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麝香出产自雄麝位于其生殖器与肚脐之间的麝囊中。其特殊的气味可以使雌麝在发情期发现雄麝的存在。麝囊长4~7厘米,厚2厘米,宽3~4或5厘米。全部重量计为15~45克,其中含有6~20克淡黄色的东西,味道苦涩,气味浓厚。麝香尚处于新鲜状态时呈淡红色,其稠度如同蜂蜜。随着它逐渐变硬又变成淡红色。但其中麝精的含量仅占“膀胱”重量的0.5%~2%。尽管其重量很小,其香味则很浓厚,以至于在一升空气中挥发百万分之一克的万分之一麝香,仍可以被嗅觉器官察觉出来。当麝香干燥时只能勉强闻到,但稍受碱水潮湿后香味就会使立即再生。在麝香的成分中,除了麝精(1)之外还有十几种有机物,我们于此就不再强调这一点了。我们丝毫不准备论述近代在其他动植物身上发现麝香的例证,更不讲用苯来合成麝香的情况。因为所有这一切会导致我们远离中世纪的贸易。
我们在公元6世纪之前的古典作者的著作中没有发现任何有关麝香的记述。在“西方”第一个谈到麝香的是拜占庭僧侣科斯玛·因迪科普莱斯特(2),他于545年著书。偶然讲到过麝香的最古老的阿拉伯学者是6世纪初叶的一名诗人,名叫伊姆鲁·盖斯。
6世纪时的一篇萨珊王朝的文献《科斯洛埃斯二世及其侍从官》(我们除了掌握有帕拉维语的原文之外,还有一种很古老的阿拉伯文译本)(3)用很通俗的方式谈到了麝香,把它说成是一种很著名的香料。在该文献中,科斯洛埃斯二世(590~628年)问其侍从霍萨尔朱克:“什么是最香的香精?”侍从回答说:“就是用甘松茅(4)和花露水添加的罗勒、用龙涎香烟熏香的堇菜、用麝香熏香的睡莲和用樟脑添加的香蚕豆。”(5)
科斯洛埃斯于其书的下文不远处又接着问:“天空的香味是什么?”“它是由‘科斯洛埃斯的仙露’、波斯的玫瑰、撒马尔罕的罗勒、塔布拉斯坦的枸橼、伊斯法罕的堇菜、科姆的红花、谢尔宛的睡莲、印度的从龙涎香到芦荟的一系列香料、吐蕃的麝香和希赫尔的琥珀。这就是真福者在天空闻到的香味。”我们可以不冒任何危险地认为这是一篇重要的历史文献。因为它说明,中世纪的所有香料在6世纪时就已经为萨珊王朝的朝臣们所熟知了,6世纪的波斯人就非常熟悉吐蕃麝香。
据有关公元845年的一篇中国史料记载,当著名的唐王朝的武宗皇帝采取了使佛教僧侣、景教徒和穆护们还俗的措施时,对后者作了如下定义:穆护信仰和穆护在阿姆河南部与北部以及波斯及其附近地区都很盛行。它从疏勒一直传播到真正的回鹘人地区于阗和焉耆。这一信仰的信徒们称其最高圣人为“祆”。他们实施大小净并用麝香擦耳鼻(6)。
这条传记很含糊,我们可以怀疑这里主要是指琐罗亚斯德教(祆教)的“麻葛”,也可能是指摩尼教徒,因为摩尼教徒过着修道生活,分散在塔里木盆地和回鹘人中。非常幸运地是还存在有另一篇要明确得多的文献,始终出自汉文史籍,涉及波斯本地:
