葬安排上。秦始皇陵的天下无双,主要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对至高无上的迷恋和追求,权力的绝对化和空前的威望(是倾其国力一包括人财物一的最重要历史条件),历代积累的高超技术等等,这一切能够促成陵墓天下无双的条件都成熟了,秦始皇陵墓“章程”又一次需要修正了。这一次的修改是全方位的,按照记载:秦始皇“二十七年,…作信宫渭南,已,更命信宫为极庙,象天极。自极庙道通郦山”(19)。”这里透露出的信息极其重要,说明此时陵墓工程已经在始皇帝帝国的整体规划里有了更明确的定位,应该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是秦始皇陵修造的主要的也是关键的时期,然而大规模的兴建起初主要还不是集中在陵墓的修造上。对陵墓的大规模的集中兴建主要还偏重于王朝统治的后期。大规模的人力投入主要是这一时期及其以后,“发北山石椁,乃写蜀、荆地材皆至”(20),修陵工程全面展开,70多万人投入劳作。即便此时,帝陵的修造还不是唯一的兴作,秦始皇帝权势欲望进一步膨胀,他“于是”“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21),开始营作豪华无比的阿房宫和其它宫殿。始皇帝对先王的宫殿不满意起来,那么对正在修造中的陵墓是否也会做出一些改变,我想是可能的。一些陪葬坑可能因此而扩大了规制。秦始皇陵有许多以往任何帝陵都不具有的创制,和这位前无古人的千古一帝的身份的确是相合的,其中大多恐怕也只能是帝制建立起来以后的产物。
  秦始皇陵墓工程的第四阶段自秦二世即位起,由于这时严格地遵循着旧有的“章程”,不敢有丝毫懈怠,因而也可以看作工程第三阶段的结尾。最后由于起义军周章一部逼近的缘故(22),工程不得不草草结束。草草结束究竟拉下了什么项目,现在尚无法最后作答。
  古代帝王的陵墓工程是一件攸关王朝政治的大事,在秦始皇陵墓阶段变化中可以较清楚地看出。帝王的厚葬也是一个与权力相为表里的事项,如果排除其它堵如国力、丧葬制度的因素,那么帝陵的厚葬与否及其程度如何,直接反映着该帝王的权力和他贪嗜权力方面所表现的“品相”高低。
  吕不韦为庄襄王相,其陵墓是主要参与者,他的修陵应该受到束缚…              
  三、始皇陵防盗设置与《吕氏春秋》“为死者虑”
  《吕氏春秋》的关于丧葬的说教到底对秦始皇陵的修造不会不产生作用,甚至造成比较大的影响,这是因为,《吕氏春秋》薄葬一说的产生,说到底是对当时社会产生了震动和刺激的盗墓现象带来的。这种震动和刺激产生的直接效应有二;一是动摇旧有的丧葬观念,产生由“为死者虑”而兴起的薄葬论说和薄葬之作;二是促进统治者为防止盗掘而在改进墓葬形式等等方面耗费心机。《吕氏春秋》薄葬说属前者,始皇陵厚葬依旧但用了许多防盗措施属后者。
  始皇陵的防盗,其要有四;一是设暗器;二是掘深穴;三是防泄密;四是设守卫,丽山园有管护供祭人员机构,附近又有丽邑之设,周全严密是空前的。另外始皇陵还使用了大量的水银,其作用不仅在于表示地理之象,也有防腐、辟邪和防盗功用。
  始皇陵的暗器应该是所谓的能够自动弹射的弩机,《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帝陵修造中曾“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按照当时弩弓发展的水平,这种技术已经具备。
  防泄密也是可信的,对于盗掘来说,如果让盗掘者轻易知道珍藏内幕,无异于引狼入室。但是是否尽如《史记》所云,“或言工匠为机,藏皆知之,藏重即泄,大事毕,已藏,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藏者,无复出者”(23),或可斟酌,不过当时在这一问题上的重视和关注,应该是无问题的。《吕氏春秋》反复强调:“以生人之心为死者虑也……莫如无有可利,则此之谓重闭,”无有可利,则人们自然不会去无谓地费神劳力,影响死者的安宁。如果人们不知道地下有珍宝重器,也不会去做有可能是徒费功夫的盗掘之事。始皇陵“生闭工匠”一事其实正是在寻求这一种形式的“重闭”,目的还是为了“安死”。只是这种“安死”在《吕氏春秋》看来,不过是缘木求鱼,如同“今有人於此,为石铭置之垄上,曰:‘此其中之物,具珠玉玩好财物宝器甚多,不可不担担之必大富,世世乘车食肉”’,它认为“世之厚葬也有似於此(24)。”
  始皇陵防泄密的措施绝不限于对直接从事埋藏的工匠的防范,一个最明显的事实是,始皇陵如此规模的埋藏,真正见于文献的只有关于秦陵地宫的非常笼统的记述,也就是说,至少司马迁未从有关秦人的各种文书中查到有关秦陵的更多的资料,间接说明防泄密的各种措施的确达到了预设的目标。
