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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铜铍的年代

陈景元


  从任何一个角度去看,秦俑坑的建造和青铜兵器的存在,本来就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事情,俑坑是固定不动的,兵器是可以移动的,它们各自都有不同的建造和制作年代。在俑坑中出土的“纪年兵器”,只代表着兵器“携带者”可能进入俑坑的最早年代。如果秦俑坑建造于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的10年左右,那么铜戈也好,铜铍也好,它们来到俑坑当然是很正常的;如果秦俑坑确实建成于几十年以前的秦国,而且又在秦朝末年被农民起义大军彻底毁坏的话,那么5件“吕不韦戈”也好,16件铜铍也好,它们进入秦俑坑之中,也应该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俑坑里出土的“十九年”等铭刻的铜铍,它们到底是秦始皇时期的纪年,还是秦昭王时期的纪年,这本身就是一个学术上没有完全定案的问题,虽然袁仲一先生等人有自己鲜明的观点,但那仅是一部分人的意见。这并不意味着,其他人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再也不可能提出另一种全新的观点了。为了弄清当年对于铜铍“定性、定名”的虚实真伪,很有必要对一号坑中出土的“十五年、十六年、十七年、十八年、十九年”等16件铜铍的论证过程和论证方法,作一番认真、全面的回顾,对铜铍当年被“推定”为秦始皇“纪年兵器”的说法,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点评。
  关于铜铍有“秦始皇纪年”铭文的说法,是怎么产生的呢?也就是说将铜铍的铸造年代,确定为秦始皇时期,最早是怎么产生、又是怎么流传开来的呢?原来,秦俑考古队的刘占成先生,在1982年第3期的《文物》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秦俑坑出土铜铍》的文章。他在这篇文章中对铜铍的铸造年代,进行一番非常简单化、理想化的“论证”之后,就得出了上述的结论。从此之后,这种说法就被很多人全面地接受了,而且也被当做一种正式的“定性”材料,广泛地流传了下来。从文章的内容来看,刘占成先生对于铜铍年代的论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的。
  首先,他认为在5件铜戈和16件铜铍上面,都出现了“寺工”两个字,又断言“寺工”只是秦始皇时期才有的主管兵器铸造的官署。因此,将“寺工”两字铭文的兵器,按年份“三年、四年、五年、七年吕不韦戈”排在前面,“十五年、十六年、十七年、十八年、十九年铜铍”排在后面,形成一个由小到大的纪年序列,应该是合情合理的。另外,在一号坑中出土的“三年吕不韦戈”和“十七年铍”两种不同兵器的铭文中,竟然都有一个相同的叫做“窎”的工匠名字,证明这个工匠“窎”,曾担任过两类兵器的铸造业务,将他前后贯通起来,似乎也是有道理的。
  道理在哪里呢?刘占成先生分析说:在秦国的历史上,以战国时期的秦简公十二年,到秦子婴元年秦朝灭亡,共经历十四代,其中在位超过十七年的,只有秦献公、秦孝公、秦昭王和秦始皇四代。所以,“十七年铜铍”的所属年代,只能从这四个时期中去寻找。但是,以正常人的年龄来推测,工匠“窎”工作活动的时间,不可能从秦献公十七年或者秦孝公十七年,一直延续到秦始皇三年,即使以最晚的秦昭王十七年开始推算,到了秦始皇三年,工匠“窎”已经年迈力竭,不可能再去制造兵器了。如果将“十七年铜铍”定在秦始皇十七年,那工匠“窎”还很年轻。
  最后一条理由是:这16件铜铍,都是在秦始皇兵马俑坑内出土的,既然这个兵马俑坑已经被“定性”为秦始皇陵的陪葬坑,当然铜铍的年代,也应该归类于秦始皇时期。刘占成先生还声称,“铜铍上的刻文,与秦始皇时期诸多器物的纪年方法是类似的”。有了这么多“充足”的理由,就能确定:铜铍铭刻的十七年,只能是秦始皇在位的第十七年,而不是秦昭王时期的十七年,更不会是秦孝公时期的十七年了。刘先生的这一番推断,如果能够成立的话,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在推断的许多环节上还存在着什么重大失误的话,那就有重新进行研究的必要了!
  刘占成先生对16件铜铍的“定性”推断,实际上是有很多漏洞和谬误的。首先,那种认为“寺工”两个字只是秦始皇时期才开始出现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寺工”两字,不仅在汉代出土的器物中一直就存在着,而且在早于秦始皇的年代中,也已经有所发现。证据就是:1995年春天,在西安市未央区一个古代灰坑中,发现有“寺工丞玺、寺工之印”的封泥,由于它和秦昭王时期“加边栏”的印式相同,而被考古界一致认定是秦国早年的器物。在江苏仪征出土战国后期的铜铍之上,也刻有“寺工”两个字。在咸阳博物馆中,就收藏着秦孝公时期刻有“寺工”两字的青铜器。由此可见,“寺工”并不是秦始皇时期所特有的。
  不知所谓工匠“年迈力竭”的这个观点,有什么可靠的、经得起检验的论证依据呢?我们千万不要小看“年迈力竭”四个字,正是因为有了这四个字,才使“铜铍纪年”有纳入秦始皇时期兵器系列的可能,才能起到一种“一锤定音”的重大作用。然而,工匠“窎”这个人,从秦昭五十七年 (公元前290年)开始,到秦庄襄王三年(公元前247年),中间只相隔43年,到秦始皇三年(公元前244年),中间也只相隔46年。难道在秦始皇时期,工作的年限达到46年,是一件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当时兵工厂的工人,一接近这个年龄,一个个都变成“年迈力竭”的人了?
  《全汉文·为兄超求代疏》里有“古者十五受兵,六十还之”的记载;《史记集解》里有“长平之事,秦民之十五以上,皆荷戟而向赵矣”的记载;《汉旧仪》里有“男子无爵为士伍,年六十乃免老”的记载。这些都说明:秦时15~60岁,都属于正常的服役期之内。工匠“窎”,以15岁入伍,适值秦昭王十七年,到了秦庄襄王三年,他才57岁,到秦始皇三年,这时他正好是60岁。所以,刘先生用“年迈力竭”这种似是而非的概念,坚持提出工匠“窎”,不可能从秦昭王十七年,一直工作到秦始皇三年的结论。

兵马俑真相/陈景元著.—北京:华文出版社,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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