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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太后改姓看晚唐后妃的结构变迁与帝位继承①

作者:吴丽娱 陈丽萍


  中古宫廷史与帝王婚姻的问题,历来与家族婚姻史的研究密不可分,其中涉及世族门阀婚姻的身份性问题,最早为前辈学者所关注②。而唐朝的帝室婚姻,正因陈寅恪关于李武韦杨婚姻集团的研究开其门径,由此涉及南北朝、隋及唐初社会之婚姻门第观念③。不仅如此,与宫廷婚姻有着密切关系的帝位继承问题,也由陈先生《唐代政治史述论稿》对中晚唐宫廷政治斗争的讨论而发萌④,启迪了诸多关于唐社会、政治问题的思考。数十年来此类课题不断扩展,例如毛汉光以系列论文的形式,对北朝至唐前后期不同地域的著姓大族及其婚姻圈问题作了基础性的研究⑤;布目潮沨、汪篯、梁太济都有对唐初皇室婚嫁对象的研究⑥,而王寿南尤对唐代公主的婚姻状况做了全面的考察⑦。胡戟、谢元鲁、孟彦弘也有对太子亲王与皇位继承制度、储君即位情况以及太子问题与安史之乱关系的讨论⑧,还有关于唐前期皇位继承观念与皇位继承关系、唐后期皇位继承方式的探讨⑨。此外又有多种探讨皇室婚姻和后妃制度的专题及综合性论着⑩,而近年也有结合墓志从唐代后妃透视唐代后宫生活制度及社会历史政治的学术论文(11),从而使宫廷史的相关讨论更加丰富。
  在以往的一些研究中,有些关于唐后期后妃的讨论尤值得重视,如毛汉光等先生依据两《唐书·后妃传》对唐后期的后妃家族背景、相关事迹及特色的分析,以及对晚唐大姓婚姻的考察(12),张邦炜对唐宋后妃组成情况的对比及对宋代“婚姻不问阀阅”的分析(13),以及赵雨乐关于五代从藩镇夫人到宫廷后妃的讨论(14)。但是,就多数情况而言,探索帝王婚姻和宫廷生活,或多局限于唐前期而仅从门第婚姻和士族政治的角度,未能脱离陈寅恪先生所论之范围;或虽对唐后期的一些问题有所涉猎,却未能看到其阶段性的发展及整体性的变迁,更未能从中深入反思其形成的政治、社会原因。关于帝位继承也仅注意于皇位斗争和太子地位升降等因素,未能将之与后妃问题联系起来加以辨证,这使学界对唐代后妃乃至相关储位继承方面的研究,在陈先生之后很少能有实质性的突破。当今由于大量墓志的出土,不仅可以弥补正史所缺,而且可以极大地开拓视野而丰富认识,使我们有机会对有唐三百年的帝王生活情状、后妃结构乃至与帝位继承的关系作一长时段的审视,并结合政治、社会和礼仪等诸方面建立对唐代宫廷史的深入理解。考虑到以往关于墓志的探讨大多只限于单方或个别后妃事迹的考证,我们则希望结合墓志及正史进行一些综合性的发掘,特别是对以往关注较少的唐后期后妃问题,旨在从新史料出发,寻求相关问题的发展线索并深入发掘其内在原因,从中了解帝王婚姻和皇位继承在唐宋社会变革不同阶段中产生的基础性、结构性变化,由此对唐代宫廷史的研究提出一些新的看法和概观。
  一 韦太后的家族改姓与武宗即位
  在宫廷史的相关研究中,唐后期的后妃问题也许可以算是一个难点。这是因为作为基本依据的两《唐书·后妃传》关于唐后期的后妃有许多阙略,特别是穆宗以降的几位后妃,在《旧传》中竟然完全阙载,而《新传》虽略有补充,但也甚为简要,以至除了姓氏封号,基本没有什么生平事迹,武宗生母宣懿韦后便是其中之一。不过作为惯例,新帝登基之日,总要对生母及母族有所封赠,这便使其母进入当朝人关注的视野。而由于墓志中偶然涉及的一些史料,我们不仅能够从中得知宣懿韦后的出身和家族状况,更能够从改姓等一些举措得知其事与武宗即位的关系,从而了解晚唐帝母身分对皇帝非正常即位的影响。
  1.以墓志补正史之阙
  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唐雅王府参军李公夫人京兆韦氏墓志并序》关于墓主的出身有如下记载:
  夫人先本姓廉,得之于周轩辕氏之后,赵将颇之枝叶也。武宗即位,册夫人之姑为皇太后,夫人父即国之舅也。由是荣分外戚,恩泽荐臻;朱紫勋封,相继而得。会昌初,武宗下诏,赐姓曰韦,今为京兆韦氏。曾祖贻训,皇赠左仆射。祖栖华,皇赠司徒。父恭甫,检校刑部尚书,左羽林统军知军事。早分戎阃,作镇蒲津。开幕建牙,累更显重。夫人即尚书长女也……君舅忠顺,早由执金,出镇单于,累检校官至兵部尚书。立事立功,大有休绩。今任右羽林统军,食邑二千户。夫人以父事之,成肃雍之德耶(下略)。
  墓主韦夫人家门轩赫,其姑正是武宗生母,武宗即位后不仅册母为太后,还将其家族改姓韦氏,并赠、封太后父祖及兄(墓主之父)三代高官,韦家从此成为名符其实的外戚之家。
  按韦太后正史有记载,《旧唐书·武宗纪》曰:
  武宗至道昭肃皇帝讳炎,穆宗第五子,母曰宣懿皇后韦氏。元和九年(814)六月十二日,生于东宫……(开成五年〈840〉正月)四日,文宗崩,宣遗诏:皇太弟宜于柩前即皇帝位,宰相杨嗣复摄冢宰。十四日,受册于正殿(下略)。
  二月,制穆宗妃韦氏追諡宣懿皇太后,帝之母也(下略)。
  五月,中书奏:六月十二日皇帝载诞之辰,请以其日为庆阳节。祔宣懿太后于太庙。初,武宗欲启穆宗陵祔葬,中书门下奏曰:“园陵已安,神道贵静。(穆宗)光陵二十余载,(宣懿太后)福陵则近又修崇。窃惟孝思,足彰严奉。今若再因合祔,须启二陵,或虑圣灵不安,未合先旨。又以阴阳避忌,亦有所疑。不移福陵,实协典礼。”乃止。就旧坟增筑,名曰福陵。(15)
  《新唐书·后妃传》下亦曰:
  穆宗宣懿皇后韦氏,失其先世。穆宗为太子,后得侍,生武宗。长庆时,册为妃。
  武宗立,妃已亡,追册为皇太后,上尊諡,又封后二女弟为夫人。有司奏:“太后陵宜别制号。”帝乃名所葬园曰福陵……帝乃下诏:“朕因诞日展礼于太皇太后,谓朕曰:‘天子之孝,莫大于承续。今穆宗皇帝虚合享之位,而宣懿太后实生嗣君,当以祔庙。’繇是奉后合食穆宗室。”(16)
  武宗即位时生母已亡,武宗欲启陵将之祔葬未成,祔庙之事却得到太皇太后支持而得就。不过关于宣懿韦后本人及家族,《旧传》事阙,《新传》则谓“失其先世”。而关于封赠母族则仅有武宗册其“二女弟为夫人”事,并未言及父祖及兄的赠授官。
  但据上韦夫人墓志,韦太后的父祖在武宗即位后也同时被赠一、二品官,其兄韦恭甫更是官以三品的检校尚书和从二品的统军,所谓“早分荣阃,作镇蒲津”,说明他还被任为节度使。《资治通鉴》卷二四八会昌五年(845)七月条载李德裕请下诏调兵平泽潞,内有令“河中节度使韦恭甫发步骑千人戍晋州”语(17),足以证之。韦夫人的丈夫虽仅是雅王府参军,但墓志提到其父“忠顺,早由执金,出镇单于”。查《资治通鉴》卷二四六会昌二年(842)三月庚申条,以“金吾上将军李忠顺为振武节度使”(18)的记载正与墓志相合,此李忠顺即韦夫人的公公、李参军之父,官职大致与韦夫人之父相匹配,两家可谓门当户对。
  由此,我们得知武宗即位后,将母亲家族改赐韦姓,太后父祖被赠予高官,兄更授以高级武官,甚至命为节度使而位居方面,成为晚唐典型的外戚之家。在这些方面,墓志委实弥补了正史之阙。
  2.非正常即位与太后祔庙
  皇帝即位,册赠生母及褒崇外家,在两汉以后的历史上是常事。但将母家改姓,却是很少见的。武宗为何要将生母改姓?解释这一点,无疑要想到其特殊的即位背景。
  众所周知,武宗的即位是因文宗的突然死亡。《旧纪》载文宗在庄恪太子死后,已定敬宗子成王陈美为太子,只是虽宣制而未遑册礼。“开成五年正月二日,文宗暴疾,宰相李珏知枢密刘弘逸奉密旨,以皇太子监国。两军中尉仇士良、鱼弘志矫诏迎颍王于十六宅。”即形势突变,武宗在宦官扶持下代替了陈王。关于此“政治革命与党派分野”之关系,陈寅恪先生已有深论(19)。但仅就“矫诏”拥立一事不免令人疑惑。关于这一点,《资治通鉴》卷二四六《考异》引参寥子(高彦休)《唐阙史》的下述记载也许值得注意:
  武宗皇帝王夫人者,燕赵倡女也。武宗为颍王,获爱幸。文宗于十六宅西别建安王溶、颍王瀍院,上数幸其中,纵酒如家人礼。及文宗晏驾,后宫无子,所立敬宗男陈王,年幼且病,未任军国事。中贵主禁掖者,以安王大行亲弟,既贤且长,遂起左、右神策军及飞龙、羽林、骁骑数千众,即藩邸奉迎安王。中贵遥呼曰:“迎大者!迎大者!”如是者数四,意以安王为兄,即大者也。及兵仗至二王宅首,兵士相语曰:“奉命迎大者,不知安、颍孰为大者。”王夫人窃闻之,拥髻褰裙走出,矫言曰:“大者颍王也。大家左右以王魁梧颀长,皆呼为大王,且与中尉有死生之契。汝曹或误,必赤族矣!”时安王心云其次第合立,志少疑懦,惧未敢出。颍王神气抑扬,隐于屏间,夫人自后耸出之。众惑其语,遂扶上马,戈甲霜拥,前至少阳院。诸中贵知已误,无敢出言者,遂罗拜马前,连呼万岁。寻下诏,以颍王瀍立为皇太弟,权句当军国事。(20)
  此事的来龙去脉颇具戏剧性,主要是说迎接新皇的神策军人只听说“迎大者”,却不知主事者欲以年长的安王嗣位之本意,加之从未识面,故听信王夫人“大”指“魁梧颀长”的说法而错迎了武宗。但其事未见正史和他书记载,仅《新唐书·后妃传》关于武宗王贤妃有“开成末,王嗣帝位,妃阴为助画,故进号才人”的说法。《通鉴考异》认为“盖亦取于《阙史》也”,并提出:“按立嗣大事,岂容缪误!《阙史》难信,今不取,从《文宗、武宗实录》。”也即仍然只采信《实录》所说文宗疾甚,命太子监国,仇士良、鱼弘志以为功不在已,“遂矫诏立瀍为太弟”的含糊说法而不从《阙史》。
  《考异》的慎重虽可理解,惟其看法却未必准确。《新传》说王氏“邯郸人,失其世。年十三,善歌舞,得入宫中,穆宗以赐颍王”,与《阙史》记载并不完全一样,说明《新传》之材料也未必完全来自《阙史》。并且其事固然离奇荒诞,但生活场景与当时客观环境十分吻合,特别是结合晚唐十六宅诸王生活特点(详后),并非完全没有可能。当然也许这种选择确是出自仇士良、鱼弘志等对自身利益的一些考虑,限于本文主题,对此暂不作辨析。总之无论如何,之前全无声望的武宗能在一日之间就身登九五令人非常奇怪,即使上述记载的个性真实程度还值得考虑,从通性真实的角度看,却反映了武宗即位的不正常和偶然性。且从册立或拥立过程来看,敬、文、武三帝虽然都有其各自的问题和争议,但武宗显然是最不具备即位条件的,其承嗣似乎并未得到大臣的普遍认可,如《资治通鉴》所载下述之事:
  (开成五年十一月)故事,新天子即位,两省官同署名。上之即位也,谏议大夫裴夷直漏名,由是出为杭州刺史。
  (会昌元年〈841〉三月)更贬(杨)嗣复为潮州刺史,李珏为昭州刺史,裴夷直为驩州司户。(21)
  裴夷直事《新唐书》卷一四八《张茂昭传》却说是吴宗立,时任中书舍人的裴夷直“视册牒不肯署,乃出为杭州刺史,斥驩州司户参军”。《考异》说明已注意到《新传》的说法,但“今从《武宗实录》”而改写,盖也认为此事蹊跷,故以“漏名”含混其辞。“册”应当是颁册新皇的册书,册书须在即位大典上宣读。而册牒则是相关册书的牒文,要求两省官员在上署名以示同意。但“不肯署”与“漏名”分明是两种性质。如果仅仅漏署其名,最多只是个失误,怎么不但贬出朝廷,又将之再远斥南方边夷之地的骥州呢?况且与裴夷直一同处置的正是针对武宗即位的两大政敌之首,即分别扶持安王的杨嗣复和陈王的李珏(详后),而远贬一般都是犯罪才有的,这只能说当时是将此事当作对新王朝的态度来对待的,三人的表现在武宗看来都是不可宽恕的。可以从旁证明这一点的还有《唐语林》所载懿宗初史事:
