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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与贺兰敏之

梁晋红


  一 史料的记述
  贺兰敏之是武则天的外甥,是武则天姐姐韩国夫人的唯一儿子。关于他的情况史书中见有五处记述。
  一、唐人刘肃撰《大唐新语·聪敏部》载:“李嗣真聪敏多才能,以许州判佐直弘文馆。高宗东封还,幸孔子庙,诏赠太师,命有司为祝文。司文郎中富少颖沙直撰进,不称旨,御笔瀎破,付左寺丞。贺兰敏之已下战栗,遽召嗣真,咋笔立成……。高宗览之……诏加两阶。时敏之恃宠骄盈,嗣真审其必败,谓所亲曰:‘久荫大树,或有颠坠,吾属无赖矣!’因饥年,讽执政,求出为义乌令。敏之,则天姐子也,无何果败。”[1]
  二、唐人贺兰琬撰《大唐故贺兰都督(敏之)墓志并序》载:“公讳敏之,字常住,河南洛阳人。其先轩辕黄帝后也。□□幽都为贺兰国公,□□□山下,因命氏焉。……□□□皇朝尚衣奉御,鲁王府长史,银青光禄大夫,散骑常侍,使持节□州诸军事,□□州刺史,应山县开国男,赠司元太常伯,翠委鸣玉,辉桂苑而耀兰池;皂盖青□,出□□而入天府。父安石,袭爵应山县开国男,赠卫尉卿,户部尚书,驸马都尉,韩国公。带河砺岳,百代光于本枝,鼎族公门,千龄复于神叶。公,郑国夫人武氏子,则天大圣皇后外甥,应天神龙皇帝从母兄也。……峻学山于策府,则霞壁万寻;披翰苑于儒林,则云柯千丈。虽智如□□,不以词气□人;文若贯珠,不以浮藻辉物,故得妙年莅职,弱冠升朝。挥翰动风云,顾眄生光彩。解褐,尚衣奉御左庶子,俄迁左侍极,太子宾客,检校兰台太史秘书监,弘文馆学士,封周国公,赠韶州刺史。于是指云路步天衢。倏忽而鹤唳九霄,须臾而骥驰千里。朝陪紫极,宝位纳其谋猷;夕宴青宫,玉裕怀其黼藻。……既而时移代易,木秀风摧。萋斐且行,薰犹剧改。一迁丹徼,剧变缇灰。大厦不申,小年俄谢。以咸亨二年八月六日,终于韶州之官弟,春秋廿有九。呜呼哀哉……”
  三、《旧唐书·武承嗣传》载:“……乃以韩国夫人之子敏之为士彟嗣,改姓武氏,累拜左侍极,兰台太史,袭爵周国公。仍令鸠集学士李嗣真、吴競之徒,于兰台刊正经史并著撰传记。敏之既年少色美,烝于荣国夫人,恃宠多愆犯,则天颇不悦之。咸亨二年,荣国夫人卒,则天出内大瑞锦,令敏之造佛像追福,敏之自隐用之。又司卫少卿杨思俭女有殊色,高宗及则天自选以为太子妃,成有定日矣,敏之又逼而淫焉。及在荣国服内,私释衰绖,著吉服,奏妓乐。时太平公主尚幼,往来荣国之家,宫人侍行,又尝为敏之所逼。俄而姦污事发,配流雷州,行至韶州,以马缰自缢而死。”[2]
  四、《新唐书》所载与《旧唐书》略同,只是载于武士彟传内,“太平公主往来外家,宫人从者,敏之悉逼乱之”[3]。加大了逼宫人的范围并点明是悉逼乱之。
  五、《资治通鉴》在咸亨二年夏四月条下记:“初,武元庆等既死,皇后奏以其姐子贺兰敏之为士彟之嗣,袭爵周公,改姓武氏,累迁弘文馆学士、左散骑常侍。魏国夫人之死也,上见敏之,悲泣曰:‘向吾出视朝犹无恙,退朝已不救,何仓猝如此!’敏之号哭不对。后闻之曰:‘此儿疑我。’由是恶之。敏之貌美,烝于太原王妃,及居妃丧,释衰绖,奏妓。司卫少卿杨思俭女,有殊色,上及后自选以为太子妃,婚有日矣,敏之逼而淫之。后于是表言敏之前后罪恶,请加窜逐。六月,丙子(十一日),敕流雷州。复其本姓,至韶州,以马缰绞死。朝士坐与敏之交游,流岭南者甚众。”[4]
  二 比较与分析