波斯人“祠天地日月水火。祠夕,以麝揉苏,泽耏颜鼻耳。西域诸胡受其法,以祠祆”(7)。
这条传记中的史料要追溯到中国人与撒马尔罕保持着长期关系的时代。它们证明这一次确实是指祆教徒而不是摩尼教徒。
但是,由于东方的宗教在全部仪轨方面都很保守,所以可以使我们认为在净礼中使用麝香的习惯要一直追溯到摩尼教和祆教(波斯教)发祥的时代。对于摩尼教来说,这就会使我们回溯到公元3世纪。萨珊王朝的麻葛们同样也是在这个时代创建了波斯教(祆教)(8)。
伊朗在3~7世纪之间消费的麝香可能正像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完全属于伊朗和中国之间贸易的范畴。因为无论是在伊朗,还是在帕米尔以远的任何地区都不出产麝香。为了得到这种产品,必须与中国人,而不是与中东诸民族做交易。
事实上,中国人从非常古老的时代起就熟悉麝香了。他们既将此作香料用,又作药用,甚至使用麝香来防蛀虫,正如我们使用萘一样。他们共懂得三类或三种质量的麝香,分别出自三种不同的麝麂。一种是花麝麂,可以在扬子江源头猎狩;其二是西番麝麂,来自甘肃;最后是数世纪以来的西伯利亚麝麂,于直隶和山西等地出售。中国的大清帝国除了国内大量消费之外,每年都通过外国租借地而出口七八百万左右的芽月法郎的麝香。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叶,法国的香料业消耗了全部这些麝香(9)。
由于历史背景而使大清时代的中国及那里的外国租借地在19世纪时成了麝香的仓库。自从大清在西藏建立稳定的政权之后,他们就成了这一重要市场的主人(10)。这种背景再加上西方贸易在中国海港的发展以及扬子江把西藏和中国内地海沟通为天然通道的地理因素等,慢慢地使麝香贸易离开了其原来的中亚和印度斯坦的道路及传统市场。
但在古代,麝香是直接从中国西藏运往伊朗和伊拉克的(11)。除了我们刚才引证的萨珊王朝的文献之外,这一事实也由其他东方史料所证实,尤其是夏勒玛湟的同代学者肯迪。他曾写道:
“穆罕默德·伊本·哈赛迈对我说:我于某一天进入了巴格达一家著名商人的店铺中,他是直接从吐蕃获得麝香的批发商之一。他想向我出示他的最佳麝香……”
当时,穆斯林教徒确实与吐蕃有着交往关系,当时吐蕃也是强大的藩部(12)。这种关系在商业方面必然是卓有成效的。但不应认为伊朗与吐蕃之间的关系仅仅是从伊斯兰时代开始的。早在伊斯兰教之前,在西突厥人和*(左口右厌)哒人统治时代,或者是在更为古老的贵霜人或大月氏人在位时代,伊朗居民就通过两条不同的道路而与吐蕃人保持着关系。一条是吐蕃西南部的迦湿弥罗之路,一条是西藏高原以北的塔里木之路。但当时要经过于阗和疏勒,也就是通过丝绸之路而出口麝香。仅仅是由于这唯一的原因,每当中国人控制丝绸之路时,他们同时也就控制了麝香贸易。
现在西藏的哪些地方出产麝香呢?