  宣宗崩,内官定策立懿宗,入中书商议,命宰臣署状,宰相将有不同者。夏侯孜曰:“三十年前,外大臣得与禁中事;三十年以来,外大臣固不得知。但是李氏子孙,内大臣立定,外大臣即北面事之,安有是非之说?”遂率同列署状。(22)
  署状一事是让宰臣对册立一事签名,与册牒的意义似乎相同,目的是为了考察宰相领导的班底对新皇即位究竟支持与否。夏侯孜所说“三十年前”据时间推算大致是从文宗朝开始,其事证明了自文宗即位以来外朝服从宦官内廷废立的无奈。裴夷直事也如此,但他不能审时度势而敢表明自己的态度,故成为武宗杀一儆百的对象。而正是这一点,说明武宗的夺位并未使人心服,甚至还遭到了某些公然的对抗。
  正因为如此,两《唐书·武宗纪》与《资治通鉴》卷二四六均载武宗即位初,便在仇士良等的挑动下,诛杀了陈王成美、安王溶和(文宗)杨贤妃一干原来的争位者以除人望。史载文宗正月四日崩,直到十四日武宗“受册于正殿”,举办即位大典,中间竟然长达十一日,大大超过了一般仅用三、四日的常规,说明当时政争的惨酷竟使得即位大典无法按时举行。
  这里相对正史记载,安王本人墓志的说法也令人感到很不寻常(23)。墓志载撰者为翰林学士李褒,书者为翰林学士安景之,篆额者为翰林待诏唐玄度,并说明是“奉敕”而作。但志文极为简短,阙于其生平,只说“王讳溶,穆宗皇帝之第四子。母曰□太妃(24)。幼而敏悟,长而谨饬。乐于为善,勇于见义。早膺典册,遂开土宇”。最值得注意的是,《资治通鉴》记载安王溶等被杀在正月癸未(六日),两《唐书·武宗纪》则记在辛卯(十四日),也即武宗受册的当日。但墓志不但无一句提到被杀,且说“开成五年四月廿二日安王薨于第”,死亡时间比正史记载足足晚了三个多月,时武宗即位大典早已举行,一切都已处理妥当,这时再来弑兄杀嫂还有何必要?所以一改卒日便轻松拉开了安王死事与武宗即位间的距离。志文还吹捧“皇帝以孝慈率下,敦睦之道,有加常等”,说对安王的死,“天子震悼,不视朝三日”,仿佛真的是帝慈臣顺,兄友弟恭。而最后的墓铭甚至将死因归于“呜呼彼天,不永其年”,屠杀之迹就这样被涂抹得干干净净,可见当时武宗的心虚和刻意掩盖事实的用心。
  与此同时,武宗为了取得朝廷内外的认同,也在力图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证明和加强即位的合法性。对于生母及家族地位提升的所有做法无疑均出自这一个目的,故武宗对生母的尊崇,显然并不仅限于追諡名号,还包括为之重修陵墓以及祔庙等。武宗本想将韦后与穆宗合祔,这是由于同穴而葬本是夫妻葬式,也是韦后作为正后身分的表达,只是由于开陵工程不易等一些客观原因才打消了这一念头。尽管如此,对生母灵位的最高崇奉,比祔葬更能显示身分的祔庙之事却毕竟实现了。
  祔庙是将后灵位入庙与帝行合享,但将太后祔庙并不是一件平常之事,笔者于此曾有探讨(25)。由于唐代的宗庙实行一帝一后制,入庙的皇后一般只有一位,因此无论生前的座次和实际地位如何,一旦入庙就盖棺论定,表明是先帝独一无二的正后和永恒的配偶。敬、文、武三帝兄终弟及,生母在其即位时都被封为太后,死后都可以入太庙,只因武宗即位初三太后中只有韦后已去世,帝后之生死又历来为时人讳言,故矛盾尚未形成,武宗应当说是钻了这个空子。加之武宗不但在宦官仇士良、鱼弘志等支持下强势登基,更为此打出了太皇太后郭氏的旗号,此不但《新传》有载,在会昌五年(845)讨论敬宗母义安太后服制时,兵部尚书归融所奏“伏以宣懿皇太后常(尝)奉太皇太后之命,追尊徽名,祔配庙室”中也得到了印证(26)。
  武宗能使母亲入庙,就不但宣示了生母与父穆宗夫妻“敌体”的地位和自己的嫡统出身,也证明自己是当之无愧的皇帝。太皇太后对此事的支持其实就相当于对武宗政权的明确表态,所以韦太后的祔庙理所当然地成为武宗登上帝位的依据,在当时既没有人敢提出反对,而武宗本人也就此坐稳了江山。
  3.太后家族改姓之来由
  太后的入庙既是为了体现其本人的正室身分,就很难说其时丝毫没有争议,或者私下不受舆论的质疑。设想武宗如果没有即位,不过是十六宅中无所事事的一介皇子,那么他母亲的姓氏和出身都无关紧要,也不会引人注意。但一旦登基而生母牌位要置入庙室,其姓氏出身就会暴露于公卿大臣的视野之下,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因为姓氏出身往往与宫廷地位密不可分,按照北朝以来传统,入庙的正后既与皇帝“敌体”,其家族出身必须具备一定的优势,皇后应常“出自名家”(27),至少也是大姓旧族或勋贵之女。这一点在唐朝影响应当还是根深蒂固的。若不但不是名家,且从姓氏就能提醒人们其原来出身和宫廷地位的卑下,那么,作为令子孙臣民万世瞻仰的配后,就不能不说是很大缺陷了。张扬起来,不但大臣百官看着不象,作为亲子的皇帝自身也不能不有自卑感。更何况,生母的姓氏也会进一步使人联想到武宗即位的种种蹊跷。此事并不见于正史记城,上引墓志中改姓一事却透露出些许信息。
  韦后本姓之廉,不见于中古大姓之中,甚至也谈不到有序的传承。查林宝《元和姓纂》言廉氏乃“颛顼曾孙大廉之后,以王父字为氏。赵有廉颇(此句岑补)。汉有廉丹”(28)。而廉姓又有赵郡、京兆杜陵和河东三支。其中“京兆杜陵”仅提到:“汉右将军廉褒,生丹,大司马。丹孙昭,为后汉广汉太守。蜀郡太守廉范,字叔度,丹后。”“河东”则是:“状云廉范之后,唐瀛州刺史方实,刑部员外郎廉瓘,海州人。”“赵郡”之下除了“又颛帝之后”什么都没说。因此总的看来,廉姓虽号称廉颇之后,其实姓氏不显,汉以后很少杰出和影响宗族的人物,在唐朝能提得起来的“衣冠”固也不足道哉。所以前揭墓志言廉氏先人,除了远溯“周轩辕氏之后,赵将廉颇之枝叶”外,竟无其他可言,而廉夫人之曾祖及祖,也即韦太后的祖及父都是只有赠官而无及身官职,与《新唐书·后妃传》“失其先世”的说法对照,说明他们或许只是平头百姓。《旧纪》说武宗生于穆宗还是太子的元和九年,《新传》也说“穆宗为太子,后得侍,生武宗。长庆时,册为妃”,“得侍”只说明她乃东宫旧人而无封号,虽在穆宗朝被册为“妃”,但只是一般说法而名号不愿,其宫廷地位的低下和不受重视与出身是相匹配的。
  而廉姓改从的韦姓便显然不同了。《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载韦氏“出自风姓,颛顼孙大彭为夏诸侯,少康之世,封其别孙元哲于豕韦,其地滑州韦城是也”。韦氏不仅三代有封国,且汉以后因丞相韦贤徙居京兆杜陵。门族庞大,“定着九房”;人物众多,历代达官卿相不绝,唐朝则诸房宰相就有14人之多(29),民间更有“城南韦杜,去天尺五”之说(30)。《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言开元初柳冲着论析氏族曰:
  过江则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东南则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山东则为郡姓,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亦号郡姓,韦裴柳薛杨杜首之(下略)。
  而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唐庾慎思母张氏墓志》亦称:
  在南朝时,朱张顾陆、姚吴沈谢,世称八族。衣冠赫奕,忠孝儒学,比今崔卢李郑、裴韦萧薛焉。
  可知即便在晚唐人的观念中,韦氏仍被视为堪与南朝朱张顾陆等相比的著姓之一。
  正因为韦氏的地望族望,以及世代公卿的朝廷地位,故成为著名的“李武韦杨”婚姻集团的组成之一。韦氏在唐代的后妃群体中占有一定比重,宫廷地位也高。除了中宗韦后,已见到的还有太宗韦贵妃(纪国太妃)与韦昭容(31),肃宗为太子时的元妃韦氏(32),以及德宗韦贤妃(33)等,都是具有高位和权势的后妃。另外如太宗子齐王佑(34),睿宗子薛王业(35),玄宗子鄂王瑶、寿王瑁、棣王琰、鄂王瑶、陈王珪(36),肃宗子泾王侹(37)的正妃也都为韦氏。这还不包括嗣王、郡王及宗室的配偶,也不包括大量嫁与韦氏的公主和郡、县主。这种婚姻关系甚至持续到晚唐,例如懿宗女同昌公主的驸马就是韦保衡(38)。
  可见从唐前期直到晚唐,宫廷婚姻中都有韦氏一族的痕迹。这就不奇怪为什么武宗要下诏将母亲的廉氏家族赐姓为韦——韦氏不仅是众人熟知和公认、世通礼法的外戚世家,而且如果考虑“颛顼孙大彭”和“颛顼曾孙大廉”都是出自“颛顼之后”的一条根脉,又同以京兆杜陵为郡望的话,那么韦、廉似乎也说得上有亲戚关系。总之在诸大姓中,韦氏与廉氏地望离得最近,可以牵得上线的地方最多,甚至还可以扯谎说廉韦无分、数千年来本就一家。如果改成韦氏,则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像中唐以前那样因家门而登上宫廷显位的韦姓嫔妃。总之将廉氏改为韦氏,理由最充足,且时间一长,也就达到了鱼目混珠的效果。
  这样看来,武宗的赐姓显然是经过严格考虑和深思熟虑的。赐“韦”去“廉”,是武宗为了即位需要所采取的特殊手段。虽然《旧纪》记载太后祔庙在开成元年五月,上引墓志记武宗下诏赐姓在会昌初。但从《新唐书·后妃传》所载武宗自言“朕因诞日展礼于太皇太后”获得准许的情况看,祔庙至少举行于武宗诞日即六月十二日之后,或许更晚一些。而墓志所言会昌初也只是概言。总之,两事发生时间接近,我们推测改姓是与祔庙直接相关的,因为只有祔庙这样的活动才充分体现出太后家族姓氏的重要性。而改姓的直接结果,就是不仅可以掩盖其生母出身寒微、宫廷身分低下的事实,提高母家地位,为祔庙的牌位和皇帝本人洗却羞辱而增添光辉;也能够充分摆明武宗即位的合理性,杜绝臣下所有可能提出的质疑。久而久之,子孙和朝臣唯知太后姓韦,决不会还想得起或者注意到其曾经姓廉,于是有着宫廷尊贵身分和出身大族门第的韦太后,便成为武宗成功塑造的光辉形象。旧史家完全不知道或未注意改姓之事就说明已经达到了相应的效果。若不是太后家人墓志中简单书上这样一笔,历史的真相和种种委曲也就会被永远湮没,再也不为人所知了。
  二 唐前期宫廷后妃与太子选拔的门第婚姻性质及其变化
  上述墓志证明宣懿韦后的出身低下,但是这种情况在唐后期并非个别或偶然,后妃出身的卑微化是唐后期宫廷婚姻生活中表现出的一个趋势。这种变化显然既不是出于偶然,也非一朝一夕所形成。要了解其中的过程及原因,必须就唐前、后期后妃的组成情况进行梳理和对比。以往的研究多关注婚姻中的门第问题,而门第确实是唐初帝室婚姻和太子选拔的前提。但这种情况在玄宗以后已逐步有所改观,且影响至于太子选拔和帝位继承。以往论者虽已有唐前期“非长子继承”、唐中期“长子继承”与唐后期“长子、非长子混合继承”的划分;又有武力争夺皇位、和平继承与宦官拥立的方式之别(39),但一来不甚准确,二来对其来源及原因背景分析都过于简单,也很少注意到与后妃的关系,故以下将前后期分而论之。本节先将唐初与玄宗时代的后妃成分加以对照,再进而探讨唐初至玄宗时代从嫡子继承到“推长而立”的变化过程。