  始皇陵防盗的核心措施应该是筑造达到“已深已极”的扩穴。按照《史记》记载,始皇陵扩穴也就是地宫的深度已“穿三泉”亦即穿透几层地下水。东汉卫宏《汉旧仪》记有李斯一段奏文:“丞相斯昧死言:臣所将隶徒七十二万人,治骊山者已深已极,凿之不入,烧之不燃,叩之空空,如下天状。制曰:凿之不入,烧之不燃,其旁行三百丈乃止。”该段文字后世典籍多为引用,以说明秦始皇陵墓圹穴之深。此两段文字记载说明秦陵圹穴的深度,虽还不是可以量化的具体数据,但是给人的印象还是极深刻的,据其似乎勿庸怀疑案陵圹穴的穿造用到了当时的最先进的技术。因而研究这一问题的考古工作者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依据考古工作对战国秦时代能够达到的技术水准的了解,尤其是对战国时期湖北铜绿山矿冶遗址深达50多米的矿井的了解,作出秦始皇陵的圹穴深度不会低于50米的推论(25)。推论还有待证实。
  深穴筑造对于防盗是非常有效的。从现在掌握的情况看,史籍记载始皇陵遭到过数次盗掘,基本上限于对始皇陵大量的地面建筑的破坏和对周围一些陪葬坑的盗扰,始皇陵地宫并未遭明显的盗掘。其中有几个小盗洞,只深至不到10米,或许是土壤中挥发出的超量的水银使其受不了抑或其它原因还不是很清楚,不过表明地宫安全无恙,究其主要原因应该归功于采用了深穴。但深穴的穿造工程除了技术上的难度外,还有观念突破上的难度。《吕氏春秋》论葬之深浅,认为“葬不可不藏也。葬浅则狐狸抇之,深则及於水泉。故凡葬必於高陵之上,以避狐狸之患、水泉之湿。”这应该是当时通行的看法。不过它接着又说:“此则善矣,而忘奸邪瓷贼寇乱之难,岂不惑哉?”《吕氏春秋》要表达的是;人们虽然在想方设法求死者能安,却忘记了“奸邪盗贼寇乱之难”,所以还是应薄葬为是。《吕氏春秋》对奸邪盗贼寇乱问题的强调显然是当时的社会主体意识之一,始皇帝他们无疑是认可的,也认可藏之深浅的利弊关系。只是始皇帝君臣的解决之道却大相径庭,即千方百计设法加强盗掘的难度,难到盗掘者无法去做!从这个思路出发,当时能采取的有效选择只能是穿筑深到地下水以下的圹穴。那么随之而来的前提要求必然是,除非棺室和椁室有足够的密闭技术,亦即始皇陵的地下环境要避免水患,安然无恙。
  现在看来,有关记载始皇陵地宫里“冶铜锢其内,漆涂其外”,“锢水泉绝之,塞以纹石,致以丹漆”等等记载是值得考虑的(26),也许都是相关的措施。不过我们最关心的倒是,始皇陵反映出的如此巨大的突破说到底是与盗掘的负面推动分不开的,这种推动,带来了关于薄葬的社会呼声,促进了关于薄葬的各种观念探索,不过《吕氏春秋》所表达的社会观念社会意识,却未能让始皇帝节葬,对始皇陵的厚葬反而起了“助推”的作用,反映了统治者丧葬领域里所蕴含的意识层面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昭示了特殊的历史运动过程。
  四、几点思考
  秦国发展过程中,吕不韦时期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时期,吕不韦在许多问题上的思想认识和许多作法与秦国法家政治人物是不一致的。秦人的法家思想主要在政治层面,即治国大略方面。在战争岁月里,他在政治和军事领域的影响要比它在社会其它领域里的影响大得多,并且在军事压倒一切的情势下,还不大容易看出它的明显社会危害。法家思想在战国晚期逐渐向其它领域扩张,从而也带来了新的问题,秦王朝建立以后所存在的一些弊端开始从这些法家政治过分渗入一般社会生活领域里绽露出来。将皇帝抬高到如此的程度,只有秦时有这样的历史条件,然而同时如此的历史氛围其实也就表现出秦政那种过度张力之下所潜在的危险——统治者在走钢丝,依靠创业的政治资本还能在有限的时期里稳定住局面的皇帝,已经为他的继任者抽去了非常重要的政治条件,而表面看起来却似乎为他创造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威势。这成为秦二世而亡的重要原因。
  春秋战国时代主张薄葬者不乏其人,诸思想大家几乎都主张薄葬,其中以孔、墨、庄为最,《吕氏春秋》则表现为另一种形式,这应该看作是对当时的厚葬之风的反弹,社会思维对社会现象所做出的回应。与此相逆,厚葬之风则以另一种态势发展,走向它的峰颠,真是非常有意思的历史现象。究其根蒂,还在于厚葬是满足统治者需要,满足统治者的某种心态,满足统治者的穷奢极欲的事项。统治者的穷奢极欲更多地表现在极度挥霍上,这种挥霍一方面表现在基本的生活消费上,另一方面表现在精神层次的消费上,厚葬成为统治者体现权力地位荣耀,满足对未来权力地位荣华富贵永久享有的强烈愿望的保障和寄托,在这种历史“需求”面前,历史的批判难免显得如此的乏力。
