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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权的“三三制”原则—“三三制”原则的确立(一)


  “三三制”原则的形成
  陕甘宁边区在实行“三三制”前已经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它是由苏维埃政权转变而来的。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各红色根据地就创造了苏维埃工农民主政权。1935年10月中共中央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随红军长征到达陕北,11月间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主席博古)。此后,原陕甘宁根据地的陕北省、陕甘省和神府、关中、三边特区的苏维埃政权均归它统一领导。西北办事处就是陕甘宁根据地苏维埃政权之最高领导机关。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在瓦窑堡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决定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并且提出要把工农共和国改为“人民共和国”的口号(后来改称民主共和国)。毛泽东明确指出:“如果说,我们过去的政府是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联盟的政府,那么,从现在起,应当改变为除了工人、农民和小资产阶级以外,还要加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①。从此时起,陕甘宁根据地内的苏维埃政权就开始了向抗日民主政权的转变。为了实现这个转变,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边区逐步改变了原来的各项政策。例如在政治上恢复了地主、资本家、富农、牧师、僧侣等的公民权,在赞成抗日的原则下,准许各党派、宗教职业者、文化团体自由活动;在经济上停止了没收和分配地主的土地,取消了对地主、富农经商的限制,欢迎外地资本家来边区经商等。同时又把原来的苏维埃民主制度改为议会民主制度。1937年下半年,边区进行了第一次民主普选运动,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乡、区、县的议会,并由议会选举产生了同级政府。当时边区议会的议员也选出来了,并准备于1938年1月召开议会,选举产生边区政府。后来因为国民党顽固派进攻边区和其他原因推迟了。1939年1月边区第一届参议会(此时议会改为参议会)在延安正式召开。这次会议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民主选举了边区参议会的议长和常驻议员,民主选举了边区政府的主席和政府委员。至此,边区的抗日民主政权自下而上全部建立。
  这里应当说明,边区的工农民主政权在向抗日民主政权的转变过程中,还有一个由苏区向边区或特区的转变问题。这是同国共两党的合作联系在一起的。西安事变前,原陕甘宁根据地的苏维埃政权同国民党政权是根本对立的;西安事变后,由于国民党接受了“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主张,中共中央为促成国共合作的实现,于1937年2月向国民党作出了苏区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的保证,此后,西北办事处就改名为特区政府,同年9月6日又遵照中共中央代表和蒋介石的共同决定,正式宣布改名为陕甘宁边区政府。陕甘宁苏区改名为特区或边区后,虽然受国民党中央政府的管辖,成为它的一个地方政权组织(相当省的建制),但它仍然是我们党直接领导下的红色区域,它同国民党区域其他地方政权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
  边区的抗日民主政权初建时,在各级民意机关一一参议会和政府机关里,共产党员的“清一色”现象相当普遍。例如边区第一届参议会的议员共145人,其中党外人士仅有8人;这届参议会选举的常驻议员9人,边区政府委员15人,全是共产党员。乡和县一级的情况,也大体如此。显然,这是不利于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也不利于党的领导。这在当时固然有客观的原因,但无疑是政权建设中的一个缺点。也就是说,边区建立的有各阶级、各民族参加的民意机关和各级政府,只是实现了由工农民主制到抗日民主制的转变,还不是完善的新民主主义政权形式。这种情况,直到1940年初才得到改变。
  1940年初,延安县中区五乡在突击完成征粮工作中,为了达到改进与创造征粮工作的方式方法,由乡政府提出用民选方式组织征粮委员会,其办法是每十二、三户居民中公选一个代表,结果全乡共选出27个委员组成征粮委员会。其中共产党员只有李国章等9人,其余高俊银、马生银、王天福等18人均系非党人士。这些非党人士,有当地富有者贺有力,绅士张克仁、延玉仁等,均积极参加工作。征粮委员会在延安县委和延安工作团的领导与帮助下,正确地发扬民主,在群众中进行充分的宣传解释和动员,精确调查统计,积极组织粮食入仓。全乡原定340石公粮的计划,不仅提前完成,而且超额了11石4斗4升。全乡各界人民都认为今年公粮出得公平、出得愿意。延安县中区五乡征粮委员会组成的新鲜经验,中共边区中央局及时给予肯定并号召在边区各地推广运用。毛泽东对这个经验很重视,批示指出:“共产党员只有与多数非党人士在一道,真正实行民主的‘三三制’,才能使革命工作做好,也才能使党的生活活跃起来,如果由党员包办一切则工作一定做不好,党员也会硬化不进步”②。
  此外,中共中央关于“三三制”政策的提出,晋察冀边区创建敌后抗日根据地政权的实践和陕甘宁边区的新区政权建立,也为建设新民主主义政权提供了宝贵经验。当时边区的陇东、绥德两个分区和富县等新区,刚刚结束了双重政权,正在建立统一的抗日民主政权,成立参议会和政府。因此,边区就在这些地区首先试行“三三制”。1940年4月4日边区政府在《关于新区行政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新区建立统一战线政权时,“各级参议会与政府委员,必须包括各阶级抗日党派与无党派之成分”,“无论任何一政党之党员所占议员或委员之总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依此精神,陇东、绥德分区和富县都先后经过民主选举,按照“三三制”的原则建立了乡县两级的临时参议会和政府;陇东和绥德还成立了分区临时参议会。参议员产生的办法,一部分是由本区域内各抗日党派、各群众团体、驻军民主选派的;一部分是由政府邀请的。“绥德、陇东等地实行‘三三制’因为最早,并且创造了有益的经验,所以被称为新民主主义政治的试验区”③。
  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对晋察冀边区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的经验和延安县中区五乡组建征粮委员会的经验十分重视,毛泽东在1940年3月6日为党内起草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指示中,认为它“带着推动全国建立统一战线政权的性质,为全国观感之所系”,坚持抗战和建立根据地政权密不可分。为了适应、巩固和发展人民抗日的革命局面,指导“在晋西北,在山东,在淮河以北,在绥德、富县、陇东等地建立新的政权”④,使各抗日根据地政权的建设统一化、规范化和制度化。1940年3月,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在给党内的指示、在党的高级干部会上的报告中,全面地总结和概括了抗日根据地政权的性质、人员分配、施政方针、基本政策,明确提出了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中实施“三三制”的政策。
  ①毛泽东:《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1935年12月27日),《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6页。
  ②陈正人:《在实行三三制的政权政策中延安县中区五乡征粮委员会的创造及其意义》。
  ③谢觉哉:《陕甘宁边区的选举与议会制度》(1940年7月)。
  ④《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41页。
  

延安与中国统一战线/中共中央统战部,陕西省委统战部,延安市委统战部编著.—北京: 华文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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