  1.唐初的高门后妃与太子的“嫡出”来源
  唐初承继北朝“关中之人重冠冕,代北之人重贵戚”的传统,故选后妃极重出身。如高祖妃太穆皇后宝氏、太宗文德皇后长孙氏以及高宗王后、中宗赵后与韦后,皆门庭高贵,所谓皇后出自名家、皇后当“妙择天下令族”(40),正是其时择后的标准和理想。而武则天虽以“山东寒族”(陈寅恪语)登上后位,打破了关陇士族的垄断,但毕竟因此造就了旧族与当朝冠冕结合的“李武韦杨”婚姻集团。安史之乱以前,正是这个集团和其他一些高门士族之女占据了宫廷的主位,包括肃宗在内,太子和嗣皇也大多出自这个集团(非出身于此集团者则往往被淘汰)。
  但太子或皇帝的母亲出身来源是高门,并不仅仅由于皇后或正妃必是旧族和权贵之女,而是嫔妃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也同样重视门第,这保证了包括太子在内的多数皇子皇女的血统。事实上,从唐初开始,宫廷后妃无非来自三种途径和三个层次:一、因册封或礼聘的旧族高门或当朝权贵之女;二,出身一般官员或平民,普选入宫的“良家子”;三,各种不同来源的宫人或没入宫廷的宫婢。但在唐初的后妃中,第一种出身占有最大的比例。最典型即太宗一朝。根据旧史记载和陈丽萍的统计,太宗后妃见载的约有二十余位,仅出身关陇旧族者就有8人(41),其他大族官宦出身者至少6人(42),共约14人,超过后妃总数一半还多。
  对于以上门第婚姻状况前人已有探讨,但从皇嗣继承的角度来看这一问题,或许会有更多收获。史载太宗14子中,至少有11子母家是关陇贵族,被标明是“后宫”所生者只有2人(43)。这无疑可以保证太子血统的高贵,即万一皇后生子不合格,仍有出身足以匹敌的皇子替补。由此,便不难理解为何《新唐书》卷八〇《郁林王(吴王)恪传》言“其母隋炀帝女,地亲望高,中外所向”而太宗有意以之取代晋王治(高宗),也由此得知高俭(士廉)所论其时“王妃、主婿皆取当世勋贵名臣家,未尝尚山东旧族”并非虚言(44)。王妃、主婿的选取是参照帝室婚姻进行的,甚至皇子或亲贵冥婚,也须选门当户对的大姓之族(45)。这一点前人早有论证,而如陈寅恪先生所示,以关陇贵族垄断宫廷,正是唐初政权的基础。
  高宗之际,由于武后的册立专房,改变了关陇贵族垄断宫廷的局面。但从选妃而言带来的不过是地域观念(从关陇到山东)的扩展,太子必从嫡出的北朝观念,及与旧族和当朝勋贵联姻的惯例还在继续。武则天与高宗废后王氏的争夺,也同样牵连着太子继承。孝敬皇帝妃裴氏、章怀太子妃房氏、乃至中宗和思皇后赵氏及韦后,睿宗肃明皇后刘氏与昭成皇后窦氏都是门第联姻的产物,尽管其中已有一些出自山东士族,但并没有改变门第婚的性质,如睿宗的嫔妃崔孺人、唐孺人、豆卢贵妃、王德妃、王贤妃等也都是勋贵或大族出身(46)。
  当然以上各朝中,也都有来自一般官吏或平民家庭的妃嫔,乃至无名宫人。例如从姓氏看高祖朝就有某些妃嫔并非大族,其中尹德妃父名“阿鼠”,德妃曾为兄弟向太宗请官未得(47),一望而知显非士流。又如太宗子楚王宽、代王简皆后宫所生(48),高宗前三子燕王忠、原王孝、泽王上金,生母分别为后宫刘氏、郑氏、杨氏(49)。贞观十七年(643),太宗曾下敕选良家女以实东宫,有“吾不欲使子孙生于微贱耳”之说(50),可能就是有感于当时太子(高宗)多宫人生子的情况。当然所说之“后宫”或“微贱”,只针对其宫廷身分,由于特殊的政治原因,那些因家人犯罪没入掖庭的宫人,也往往有一定的家族背景和来历。如随母没入宫的中宗上官昭容本上官仪之孙女;被武后视为低贱的申王撝生母柳氏,竟然是高宗朝与武后对抗被杀的柳奭孙女(51)。因此在玄宗以前,后妃出身以高门和勋贵为主的特色是显而易见的。
  2.玄宗的后宫格局与太子的“推长而立”
  玄宗朝,后妃的选择某种程度仍是世族高门联姻的继续。除了元妃王氏出自太原王僧辩一族外(52),据《唐大诏令集》所载玄宗即位初册封良娣董氏、杨氏及良媛武氏分为贵妃、淑妃、贤妃的诏书,称其“门袭锤鼎,训章礼则”(53),说明她们皆出身高门。其中封为淑妃的杨良娣应即肃宗之母。杨氏曾祖是隋宗室杨达,据史料记载和考证,杨氏三姊妹,分嫁节愍太子、玄宗以及(高祖江王元祥子)广平公李炅(54),仍属“李杨”联姻范围,玄宗的妃嫔中还有三位来自武则天家族(55),故武周时代的门第政治婚姻同样在玄宗后宫延续。
  但玄宗的后妃成分似乎也在悄然发生变化。玄宗以藩王承嗣,他在任临淄王期间,已有丰富的生活经历,其后妃的来源相对比较复杂。玄宗后妃见载的有近30位,其中出身高门者(不包括一般朝臣和官员)已知有8人(56),约占不到三分之一,而玄宗30子,也只有8人为这一集团所生(57)。
  玄宗生子后妃如以名号计,则还有家世不详的刘华妃,一般官员家庭出身的皇甫淑妃(58)和娼女出身的赵丽妃等,所谓“皆玄宗在临淄邸以容色见顾,出子朗秀而母加爱者”(59)。武德旧制,内职有贵妃、淑妃、德妃、贤妃四妃,为正一品;九嫔为正二品;婕妤为正三品;美人为正四品;才人为正五品。玄宗在开元中改四妃为惠妃、丽妃和华妃三妃,并改九嫔为六仪,德仪为其一;又仅设正三品的美人和正四品的才人(60)。门第与后妃在宫中的地位本相呼应,从上述玄宗即位初的册封诏书看,占据后宫高位的也本该是门族华美者。但是改制之后,欲使一些“良家子”甚或出身低下者也能跻身一品二品的宫廷高位,虽然高祖时代已有个例(如尹德妃),而玄宗继而广之,不能不说是开启了后妃册封不论门第的先河。
  不仅如此,娼女赵丽妃之子郢王瑛被立为太子,也是没有先例的。由于王皇后无子,使太子的选拔有了一定的自由度。玄宗诸子中,长子庆王琮据说因残疾已被取消继承资格(61),次子瑛遂排名第一。旧史多言瑛之立是因母受宠,但从立长的角度也许更接近事实,也即太子立长的原则始于此时,只不过其时尚不够明确。此应理解为是玄宗吸取前朝教训,有意不立母家是高门贵族的皇子,以杜绝太子母族涉政。这样,太子的来源已不必看门第,或者说母亲的出身已不再是册立太子的障碍。庶子同样可以为嗣,母家的权势也不再是太子的依靠,而皇帝本人才是选拔太子一事的主宰。玄宗采取的标准与以往显然是对立的。太子瑛从开元三年至二十五年(715—737),居位时间甚长,此前并未因出身受到质疑,若不是武惠妃的谮毁使玄宗一日杀三子,他的太子生涯似乎还不至结束。
  不过如此做法毕竟遇到了问题。旧史家言太子瑛的罢废多以“母色衰爱弛”,但惠妃的强势确实才是能够扳倒太子的主因,这说明惠妃还是企图以自己的宫中地位为己子寿王瑁争立,从而影响太子之选。太子瑛的母家低微且已去世,无法有足够的奥援与武惠妃抗衡。不过诛杀的结果,却是太子之位落到肃宗名下。《资治通鉴》卷二一四开元二十六年(738)夏五月条的记载为论者熟知:
  太子瑛既死,李林甫数劝上立寿王瑁。上以忠王玙年长,且仁孝恭谨,又好学,意欲立之,犹豫岁余不决。自念春秋浸高,三子同日诛死,继嗣未定,常忽忽不乐,寝膳为之減。高力士乘间请其故。上曰:“汝,我家老奴,岂不能揣我意!”力士曰:“得非以郎君未定邪?”上曰:“然。”对曰:“大家何必如此虚劳圣心,但推长而立,谁敢复争!”上曰:“汝言是也!汝言是也!”由是遂定。六月庚子,立玙为太子。
  由上可知,玄宗烦恼不乐的原因,正在于在寿王及忠王两者之间无法定夺。太子瑛死后,忠王最长。如果按照与太子瑛同样的立长原则,就应当立忠王。但寿王因母获爱,武惠妃卒后亦被追谥为“贞顺皇后”,如果立寿王,则是母贵子贵,近同于立嫡。究竟取谁,其实是对立长、立嫡两种方式和原则的抉择。
  当然由于寿王毕竟不是嫡出,且仅是玄宗第十八子,所以如果不按年龄,就有诸子中择优录取的问题,如此其他诸子也都有立储的资格。从高力士“谁敢复争”的说法来看,具备竞争条件者也许还不止此二人,所以当时的情况恐怕还是极其复杂的,这也才是造成玄宗“犹豫岁余不决”的主因。
  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大唐故婕妤高氏墓志铭并序》记载了一个在后宫权力争夺中完全采取避让之道的反例,也许于此更具启发性。墓志言高婕妤乃渤海人,但未言其家世及祖上,所以我们不能肯定她就出自唐初勋贵大族的渤海高氏。但墓志称她“生而俊具,幼而标绝”,显见是以美貌选入宫者。而关于她的生平及为人则曰:
  ……上昔春闈监抚,闻而召入。挺此灵质,必有其地;合于天心,不无其事。旋属开元受命,遂拜为才人。柔明而映澈,谦光而振曜。闲恬少事,沉敏希言。中节而成规,有章而合度。岂齐列以弥服,亦高流其毕慕。上既爱此盛行,欲致之重秩。而意恳讵夺,色正不回。乃言身以事圣,为容非苟于贪位;心以体真,作乐何庸乎窃名。上又特惜其义,权止其事。
  子颍王璬,讨涉无倦,词情莫敌。游嬉于坟素之圃,驰骛乎翰墨之场。著书盛于二山,论文兼其七步。女昌乐公主,鲜妍神绝,如彼桃李……及王拜开府仪同三司兼安西都护,持节平卢军节度大使,支度、营田两蕃等使,上柱国;主降银青光禄大夫,秘书监,赞黄县开国子,驸马都尉窦锷。上因此复申前旨,将启后命,使人感劝,虑犹固守。果乃其心益坚,敦喻无从而入;所指尤切,其色不可以当人。迫之曰:“主恩何苦而至拒,子贵何猜而莫预?”对曰:“已备初奏,岂藉重陈?且事必自审,人各有志。若让而终受,则词不由中,咸成妄饰,谁当亲信可不?尔勿复言。”上闻,咨嗟者久之,沉吟不行矣(以上分段为笔者所加)。
  墓主高氏为玄宗太子时所选,开元初拜为才人,于开元六年(718)生下第十三子颍王璬(62)。但除去早亡者,在三庶人被杀后,颍王排名实在忠王之后升至第五位。《旧唐书》纪、传亦载其开元十三年封王,十五年与诸王同时挂领使职,二十三年加开府仪同三司,二十六年时方21岁,正当年诏,且既“词情莫敌”、“读书有文词”(《旧传》语),应该也是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墓志表明玄宗对其母子都很关爱,高氏所生昌乐公主也被嫁与玄宗母侄。但高氏却屡次拒绝玄宗的加封,以至于卒后才被赠予三品婕妤,这在宫廷中是极少见的。高氏为何如此?墓志盛赞其谦退之德,但从“主恩何苦而至拒,子贵何猜而莫预”的问话来看,高氏还是有其不为人所知的苦衷。
  高婕妤卒于开元二十七年(739),此前无疑经历了后妃争位及太子被杀事件。这场争斗一定酝酿多年,才到达如此惨酷的境地。玄宗诛杀二王固然是因其被赞与太子结党,但从张九龄说“太子既长无过,二王又贤”来看(63),二王显然也有一定的才能。且按年齿,他们也是排位靠前的候选对象,故被武惠妃视作潜在威胁而除去。事实表明“子贵”或“子贤”的同时也蕴含着危险,谁能保证别的皇子不因争位而蹈被杀之辙?
