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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路线而奋斗—(二)争取东北军和十七路军同红军联合抗日(3)

中央档案馆


  张闻天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博古关于与东北军六十七军军长王以哲订立口头协定之内容致各军电*(一九三六年三月五日)
  林、聂、朱、徐、程、郭、刘、宋、阎、蔡、罗迈、云逸、洪涛、理治、劲光①诸同志:
  甲、关于我方与东北军整个协定尚在磋商,现先与六十七军王军长以哲所部订立如下之局部的口头协定,并于三月五日开始执行。
  一、为巩固红军与六十七军一致对日,确定互不侵犯各守原防之原则(包括六十七军在陕甘边区及关中区之防地)。
  二、红军同意恢复六十七军在鄜县、甘泉、延安马路上之交通运输及经济通商。
  三、延安、甘泉两城现驻六十七军部队,所需粮柴等物可向当地苏区群众购买。红军为便利延安、甘泉友军起见,准转饬当地苏维埃发动群众运粮柴等物进城,恢复寻常关系。
  四、恢复红、白通商,红军采办货物经过洛川、鄜县等地六十七军有保护之责,六十七军入苏区办货红军有保护之责,但为暂时掩饰外人耳目计,红军出白区办货可着便衣。
  乙、两省②苏、省委及军区应将本协定各项之意旨,向延安、甘泉、鄜县等靠近六十七军防地附近及交通路上之县区乡党支部、政府、民众团体、红军游击队、赤少队,解说明白,并且遵照执行,给予六十七军以粮柴之便利,对六十七军人员通过马路者表示好意与欢迎,入苏区办货者加以保护,务使我方军民与六十七军官兵结成亲密之关系,以达到进一步与整个东北军订立抗日讨卖国贼协定之目的。说明方法,应用口头传达,不得出布告,因为此种协定对于蒋介石还要保守秘密。
  特达。
  张闻天 毛泽东 周恩来
  彭德怀 博古
  三月五日
  *本文按中央档案馆保存的电报抄写稿刊印。标题是本书编者加的。
  ①指林彪、聂荣臻、朱瑞、徐海东、程子华、郭述申、刘志丹、宋任穷、阎红彦、蔡树藩、李维汉、张云逸、郭洪涛、朱理治、肖劲光。
  ②指中共中央到陕北后设置的陕北省、陕甘省。
  

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文献卷上/中央档案馆.—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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