在一百年之前,一名赴西藏的天主教传教士曾写道(13):
“至于麝香,西藏人大量向中国内地销售,在那里主要用来制造收敛药和发热药并做成香片以在偶像前面焚烧。在察绒,可以直接用银两从蒙昧人阿怒和巴依族人中采购。在叶尔噶鲁,藏族猎人卖得较贵。所以,一两麝香价值一又三分之一两白银,然后到阿敦孜或巴塘则卖二又三分之一两白银,而在打箭炉则卖三两。因此,我们看到,离西藏本土越远,价格就越来越高昂。”
“这样层层转手倒卖,麝香中就逐渐掺入了一定数量的杂质,尤其是牛血,以至于当把麝香运到海港上的欧洲人手中时,几乎完全失去了其主要特性(14)。大家认为最珍贵的麝香是来自喜马拉雅山区的那种,尤其是来自那洪族和米尔钦族中者最好。”
但就西藏而言,德格定神父特别熟悉萨尔温江和湄公河的源头。据《中国百科全书》记载,青海湖(库库诺尔)的麝香非常丰富,在中国的外贸中需求量很大。
此外,当在祆教徒和摩尼教徒中非常广泛地使用麝香的时候,吐蕃人自己尚处于蒙昧阶段而不经营贸易。当时很可能是外来人用以物易物的方法获得土著人的这种产品,完全如同在开化民族与蒙昧民族之间习惯上所做的交易那样。所有这一切都促使我们认为,汉族冒险商人首先与吐蕃人建立了交换关系。
汉文史籍(15)中记载了西部藏族人之中的麝香,即居住在帕米尔以南的女国人。这是一个由女子统治的小邦,女王居住在九层宫中。居民们以各种颜色涂面。她们以狩猎为生,主要是猎狩麝麂。她们经常与“印度人”交战,崇拜树并用活人祭祀树棵。
在唐代之前,史料中记载说(16),在吐蕃东部的摩些或摩梭族人(纳西族)中产麝香。纳西当时尚为一个以牧业为生的民族,于其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娶寡嫂制和“一妻多夫制”。
只是到了很晚的后来,汉人才与吐蕃东南部的大图伦碛建立关系,那里有一个习惯于用麝麂祭祀山石和大山的民族(17)。但在这些不同的民族中,那些可能与祆教徒和摩尼教徒有关系者仅是前两个民族。
特别是女国曾与大月氏人或贵霜人、粟特人和*(左口右厌)哒人之间有交往。此外,他们与匈奴和突厥人之间具有共同特点,同时也令人联想到了我们现代西藏人的典型特点。他们如同羌人(东北部的西藏人)一样是牦牛的饲养者。
这些因素可以使我们假设认为,公元最初几个世纪的大月氏人或贵霜人已经懂得了吐蕃麝香的用途。甚至在萨珊王朝已经得到这种产品(从公元3世纪起)之前,它已经在大月氏人中起重要的宗教作用了。
我们在一篇奇怪的文献中发现了对萨珊王朝名称本身所记载的一笔。我们于此讲这一切是因为它恰恰属于麝香及其生产的历史范畴。据此文献记载,“萨珊”(Sasani)是阿富汗猎兔狗(属于一种长毛的塞琉西猎狗)名称,人们用它来猎狩麝麂(18)。塞琉西狗仅善于在平地奔驰,如伊拉克等地。英国人把阿富汗猎兔狗称为“萨珊”,它同样也生活在中亚,而且很普遍,这是一种可以攀登山区的陡峭山崖的狗,非常善于猎狩麂和鹿子。其名“萨珊”可以用两种方式来解释:这种动物可能是由萨珊人通过杂交而获得,从而以“萨珊”命名,完全如“塞琉西猎狗”享有古典阿拉伯文中的著名的塞琉西的名字一样,似乎是从巴比伦的叙利亚文中的塞琉古—塞琉西(Salouqa-Séleuci)派生而来的一样。
或者是说(这也是我们的看法),其名“萨珊”与龟兹文sase(兔子)有关,此字同样也以Sasaka的形式传入克罗尼亚语(普拉克利特语的一种),后又传入梵文体Sasa。在中国—佛教的十二地支纪年法的三种用法中,都用它指第四地支卯兔。此外,这也是一个斯基泰—伊朗文,同样也出现在于阗文中,作Sahaici,其中最后一个音节具有小品词的作用。嘘音h就相当于印度—雅利安方言中的擦辅音s的伊朗文对音。然而,我们并不认为本处所讲的狗获得“萨珊”的绰号是由于它特别用于猎狩野兔,如同我们的猎兔狗一样。其名似乎更可能是出自以下事实:这种狗由于其四肢,尤其是后肢特别长,同时又由于它奔驰时窜跃,从而使人联想到了兔子。但同样也不排除以下情况:丝绸之路沿途诸民族的风俗与中国人的风俗颇为近似,使得在兔子与“阿富汗猎兔狗”的传说之间出现了一定的相似性。