  事实也证明玄宗确实对颍王十分器重,在太子虚位期间,开元二十六年正月的东郊祭礼中,玄宗命忠王为亚献,颍王为终献。礼毕,“亚献忠王玙,宜赐物一千匹;终献颍王璬,赐物五百匹”(63)。这一安排,似乎将立长和立贤的天平微妙地摆在了众人面前。再结合高婕妤的墓志,方能体会她的决绝,恐怕不仅是淡泊名位,也是早就看清了形势,表明他们母子无意参与竞争而采取退避三舍的态度。这样做既可以远离猜嫌,保证自身与儿子的安全,同时也符合玄宗警惕后妃干政的心意。志言玄宗“咨嗟者久之,沉吟不行矣”,说明是深深理解了她的用意,所以高婕妤之事也可谓宫廷斗争的另一种极端表现。
  前贤对玄宗二次择立太子的背景多从党派纷争、中枢政局变动与李武权力之争的角度论述,自然分析得当,其中任士英关于立太子与皇权政治及宰相关系的论述尤值得注意(65)。但如将内宫和外廷格局的变动结合起来考虑,应该更有助于理清开元末期储位之争中的纷繁头绪,并延及对唐代后妃结构与继承制度发生变革的认识。玄宗的困扰终获解决,高力士的“推长而立”给出了最高明的主意,武惠妃的死以及颍王母子的退让或许也加速了他下最后的决心,于是以“推长”方式平息了朝野舆论,让其他竞争者无话可说,忠王得立太子。
  应当理解,在玄宗朝新旧交替的时代,门第意识和打破出身界限的观念其实是双重存在的,所以最后的选择其实是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忠王被选,不能说与其母出自关中大族的弘农杨氏无关。从表面看,玄宗似乎再一次顺从了旧有的婚姻观念,使皇位继承没有偏离以门第为中心的轨道,这样做也是对传统的一种妥协。这种观念一直以来影响深刻,观肃宗后来对柳婕妤之子延王玢言“我与王,兄弟中更相亲,外家皆关中贵族”语(66),即可知肃宗本人对母家之血统是何等在意与骄傲。
  但另一方面,玄宗的选择,也并没有改变立太子的初衷。玄宗虽然宠爱武惠妃,并曾欲立为皇后,但武惠妃参与废杀太子的事实也传递了后妃企图操纵朝政的信号,这是玄宗最为在意和力图杜绝的,在他为强化皇权的数年经营后,也绝不允许太子脱离自己的掌握。所以“立长”原则被再次采用,两次择立太子之间实无绝然反差,太子之立不以嫡庶为界限,生母出身对皇子的影响也已降至最低限度。何况肃宗生母早死,亲族已远,母族对太子的影响微乎其微。肃宗为太子后,玄宗对其生母并没有任何尊崇的表示,杨妃成为追册皇后,反倒是因肃宗的即位灵武。所以,肃宗立嗣其实已经基本摆脱了门阀政治和门第婚姻的干扰。玄宗就在新旧理念和各种权力之争中,找到了能为诸方所接受的折衷之路。
  胡戟先生讨论唐代储君的继承问题,指出唐朝先后正位的皇帝有14位不是“嫡长子”,占开国皇帝李渊和武则天之外20位君主的70%(67)。其实唐前期的帝位虽如学者所论并非完全按照传统的嫡长制度,但基本上仍属皇后所生之嫡子继承。其继承原则发生从“嫡”到“长”——实际是立“庶”的变化,始开端者正是唐玄宗。应当说正是玄宗的“推长而立”,才为唐后期的太子继承建立了规制,从而在后妃来源改变、后宫无主的前提下,有了更能适应现实的继承之法。
  三 中晚唐后妃出身的卑微化趋势及其成因
  玄宗的后宫展示了一种趋势,即后妃的来源多途,并非都是高门之女,门第婚姻的色彩已经逐渐被弱化。而唐后期的后妃卑微化趋势更明显。毛汉光先生总结中晚唐时代的后妃特征,指出有:1.后妃家世不彰;2.许多后妃在皇子皇孙时期入侍;3.肃宗至唐末的后妃名号大都是后来加封;4.外戚势力不大等四大特点。并总结唐前期与后期之后妃地位、家世,以及后妃暨外戚政治上之影响力有极大差异(68)。此外,谢元鲁先生前揭讨论太子亲王地位影响继承问题的文章,也认为唐后期太子的地位下降,已从监国听政,转变为仅仅“视膳问安”,时刻以避免父皇疑忌为事,无复唐前期的权势;玄宗时代诸王也从主动参与皇权争夺,转为受到皇权日益严厉的控制,由此而导致了晚唐宫廷废立由宦官操纵的局面。这一点与下面要涉及的十六王宅问题尤有关联。但与此同时,继承方式的改变,恐怕还与后妃来源、结构的整体变化分不开,由于这一变化有著相应过程,中晚唐表现亦并不完全相同,故以下便就其发展特色分期进行讨论。
  1.中唐以降的宫廷变迁及“良家子”皇后
  安史之乱进一步加速了宫廷的异化。虽然,肃宗为太子和皇帝时的后妃仍多贵族出身(详下),却因国乱立长君的客观需要,不得不以宫人吴氏所生长子广平王俶(代宗)为太子。据吴氏与家人本传及陈丽萍的考证,乃父郫县丞吴令珪得罪,其女“坐父事没入掖庭”,开元十三年(725)被玄宗赐与忠王,十四年生代宗,二十年去世,代宗即位后才被册諡为章敬皇后(69)。以上记载似乎说明此前吴氏并没有得到过任何册封或追封名号。
  而德宗的即位同样表明了皇帝生母地位的下降。虽然《旧传》说德宗母睿真皇后沈氏乃“吴兴人,世为冠族。父易直,秘书监”(70),且是“开元末,以良家子选入东宫,赐太子男广平王”,出身尚不甚低下。但与吴氏相同,沈氏似乎也从未得到过代宗的册封,她的太后名号得自德宗,其諡号更是迟至宪宗时期才有。联系沈氏在安史之乱中竟然两次被代宗丢弃,最终无法找到的事实,想见其在代宗的嫔妃中是完全不受重视的。这也证明无论是代宗还是德宗的嗣位都与他们的母亲没有关系。
  但在政治环境趋向稳定的中唐时代,帝室的婚姻及皇位的继承不能说没有一点回归。顺宗之母昭德皇后王氏,两《唐书·后妃传》虽对其出身记载不一,但王氏出自官宦人家是可以肯定的,从《旧传》载,“德宗为鲁王时,纳后为嫔……德宗即位,册马淑妃”的记载看,王氏一直也有名号,至贞元二年(786)其临终前由淑妃进为皇后。因此顺宗的太子虽册立在前(建中元年,780),其实颇有些类似“嫡子”继承的意思。德宗崇尚礼仪的重建和秩序的整顿,改革婚丧制度,立太子与册妃后等恐怕也是受这一思想和原则指导的产物。
  宪宗母庄宪皇后王氏,《旧传》载其为“琅邪人”,并载其曾祖思敬、祖难得、父颜的履历封官,再结合新书卷一四七《王难得传》和旧书卷一八三《外戚传》,知王氏当出自以军功仕进的新贵家族。从《旧传》所言“后幼以良家子选入宫为才人。顺宗在藩时,代宗以才人赐之。大历十三年(778),生宪宗皇帝,立为宣王孺人。顺宗升储,册为良娣”来看,王后在不同时期都有较高名号,其中孺人乃仅次于王妃的亲王内职,良娣也是除太子妃之外的最高品级(71)。顺宗本有册王氏为后之意,因病推迟至宪宗即位后才直接获“太上皇后”名号。
  继之者宪宗懿安皇后郭氏即郭子仪之孙,升平公主与郭暧之女,乃唐代贵极之女性,所谓“历五朝母天下”,是唐后期绝无仅有的特例。而她的出身,本就是皇室与勋贵的结合,郭氏乃宪宗为广陵王时的元妃,因为父祖功勋而得顺宗优待。《旧传》载其“贞元十一年(795),生穆宗皇帝。元和元年(806)八月,册为贵妃”。穆宗即以元妃之子为太子而终登帝位。而穆宗的即位,无疑有母家权势的影响。
  由上可知中唐时代的几位皇帝,母家出身虽未必属于一个等级,但大都出身官宦之家。另外从嫔妃的组成来看,肃宗以后的身分变化也是逐步的。如肃宗的太子妃韦氏(离婚)与杜良娣(离婚)、张良娣、郑良媛等皆出身显贵或官宦人家,即位初立张良娣为皇后之后,复下诏册封一批东宫良娣和良媛为高级嫔妃,由于诏书中有“并家承锺鼎,心标婉淑”之语,可以确定她们也多出自大族名门(72)。代宗任广平王时的崔妃(昭靖太子邈及升平公主母),即杨贵妃姊韩国夫人与崔峋之女(73)。德宗有出身“戚里旧族”的韦贤妃。而顺宗的太子妃(被杀)萧氏,乃肃宗女郜国公主与萧升之女;董良媛也是礼聘册封的官宦子女(74)。另外被宪宗册为(德宗)崇陵德妃的武充容与穆宗武贵妃(义丰公主生母)(75),亦不能排除其为武则天族人后代的可能。这也说明一旦立为太子,其后宫仍然会有比较豪华的阵容。
  因此,不能不说一直到中唐时代,宫廷婚姻仍有“李武韦杨”讲究门第、族望的余绪。但仅就记载而言,具备这样条件和家世的后妃似乎是愈来愈少了。且不同的是,即使是出自官宦人家的睿真、昭德和庄宪几位皇后、太后,也多是以“良家子”身分入宫,而非起初就有诰命册封的“礼聘”。其出身门第仅属前面所说的第二类性质,虽然其中也有懿安郭后那样的新兴权贵出身,但整体人数不多。如毛汉光先生指出,后妃本身的政治影响力乃至外戚势力都已经无法与唐初之士族勋贵比肩。本人册后之方式背景,决定其在宫廷中也并不具备唐前期皇后那样的绝对优势与声望。两《唐书·后妃传》所载唐中期后妃或“能候上颜色,发言必随喜愠”,或“性仁顺,宫中化其德,莫不柔雍”,显然与原来一些“挟母家之势”的后妃完全不是一种风格(76)。
  更重要的是,无论母家出身高贵与否,都不再是太子选立的必行条件。推长而立在玄、肃以降,自故事而形成法则,且后妃的出身或宫廷地位也与太子的选拔分离。而肃、代、德、顺、宪诸帝之立,与其说是其母出身地位高贵,不如说因为他们都是长子,长子的继承代替了嫡子的继承,成为中唐帝位继承中的规律和特色。诸帝之母的封号赠諡均因子而得,母以子贵也成为必然结果。如武则天那样可以垄断宫廷、决定废立的情况再也不复出现——代之而起的是后妃无权,这一点尤证明了世家大族门第婚姻制度的整体衰落。
  在中唐诸帝中只有穆宗是以第三子为太子。但在他之前,宪宗已立长子宁(惠昭)为太子。即使贵如郭妃,由于不是皇后,也无从加以反对。只因惠昭早死,穆宗才有当上太子的机会。他在争立太子时,仍遇到来自宦官吐突承璀支持的第二子澧王恽的挑战,故在即位后,一举诛除二人(77)。穆宗打败澧王与其母郭妃仍有一定关系,此后由于宦官的支持,他的地位也比较稳固。但由于种种干扰,长子继承并不像嫡子继承那样有绝对把握,所以围绕继嗣的斗争此后便不断发生。《旧唐书·李绅传》记宦官王守澄对敬宗提到,在穆宗“定储贰”的问题上,“时翰林学士杜元颖、李绅勸立深王,而逢吉固请立陛下,而李续之、李虞继献章疏。”事虽有疑,但“唐代皇位继承之不固定及内廷阉寺党派与外朝士大夫党派互相关系”却因此得以证实(78)。文宗虽然是穆宗次子,似乎在敬宗死后依次當立,却是在宦官刘克明等先立宪宗子绛王悟,且已“宣遗制,绛王见宰相百官于紫宸殿外厂”的情况下,被王守澄等拥立取而代之(79)。文宗朝也有(庄恪)太子勇及母王德妃为杨贤妃所谮,德妃失宠而死、太子暴薨之事实。而庄恪死后,宰相李珏又劝立陈王成美,与杨贤妃支持的安王溶两方争夺始终在继续,这是武宗初大加杀戮的起因(80)。其中虽有先贤所论政治党派和宦官专權的因素,但不同党派各自打着皇子的旗号进行争夺,正是由于太子(或嗣皇)选拔全无出身门第限制,诸王之间亦无高低贵贱之分,所有帝子理论上都有继承皇位的资格,只要稍具条件,便可以拿来作为政治砝码和争夺帝位的号召。敬宗之后,文宗、武宗接踵而立,宣宗隔代而继,僖宗、昭宗也是兄终弟及,这是门阀制度式微对宫廷政治造成的深层影响,也是导致帝位继承出现混乱的基础原因之一。
  2.十六宅的婚姻状况与晚唐非位继承的结合
  帝母出身的进一步卑微化是在文宗以后。据《旧传》载,穆宗恭僖皇后王氏,“越人。父绍卿,婺州金华令。后少入太子宫,元和四年(809)生敬宗,穆宗皇帝立为妃。畏庆四年(821)二月尊为皇太后”。穆宗贞献皇后萧氏,“福建人,初,入十六宅为建安王侍者,元和四年十月生文宗皇帝。宝历三年(827)……文宗践祚之日……谨上穆宗睿文惠孝皇帝妃尊号曰皇太后。”
  敬、文、武三帝均为穆宗之子,后二帝相继在宦官的支持下即位。不过,敬宗母恭僖王后父职为县令,《新传》也言后“幼得侍帝东宫”,所以她与中唐诸帝皇后一样,最多只是作为“良家子”入宫,只是因生了长子敬宗,才被册为妃。文宗母贞献萧后与武宗母宣懿韦后却与之不同,她们都是宫人出身,穆宗为太子和即位后都无封号,只是入宫和生子时间不一样而已。萧后的身世更为悲惨,因少与亲弟失散,“文宗以母族鲜亲,惟舅独存,诏闽越连率于故里求访”,于是就出现了萧洪等人相继诈称是太后亲弟的事件,“而太后终不获真弟”。
  同样,作为三帝之叔,也由宦官拥立即位的宣宗,是宪宗之子、穆宗之弟,其母乃没入宫廷的李锜妾、郭太后侍婢。此即《南部新书》所说“李锜之诛也,二婢配掖庭,曰郑曰杜。郑则幸于元和,生宣皇帝,是为孝明皇后”(81)。懿宗乃宣宗长子,《新传》言其母元昭鼌后“不详其世。少入邸,……及即位,以为美人。大中中薨,赠昭容”。大中十三年九月,由懿宗追册为太后(82)。但懿宗的即位亦非风顺。《新唐书》卷九《懿宗纪》言其始封郓王,“宣宗爱(第四子)夔王滋,欲立为皇太子,而郓王长,故久不决。”临终将夔王托付枢密使王归长、马公儒等,只是由于左神策护军中尉王宗实、副使丌元实矫诏而立,懿宗才得即位。
  僖宗和昭宗分别为懿宗第五子和第七子,即位也都有宦官神策中尉的支持。据《新传》载,僖宗母惠安王后“亦失所来。咸通中册号贵妃”,昭宗母恭宪王后“其出至微。咸通中,列后庭,得幸”。唐朝的最后一位皇后,昭宗何皇后乃“梓州人,系族不显。帝为寿王,后得侍”。这三位以宫人进封为后的嫔妃,其家人谱系鲜有记载。
  以上诸帝的即位过程先贤已论甚明。其共同的特点是自文宗始都无册太子的经历,虽然某些时候“长子”仍是正常即位的一个条件,如懿宗即因其长子身分而通过了外廷的询问(详下),说明长子继承原则上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多数情况下嗣皇的即位并不以次,且非先皇之意而因宦官拥立,有神策禁军的武力支持,所以这里将他们的继位统称为“非位继承”。陆扬先生分析文宗即位与宦官关系时曾指出,“敬宗的暴薨和文宗的即位是真正打破唐后期帝位继承惯例的突发性事件。这一事件的影响波及大和时代朝政人事的各方面”,并最终导致9世纪帝位继承的不稳定和宦官角色的性质转换(83)。而上述帝母出身地位的变化也明显发生于同时。诸帝之母大都为宫人出身,比敬宗以前之皇(太)后显然又低了一个档次。
  晚唐的帝母为何出身如此低微?首先要注意的是,所有被宦官拥立的皇帝无一不是直接取自十六王宅。唐朝自玄宗始建立十王宅、百孙院众所周知,据《旧唐书·玄宗诸子传》,十王宅应建于“东封年”也即开元十三年,此后又扩展为十六王宅。王宅建成后,成年的诸王均居住其中不再出閤,但相对封闭的建筑和环境对诸王却形同圈禁。近年赵雨乐、谢元鲁已对十王宅的建立目的、管理乃至与唐朝政治兴亡的关系作了充分论述(84)。其中谢先生讨论十六宅诸王及其子女的婚嫁尤与本文相关。其文指出王宅内的诸王并非过著富贵隐逸的悠闲生活,其出入及宅中事务均由宦官掌管。这虽然成功地阻断了诸王与外朝的交往,却也对他们及子女的正常婚姻造成影响。《旧唐书·玄宗诸子传》说十宅“宫人每院四百,百孙院三四十人”,她们便是诸王婚配当然的对象,如上引文宗母贞献萧后“初,入十六宅为建安王侍者”,懿宗母元昭晁后“少入邸,最见宠答”等皆指出她们来自王宅宫人。而《旧传》所记肃宗章敬吴后事也最可以见证宅中诸王的生活:
