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辑录 > 史著、史论 >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下卷)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六 ----新疆邮政管理局呈文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
纳字第×号
1949年11月2日
收文者:陕甘宁边区邮政总局
事 由:呈送加印邮票100套
相关文件:钧局电令
一、右电收悉,经遵请原加印改值银元邮票加印“人民邮政”四字出售。
二、该票原印有“限新贴用”字样,故未另加印“新”。
三、附该项加印邮票一分、三分、五分、一角、五角、一元六种样张100枚。
敬致
新疆邮政管理局局长陈虚舟
陕甘宁边区邮政史/陕甘宁边区邮政史编写委员会编著.—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1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