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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




  努字第46号
  1948年12月13日
  各专员、县(市)氏、邮政局长:
  兹经本府第19次政务会议决定:自1949年1月1日起,除前方野战军寄发之公私信件、烈士遗物小包及军属寄往前线的信物仍照原规定免费外,一般公私邮件一律收费,并新订了《陕甘宁边区邮政各类邮件资费表》随令公布,仰到期即行遵照执行。
  此令
  主 席 林伯渠
  副主席 杨明轩
  刘景范
  说明:①各类邮件(信函、公文、新闻纸、印刷品、宣传品、小包邮件、货样)如欲交寄挂号者,除按重量收费外,尚须按件加收挂号费,欲交寄双挂号者须再加收回执费。
  ②前方野战军寄发之公私信函及烈士遗物、小包,军属寄往前线的信一律免费,免费办法按原来规定。
  ③公文只限于党、政、民、学机关之公文,识别办法仍照原规定。
  ④各类邮件重量均以市秤计算。
  ⑤以上各项邮费均以新币计算(农币2000元折合新币1元)。未售完之旧邮票照新币折合额发售。
  ⑥本表自1949年1月1日起实行。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编著.—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1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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