  开元十三年(725),玄宗幸忠王邸,见王服御萧然,傍无媵侍,命将军高力士选掖庭宫人以赐之,而吴后在其中。(85)
  其实,上述肃宗即位初的册封说明其在东宫时至少有十来位身分较高的嫔御,这与“服御萧然,傍无媵侍”的情况实在差得太远。所以问题不在肃宗当了太子以后,而是在他初做忠王时的婚姻状况,这一点不难从肃宗的生子情况分析出一二。
  查两《唐书·肃宗诸子传》,肃宗十四子中前四子包括代宗在内,都是宫人所生。根据诸子排位顺序,可以断定这四子都生于肃宗做忠王的早期,也就是说,其时陪伴肃宗的只有章敬吴后等宫人。值得一提的是,肃宗后来所生子中,还有二子亦出白宫人。宫人所出占全部生子数的七分之三。相比玄宗朝生子者皆有位号(除早夭者)的情况,不能不说早在肃宗朝,皇子的出身成分已有很大不同了。
  如史料所载,肃宗应是最早一批进入十宅的皇子,时恰当开元十三年改封忠王时。因此肃宗的生活应即宅中诸王生活的代表,宫人至少已是诸王生活伴侣的主要来源。当然平心而论,玄宗时代的皇子们还是有适当婚配的。本文前面已提及玄宗诸子中有以韦氏为王妃的情况,《唐大诏令集》中还有册庆王宝妃、寿王杨妃、荣王郑妃与薛妃、颍王独孤妃、永王侯莫陈妃、济王崔妃、信王卢妃及凉王张妃文,甚至还有册太子长子广平王(代宗)崔妃文,大致从开元十九年至天宝中。其王妃皆出自宦族和大姓之家,这说明唐初的婚姻对等观念还在延续,所以十王宅中,高、低两种身分的嫔御还都是存在的。
  但是安史之乱进一步影响了帝子帝女的婚嫁。如谢元鲁文所指出,唐后期生活在十六王宅和百孙院的皇子王孙(包括王女)数量众多,婚嫁不以时,选尚者皆由宦官,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如《资治通鉴》卷二二六言“至德以来,国家多事,公主、郡县主多不以时嫁,有华发者。虽居禁中,或十年不见天子。上(德宗)始引见诸宗女,尊者致敬,卑者存慰,悉命嫁之,所赍小大之物,必经心目。己卯、庚辰二日,嫁岳阳等凡十一县主”。在诸王子王女婚配方面,德宗显然也作了一些努力。《唐大诏令集》卷四〇就有建中二年(781)陆贽所作册蜀王田妃和册杞王窦妃文,田妃是“故某官驸马都尉田泽交第若干女”,窦妃父是外戚世家“故某官窦兟”,家族均有来历。
  此后诸帝也试图改善这方面的状况。宪宗即应李吉甫之请,下诏封诸王女为县主,并“令有司取门阀者配焉”(86)。《唐会要》载宪宗元和七年(812)十二月诏封恩王等六女为县主,“仍委中书门下与宗正卿及吏部尚书、侍郎计会,诸亲之内,及常选之中,精求其人,副我诚意”,并言“时十六王宅诸王女,久不降嫁,德音初下,人感叹焉”(87)。而文宗更是在太和七年(833)八月的《册皇太子德音》中提到“诸王等宜以今年已后,相次出合”授官按才能叙用,以及“其十六宅县主,亦宜选择良偶,以时出适。仍委吏部于诸色选人中取情愿者拣择,具名闻奏,亦当别加优奖,令其就礼”的要求(88)。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唐故太子洗马杨府君夫人宝应县主陇西夫人墓志铭并序》也称:“文宗御宇,……诏执事曰:‘三纲之始,人伦之重,其莫大于配偶。及特缊组和合,况我贤□令嗣,思降良疋。是时诏下一十八家,宜择名士族子,副我求配。’”所谓一十八家者,当包括一些传统的士族著姓。宝应县主乃代宗之孙、循王遹第八女,正是由于这一诏书,才得以出嫁。
  十六宅的封闭环境对王子王女的生活的影响,主要是婚嫁不以时,正如李吉甫言“自古尚主必择其人。江左悉取名士,独近世不然”,在门第婚姻仍然盛行的时代,却无法为王子王女挑选门当户对的配偶,这是他们婚嫁不以时的关键所在。虽然史料记载文宗开成二年冬十月曾下诏嘉王运、循王遹、通王谌等,“固可以超金紫之贵阶,升台铉之崇秩,策勋诏爵,以宠分茅。并可光禄大夫、检校司空,赐上柱国,仍依百官例给料钱。”安王溶、颍王瀍亦给料钱。在诞日庆成节时,皇帝还亲幸十六宅与诸王宴乐(89),但这些举措还是无法改变诸王不出合的基本生活状况。
  本文的前面部分曾引《阙史》文以讨论武宗的即位问题。其中所载安王溶误被武宗(颍王瀍)取代事,《通鉴考异》认为难以采信,但是结合十六宅的情况却可以理解,至少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与可信性。这是因为诸王囚禁在宅中,不获批准不得出门,完全不与外界接触,露面的机会极少,而为一般人不识很正常,仓促之间发生问题并非不可能。《新唐书·后妃传》所言宣宗元昭皇后和懿宗即位事也可以证明这种封闭状况:
  宣宗元昭皇后鼌氏,……大中中薨,赠昭容。诏翰林学士萧宾铭其窆,具载生郓王、万寿公主。后夔昭等五王居内院,而郓独出合。及即位,是为懿宗。外颇疑帝非长,寘出铭辞以示,外廷乃解。
  外廷竟然完全不知道宣宗生子情况及排位顺序,以致懿宗的长子地位需要通过翰林学士奉旨写的墓志来证明。所谓“出合”,据《通鉴》其实仍是在十六宅,所以总的来说仍是不能外出,大臣不了解他们很正常。
  在这样时情况下,王子们的婚配自然也就很受限制了。试想即使皇家希望择优选配,又有哪些权贵世家甘愿把女儿送到这种没有出路的封闭牢笼中呢?虽然情况也不完全一样,个别受重视的诸王还是可能有正常的婚配,特别是升为太子以后。有些时候,皇子皇弟还可能获得父兄的赏赐。如宪宗母庄宪王后,就是“顺宗在藩时,代宗以才人赐之”。但是大多数时候,皇子们的婚姻就只能与身边的宫女内部解决。上引《阙史》所言“燕赵娼女”的王夫人也即王才人,按照《新唐书·后妃传》的说法是“善歌舞,得入宫中。穆宗以赐颍王”,也就是十六宅的宫人。所以我们便不奇怪,为什么嗣皇从十六宅突然被拉出来面世和登上宝座时,母妻却是完全没有身分和名位的宫婢。在这方面,元、白“新乐府”诗歌真无异诗史也!元稹在《上阳白发人》诗中提到的玄宗朝花鸟使“满怀墨诏求嫔御”,使民间女子“永配深官作宫婢”,以及安史乱后“肃宗血胤无官位”、“王无妃媵主无婿”的描写于此便找到了根源(90)。
  事实上,我们也不断见到唐后期皇帝在即位后对宫人侍婢的册封。如宪宗即位后,“以许氏为美人,尹氏、段氏为才人”(91)。《旧唐书》卷一八上《武宗纪》载开成五年三月“诏宫人刘氏、王氏并为妃”(92)。《唐大诏令集》卷二五会昌六年(846)五月二十三日《吴氏等封昭仪制》,是宣宗即位后所颁,内中“吴氏可封昭仪,张氏可封婕妤,晁(鼂)氏、梁氏并可封美人,罗氏、史氏并可封才人,钱氏可封长城郡夫人,曹氏可封武威郡夫人。”其中晁氏当即懿宗之母元昭皇后。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嫔妃都直接从宫人受封,在姓氏前都没有冠以任何名号,她们本有可能永远置身于王宅无人知晓,只是由于原来服侍的某王成了皇帝才会跟着“鸡犬升天”。
  另外至少从宣宗开始,唐代的后妃名号中确切出现了“夫人”封号,内有国、郡之别,品阶低于五品才人,这一制度被懿宗、僖宗、昭宗等晚唐诸帝延续。造成这一事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或即那些受封的宫人大多地位低下,诸帝实难给以她们更高级别的名号,只好将外命妇所用之“夫人”冠之,如昭宗生母王氏本封即韩国夫人,而品阶总体偏低的事实同样反映了晚唐后妃出身卑微的整体性状态(93)。
  令人钦佩的是,《旧唐书》史家在作《后妃传》时已经看到了晚唐宫廷卑微化的趋势,只不过将原因单纯归结为“贤妃开国,嬖宠倾邦”。认为所有国家丧乱之由,是始于武则天、韦后的“宫闱不正”。而玄宗宠幸武惠妃及杨贵妃,更是造成“自后累朝,长秋虚位,或以旁宗入继,母属皆微,徒有册拜之文,量乏‘关雎’之德”的结果。
  虽然旧史家对后妃出身卑微化原因的认识未免偏狭,但正是所说“旁宗入继,母属皆微”的状况,才导致正史不但有关后妃本人的记载极度缺乏,而且对代、德以后历朝的皇子帝女,也越来越处于“史亡其母之氏、位”的状态(94)。而诸王由于大多没有正式的婚姻和实授的官职,所以除了封号之外,从纪、传中已经很少能了解到他们的事迹,有些甚至失其薨年。若非墓志中偶尔能见到一些相关的材料,唐后期皇帝、诸王生活的情状便几成空白。
  这样,我们便找到了晚唐诸帝后妃卑微化的症结。需要再说明的是,以上这种情况的发生也是逐渐的。上面已说明肃宗太子宫中,既有正式册封的妃嫔,也有无身分的宫人,高、低可谓参半,这种情况,在中唐的皇帝后妃中也有表现。这是因为他们都有册为太子的经历,如顺宗除了有太子妃萧氏、王良娣(庄宪皇后)及董良媛(太上皇德妃)等(95),也有不少低级的嫔御,如在贞元二十一年 (805)五月甲辰,一次封承徽王氏(三位)、赵氏、崔氏、杨氏、牛氏、张氏等八人以昭仪、昭容、充仪、修仪、美人等不同名号,另外还见到张、阎、崔等几位昭训在宪宗朝进封为太妃(96)。承徽、昭训都是太子的低级侍妾名号(97),唐后期太子居少阳院,但在册立之前,也应在十六宅中生活。颇疑太子的早期侍妾中,也有不少是从宫人转来,不同的是已在太子期间获得了名号。
  晚唐被宦官拥立的皇帝,均直接来自十六宅的诸王,之前没有立太子的经历,嫔御便多是宅内宫人,造就与中唐由太子进位的皇帝有所不同。而王子县主们的母亲既多为宫人,从诸王变身的皇帝自也不能例外。且其即位后本人的妃嫔结构也不得不承接和延续一直以来的既定事实。虽然晚唐的后妃群体中也有个别勋贵和官宦家族出身者,但后宫的主体变成了各色宫人出身的嫔妃。因此相对唐初乃至唐中叶的宫廷,晚唐后妃(包括太子、诸王嫔御)的组成成分已经发生了整体性、颠覆性的变化。皇帝的母亲是毫无名位的宫人,乃是这一宫廷婚姻结构变迁的必然结果。事实说明,晚唐的皇宫已经不是昔日的皇宫,由世家大族构建的宫廷模式已经不复存在。后妃的身分、权力既与皇帝不对等——在皇权相对强大的情况下,便可通过长子继承原则完全由皇帝决定废立;但在皇权被削弱和朝政日渐衰落的情况下,继承问题出现了更多的不确定性,于是由宦官拥立也就成为很自然的现象。
  四 门第观念对晚唐五代宫廷的影响
  以上对唐朝宫廷后妃组成及相应的太子继承问题做了梳理。唐初至玄宗以前宫廷后妃以高门贵族为主并发展为李武韦杨的婚姻集团垄断后宫,此后对出身门第的要求和组成成分不断降低。中唐时代的后宫成分复杂,由于十六宅诸王的封闭生活,虽仍以官宦出身的“良家子”皇后及部分勋贵之女占据后宫高位,但宫女出身的妃嫔在逐步增多。晚唐的后妃则以十六宅宫女转变的太后及妃嫔为主,致使整个后妃群体发生结构性、基础性的改变。所以晚唐帝母出身成分的卑微化,并不是个别问题,而是代表一种整体的趋势。帝位继承也从唐初的太子选拔和嫡子继承,到玄宗以后始建立、而延及中唐的长子继承,直到晚唐不立太子的诸王非位继承,也是阶段性整体变迁的结果。从中也看出两者的关系,即后妃的出身及宫廷地位愈高,对帝位继承影响愈重;相反,随着后妃出身及宫廷地位的下降,与帝位继承的关系愈相脱离。也就是说,相对帝位继承而言,母后的出身地位愈来愈显得不重要,门第对于宫廷婚姻和帝位继承的支配性也已经愈来愈小。
  尽管如此,以上结论是不是就意味著宫廷旧有婚姻观念和门阀意识的完全消亡呢?我们以为,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因为造成其变化的原因相当程度上是为了强化皇权,以及由于种种政治原因造成的宫廷不正常的生活状态,当然其中也不排除有社会阶级升降的因素。但婚姻和继承观念本身不仅受宫廷事实婚姻形态的左右,也受世俗婚姻形式和社会崇重家门的习惯意识影响。皇帝母亲和后妃多是宫女的现实使在位的皇帝无可逃避和选择,但这并不表明皇帝丝毫不在意自己的出身。因此,与上述事实形成的趋势相反,中晚唐皇帝和宫廷在诸多问题上,仍表现出一些对门第的看重和追求。
  中晚唐皇帝对母家的重视,一是表现在封赠。包括武宗在内,几乎没有一位皇帝不在即位后立即封册或封赠生母,且赠与后家长亲极高的官位。由于唐初以来后父赠一品官、爵已形成传统,如太宗长琢皇后父长孙晟赠司空、齐献公,高宗废后王氏父王仁祐去世后也赠一品。而武则天为了超过王后,册后拜庙同时即赠武士彟为司徒,此后衍为常制,故中晚唐皇帝若母家尚能找到来历的亦行之无疑。《旧唐书·后妃传》说敬宗“赠(太)后父绍卿司空,后母张氏赠赵国夫人”。武宗则母家尚存,故不仅封赠太后父祖及兄三世,且与改姓结合,也是彰显母家身分和来历的一种表示。
  只是如果出身宫女的帝母“不详其世”,便失去了封赠其父祖的可能。如此则皇帝即位后,不仅想方设法为母家寻亲,还对其在世的兄弟宠以高官厚禄。如文宗不仅寻找母舅,且因发现萧洪,“上以为复得元舅,遂拜金吾将军、检校户部尚书、河阳怀节度使,遷检校左仆射、鄜坊节度使。”而武宗以舅韦恭甫任检校刑部尚书、左羽林统军知军事及河中节度使;宣宗舅郑光任右卫大将军,累迁平卢、河中、凤翔节度使,卒赠司徒(98);昭宗舅王瓌拜黔南节度使(99)。四人所拜官职都是节度使,可见帝母家出身低微,兄弟皆胸无点墨,不可能出任文职,故只得任以节度使。节度使独当方面,乃武职可任之最要最重者,却给以毫无资历的外亲,由此看出皇帝对母舅的信任和倚重。
  其次为了对太后本人显示尊崇,自宪宗开始,元日及冬至等节日即有百僚赴皇太后所居殿门外“进名候起居”。并规定内外命妇除正冬有朝会参贺之礼,立夏、立秋、立冬,外命妇也要赴皇太后所居宫门进名奉参(100)。大臣命妇对太后的朝贺甚至一度扩展到皇帝的降诞节(101)。而敬宗至文宗,由于有两宫太后、三宫太后先后并存的情况,出现了元正冬至大臣命妇先朝贺先朝太后(或太皇太后)于兴庆宫,再朝贺当朝太后于光顺门的情景(102)。这在文宗朝尤盛,以至于有元日、端午等节皇帝亲赴起居之礼(103)。拜后礼起于武则天时,中晚唐竟被行之于太后。皇帝和大臣命妇朝太后,礼仪隆重,已经是宪宗至文宗时代一道非常耀目的风景。此礼的实行,新城理惠先生指出是与不安定的皇位继承有关。认为目的在于皇帝企图通过这一礼仪宣传己母是先皇嫡妻,从而证明自己继位的合法性(104)。而无论如何,给生母以崇高地位,造成“母临天下”的排场,最直接的效果乃是使臣寮不得对太后有所轻视。由此可知,帝母之出身和宫廷地位与皇帝即位本身并没能截然分开,北朝以来嫡子继承的理念还深深地留存于朝廷和宫禁之中,母家的门庭高贵也成为皇帝刻意打造的形象。
