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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北中央局关于救济灾民的指示
雷志华 李忠全
(三)赈灾救济,优待移难民
中共西北中央局关于救济灾民的指示
(1941年7月5日)
几年以来,虽然边区不断在日寇和反共顽固派武装进攻中,但我党政策总以休养民力为方针,边区民众生活得以逐渐改善,这是事实。不过神府、三边、站边一带,连年苦旱,以致民众毫无粮食,加以今年一至六月底半年不雨,庄稼或全旱死,或根本未种下,政府虽以竭力施赈,但仍发现逃荒,最近在志丹、安塞个别区乡竟至发生抢劫公粮或骚乱现象。这一事件关系人民生命,边区社会秩序与我党政对经建、选举、运盐等整个革命政策和工作的实行,有决定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对此有高度的警惕性和最适应的处置。西北局特作如下的指示:
一、用一切努力平息灾民的骚动。当地党政应即派人到灾区调查和慰问灾民疾苦,和区乡党政干部及灾民中较有地位人士诚恳商谈救济和解决办法,耐心解释,实际做到政府和民众利害一致,党政方面关心民众生活的合理关系。
二、在各县应进行极广泛的粮食调济,由政府担保有粮有钱的人轻利借粮贷款,给那些贫苦灾民。
三、由边区政府及地方政府给灾民以赈粮赈款等救济。
四、对逃荒灾民,边区政府应决定有计划的移民安置和救济的办法,各地政府也应给以尽可能的帮助,分给土地,帮助农具籽种,赶今年雨季多种荞麦菜蔬,对移民就食和垦荒,以及难民过境等给以组织与指导。
五、对于有劳动力的灾难民应说服与动员他们参加工厂生产。
六、对于灾民的群众骚动,当然可能有些坏分子乘机活动,固应严加防范,但决不能不认清真实的基本原因,而单纯认为是坏分子捣乱,随便加以镇压,以致激怒群众,反而有利于坏分子进行煽动。如发现坏分子,也应把他的阴谋在群众中揭穿,使群众了解后,给以适当制裁。
由于某些地方当地党政干部在事前毫无所知,到事件发生时则表现慌乱,这证明我们的工作仍极不深入,关心群众生活仍极其不够,党政干部与群众间有了相当的距离,这一事实值得我们严重注意和自我批评,即应纠正一切不良现象。
这一指示应传达到支部,各级党委应时刻将灾情及措置办法并最近降雨情形报告上级。
西北中央局
陕甘宁边区民政工作资料选编/中共陕西省委党校.—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