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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公营工厂三人团(1942.1.30)

悉根


  一、工厂中党、行政、工会的任务:
  “三人团”是公营工厂内产生的一种组织。但它的性质与作用各有不同的了解,因此在工作上往往发生争论。
  首先说明公营工厂中党、行政、工会的主要任务,我以为应该是:
  公营工厂行政人员是代表政府在生产上、技术上负着全部的责任。
  工厂党的支部应该为了工人与工厂的利益,领导全体党员在生产上起着推动与模范的作用。是团结教育工人的核心。
  工会是工人自己的群众组织,它的任务应该是:教育工人、提高劳动热忱、帮助厂方完成生产计划、保护工人、团结教育工人的学校。
  这三者的具体任务虽然不同,但它们的工作目的是一致的。
  二、为什么要建立三人团?
  正因为具体任务不同,因此在工作中难免一些矛盾(当然不是绝对的);也正因为三者的目的是一致的,所以必须把不同具体工作的进行步骤相互统一起来。例如关于工时、工资、职工间的纠纷、工人日常生活、劳动力的调剂以及文化教育娱乐等等都应取得统一的办法与一致的意见。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完成生产任务,这就必须建立工作的“同盟”三人团。使党、行政、工会有效地配合。
  三、三人团应该是怎样一种性质的组织?
  一切生产管理与厂内行政,三人团不应干涉,三人团只能在总的生产计划规定之后,相互商讨如何去推动工人去完成生产计划,调剂厂方与工人之间的关系等,如遇到争论不决的问题究竟用什么方式或由谁来作最后决定呢?有人说厂长决定一切;还有人说三人团是工厂的最高领导机关,一切问题应该在三人团会议上表决。假使这样去了解三人团,那就会混淆了各个系统(党、行政、工会)的领导责任。因为厂长虽然是一厂之长,负责工厂行政的最高职权,但他没有权利决定党的工作,也不能直接干涉工会工作。
  至于工厂党支部虽然在生产上、思想上负着领导的作用,但也不能直接去干涉工厂行政,或包办工会工作。工会既无权干涉工厂行政,更无权过问党内的事情。
  因此,三人团绝对不能成为党、行政、工会在公营工厂中的最高领导机关。党、行政、工会的本身工作,只有党、行政、工会自己去决定。三人团只是商量互相配合推动执行生产计划的机关,是沟通三方面工作的关系;它是联系的机关,而不是命令的机关。如果某方不同意彼方的工作办法,而协商不通的时候,均可向自己的直接上级提出意见。
  这是我对公营工厂内的三人团的一点意见。是否有当,还希闻者指正。
  (《解放日报》1942年1月30日第二版)
  

陕甘宁边区工人运动史料选编上册/陕西省总工会工运史研究室编.—北京:工人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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