  其三是虽然皇帝的即位与母家出身和宫廷地位无直接关系,但由于两者并未完全脱离,所以中晚唐之际,个别出身、地位较高的后妃企图影响继承和参与朝政的情况仍有发生。其中懿安郭后固然最为典型,在她之后的文宗杨贤妃,本出自弘农杨氏越公房(105),兄侄皆任显官,杨贤妃即企图借助本家势力和影响使安王嗣位,仍可以算是大族干涉皇位继承的余绪。武宗自言有“(杨)嗣复欲立安王,全是希杨妃意旨。嗣复尝与妃书,云‘姑姑何不斆则天临朝’”之语,并言杨妃曾因卧疾弟玄思入侍之机“通导意旨”(106)。此虽欲重其罪,仍可说明杨妃及其家族确曾在嗣位问题上有所串联和动作。至懿宗朝,更因郭淑妃母女而大兴牢狱、贬斥官员(107),这不能不说前朝后妃干政的影响仍有存在,后妃本人及家族的势力某些时候还在起作用。这种情况虽然在减少,但亦不能认为是完全消失。
  其四是至此有必要再次提到母族改姓的问题。武宗由于母亲已死,所以不再注重拜太后礼,他与前朝皇后的关系显然也不如文宗。但他通过改姓来提升母家地位却算得是一个发明(108)。而这一做法于后似乎亦不无影响。《新唐书·后妃传》记宣宗母孝明皇后郑氏“丹阳人,或言本尒朱氏”。《东观奏记》卷中又作朱氏,《新传》所说丹阳即润州。《元和姓纂》卷九说朱氏有丹阳一支,郑氏本李锜侍妾,故说她来自丹阳亦不奇怪。但尔朱氏和朱氏与郑氏似乎都扯不上关系。朱氏虽然是江南显姓,但出身寒微的郑氏恐怕与之无涉。不知这里是否也有以中原大姓掩盖其身世的问题(109)。
  虽然不了解宣宗母是否真的改姓,但改姓标志皇帝对母家出身的重视总是事实。而之所以改姓能够行得通,乃因为世族的族望、郡望观念已经被“姓望”所取代。所谓“夫人立身在世,姓望为先”。南宋赵彦卫《云麓漫钞》称:“唐人尚氏族,推姓显于一郡者,谓之望姓,如清河张、天水赵之类。世人惑于流俗,不究本宗源流,执唐所推望姓,认为已之所自出,谒刺之属显然书之,至于封爵亦如是,殊失尊祖敬宗之义。”(110)此也即宋祁所言“公靡常产之拘,士亡旧德之传,言李悉出陇西,言刘悉出彭城,悠悠世祚,讫无考按,冠冕皂隶,混为一区”(111)。只要有了姓氏,即可冒充名族,蒙混过关,所以唐皇后也并不一定都是改姓,世俗化了的社会鱼目混珠,对此无所深究。
  门第观念的某些潜在影响甚至持续至于五代宋初。《北夢琐言》“刘皇后笞父”一条记庄宗刘皇后家世寒微,少归晋阳宫为太后侍者,教吹笙,以声伎见长。后归庄宗为韩国夫人侍者,以生皇子继岌,宠待日隆。却因“方与嫡夫人争宠,皆以门族夸尚。刘氏耻为寒家”,而不认前来邺宫诣门求见的亲父、黄鬚丈人刘叟,“乃于宫门笞之”(112)。可见虽然当时立后、立太子并不以出身为重,但“门族”高下在宫廷中并不是无所计较。可以作为鲜明对比的是《资治通鉴》卷二七三所载同光二年(924)十二月庚午,庄宗及皇后赴大僚张全义第宴会的史料。言时“全义大陈贡献。酒酣,皇后奏称:‘妾幼失父母,见老者辄思之,请父事全义。’帝许之。全义惶恐固辞再三,疆之,竟受皇后拜。复贡献谢恩……自是后与全义日遣使往来,问遗不绝。”两相对照,足见刘后在改换门庭问题上是何等势利,这与武宗的改姓也有同工之妙。据知后来北宋真宗的章献刘后,也以出身寒微而“无宗族”,欲与权知开封府的刘综联宗,又说自己与权发遣开封府的刘烨同宗(113),采取的方法与庄宗刘后同出一辙。而庄宗本人虽然选后未论出身,即位却尊亲母为太后而将嫡母降封太妃,母死又行三年之丧(以日易月的27日)的重仪而使之入庙,有别于对嫡母刘太妃的服制一年(13日),足见庄宗对自己的嫡庶问题十分在意,且仍然持续了唐朝母以子贵的传统。
  其五如前所述,中晚唐时代的祔庙制度同样是皇帝嫡出身分和生母崇高地位的认证。武宗先使生母入庙,会昌五年去世的敬宗母恭僖王后,便只能别庙祭飨。同样,宣宗曾为嫡母懿安郭后的祔葬和祔庙问题与大臣有所争论,却只将郭后祔葬而未能入庙。至懿宗咸通六年(865)初,因王皡的抗议,才将郭后祔庙。同年末,孝明太后郑氏卒,虽大办丧事,却只能入别庙(114)。唐末此原则松弛,昭宗和僖宗生母先后入懿宗庙,且由于大顺元年(890)将行宗庙禘祭,有司请将原来别庙祭祀的敬宗母王氏、文宗母萧氏、宣宗母郑氏三太后祔于太庙行合祭,虽也引起争议,但也标志着这一宗庙原则的动摇和变化。不过一帝数后入庙的问题一直要到宋代才被完全解决(115),也说明帝位继承与生母之关系至少在观念上尚未能彻底分开,而嫡庶界限和一帝一后的入庙原则在晚唐五代也尚未能有真正的突破。
  其六是皇室婚姻中对门第的重视,也延及太子选妃、公主出降。上文已说明,德宗昭德王后与韦贤妃、顺宗庄宪王后、宪宗懿安郭后等,大致都是在太子时代已纳,并有着太子妃或良娣的身分。说明一旦为太子,必要选择门户相当的勋贵大臣或官宦之女为配。
  公主的婚配也是如此。从王寿南先生《唐代公主之婚姻》一文得知,唐后期的公主,一是仍有相当多数嫁与功勋大臣及其子弟,二是还有许多嫁与皇室的姻亲旧戚,其中不少是皇室与外戚的重亲婚。此点其实亦延及宗室,如据大唐西市博物馆藏让皇帝曾孙李从易墓志,从易父乃让皇帝孙李杆,母乃和政公主与柳潭女,其夫人又是郭子仪孙郭纵与汉阳公主女(116)。三是与士族,内中尤以山东士族为代表的联姻。另外大族又往往与进士科举结合起来,如宣宗万寿公主适郑颢、广德公主适于琮等最为论者所常道。在皇室的这类婚姻中,大致充满著对士族的企羡。文宗为庄恪选妃,声称“朕欲为太子婚娶,本求汝郑门衣冠子女为新妇”,并称自己是“数百年衣冠”(117),以求配得上士大夫。最终却因“在外朝臣”并不愿共皇室“作亲情”,故只得作罢,说明皇家欲与士族联姻并不见得容易。
  郡县主的婚姻标准自然也与公主类同,前揭宪宗诏令的“取门阀者配焉”和文宗要求的“宜择名士族子”是中晚唐皇室婚姻的一贯方针。与此相应的是,“民间修昏姻,不计官品而上阀阅”的风俗也始终存在(118)。毛汉光先生以《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为基,检阅了晚唐五姓七望(清河·博陵崔氏、陇西·赵郡李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的婚姻,考察诸姓间的联姻状况,指出唐初以来山东著族大姓所谓“禁婚家”的门第联姻从未能禁止,“晚唐山东五姓间之婚姻圈仍然是社会上重要现象,唐代对五姓著房著支四十四子互婚之禁令并未见严格执行。”(119)
  毛先生所谈到的这一现象,在新获大唐西市墓志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根据我们对其中180余方唐后期(756年以后)墓志的统计,如果仅就崔、卢、李、郑、王五姓互婚联姻来看,包括涉及墓主本人或子女亲属者约有30方左右,占同期墓志约六分之一。这还不包括他们与其他大姓望族通婚的情况,如加上前面所说的裴、韦、萧、薛等,数量还将更多。所谓“官婚蝉联,为代茂族”、“族望清华,德容严整”往往是士族间相夸耀的资本(120)。
  而事实证明,唐人对门第的要求甚至超过官品。望族“不以才行相尚,不以轩冕为贵,虽布衣徒步,视公卿蔑如也。男女婚嫁不杂他往,欲聘其族,厚赠金帛始许焉”的风气甚至持续至五代(121),所谓“姓崔卢李郑了,余复何求”并不是玩笑。这样的思想观念行之于世,无论皇家及平民百姓,均不能不受其影响。因此虽然皇帝之母已是无名宫婢,皇帝本人却处处表现出对士族和门第的看重,为此甚至不惜一切装扮母家的门庭,也不得不在王子公主的婚姻问题上大费周章。虽然这时的选择因与进士科举及“当世冠冕”的结合范围也在扩大,而且在一般百姓中,族望也常常被“姓氏”所代替,但门第意识总体上还不曾消亡。
  结论
  综观唐代后妃的结构变迁及对帝位继承的影响,便得出本文看似相互矛盾的两点看法,即一方面宫廷后妃的出身地位确实是呈阶段性的下降,以至于晚唐后妃群体的卑微化已成事实。与之相符的是,后妃无论何种出身,宫中地位高低,亦不再能决定太子和嗣皇废立,干政的情况也愈来愈弱化。反观嗣皇母妻,亦多宫人,此乃门阀政治解体,门第婚姻制度逐渐消亡的必然结果。降至五代,这种情况虽然看似有些不甚一样,如赵雨乐先生讨论五代后妃的宫廷地位与干政情况,指出后妃多来自曾与帝任节度使时共过患难的藩镇夫人,善于处理家资财务,性格强悍,参与朝政和决策(122)。但这样的夫人出身自然也不会高贵。从她们的来源看,其高者不过是朝廷与藩镇、或藩镇间联姻的产物。如晋高祖李后,乃唐明宗女;周世宗符后,为天雄军节度使符彦卿之女。有些则是节度使部属之女,更低者则多无背景,如梁祖元贞皇后张氏乃“富家子也”,后唐庄宗刘后为歌舞伎人,后唐明宗王淑妃乃“邠州饼家子也”,汉高祖李皇后则“其父为农”(123)。因此五代诸帝的后妃,出身多不讲究。庄宗以妾妃刘氏代替正室韩氏为皇后,赵翼注意到周祖郭威四娶竟然都是再醮之妇(124);而世宗柴荣符后,亦为李守贞之子李崇训遗孀(125),都说明五代皇帝择后或册妃已不甚在乎其出身来历。所以唐代后妃卑微化的趋势五代以降仍在延续。
  但另一方面,门第意识还在很大程度上支配或影响着帝王和臣民的观念,以至于无论皇家抑或百姓,依然将联姻与家门相提并论。郑樵有“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之说(126)。沈括也认为,曹魏以来士、庶不婚,“其俗至唐末方渐衰息”(127)。从我们的分析来看,他们对唐五代的看法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不过这一点到宋代则有更加明显的改变。张邦炜先生即指出“婚姻不问阀阅”正是宋代婚姻的特色。他比较唐宋时期,认为宋代不但“士庶通婚浸成风俗”,而且“后妃不全出自名门”,甚至“宗室联姻不限阀阅”;也即无论是帝王纳妃、士庶婚娶还是宗室联姻都打破了门第限制。而从唐宋的情况来看,门阀意识的消亡显然是渐变而不是突变,所以比较只能以不同阶段来进行。唐宋的不同,其实只在于唐人尚是对既成事实被动性地逐渐接受,而宋人却已经发展为一种有意识的追求。如张先生所说,宋代后妃“不欲选于贵戚”而以“小官门户”出身为理想。宋朝宫廷虽然没有像晚唐那样后妃全是出自宫婢,但是出身中小官僚乃至司马光所言“军营、井市下俚妇女,杂处其间”的情况大为有之(128)。因此总的来看,唐代宫廷后妃出身的变化既是皇权独尊和复杂宫廷政治下的产物,也符合社会世俗化、平民化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只是要达到“婚姻不问阀阅”的普遍情况和自觉境地,还要经过相当长的历程,这与唐宋社会的转型也是完全一致的。
  (本文原刊于《唐研究》第17卷,2011年。作者吴丽娱、陈丽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①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和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共同主持的“《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整理与研究”项目成果之一,文中所引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录文,皆属核项目的集体研究成果。
  ② 仁井田升《六朝および唐初の身分的内婚制》,原载《历史学研究》第9卷第8号,收入《补订中国法制史研究——奴隶农奴法、家族村落法》补订版,东京大学出版会,1980年,第604—621页。
  ③ 《记唐代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历史研究》1954年第1期,第33—51页,收入《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第266—295页。
  ④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政治革命与党派分野》,上海:三联书店,1957年,第50—127页。
  ⑤ 毛汉光:《中古山东大族著房之研究》,《史语所集刊》第54本第3分,1973年,第19—42页;又《中古著房婚姻之研究——北魏高祖至唐中宗神龙年间五姓著房之婚姻关系》,《史语所集刊》第56本第4分,1985年,第619—698页;又《关陇集团婚姻圈之研究》,《史语所集刊》61本1分,1990年,第119—192页;又《晚唐五姓著房之婚姻》,《台湾大学历史学报》第15期,1990年,第135—157页;又《关中郡姓婚姻关系之研究》,《唐代文化研讨会论文集》,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1年,第87—139页。研究外戚和士族婚姻的又有李志生《唐代关中旧士族高门通婚取向考析》,《北大史学》第7期,2000年;徐凤霞《唐代长孙家族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方东明《唐代外戚研究》,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宋德熹《唐武士彠事迹辨证——简论家世对武则天册立为后的影响》、《试论唐代前期的代北外戚家族——以独孤氏、窦氏及长孙氏为例》,收入《唐史识小:社会与文化的探索》,稻乡出版社,2009年,第1—73、89—13页;前田爱子《中国唐代时期山东五姓婚姻与其政治影响力——通过制作崔氏、卢氏、郑氏婚姻表考察》,首都师范大学《海峡两岸青年聊谊会始文集》(打印稿),2011年,第137—165页。