事实上,在这类故事中,远东的寓言作家们使兔子充当了我们的阿拉伯和拉丁寓言作家们赋予狐狸的那种作用,即其伶俐和机智特征。此外,我们还知道猎狗非常机智。阿富汗猎狗在智力方面甚至超过了塞琉西猎狗。这至少是我们和我们所认识的那些曾接触过这种动物者的印象。如果我们的猜测是正确的话,那么其名之意义就应为“狡猾的”、“可靠的”和“始终会想出办法以达到其目的者”。无论如何,以上至少就是这种猎狗的外貌,尤其是其眼神而使人产生的印象。
在伊朗及具有同样爱好的地区,大家都更为喜欢传统麝香,也就是经丝绸之路从西藏进口的麝香,而不是通过海路从广州运往波斯湾锡拉波的汉地麝香。据马苏第认为,汉地麝香变质了,这或是由于汉人从中混入了使之变质的杂质,或是由于中国和印度海潮湿和炎热的空气以及航海中无数的损害而破坏了其质量(19)。相反,通过丝绸之路的旅行则对它非常有利,所以伶俐的和富有的人以及内行们都始终要求西藏麝香,把汉地麝香留给了外行人。
麝香是如何运输和被人描述的呢?
西方和阿拉伯文中的麝香名称均起源于伊朗语。所以,西方的名词“Vessie”(膀胱)、“Vésicule”(囊)、英文的Vesicle、德文的Beutel等,都应归纳为阿拉伯文nafdjah,这是由萨珊词nafag或nafak,变成了中世纪末期的伊斯兰伊朗语中的nafah。它具有“肚脐”之意,因为大家认为麝香是从麝麂的肚脐中分泌出来的,而事实上仅仅是指一种分泌腺。在宰杀动物之后,西藏猎人所取的恰恰是这一分泌腺。分泌腺重15~45克。大家秤其重量以出售它,但不能切破之,以免损坏麝香。总而言之,分泌腺用作天然容器。
撒拉逊人则使用与nafdjah同义的另一起源于伊朗文的名词,即fa'ratmusk(麝囊)。在阿拉伯文中,al-fa'rah意指“小鼠”。语言学家们不知道如何解释该词的辞源(20)。有些人认为如此称呼它是由于其分泌腺呈一只小鼠状,其他人则从词根far/yafur(其意为“冒出来”)中得出该词,实际上肯定远非如此。这其中可能有一种民间辞源,并非起源于阿拉伯人中,而是起源于萨珊王朝时代的波斯人中。事实上,在帕拉维语中,以musk与其他印欧语言的共同词根(在拉丁文中为mus,德文中作maus,英文中作mouse,俄语中作mysh'等)来看,它同样也具有“小鼠”的意义。如果麝香的分泌腺确实具有一只“小鼠”(fa'-rah)的外貌,正如中世纪阿拉伯词汇学家们所介绍的那样,那么这种相似性也有可能就是麝香(来自伊朗文moushk)的起源。其辞源至今尚无人能释。拉丁人、拜占庭人和撒拉逊人都自伊朗文moushk中汲取了musc(麝香)一词,梵文中的moushkas(orkhis)似乎同样也源出于此。
然而,还有一种更为令人满意的解释:伊朗人可能最早知道的是麝鼠,这是生活在索格迪亚那和阿姆河畔人的鼠类,完全如同在伏尔加河与顿河两岸一样。它身长25厘米,长着一条约17厘米长的尾巴。但人类却主要是为其细软的皮毛而猎取它以制作帽子。此外,肯迪在其《化学香料》中(上引加尔贝书,第78节)讲到了“麝鼠皮”。他使用了奇怪的措辞:“取2米斯喀勒(相当于9.28克)的干麝鼠皮并将之研成粉末。”这一问题不容易解决。
在麝香的商业意义问题上,还应谈一下“麝囊”问题,在阿拉伯文中叫做kouroush al-musk。毫无疑问,这里是指karsh(瘤骨)的复数形式。我们用“小囊”来翻译skin一词,或者是仅仅译作“贮存器”(参阅上引加尔贝《化学香料》,第248页)。在此问题上还有一个完全是源出阿拉伯文的词,我们认为它更可能是指在阿拉伯半岛南海岸的西赫尔打捞的龙涎香包,也可能仅仅是指贮藏龙涎香的膀胱或肠子,而香料专家们可能将此与麝囊(其专有名词却为nafdjah)混淆了。
麝香有哪些用途呢?
