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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王李素节墓

刘向阳


  李素节,唐高宗李治第四子,淑妃萧氏所生。永徽二年(651)6岁时,封为雍王,寻授雍州牧。素节幼年时聪明,受业于学士徐齐聃,精勤不倦,能日诵古诗赋五百余言,高宗非常喜爱。12岁时,改封郇王。
  永徽六年(655),武则天被立为皇后,素节母萧氏遇害,素节亦被降为申州刺史。乾封初,则天矫诏曰:“素节既旧疾患,宜不须入朝。”而素节其实没有病,只是武则天开始限制素节的出入自由。素节曾著《忠孝论》,托王府仓曹参军张柬之呈进高宗。武则天见后,更加不悦,她不但巫说张柬之受贿,而且降李素节为鄱阳君王,安置于袁州(今江西宜春)。仪凤二年(677),迁置岳州(今湖南岳阳市),终身禁锢。文明元年,武则天称制后,进封素节为许王。载初元年(690),武则天称帝前夕,武承嗣授意酷吏周兴诬告李素节与泽王李上金谋反,在解往都城洛阳途中,被勒死于洛阳城南龙门驿内,死年43岁。武则天令按庶人之礼埋葬。中宗李显复位后,追封李素节为许王,赠开府仪同三司、许州刺史,赐以王礼改葬,陪葬乾陵。李素节的两个同母妹妹义阳公主和宣城公主,因其母与武则天争宠谮毁,在宫中被关押了十几年,年过三十还未婚配,后来由武则天长子李弘请求,武则天才将义阳公主许配权毅,宣城公主许配颖州刺史王勖(遂古)。
  素节墓未发掘,址待考。 

唐代帝王陵墓/刘向阳著.—西安:三秦出版社,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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