  吕不韦不可能像其它诸子那样对厚葬进行深刻地批判,但处于相位,他对于薄葬厚葬的关注点有其特殊的意义,他的“为死者虑”而倡薄葬的观点是基于一个基本的历史规律的认识,即“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也;无不亡之国者,是无不抇之墓也”,这是十分难得的。吕氏对秦陵工程的影响可以看作两个时期,第一时期由于他主持着秦陵工程,因而影响也就更直接一些,值得在以后的考古工作中注意一些相关的迹象和线索;第二时期是他免相以后,其影响是间接的,甚至是以反例出现的,秦陵厚葬安排中防盗力度的加强正是吕氏所代表的“为死者虑”的观念警示作用的反映。无论如何,吕氏有着独特视角的薄葬说引起了足够的社会注意,它影响当不限于始皇陵和始皇时代,由汉时的张柬之谏文帝薄葬可以看得出来。今天认真审视他的影响不仅能够使我们对秦陵的许多现象有进一步的认知,譬如关于秦陵平面布局的不对称性,秦陵38年修造工程的进度曲线和人力投入曲线等等,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我们对那个时代社会思维的全面把握。
  秦陵修造过程的变化与秦代政治的变化尤其是与秦国统治思想的变化有关,与法家政治在统治阶层的消长变化有关,与重要政治人物的变故相关,与秦始皇统治思想和功利心态随着大业的推进和取得节节成就而发生着不断变化有关。秦始皇个人欲望的膨胀是随着战事推进而一步步不断扩大的,王朝建立以后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在政治生活领域都有非常明显的反映,在修陵上亦表现得非常典型,我们或有可能通过考古工作最终给它描出一个变化曲线。这当然需要大量工作积累和较长时间,不过就今天的比较研究我们还是可以得出一个轮廓的认识:是空前的胜利造就了空前显赫的帝王,是空前显赫的帝王造就了空前规模的陵墓,也是空前的权欲膨胀导致了政权的迅速覆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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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吕氏春秋·节葬》。
  (2)《吕氏春秋·节葬》。
  (4)《吕氏春秋·安死》。
  (5)袁仲一、王学理、张文立等先生均认为如此。秦始皇以13岁弱年即位,吕不韦以相邦辅政,“王年少,委国事大臣”,修陵大事当属其主持。又,中山王陵为相邦暠周主持,见于出之“兆域图”铜版所刻诏文,《河北省平山县战国时期中山国墓葬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1期。又,李斯以丞相主
  持修陵,亦见于《汉旧仪》记载。
  (6)《汉书·艺文志》。
  (7)《吕氏春秋·节葬》。
  (8)《吕氏春秋·节葬》。
  (9)袁仲一:《秦始皇陵兵马俑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
  (10)王学理:《秦始皇陵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1)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秦陵工作站:《秦东陵第四号陵园调查钻探简报》,《考古与文物》1993年3期。
  (12)孙嘉春:《秦始皇陵墓向与布局结构问题研究》《文博》1994年6期,王学理《秦始皇陵研究》亦主此说。笔者认为还应该是东向。
  (13)《吕氏春秋·安死》。  
  (14)《后汉书·东平宪正传》东平宪王刘苍日:“臣愚以为园邑之兴,始自强秦。古者丘垅且不欲其著名,岂况筑郭邑,建都郛哉。”
  (15)《汉书·刑法志》。
  (16)秦始皇处处要称其成功盛德,喜追求豪奢,在陵墓问题上关注称其地位,是不难想象的。
  (17)《汉旧仪》。
  (18)见《汉旧仪》:“使丞相李斯将天下刑人徒隶七十二万人作陵,凿以章程”。
  (19)《史记·秦始皇本纪》。
  (20)《史记·秦始皇本纪》。
  (21)《史记·秦始皇本纪》。  
  (22)《史记·秦始皇本纪》。  
  (23)《史记·秦始皇本纪》。  
  (24)《吕氏春秋·安死》。  
  (25)参见刘云辉:《秦陵地宫之迷》,《文博》1987年l期。
  (26)贾山:《至言》:《汉书·贾山传》《汉旧仪》等。
  

秦汉文化比较研究:秦汉兵马俑比较暨两汉文化研究论文集/吴永琪,杨绪敏,邱永生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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