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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甘宁边区三年来粮食工作的检讨(一九四〇年九月十八日)
曹力如
一、“人马未动,粮草先行”。这句话,说明战时粮食工作的重要。在今天的民族抗战中,粮食工作的重要性,更是不用细说的。陕甘宁边区粮食工作,是适合了这种需要与意义的。它用统筹供应的制度,无论军队与机关公务人员,和被服经费一样,一律采用发给办法,即每人每日,依据生活必需,发一斤半或一斤四两,使我们不会分散精力,为了自己日常生活,去作打算,使他们能更多的安心的做他们应负的抗战工作。为了这个需要,在边区政府财政厅,有统筹支配的粮食局组织,各县区有粮食股及仓库的设立。这项工作,三年多以来,在中国共产党正确指示之下,在边区政府直接领导之下,与边区人民的热烈拥护下以及粮食工作人员的努力,基本上完成了粮食工作的任务。
二、具体的成绩表现在:
1.保证了军、政粮食的供给,没有遭受过粮食的恐慌,不仅如此,当绥、吴、清等县行政未统一于边区之前,曾捐助过绥德等五县粮食二百石,并代采购粮六百多石,作为救济该区域灾难民之用。对警备区①驻军及河防部队,亦有计划的源源不绝的供给了×千多石粮食。至于对友军方面,在粮食的供给上,也无不尽力帮助。如骑二军过境时,使他们顺利的行军,而且他们感到,在所经过的地方,没有见到过如边区对他们粮食供给的周到(曾见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本报)。在定边为供给友军的粮食,曾成立了粮食采买处,抽调人员,专司其事,只要他们知会一声,都无分彼此的一样供应。除上述代买捐助等粮食及二十九年度拟买之×万石不计外,三年来,征收救国公粮及经粮食局购买之粮食如下表:
三年来,军事机关,留守兵团及在各驻在地经党政协助购买之××万石,尚不在此数内。
历次征收救国公粮及购买粮食,都是得到全边区广大人民的热烈拥护与积极赞助完成的。例如二十六年度计划征收一万一千九百石,实收一万三千八百五十九石,超过一千九百五十九石;二十七年度计划征收一万零七百五十石,实收一万五千九百五十五石,超过五千二百零五石;二十八年计划征收四万八千八百石,实收五万二千二百五十一石,超过三千四百五十一石,三年共超过计划一万零六百一十五石。在交纳当中,各地方都有不少超过条例值得发扬的模范例子。在买粮当中,同样也得到了伟大的人民的赞助完成的。
2.在运输方面,保证了粮食不至间断。就陕甘宁边区这样一个交通极不便利的地方,无论在冬季的大雪中,在夏秋两季的大雨中,公路便道被阻滞相当长久的时期中,也没有发生过间断的现象。这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这说明在粮食的运输上,是有步骤的作了事先的计划的。这个区域内,运输工具,唯一依靠的是牲畜,而牲畜中又唯一主要的是毛驴子,在不完全的统计中看来,二十八年七、八、九、十四个月当中,在延安、甘泉、靖边、安塞、志丹、延安市等六个县市中,动员了牲口四千五百二十头。二十九年一月至八月的八个月当中,在延长、安定、延川、固临、志丹、延安、甘泉、安塞、关中、鄜县、延安市等十一个县区,动员了牲口一万五千二百头。上面共计十二个月中,只运输粮食,动员了牲口一万九千七百二十头。运输的天数,共计在十一万三千四百六十天以上。
这个数目中,给留守兵团××万石的运输与绥德运输,以及各分区县在自己范围内的运输粮食所动员的还不在内。此外给友军方面的运输(粮食、弹药),经过军运代办所的数目,尚不少于此数,这里不讲。这些动员运粮的牲口,其运费只是发给草料费及人的伙食费,不只是人民对于抗战的一项义务动员,同时也是党政的一宗巨大组织工作。没有人民的拥护与党政的动员,及粮食工作人员的组织,是不能够完成的。
