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黄帝陵保护办法实施
【大公报讯】 黄帝陵是中华儿女共同景仰的民族圣地,是华夏祖先留下的一份珍贵的物质与精神遗产。为了更有效地保护黄帝陵,陕西省政府于今年2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了《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这是迄今为止陕西出台的第一部关于黄帝陵保护的地方性规章制度。
“黄帝崩,葬桥山。(据《史记·五帝本纪》)”位于陕西省黄陵县桥山之巅的黄帝陵,历经数千年风雨岿然不动。其上矗立的黄帝陵墓冢、“桥山龙驭”碑、“汉武仙台”以及轩辕庙院的“黄帝手植柏”、“挂甲柏”等名碑、古柏都是弥足珍贵的国宝级文物。1962年,国务院公布黄帝陵为全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编为“古墓葬第一号”,号称“天下第一陵”。桥山之上的八万余株古柏,是中国最大的次生侧柏林区,亦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古柏林自然景观区。
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黄帝陵及其周边环境风貌、制止人为破坏,保护黄帝陵景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009年4月,根据陕西省政府的安排,陕西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经反复修改,并广泛征集意见,经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发布,于2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共计28条,内容明确了立法目的、使用范围、保护范围、保护原则和部门职能,对在黄帝陵保护区内的规划建设,文物、生态保护、森林防火、新立碑(碣)、经营活动以及陵区防噪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黄帝陵祭祀活动、接受的捐赠资金管理以及违规违法处置作出了规范。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周玉明表示,保护、管理、建设好黄帝陵,是陕西三千七百万守陵儿女的神圣职责。《办法》将为黄帝陵的保护管理、规划建设、旅游开发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庚寅(2010)年公祭黄帝活动宣传资料选编/陕西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