  细读如上史料,可见贺兰敏之有五大罪状。一曰乱伦,烝于外祖母荣国夫人。二曰贪污,造佛像钱私自挥霍。三曰逼乱太子妃。四曰不孝,为祖母服丧期间穿吉服奏音乐。五曰逼乱太平公主的随从宫女。从如上五条罪状看,仅二、三、四三条罪状便是欺君、不孝之大罪恶。遭贬或处死都不为过。然而《新唐书》在“则天皇后传”内却只字不提贺兰敏之之罪,全归于武则天陷害。文曰:“初,魏国卒,敏之入吊,帝为恸,敏之不对。后曰:‘儿疑我’恶之,俄贬死。”《资治通鉴》也引了这段史料,并加以润色。笔者研究有关史料,认为武则天并未陷害贺兰敏之。所谓陷害之类的文字,完全是宋代史家泼向武则天的污水。按记载看,魏国夫人之死,是在唐高宗封泰山回到京师之后,这个时间是乾封元年夏四月甲辰,即四月初八日之后。因为惟良、怀运是随诸州刺史诣泰山朝觐从至京师,而后献食导致魏国夫人暴死的。所谓武后曰“儿疑我”,“恶之”的提法实属凭空之说。因为,在此案中判罪被杀的惟良、怀运,是死于四个月后的八月丁未十四日。受此案牵连,流放岭南的武元爽,则应死于次年即乾封二年。在武元爽死后,武则天表请以贺兰敏之为士彟嗣。袭爵周国公。这是天大的恩惠。由一个从五品开国男,一跃升为从一品国公爵位。如果说一年前则天就对他“恶之”,能如此行事吗?可见不是“恶之”而是“爱之”。之后,敏之升任左侍极等高官;直至四年后的咸亨年间,因其恃宠骄盈犯了三条大罪:其一,为期君大罪。给皇家和太子带绿帽子,搅散了太子婚事,致使太子弘到咸亨三四年,22岁才与裴居道之女成婚。其二,为不孝大罪。在唐代不孝属十恶大罪。其三,为贪污供佛物之罪,所以判流放,应是高宗武后手下留情。关于烝于荣国夫人与逼淫随从宫女两条罪状,笔者的看法是否定的。首先荣国夫人死于咸亨元年,享年92岁[5],贺兰敏之死于咸亨二年,享年29岁。在贺兰敏之20岁弱冠之年,外祖母荣国夫人已是84岁的高寿老人了。贺兰敏之于乾封二年进武府为嗣,是25岁。外祖母荣国夫人是89岁的老寿星。这是从年龄对比中的不可能。从各自的身份上看,贺兰敏之是出自北魏名家的青年才俊。他妙年莅职,弱冠升朝。即十五六岁袭爵应山县开国男。从五品官爵,20岁入朝为尚衣奉御左庶子等四品高官。他的身边不会缺少美女。只要他愿意三妻四妾,媵妓成群都允许,是够他应付的。他有必要去打搅89岁的外祖母吗?并且还冒着犯“不孝、内乱”大罪恶的风险呢。荣国夫人从小笃信佛教,研年受戒,不淫是主要的戒律之一。至父死隋亡,一个皇室高官家的千金小姐,34岁都不去嫁人。直至42岁,才在唐高祖逼迫与主婚下嫁给武士彟为妻。她能在84岁之后还动春心吗?并且史料表明她晚年更加笃信佛教,在临死之前,还一直在为少林寺搞修建,做功德。死后留下半拉子工程,是武则天陪高宗驾幸少林寺之后,才出资完成了母亲的功德[6]。这样一位虔诚的佛教徒,能做乱伦破戒的勾当吗?肯定不能。此类记述只能出自后世的小说家之手。关于第五条逼淫随从宫女的记载,《资治通鉴》就对之弃而不用。以贺兰敏之进武府后,是三品高官的身份及如前所述的条件,他绝不能降低身份去逼淫宫女。逼淫宫女是糟蹋自己,他没有必要凭空的自我糟踏。
  三 贺兰敏之其人
  贺兰敏之是天生高贵,并从小受到武后照顾的青年才俊,论出身,他是出自北魏名家贺兰氏,其先人随魏孝文帝入主中原,迁居洛阳,故称其为河南洛阳人。他的祖父在唐朝曾作尚衣奉御,鲁王府长史(即高祖子鲁王灵夔的王府长史)至持节□州诸军事□□州刺史,从三品高官。赐爵应山县开国男。他的父亲贺兰安石,袭爵为官。所以他就能妙年莅职,即袭爵应山县开国男。由于他生的英俊,颇有文采,更主要的是受到姨妈武则天的照顾,所以他能在20多岁左右,即授官为尚衣奉御、左庶子,五品和四品高官。这个时间应在龙朔二年左右。之后,至乾封元年,四年之内他又升官至左侍极、太子宾客、检校兰台太史、秘书监、弘文馆学士等三品高官。