麝香似乎在很久之前就与其他许多香料作同样用途了。例如,在伊斯兰地区,龙涎香被人遗忘了,在中世纪的阿拉伯和波斯文献中则经常提到它。因为在中世纪,大家日常仍在香料、医药,甚至是在烹饪中使用之。麝香在当时是一种常见的消费品。富翁使用的是真正的吐蕃麝香。不太富裕的人无法购买这种商品,仅满足于通过海路进口的“汉地”麝香。《黄金草原》的作者告诉我们,汉地麝香的质量低劣。最后,为了满足广大顾客的需求,还配制了有程度不同的变质麝香,从代用品到真麝香。
事实上,中世纪的穆斯林亚洲对麝香的需求量确实很大,以至于除了与樟脑商、檀香木商、龙涎香商和同其他同类商人一起开店铺的批发商和含麝香量多少不等的代用品的制造者之外,所有其他药草家、药学家和当时的药剂学家同样也零售麝香。
麝香在当时的哲学理论中起了重要作用,把它当做了樟脑的相克物。它因其黑色(事实上是一种很深的黄色或深红色)而与樟脑相反。人称麝香是黑色的,而樟脑则为向色。大家认为它们如同日夜一般。麝香的这种起源在中国中世纪的哲学中与樟脑是对立的,同样也是由于其药性相反。麝香能增加性欲,而樟脑的情况则相反。麝香可以作兴奋剂,而樟脑则可以使人的性格冷静(21)。
麝香也被用来制造刺激性欲的药,在某些情况下用作特效解毒药。富翁从来不会忘记在他们烹调的菜肴中添加麝香。在法蒂玛王朝的哈里发艾吉兹(975~996年)的御膳中,每年要加入五囊麝香,即约为210~250克,与50克樟脑同时供国王私人使用(22),他用此来为他的菜肴加味。
在医学方面,麝香还被用作收敛药和发热兴奋剂。事实上,它可以增强服用者的呼吸、血液流通和皮肤的功能。它也是利尿剂。
丝绸之路上的医生们的弟子们继中世纪的阿拉伯医生之后,于19世纪时尚在遇到伤寒、异常的发烧、神经官能症、歇斯底里、痉挛时服用麝香。大家同样还用麝香来医治百日咳和蜡屈症、用于使陷入休克状态的病人苏醒等。外科医生在包扎之前也用麝香来止血。做静脉开刀的医生无时不随身携带麝香以便在为病人放血之后用来对伤口消毒(23)。
总而言之,麝香是中世纪的亚洲掌握有其奥妙的所有香料中最受重视和需求量最大者。上流社会中对麝香的追求超过了龙涎香、甘松茅、樟脑和芦荟。
肯迪在其《香料化学及蒸馏》一书中指出了一打伪造麝香和以麝香为基础的香料的配方。他还提供了另外二十多种把麝香与其他香料配伍共同使用的配方。麝香在某些情况下与茉莉香精及花露水调和起来。最后,麝香也用于当时的许多复合香料中了,大家称之为“苏克”、“哈鲁格”、“哈米克”、“噶利亚”等,该作者提供了其配方,在本专著中无法再作一番重复了。有关所有这一切以及人造麝香商们的配方,请参阅由加贝尔所作的译文(24)。
麝香是中世纪的文化象征之一。阿拉伯人丹尼尔说过(25):“在梦中拆开一麝香囊者就会与一富贵的女子结婚。”一般来说,梦见麝香者将会变成智者或强者。对于中世纪的文明来说,情况更加如此(26),它代表着作为丝绸之路特点的神奇香料。
注释:
(1) 齐尔佐:《药学手册》,1970~1927年,第2卷,第1157页。
(2) 科斯玛·艾吉普提乌·莫纳胡:《基督教国家风土志》,麦克·格林德勒译本,哈克鲁特学社1897年版,第2卷,第138页。