  ⑥ 布目潮沨:《隋唐史研究——唐朝政权の形成》第四章《唐朝初期の唐室婚姻集团》,京都大学文学部东洋史研究会,1968年;汪篯:《唐太宗树立新门阀的意图》、梁太济:《评布目潮飒氏关于唐初婚姻关系的研究》,分见《内蒙古大学学报》1979年第1期,第22—30、31—39页。
  ⑦ 王寿南:《唐代公主之婚姻》,《唐代研究论集》1辑,新文丰出版公司,1992年,第177—237页。
  ⑧ 谢元鲁:《隋唐的太子亲王与皇位继承制度》、胡戟:《唐代储君》,分见朱雷主编:《唐代的历史与社会》,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第1—16、17—29页;孟彦弘:《唐前期太子问题及其政治后果——兼论安史叛乱之因果》,《原道》2集,北京:团结出版社,1995年,第238—263页。
  ⑨ 宁永娟:《唐前期皇位传承观念及皇位继承不稳定原因再探讨》,《晋阳学刊》2009年第2期,第100—107页;王超:《唐朝皇帝制度的发展与完备》,《南京大学学报》,1985年第4期,第53—63页;魏璐璐《唐朝皇储制度研究》,西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⑩ 张邦炜:《唐朝的异辈婚》,《成都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第123—126页;张淑芳:《论唐代后妃与朝政的关系》,《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第136—139页;气贺泽保规:《试论隋唐时代皇后的地位——武则天上台历史背景的考察》,邓小南主编:《唐宋女性与社会》下,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第867—883页;李文才:《试论唐玄宗的后宫政策及其承继》,《华北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第78—84页;吴丽娱:《兼融南北:〈大唐开元礼〉的册后之源》,《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3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01—115页;刘思怡《墓志所见唐代宗室之婚姻》,《唐史论丛》第13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11年,第301—317页。高世瑜:《唐代妇女》,三秦出版社,1988年。吴以宁、顾及臣:《中国后妃制度研究》(唐宋卷),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朱子彦:《帝国九重天——中国后宫制度变迁》(增订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11) 如荣新江有关于睿宗王贤妃家族的研究,见氏撰《碑志与隋唐长安研究》,《纪念西安碑林920周年华诞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年,第46—54页;收入氏著《隋唐长安:性别、记忆及其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41—153页。相关文章并有孙怀彦、李百福:《唐桥陵陪葬墓睿宗贤妃王芳媚墓志考略》,《考古与文物》2003年3期,第61—62、68页;陈丽萍:《唐懿宗的皇后》,《中国史研究》2010年4期,第167—169页;又《读两〈唐书〉札记四则》,《隋唐辽宋金元史论丛》第1辑,紫禁城出版社,2011年,第202—212页;又《〈唐内人兰英墓志〉释读——兼谈唐代后妃的收养现象》,《碑林集刊》第16集,西安:三秦出版社,2011年,第48—56页;又《唐睿宗豆卢贵妃史事考证》,《唐史论丛》第13辑,第318—329页;又《唐宣宗的后妃》,《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7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287—308页。柳夏云:《唐代后妃及其生活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
  (12) 毛汉光:《唐代后半期后妃之分析》,《文史哲学报》第37期,1989年,第175—189页。按对于唐室后妃事迹进行梳理研究者,又有那波利贞:《唐の玄宗皇帝の后宫妃嫔》,京都《古代文化》第12卷第2号,1964年,第21—31页;松岛才次郎:《唐室の后妃》,《信州大学教育学部纪要》第23号,1970年,第93—116页。注重分析公主婚姻特点及唐、前后期差异性的研究又有陈寒《唐代公主的婚配特点及分析》,《人文杂志》1998年第3期,第94—97页;冉万里:《略论唐代公主的婚姻生活》,《西北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第177—181页。
  (13) 张邦炜:《试论宋代“婚姻不问阀阅”》,《宋代婚姻家族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9—61页。
  (14) 赵雨乐:《藩妇与后妃:唐宋之际宫廷权力的解说》,《从宫廷到战场:中国中古与近世诸考察》,香港:中华书局,2007年,第231—264页。
  (15) 《旧唐书》卷一八上,中华书局,1975年,第583—585页。
  (16) 《新唐书》卷七七,中华书局,1975年,第3507—3508页。
  (17) 《资治通鉴》卷二四八,中华书局,1956年,第8017页。
  (18) 《资治通鉴》卷二四六,第7959页。
  (19) 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政治革命与党派分野》,第50—127页,说见第117—119页。
  (20) 《资治通鉴》卷二四六开成五年正月条,第7943—7944页。
  (21) 参见《资治通鉴》卷二四六,第7948、7950页。
  (22) 周勋初:《唐语林校证》卷七《补遗》,中华书局,2008年,第659页。
  (23) 《大唐故安王溶墓绪锦并序》,《隋唐五代墓志汇编·陕西卷》第2册,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71页。
  (24) 《旧唐书》卷一七五《安王溶传》载安王母为“杨贤妃”(4538页),《新唐书》卷八二《安王溶传》记“亡其母之氏、位”,又言文宗杨贤妃力挺安王为嗣(3631、3632页),《旧唐书·武宗纪》与《新传》同。因安王墓志中“□太妃”之“□”字漫漶不清,文宗杨贤妃为何请以安王为嗣,及其是否与安王及其母有亲戚关系,尚待证明。
  (25) 吴丽娱:《试论唐宋皇后的服制与祔庙——从义安大后的丧服减降谈起》,《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7集,2011年,第263—286页。
  (26) 《唐会要》卷三八《服纪》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805页。
  (27) “名家”之言,见《旧唐书》卷八〇《褚遂良传》,第2739页。
  (28) 林宝:《元和姓纂》卷五,中华书局,1994年,1册773页,下同。
  (29) 《新唐书》卷七四上《宰相世系表》四上,第3045、3113页。
  (30) 《资治通鉴》卷二〇九景云元年六月条,第6647页。
  (31)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乾封008《大唐太宗文皇帝故贵妃纪国太妃韦氏墓志铭并序》、显庆005《大唐故文帝昭容韦氏墓志铭并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62—163、88页。
  (32) 《册皇太子韦妃文》,《唐大诏令集》卷三一,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10页。并参《旧唐书》卷五二《后妃传》下,第2186页。
  (33) 分见《旧唐书》卷五二、《新唐书》卷七七,第2194,3503页;白居易:《大唐故贤妃京兆韦氏墓志铭并序》,《白居易集》卷四二,中华书局,1979年,919—920页;《唐会要》卷三《内职·杂录》,第38页。按韦贤妃的出身,旧书载不知氏族所出;新书与《唐会要》记其祖韦濯尚中宗女定安公主;墓志则记其母为永穆公主,生父不详。
  (34) 《册韦挺长女为齐王妃文》,《唐大诏令集》卷四〇,第167页。
  (35) 《旧唐书》卷一〇五《韦坚传》,第3222页。
  (36) 分见《旧唐书》卷一〇七《玄宗诸子传》,第3257、3260—3261页;《新唐书》卷七六《后妃传》上、卷八二《玄宗诸子传》,第3493、3606、3608页;《鄂王瑶妃韦氏不须为累诏》,《全唐文》卷三一,第345页;《册寿王韦妃文》、《册陈王韦妃文》,《唐大诏令集》卷四〇,第169页。
  (37) 《唐代墓志汇编》建中011《大唐泾王故妃韦氏墓志铭序》,上海古藉出版社,1992年,第1828页。本文所用唐室婚姻资料的统计并参见陈丽萍《〈两唐书·后妃传〉)补证》,即刊。
  (38) 《新唐书》卷八三《诸帝公主传》,第3674页。
  (39) 唐任伍:《唐代的继承方式对国势兴衰的影响》,《史学月刊》1990年第5期,第18—24页。
  (40) 《资治通鉴》卷一九九永徽六年九月褚遂良言,第6290页。
  (41) 8人是文德皇后长孙氏、纪国太妃韦氏(父韦玄成)、越国太妃燕氏(父燕宝寿、母隋亲王杨雄女)、赵国太妃杨氏(隋宗室后人)、吴王恪母杨妃(父隋炀帝)、曹王明母杨妃(从父杨恭仁)、杨婕好(父杨恭道)、韦昭容(父韦匡伯)。
  (42) 6人是萧梁后裔的萧美人(父萧铄)、萧才人(父萧铿),和出身官宦之家的徐贤妃(徐坚姑)、郑贤妃(父郑仁基?)、崔才人(父崔弘道)、武才人(父武士彟)。
  (43) 《旧唐书》卷七六《太宗诸子传》,第2647页;《新唐书》卷八〇《太宗诸子传》,第3563页。
  (44) 《新唐书》卷九五《高俭传》,第3842页。并参陈寅恪《记唐代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第266—269页。
  (45) 如懿德太子冥婚妃为裴粹女;韦后亡弟赠汝南王洵与萧至忠亡女、淮阳郡王泂与崔道猷亡女、亡妹韦城县主与郑进思亡子郑寅戈冥婚合葬;代宗兄承天皇帝倓改葬时,与兴信公主第十四女张氏冥婚,諡恭顺皇后。参见《旧唐书》卷八六《懿德太子传》、卷九二《萧至忠传》、卷一一六《承天皇帝传》,第2835、2970、3386页;《唐代墓志汇编》景龙011《大唐赠并州大都督淮阳王韦君墓志铭》,第1083—1085页;《大唐赠韦城县主韦氏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第7辑,三秦出版社,2000年,第26—27页;李睿:《唐代韦氏家族婚姻关系研究》,《乾陵文化研究》(三),三秦出版社,2007年,第262—281页。
  (46) 参见《旧唐书》卷九五《睿宗诸子传》,第3009、3018页;《新唐书》卷七二中《宰相世系表》二、卷八一《睿宗诸子传》,第2643、3596、3602页;《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天宝026《大唐睿宗大圣真皇帝贤妃王氏墓志铭并序》,第599页;《大唐故淮阳公主墓志铭并序》,赵力光主编:《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汇编》上,线装书局,2007年,第289—293页;苏颋《凉国长公主神道碑》,《全唐文》卷二五八,第2613—2614页;吴业恒:《新见〈大唐安国相王孺人晋昌唐氏墓志〉考释》,《碑林集刊》第13集,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08年,第91—94页;冉万里、倪丽烨:《〈唐故贵妃豆卢氏志铭〉考释》,《文博》2003年2期,第57—61页;陈丽萍《唐睿宗豆卢贵妃史事考证》,第318—329页。
  (47) 《旧唐书》卷六四《隐太子建成传》,第2415—2418页。
  (48) 《旧唐书》卷七六,第2647页;《新唐书》卷八〇,第3563页。
  (49) 《旧唐书》卷八六《高宗诸子传》,第2823页;《新唐书》卷八一《高宗诸子传》,第3585页。
  (50) 《资治通鉴》卷一九七贞观十七年条,第6206页。
  (51) 郭纳:《右武卫将军柳公神道碑》,《全唐文》卷三五一,第3562页。并参陈丽萍:《读两〈唐书〉札记四则》,第202—205页。
  (52) 张说:《赠太尉益州大都督王公(仁皎)神道碑》,《文苑英华》卷九一三,中华书局,1966年,第4805页。按墓志言王仁皎曾祖景孝乃隋屯田侍郎,两《唐书·后妃传》又都说其家是“同州下卦人,梁冀州刺史神念之后”。《新唐书》卷七二中(2646页)则明确载出自“乌丸王氏”神念子王僧修(僧辩弟)一支。
  (53) 《皇帝良娣董氏等贵妃诏》,《唐大诏令集》卷二五(81页)标明是延和元年十月,时玄宗方即位三月。
  (54) 张说:《节愍太子妃杨氏墓志铭》,《全唐文》卷二三二,第2351页;《唐代墓志汇编》开元327《大唐故江王息故澧州刺史广平公夫人杨氏墓志》,第1383页。并参陈丽萍:《读两〈唐书〉札记四则》,第205—208页。