3.边区人民,在粮食问题上的困难,也给了一正确的解决。三年来,适当的提高了粮食价格,而这种提高粮价,正是站在农民利益方面提高的,是为了使农民能以少数粮食出卖,便可换得需要的日常用品。谷贱伤农的现状消灭了,农家粮食存积,也就更多了。从前因为粮食卖不出去,便大量的酿酒熬糖等等,以至浪费不少,一遇年馑,则因没有粮食存积,于是到处饿死人。现在浪费粮食的倾向,已经禁止了,同时,粮食的操纵,也消灭了。从前有人囤集居奇,一遇机会,粮价便飞涨,现在因为实行了调剂,有计划的采买,并在延安市设立粮食合作社,不让私人投机垄断,粮价没有比其他地方那样暴涨。这对于农户以外的人民生活上,也给了一很大的帮助。不至如此,在金融上能稳定法币的信任。例如延安市数年来,粮价平均为:
二十六年以前每石约十五元至二十元(均以四十五斤斗计)
二十七年 每石约四十三元
二十八年 每石约六十七元
二十九年 每石约六十八元
另外在重庆,则在一年当中,粮价就增高二十一倍。如:
二十八年秋 每石约十元
二十九年夏 每石约一百六十五元
二十九年秋 每石约二百五十元
二十九年冬 每石约四百二十元
4.在粮食的生产与采买征收工作上,党政军民发动了广大的生产运动,增加了收益——每年增产数十万石粮食。依据了各个地区的产量,与抗战工作上的需要,适当的做了计划,即是粮多的地方,我们多买多征收一些;粮少的地方,少买少征收,甚至不买不征收,使各地粮食,不至发生过多或过少的悬殊现象,使农民中的粮食感不到过剩或缺乏的危险。为此办法的实现,除延市粮食合作社外,粮食局已计划在各产粮丰富的区域的市镇交通大道上设立粮站,按市价收买或平价出粜以收普遍调剂之效。
5.开始深入的检查了下级的工作,部份发现了县区仓库工作中存在的严重缺点,并给了初步的纠正。在各级政府中,管理粮食工作的干部,有了整理与补充,并且开始训练其干部。在工作制度上,也有了进步,原来各仓库只有一本旧式的粮食收支的日记账,现在逐渐做到全用新式帐簿。在粮食支付的预计算方面,也做到和经费一样能按制度办理。计算上都有了单据,会计方面,是有了比较清楚的收支数字,对粮食的统筹工作,给了相当的便利。各县二科及各仓库,一般的能按月报告工作情形。本年五月份召开了一次仓库主任联席会,七月份又开办了一次仓库训练班,提高下级做粮食工作的干部。各级做粮食工作的同志,也能够提出与请求同级党政机关予以帮助指导,边区粮食局也建立了巡视制度,在直属各县已派员巡视过一次到三次。总之,这一切都是在边区改进了,正向着有秩序的方向前进中。
三、虽然有以上的这些成绩,但还非常不够,还存在着以下缺点:
1.粮食的质量不好,无论在征粮和买粮中,总免不掉有糙米及潮湿的现象,而且这种情形很普遍,虽然有个别地方是做到质量的纯洁,但总和起来,仍是一个极大的损失,例如各机关部队领到的粮食,如果经过碾细一遍,都是九折甚至八五折,拿三年来粮食局经手共征粮买粮九九六四九.八六七石,按九折则应少掉九九六四.九八六七石,每石以五〇元计,则应损失粮款四九八二四九.三八元。收粮时,潮湿的部份,在干燥后要折量还不在内,如果每年军粮,全部以十万石算,那我们就要每年少掉一万石粮,损失公款五十万元,这方面三年便要损失一百五十万元。在历次征粮买粮之先,边区党委边区政府都严格指出过,各地方党政也响应这一号召,但在执行中,却没有引起大家一致的注意。当然做粮食工作的同志们抓的不紧,应负直接的责任,也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个严重的教训。
2.运输工作,虽然保证了不间断,但同样我们也有要加考虑的地方。例如我们把固林、延川、保安、甘泉、安定等县的粮食运到延安,当地粮价是每斗五元,各该县距延安由二天到四五天不等的路程,每斗每天发给路费三角五分(运粮时发给六角五分,空返时发一角),如果是四天则为一元四角。即每斗粮运到延安与延安粮价比较,就很不合算。延安现在市价四十五斤斗每斗价洋六元八角,合三十斤斗,每斗价洋为四元五角三分多,加上运费,则每斗为五元九角三分。就是说把各县区(较近的县份)的粮,运到延安比每斗原价(五元)多出九角三分,比延安市的粮价要高一元四角。因为延安市的粮食,供不应求,所以需要依靠组织运输,但我们在这方面,为了跟前的急需,没有研究能否在这上边节省一笔款,我觉得会可能省出一笔款的,我们把买粮事,尽可能放在延安,把粮价略为提高,即可节省部份经费,又可避免群众的运输负担。例如在固临县,有的农民,不愿接受公家的津贴送粮来延安,而宁肯每斗粮贴四元到四元五角雇人送来。这方面如果能更好的调剂组织,不仅可能省钱,而且可以节省人力。