(3) 泰利比:《波斯列王记》,佐登堡译本,巴黎1900年版,第708~709页。该书的译本应追溯到伊本·穆盖费,因为在8世纪的作者中就已经提到它了(同上引书,第15页)。此外,我们还掌握有其萨珊文的原本。
(4) nadd(甘松茅)是印度文nard的阿拉伯文形式,本为一种寄生茅的香料,即一种生长在中亚山区的败酱科植物。甘松茅经丝绸之路而传来,它在上古时代的晚期是以nardos之名而被人所知的。在《圣经》中同样也提到了它。
(5) 樟脑在中世纪大量用于香料业和医药业中,它是经丝绸之路传到西方来的。我们于本书中为此写了一篇专论。
(6) 克拉普洛特:《亚洲历史纪年》,巴黎1826年版,第221页。
(7) 《新唐书》卷221,波斯诸国传。见沙畹:《西突厥史料》。
(8) 在波斯教信徒中,使用麝香是能特别明显地说明琐罗亚斯德教在何种程度上依靠丝绸之路的标志之一。因为我们将要看到,麝香来自中国中原,至少是来自吐蕃,经于阗和疏勒传来。因此,由于祆教徒和摩尼教徒们的宗教活动,使用麝香的习惯才在伊朗及其附近地区形成,然后又从那里起传向拜占庭人和撒拉逊人中,由此而等到17世纪左右便传到了西方的拉丁人中。欧洲医药业和香料业中使用麝香的做法特别是在16~19世纪得到了发展。在丝绸之路衰败之后,当时的麝香贸易便取道海路。
(9) 请参阅《中国百科全书》中有关麝香一节。
(10) 满族人一统中国中原(1644年)和西藏(1640年)。有关详细情况,请参阅德斯格定《西藏传教史》,费尔登1872年版,第20页。
(11) 加尔贝:《有关香料化学的著作》,莱比锡1948年版,第12节。我们现在来引证其中的一段文字:“我在巴格达一名人处遇到了一个属于从植物中提炼麝香工厂的人。”(第37页)我们的正确的释读与他那纯粹是荒诞的释读仅在于文字上部的区分符号,它将原文中的名词改为了“茶”。
(12) 大家知道,萨珊王朝的衰落和崩溃把阿拉伯人吸引到了中亚。大家对此所知不多,但并非其意义不大。这是由于萨珊人对手的衰落和崩溃才把西突厥人几乎是与吐蕃人同时吸引到那里来了。我们可以在沙畹翻译的汉文史料(《西突厥史料》)、格鲁塞的概述(《16世纪之前的东亚史》,1941年版,第248~249页)或者是占有更多的有关阿拉伯—吐蕃关系资料的上引克拉普洛特书中发现这一切。吐蕃人公元692年控制了中亚,于公元715年又控制了拔汗那(费尔干纳),他们甚至还有一支由阿拉伯人组成的后备部队。他们还主宰了俾路支斯坦、诃罗达支(扎布里斯坦)。公元751年,由于他们的帮助,穆斯林才得以于阿乌利埃—阿塔附近的怛罗斯击溃了唐朝军队。公元787年,唐朝面对吐蕃人的威胁而向撒拉逊人求援,由于未获成果而被吐蕃人击败(790年)。当时,诃伦通过向唐朝和吐藩人宫廷遣使而成为这两大列强之间的仲裁人。他的平衡政策是西方的夏尔勒马涅的法兰克人和西班牙的伍麦叶人(倭马亚人)之间的惯用伎俩之杰作。诃伦可以无忧无虑地处理他与拜占庭人之间的关系,既不必害怕非洲,又不必担心亚洲。
(13) 参阅上引德斯格定书,第306页。
(14) 肯迪书在一段文字〔请参阅注(11)〕中指出,吐蕃麝香的阿拉伯进口商就在顾客面前用山羊血来泡开干麝香。所以,这里绝不是如同传教士和某地某些外国作者所想象的那样是指伪造。干麝香没有任何气味。为了使它重新变新鲜,则必须使它在一种碱性溶液(如牛血或山羊血)中浸湿。