在一般官员,四年中仅有一次大考升迁的机会,他却累升高官,并且,被李嗣真等学士们依重为靠山的文坛领军人物。没有武则天皇后的照顾可能吗?武则天从做皇后之后七八年内,她的长兄们个个升官。升官最快的属武元爽,由从八品安州户曹累升至从四品少府少监[7]。升官最高的就是贺兰敏之。他从脱掉平民服装初入宫阶,就是五品尚衣奉御及正四品太子左庶子。连他的母亲和妹子都升到皇帝身边,相继升为国夫人。这些年中,贺兰敏之可谓官运亨通。墓志中称之为,“指云路步天衢,倏忽而鹤唳九霄,须臾而城驰千里。朝陪紫极,宝位纳其谋猷,夕宴青宫,玉裕怀其黼藻。”
  乾封元年(666),唐高宗封泰山毕,正月二十四日至曲阜,拜孔子庙,诏赠孔子为太师,命贺兰敏之等写祝文。结果是文不承旨,高宗不乐,以笔灭破扔给左寺丞。“贺兰敏之以下战栗”这是史迹所见最早的高宗不满和贺兰敏之等狼狈的记载。由此,李嗣真有了贺兰敏之必败的预见。对所亲曰:“久荫大树,或有颠坠,吾属无赖矣。”为此,宁愿舍去从三品高官弘文馆学士,下就七品县令,以免受连累,于是他求出为义乌令,辞去学士高官。四年后,众多学士受贺兰敏之牵连流放岭南,惟李嗣真无事。这是后话。四月初八日,唐高宗一行返回京师拜谒太庙,封禅之事圆满完成。之后,便是朝谨官员们向皇帝述职等在京事宜,也正是此时出现了武惟良,武怀运献食与魏国夫人暴死的事件,《新唐书·则天皇后传》和《资治通鉴》记为武则天由此产生了谋害之心。其实是恰恰相反。正由于妹妹死去,贺兰敏之成了家中孤儿,武则天才更加关心,在乾封二年武元爽死后,奏请以贺兰敏之为士彟子嗣。贺兰敏之又接到一个从天而降的大馅儿饼,一跃得到了从一品的周国公爵位。于是有了墓志所称的“指云路步天衢,朝陪紫极,夕宴青宫”等种种荣耀。于是他走向反面、越变越坏。直坏到逼淫太子妃,犯了欺君之罪。同时他也更无理无仪,为所欲为。竟然在外祖母荣国夫人服丧期内脱去丧服奏妓乐,贪污造佛像款。这些罪恶是高宗皇帝、太子和武则天无比愤慨的。武则天不是陷害者,实在是受害者。之所以判流放,不判死罪,只能解释为武则天欲为其姐留下一个独苗子。继而行至韶州自杀,也是一个贺兰敏之的悔罪与违罪的最终结果而已。
  注释
  [1](唐)刘肃:《大唐新语》卷8《聪敏第十七》,中华书局1984年,第121页。
  [2](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183《武承嗣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4728页。
  [3](北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206《武士彟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5836页。
  [4](北宋)司马光等:《资治通鉴》卷202高宗咸亨二年条,中华书局1956年,第6367页。
  [5](清)董诰:《全唐文》卷239《大周无上孝明高皇后碑铭并序》,中华书局1982年,第2417页。
  [6]罗元贞:《武则天集》,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30页。
  [7]《资治通鉴》卷201乾封元年八月条,第6349页。
  (梁晋红,山西文水县博物馆馆长,副研究馆员)

乾陵文化研究(八)/樊英峰主编.--西安:三秦出版社,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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