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献辑录 > 史料汇编 >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四辑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边区新文字协会简章草案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陕甘宁边区新文字协会”,并增加“陕甘宁边区文化会”为该会团体会员。
  第二条:本会以团结边区及全国新文字工作者推广新文字运动,提高大众文化,争取民族解放与社会解放为宗旨。
  第三条:凡热心新文字运动者,有会员一人之介绍,经大会常务理事会之许可,得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本会会员有缴纳会费(每年一角),推广新文字运动之义务;有参加本会举办之各种讲习班、研究会及享受本会出版物优待办法之权利。
  第五条:本会以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大会每年开会一次,选举若干人成立理事会,主持代表大会闭幕期间一切事务。
  第六条:本会得推举热心赞助新文字的人士为名誉理事。
  第七条:理事会每半年开会一次,选举七人组织常务理事会,办理日常事务,必要时得召集临时会。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每月开会一次,常务理事会设主任一人,组织一人,宣传三人,研究一人。
  第九条:凡有本会会员三人以上,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得成立新文字小组。为本会基本组织;在各地凡有本会会员十人以上,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得成立分会。
  第十条:本简章由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第十一条:本简章有不妥处,由代表大会修改之。
  (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三日《新中华报》)
  

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四辑/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1985.12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