(15) 有关这些不同的史料,请参阅埃伯哈德:《中国边疆的文化和聚落》,载《通报》第36卷增刊号,第8、152、120以及第94~97、123~129页。
(16) 同上引书,第109~110页。
(17) 同上引书,第192~196页。
(18) 巴黎国立图书馆波斯文新增第1354号抄本是根据另一种手稿抄来的,其跋中载有伊斯兰历922年(公元1516年)的时间。其中包括有赛义德·阿里·阿克贝尔·契达伊的《中国行纪》(即《中国志》),这次旅行结束于公元1480年。我们于其中特别读到这样一段文字(第67页):“在罗马算端(指“残暴者”赛利姆)的最高宫廷中,同样也有这些被称为‘萨珊’的狗,但其原名则为‘吐蕃狗’。它们事实上确实是一些猎狩麝麂的狗。在吐蕃人进奏天朝宫廷的贡物中始终都包括这种狗以及自然金块。中国人(这里指明代的中国人)或更应该说是吐蕃人认为自己出自这类‘犬’”的后裔。此外,他还重复说吐蕃人属于这种猎狩带麝香的狗的种族。从埃伯哈德在古代汉文史料中搜集的几段文字(同上引书,第46、92、222和393页)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认为,作为羌人的古代吐蕃人拥有一些被奉为图腾崇拜的犬。在唐代居住在甘肃,后来转向吐蕃并成为吐蕃王朝缔造人的吐蕃之一支猃狁认为其先祖为两只白狗。外伊朗人也具有一种类似的信仰。按照奥谢金语语法规则,“斯基泰”(Skoutha)一名(见米勒:《伊朗语基础语法》第1册,“奥谢金”语一条目)是意指“狗”的塞语或塞种语词的复数形式。希腊—罗马人为了称呼这些民族便使用了其复数形式,在称呼雅利安人(阿契美尼德人和孔雀王朝人)时则使用单数。如果这些民族自称“犬”,那么他们肯定对这种动物怀有一种迷信般的崇拜心情。
据萨珊王朝的宗教书籍记载,狗(并非所有的狗,而是一个被《阿吠陀》称为“查图尔—查克斯曼”的特殊品种)是犯忌的,由犯忌而成为先祖,只相当一步之差了。据古代汉文史料记载,契骨人(参阅上引埃伯哈德书,第46页)的头发和胡须均为棕色,其眼睛为“绿色”(蓝色),居住在今哈萨克斯坦,位于伊塞克湖(在伊朗文中作Soujab,意为“热海”)附近。该民族自信出自一种棕色狗。这就是一些因战胜亚历山大的希腊人而征服了阿富汗的胡人,他们同样也战胜了同一批希腊人而征服了印度斯坦以北。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萨珊人也属于斯基泰种族。我们首先掌握有阿米安·玛尔塞林的一段文字,他是罗马史学家中最了解萨珊朝人的学者。他在讲阿兰人(奥谢金人)及其生活方式时说:“他们所有人在军事上都很守纪律和英勇善战。所以起源于粟特人的波斯人(即萨珊朝人)非常适宜战争职业。”据《新唐书》卷221记载,萨珊人为“大月氏别裔”。中国作者明显是引用了萨珊朝毗邻人和佛教徒伊朗人的观点。