3.存在着不少的严重的贪污浪费粮食的现象,是应严格纠正的,在深入的检查之后,在忠丹、延川、固临、延长、安定、华池第七个县,十七个区的统计,贪污亏空的粮食有二〇四.一〇石之多,每石五十元合洋则为一〇二五〇元。其他县虽还未检查,也不会完全没有这种现象。就已发现的主要就有以下的形式:用大斗收入,用小斗支出,把公粮掠为己有,如志丹县四区仓库主任高明顺用这种办法贪污有三十石多,八区的仓库主任金永彪用这种办法贪污有三石多;安定南区仓库主任出粮时把斗底围小;延川禹居区仓库主任杨某和区长冯学德用这种办法共同贪污了三十多石等。共同舞弊伙分贪污粮款的,如志丹五区仓库主任和区级干部有组织的偷卖了二石五斗,得洋一百零八元,大家分用;延川禹居区贪污的三十多石也是这样;延川永胜区仓库主任和区长贪污五石余;固临县保安队管理员等三人前后偷卖机关生产粮食二十一石等。空收帐簿,虚报损失,如志丹县四区仓库本来长粮十石,到二科长调换后,以为人家不知道,反报告说,短少了二十六、七石;八区的金永彪收公粮时,把自己与亲戚应出的空收一笔款,又随时拿公粮的麦子给他的亲戚;延安东一区仓库主任给他亲戚空打两石粮食的收据等。用买粮款做私人生意,在买粮时乘机渔利或少给群众的粮价,如志丹四区在今春天未落雨时,代公家定买了若干粮食未付粮价,及至天落了雨,粮价下降,他们就另找农户买粮,粮价还是按以前的报公家,这其中赚了一部份钱去了。如延川县仓库主任刘竟成拿自己保管的款做生意;志丹八区仓库尅扣卖粮人的零头;六区仓库主任袁正春,把应给群众的几分或几角扣下,总计有二十余元之多等。至于因贪污了数目不对的,可以用许多方法支吾,例如华池县水汽台区短粮十四石七斗,向上级报告是说老鼠吃了十二石七斗,另外坏了四石等的说法。这些例子,可以不必多举。没有发现的一定还不会少,即发现了的,如上所述情形,虽然有不少已给了必要处分与纠正,然而我们应当抓住这点,作为教育全体粮食工作人员的最好材料,同时应当研究以后如何消灭这种严重现象。至数目字的前后差错,亦不少发生,如关中二十八年度,在检查后和原先报告数字,相差五百多石。
上述贪污等现象,说明我们粮食工作在制度上还欠完备,还欠周密,给他们这样一个间隙。另外我们在干部的配备与选择上,也是一个缺点,这些都是值得我们今后改进的。
四、今后的粮食工作,除上述应改进外,我认为应急切执行的有以下几点:
1.各级党和政府,必须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据我们检查,各县以下党政机关,很少专门召集过讨论粮食工作的会议,甚至从来就没有讨论过粮食工作的。以后必需把这项工作,认为是最重要的党政工作之一,定期开会讨论,具体帮助他们的工作。现在就须检查,并且把已发现的毛病,给以适当的处理,不应当把他看成仅仅是粮食局的工作。
2.撤调贪污的和实在不适合这项工作的干部。把做粮食工作的干部,看做是重要工作的干部,一样要审查教育。各县区要供给这样的干部,一般不得把这方面好的干部随便调换,使工作上减弱。对领导或伙同仓库贪污舞弊的干部,同样要给以纪律的制裁,并应当指示他们在领导上应负的责任。
3.保证粮食质量好,这点只靠仓库是不成的,各级党政以至于群众团体,都应当把它当作自己工作的任务。再次征粮或买粮时,要切实了解这点的损失很大,要保证动员群众不再交粗糙潮湿的粮食。
4.边区粮食局,应当对如何保证粮食质量好,及如何使运输上更合理,这方面应加以细心的研究。对粮食的购买方面,在各县市镇上,多采用粮站的形式购买,可能减少在农村分配收买的麻烦。
5.各仓库成立管理委员会,并且成立经常的组织。每年粮食发完之后,做仓库工作的干部应保存,不应分散或他调。
最后粮食工作的这些成绩,是应做为我们今后工作的经验,同样存在的缺点,也要针对纠正,作为我们今后工作的教训,虽然是初步检查材料,但希望各县的同志,加以研究,加以检讨,必然会有更多的益处的。
* 本文按一九四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二十九日《新中华报》刊印。
① 指陕甘宁边区绥德米脂葭县吴堡清涧警备区。
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文献卷下/中央档案馆.—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