  (55) 即上引诏书中封为淑妃的武良媛,追赠贞顺皇后的武惠妃与号称“小武妃”的武贤仪。《旧唐会》卷五一、卷一〇七,第2177—2178、3271页;《新唐书》卷七六、卷八二,第3491—3492、3615页。
  (56) 8人是废后王氏(父王仁皎)、元献杨后(父杨知庆)、贞顺武后(父武攸止)、董贵妃(原太子良娣)、武贤妃(原太子良媛)、杨贵妃(父杨玄璬)、武贤仪(父武重规)、柳婕妤(祖柳范)。
  (57) 《旧唐书》卷一〇七,第3257—3258页;《新唐书》卷八二,第3606页。
  (58) 杜甫:《唐故德仪赠淑妃皇甫氏神道碑》,《全唐文》卷三六〇,第3657—3659页。
  (59) 《旧唐书》卷一〇七,第3259页。
  (60) 《旧唐书》卷四四《职官志》三,第1866—1867页。
  (61) 《新唐书》卷二二三上《李林甫传》言“林甫数危太子,未得志”,曾请立“元子”。“帝久之曰:‘庆王往年猎,为豽伤面甚。’”《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六载(747)十一月条《考异》引《明皇杂录》意略同,惟言事在立太子前。《考异》认为不可信,“事既可疑,今不取”(6883页)。但庆王琮始终被排除在继承的序列之外,或有其他原因。
  (62) 按颍王生年,据《旧唐书》卷一〇七(3264页)本传载其“建中四年(783)薨,年六十六”上推得出。
  (63) 《旧唐书》卷一〇七,第3259页。
  (64) 《唐大诏令集》卷七三《亲祀东郊德音》(407—408页),但“忠王”之“忠”字缺。
  (65) 关于玄宗废太子瑛及舍寿王而立忠王为太子的原因分析,并参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67页;《记唐代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第266—295页。黄永年《开元天宝时所谓武氏政治势力的剖析》,《陕西师大学报》1981年第4期,62—67、77页;又《说李武政权》,《人文杂志》1982年第1期,99—107、112页;又《唐肃宗即位前的政治地位和肃代两朝的中枢政局》,《唐史研究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224—249页;阎守诚、吴宗国《唐玄宗》,三秦出版社,1989年,110页;任士英《唐玄宗时期“三庶”之祸发微》,《云梦学刊》2004年第1期,53—56页;又《唐玄宗舍寿王而立肃宗原因考》,《历史研究》2004年第3期,173—179页;相关论述并见氏著《唐代玄宗肃宗之际的中枢政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66) 《唐语林校证》卷四《贤媛》,第405—406页。
  (67) 胡戟《唐代储君》,第21页。
  (68) 毛汉光《唐代后半期后妃之分析》,第183—189页。
  (69) 《旧唐书》卷一八三《外戚传》,第4746—4749页;《新唐书》卷八三,第3660页;颜真卿《和政公主神道碑》,《全唐文》卷三四四,第3490—3493页;陈丽萍《读两〈唐书〉札记四则》,第208—210页。
  (70) 按此处《旧传》言沈氏出身可疑,其父为秘书监不知是正官抑赠官,待考。
  (71) 《旧唐书》卷四三,第1821页;《新唐书》卷四七,第1231页。
  (72) 《唐大诏令集》卷二五《良娣杨氏等为贵妃诏》,第82页。按此诏陈丽萍考证为肃宗即位初作,见《两〈唐书·后妃传〉补证》,即刊。
  (73) 崔妃的出身详参陈丽萍:《读两〈唐书〉札记四则》,第210—212页。
  (74) 《唐代墓志汇编》元和013《大唐故董府君墓钵铭》,第1957—1958页。
  (75) 《旧唐书》卷一四《宪宗纪》上,第417页;《新唐书》卷八三,第3669页。
  (76) 《旧唐书》卷五二,第2190页;《新唐书》卷七七,第3503页。
  (77) 参见《旧唐书》卷一五九《崔群传》、卷一七五《澧王恽传》、卷一八四《吐突承璀传》,第4188、4534、4769页。并参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104—105页。
  (78) 《旧唐书》卷一七三《李绅传》(第4498—4499页),《新唐书》卷一八一《李绅传》(第5348页)略同。并参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第108—109页。
  (79) 《新唐书》卷八《文宗纪》,第229—230页;《资治通鉴》卷二四三宝历二年十二月条,第7851页。并参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第110页。
  (80) 参见《旧唐书》卷一八上、卷一七五,第584、4540—4543页;《新唐书》卷八二,第3633—3634页;《通鉴》卷二四六开成三年至五年条,第7935—7936、7941、7943—7944页。
  (81) 钱易:《南部新书》戊部,黄寿成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第66页。按关于郑太后事又见裴廷裕《东观奏记》卷上,田廷柱点校,中华书局,1994年,第85页。
  (82) 《旧唐书》卷一九上《懿宗纪》,第649页。
  (83) 按关于文宗即位宦官参与废立事,其具体分析群见陆扬《从碑志资料看9世纪唐朝政治中的宦官领袖——以梁守谦和刘弘规为例》,特别是其中第五节《帝位交接与内臣定策》,《文史》2010年第4辑,第125—135页,说见第131页。
  (84) 赵雨乐:《玄、肃政权与夹城之关系》,《从宫廷到战场:中国中古与近世诸考察》,第99—120页;谢元鲁《唐代诸王出閤制度考辨》,《唐史论丛》第12辑,三秦出版社,2010年,第29—39页,说见第32—33页。
  (85) 此事《新唐书·后妃传》记作肃宗为太子时事,吴缜:《新唐书纠谬》(卷一“代宗母吴皇后传”,《景印文渊閤四库全书》第27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624—625页)已作纠正。考证并参陈丽萍:《读两〈唐书〉札记四则》,第208—210页。
  (86) 《新唐书》卷一四六《李吉甫传》,第4742页。
  (87) 《唐会要》卷六《公主·杂录》,第83—84页。
  (88) 《唐大诏令集》卷二九《太和七年册皇太子德音》,第106页。并参谢元鲁前文,第34页。
  (89) 参见《唐大诏令集》卷三六《嘉王运等检校司空制》,第158页;《旧唐书》卷一七下《文宗纪》,第571页。
  (90) 《元稹集》卷二四《乐府·上阳白发人》,中华书局,1982年,第278页。并参谢元鲁前文,第35页。
  (91) 《旧唐书》卷一四,第418页;《许氏等为美人制》,《唐大诏令集》卷二五,第83页。
  (92) 按《唐大诏令集》卷二五(83页)载开成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婕妤王氏等为淑妃制》,以婕妤王氏、刘氏分别为淑妃、贤妃。此二人应即《旧纪》所言,但册妃时间早于《旧纪》,又册前名号已是婕妤,疑文下所载时间有澡,应在《旧纪》之后。同书同卷又有《王氏为才人制》,不知是否即上述之武宗王才人、宣宗时获赠的王贤妃。
  (93) 陈丽萍:《唐懿宗的皇后》,第167—169页;又《唐宣宗的后妃》,第287—308页。
  (94) 《新唐书》卷八二,第3622、3624页。
  (95) 《唐代墓志汇编》元和013,第1957—1958页;《旧唐书》卷一四《顺宗纪》,第409页。
  (96) 《旧唐书》卷一四,第408、418页。考证见陈丽萍:《两〈唐书·后妃传〉补证》之“顺宗后妃条”,即刊。
  (97) 《新唐书》卷四七《百官志》二,第1231页。
  (98) 《新唐书》卷二〇六《郑光传》,第5853页。并见《旧唐书》卷一八下《宣宗纪》,第630页。
  (99) 《资治通鉴》卷二五八,昭宗大顺二年条,第8419页。
  (100) 《唐会要》卷二六《命妇朝皇后》元和元年、二年条,第494页。《册府元龟》卷一〇七《帝王部·朝会》一“穆宗以元和十五年即位条”,中华书局,1960年,第1282页。
  (101) 《唐会要》卷二九《节日》长庆元年七月六日敕,第546页。
  (102) 《唐会要》卷二六《命妇朝皇后》长庆四年条,第495页。并参《册府元电》卷一〇八《朝会》二文宗太和元年、二年、七年等条,第1283页。
  (103) 《册府元龟》卷三八《帝王部·尊亲》太和元年五月、四年十一月已亥条,第423页。
  (104) 新城理惠:《唐代における国家礼仪と皇太后——皇后、皇太后受朝贺を中心に》,《社会文化史学》第39号,1998年,第55—70页。
  (105) 《新唐书》卷七一下《宰相世系表》下,第2365—2386页。
  (106) 《旧唐书》卷一七六《杨嗣复传》,第4559页。并参《新唐书》卷一七四《杨嗣复传》,第5240—5241页;《资治通鉴》卷二四六会昌元年条,第7950—7951页。
  (107) 陈丽萍总结为“同昌公主之死案”与“郭淑妃外戚案”,起因于咸通十一年(870)八月己酉同昌公主病死和咸通十三年(872)五月乙亥国子司业韦殷裕上奏郭淑妃弟郭敬述阴事。这两桩宫廷大案的主要参与者还有驸马韦保衡,懿宗的处理较大影响了当时的政局变动,加速了朝政的腐败和混乱。事见《旧唐书》卷一九上《懿宗纪》,第675—676、679—680页;《新唐书》卷八三,第3509页;《资治通鉴》卷二五二咸通十一年至十三年条,第8159—8160、8163页。研究参陈丽萍:《唐懿宗的后妃》,待刊。
  (108) 按:在此之前,只有武则天曾以所幸冯小宝非士族,乃改姓薛,名怀义,“令与太平公主壻薛绍合族,令绍以季父事之”。《旧唐书》卷一八三,第4741页。
  (109) 据丸山裕美子先生的介绍,日本植武天皇(737—806,781—806年在位)也为了提升母亲的地位,为其母和氏改为贵族姓氏。
  (110)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三,傅根清点校,中华书局,1996年,第50—51页。
  (111) 《新唐书》卷九五,第3843页。
  (112) 孙光宪:《北梦琐言》卷一八,贾二强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第332—333页。
  (113) 见张邦炜:《宋真宗刘皇后其人其事》,收入氏著《宋代婚姻家族史论》,第234—236页。
  (114) 裴庭裕:《东观奏记》卷中,第86页;《新唐书》卷七七,第3505页;《资治通鉴》卷二五〇咸通六年条,第8111—8114页。
  (115) 以上参见新城理惠《唐宋期の皇后·皇太后——太庙制度と皇后》,野口铁郎先生古稀纪念论集刊行委员会编《中华世界の历史的展开》,汲古书院,2002年,第133—155页;吴丽娱:《试论唐宋皇后的服制与祔庙——从义安太后的丧服减降谈起》,第263—286页。
  (116) 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唐故银青光禄大夫广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岭南节度观察处置等使上柱国袭魏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赠工部尚书陇西李公墓志铭并序》。
  (117) 《太平广记》卷一八四《庄恪太子妃》(出《卢氏杂说》),中华书局,1961年,第1379页。
  (118) 《新唐书》卷一七二《杜中立传》,第5206页。
  (119) 《晚唐五姓著房之婚姻》,第135—157页;引文见157页。
  (120) 引自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唐国子监主簿河东裴君妻京兆韦氏墓表》;又《唐故炼师钱氏墓志铭并序》。
  (121) 《旧五代史》卷九三《李专美传》,中华书局,1976年,第1230页。
  (122) 赵雨乐:《藩妇与后妃:唐宋之际宫廷权力的解说》,第236页。
  (123) 《历代名臣奏议》卷七四,以上并参见《新五代史》卷一三《梁家人传》、卷一四《唐大祖家人传》、卷一五《唐明宗家人传》、卷一七《晋家人傅》、卷一八《汉家人传》、卷二〇《周世宗家人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129、143、158、175、191、201页。
  (124) 赵翼《廿二史札记校证》卷二二《周祖四娶皆再醮妇》,王树民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第484—485页。
  (125) 《旧五代史》卷一二一《后妃传》,第1603—1604页。
  (126) 《通志》卷二五《氏族略·氏族序》,中华书局,1987年,第439页。
  (127) 沈括:《梦溪笔谈校证》卷二四《杂志》一,胡道静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773页。
  (128) 以上参见张邦炜:《试论宋代“婚姻不问阀阅”》,《宋代婚姻家族史论》,第39—61页。
  

大唐西市博物馆藏墓志研究/吕建中,胡戟主编.-西安: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