最后,在黄金时代再次出现时,“救世主”或穆斯林的最后一位马哈迈德出麦加时,据一种萨珊朝文献记载,波斯人的救世主——韦赫赖姆·韦尔杰文斯国王也出印度(印度的囚禁地),也就是说离开了印度—斯基泰民族(见巴哈尔:《伊朗诗歌的起源》,波斯文,5年米赫尔月。在公元2世纪的印度—斯基泰古钱币中,有数位叫做Sassa或Sassan的君主们的钱币(请参阅《印度铭文论集》第2卷,佉卢文铭文)。如果于本处在一条注释中汇集我们能够证明萨珊人起于斯基泰人的论据,那就会过分冗长。萨珊人自己声称出自一个在于公元3世纪战胜安息人而征服波斯之前曾统治吐火罗斯坦(大夏)的种族。有关他们起源的传说是在伊朗形成的。公元3~4世纪时非常盛行。无疑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他们那享有“贵霜国王”或“塞人国王”之尊号的太子们在于波斯登基之前,先统治大月氏和印度—斯基泰人的故乡吐火罗斯坦和锡斯坦。
现在我们再回头来谈“萨珊”一词以及我们的正题,即有关猎狩麝麂之狗的问题。我们需要讲另一部波斯文著作《辛德巴德传》,它最近在伊斯坦布尔由阿特斯先生根据一种海内孤本的手稿而出版。该书于10世纪初叶由前伊斯兰时代的伊朗文译成了波斯文并于11世纪期间略作修订。其中多次提到一个叫做“乌增”的狗,“乌增”一词被解释作“猎狗”或“猎兔狗”。该书在第200页中讲到了一只“胸脯宽阔、体材精干和四肢细长的乌增猎狗”。但“乌增”却是中世纪穆斯林舆地学家非常熟悉的一个名词,它是印度—斯基泰人的著名京城邬阇衍那伊朗—伊斯兰文名称。《辛德巴德传》在讲到良犬时提到了“乌增”狗,完全如同当它希望描述一个风景优美的地区时提到犍陀罗一样。这是中世纪早期其他许多波斯文献中的惯用做法,这些文献传播了对贵霜和印度—斯基泰人的古老记忆。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该书中的“乌增”与印度—斯基泰人有关,即其他文献中的一种古列斯坦(兴都库什)狗,契达伊所说的“萨珊狗”和“阿富汗猎兔狗”均指同一品种的不同个体,它们原来是一种猎狩麝麂的狗。萨珊人和真正的印度—斯基泰人很可能自认为出自这些动物,完全如同15世纪的吐蕃人和现今靠近云南、掸邦和西南的某些西藏部族所认为的那样。残暴的赛利姆拥有一支以猎犬和猎兔狗组成的狩猎队,这种习惯应通过东伊朗的王公而追溯到萨珊人和印度—斯基泰人。
(19) 法国亚洲猎犬业余爱好者俱乐部(约翰—若雷大街8号,布尔杰)的德玛娜夫人拥有这一品种的一些相当精美的标本。
(20) 马苏第:《黄金草原》第1卷,第353页和以下。
(21) 拉纳:《阿拉伯—英语辞典》第4册,第2324页。
(22) 马苏第:同上引书。
(23) 马扎海里:《中世纪穆斯林们的日常生活》,1951年版,第89页。
(24) 伊本·乌古瓦:《吉布丛刊》新编第12卷,伦敦1938年版,第159页。
(25) 《有关香料化学的著作》,载德国《东方学报》第30卷,莱比锡1948年,译文第31~38、271~274页以及原文第1~6页。
(26) 伊本·萨本(海利勒):《成语谚语考证》,被归于了伊本·西林,由朝觐人穆斯塔菲·穆哈迈德刊市,开罗版,第2卷,第3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