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以一段用神秘——象征性诗写成的三十句二行诗的文字开始,其中提到先知国王凯—库思老的最终隐退、他对中国镜子的研究、他在把世界的统治权委托给鲁赫拉斯波之后的升天(2)。
中国皇帝的御座是红金的,呈龙状(圆拱状),龙盘绕数周。皇帝的座位则位于这一怪物的头部(3)。该御座的周长为10腕尺,高6腕尺。其内部是空心的。
皇宫
中国的皇宫共由互相环绕的七道院子组成,其中有的院子建筑得比其他更为坚固一些。每道院子都包括围墙、花园、佛塔、亭阁和办公设施。那里仅由太监和宫娥嫔妃们居住,他们按等级而分组,有的院子中住五千人,有的则住七千人。在这一数字中,仅有三千名嫔妃和三千名太监拥有接近皇帝的特权,但也要按一定的顺序和各自轮流前往。在宫娥嫔妃中,有些很老的人已经服侍过当今皇帝的父亲和祖父了,她们都精通中国法律,都曾行使过高级管理职务。
为了选拔新的宫女,他们便派遣原来的宫女奉旨前往地方上选拔她们发现的最有天姿国色、倾国倾城的候选人,以便逐程地把她们带进宫中。这些人各自单独被安置在一乘轿子旅行,轿夫们在一支隆重的仪仗队中抬着她们前进。每天都有从各个方向前来的这种队伍。他们把这些如同天仙一般的美女和尊贵的仙女先介绍给皇帝的母后,唯有她才能决定她们应服侍皇帝的等级。
对于那些在老皇后面前已失宠和由于年龄而不能再被接受服侍皇帝的嫔妃,她们都被赐予大量华丽的服装和赏银,然后就在一支豪华的仪仗中把她们各自遣返原籍,完全如同她们第一次前来应选入宫一样。
至于太监,他们原来都是一些漂亮的小男童,按照其父的意志而被致残受阉。那些希望使其儿子成为太监的中国人只要前往地方官吏们的衙门申报即可。在衙门同意的情况下,便根据其父那成文的准许条件而给孩子做阉割手术。然后再为他治疗和对他施教,一旦当认为他已受到了足够的培养,就发给他一张前往京师并到宫廷自荐的准许证。他于是首先在那里的外宫供职,听从一位把他收养为儿子的老太监的指挥。一旦对他们的教育完成之后,便把他引入宫中做最低一级的太监,然后再由此而步步晋升。
每个等级的太监都用于一种固定的工作。最后一道宫院中的宦官们同时也属最低一等。他们在御花园管理种植树木花草。第二道宫院中的宦官属于下一等,做宫中的侍从,运送一堆堆的案卷。这些案卷每天都要大量进出宫殿,正如我们下文将要看到的那样,中国的文牍主义占据统治地位。
其次就是在第三道宫院中,那些充任小办事员、办公机构的小头目或头领的太监。在他们的指挥下有一些写公文的宫女。这些太监们在那里以研究案卷、对它们进行分类和维持有关案卷库的开放而度时光。所有的紧急案卷都于当晚或当夜呈奏皇帝。当皇帝恩准之后,他便在案卷(折报)上画一个小红圈。
中国的一整套行政管理机构共分成十二个部,各自包括一定数目的司务厅。它们有的设在宫内,有的则设在宫外。被皇帝准奏或不准奏的所有奏折都以密封的小盒子或小箱子中从任何一个部的内司务厅传到其宫内的司务厅中。
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外司务厅之司务才能启封表报以获悉其顶头上司已解决了的和已遭拒绝的奏折之命运。有关执行重要事务的命令经写好、署名、画押和密封之后从设于宫内的最高司务厅发出,而有关微小问题(有关平民问题)的钦命则在设于宫外的司务厅中起草、画押和密封。
十二个主要部都设于第四道宫院中,那些具有尚书级别的主要太监和姬妾们在那里忙于各种事务。他们穿着织有金丝和带纽扣(4)的绸缎长袍或衣裙,腰扎玉带和头戴最为奇怪和最为豪华的纱帽。他们每天清早从自己居住的居民区乘坐豪华的轿子,在一支威严仪仗队的簇拥下入朝,以在那里各自按级别在其案后就座,各自在左部和前部都有一名宫女站立,后面有两名太监,所有人均佩玉带。在再稍远一些的地方有一群宫女站在他面前,如同雕塑像一般。这里就开始办公了。这些姬妾和太监都熟悉行政法(5),于是便开始处理政务、查阅已经简略化的案卷,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和理论上都曾研究过法学。
把你的年轻时光用于研究我们神圣的法律吧。
如果本处没有先生,那就前往中国人中去学习吧。
当你能区别基督和伪基督之路,
就应感谢使你获知这一切的圣哲,
你无知的思想,这就是伪基督。
你的明智思想,这就是基督。
你的身体就是毛驴,你的灵魂就是骑在驴身上的耶稣。
只要你能像以耶稣生活过的方式生活,即可万事大吉。(6)
第五道宫院中藏有大型皇仓,如金、银、珍珠、花锦缎疋(7)、各种中国绸缎(8)、做和服的丝绸(9)、拜一贝赖克(bay-berek)(10)、塔夫塔绸(11)等(12)。这些皇仓一方面不断地被消耗,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得以补充。在这套宫院内部,有些套间房完全是由太监和宫女们交替使用金银锭(砖)而建成的。那里还有一些我们于下文不远处将要谈到的珍异物。
仍然在第五道宫院内,他们养着一些狮子、豹子、猎豹、猞猁韵(13)以及吐蕃狗。吐蕃狗是一些长毛的身材巨大的动物,如同狮子一样勇猛,土耳其算端有一大群这样的狗,民众们称之为“萨姆松狗”(14),但它们却是来自吐蕃的一种犬类。汉人于吐蕃附近的山上捕捉这种狗。
在第六道宫院中,生活有分成许多等级的宫女嫔妃。
最后,在第七道宫院中,有皇帝本人、其家庭及其特别仆从的后宫。在由七座大殿(有的殿则修于其他殿的内部)组成的该宫内,除了皇帝之外,再没有一个男性了(15)。据说,后宫的围墙如此之高以至于飞鸟也很难越过。唯有真主才知道在辽阔无垠世界的其他地方是否还有如此厚和如此高的围墙了。在外部,于这一由七大殿组成的后宫的围墙上有一千个岗楼,各自由十名巡逻兵守护。所以中国皇宫共有一万名禁卫军守护。这尚且不包括保卫金銮殿的禁卫军,他们同样也有一万人,所有士兵都披挂铁甲和武装以各种武器,从晚上到清晨都排成整齐的队伍警戒着那里。
正是这些人警卫着我们刚才讲到的御座以及宫门(16)和围墙的内部。城门和城墙在外面有其他数千名禁卫军守护。所以,正如我们已经讲过的那样,这是一座庞大的和呈矩形的宫殿,周围有一千个岗楼围绕,内部各住十名披挂铁甲和装备有各种武器的禁卫军,他们整夜不能合眼。到处都是灯火通明,有一队队的巡夜兵由挑灯笼的人以及敲锣和摇铃的人于前方开道,绕宫殿四周巡逻。
(有关一名热恋着的巡逻兵的诗)
这一万名守夜的巡逻兵不停地围绕中国皇宫转,敲着他们的锣和摇他们的铃并同时挑着其灯笼。此外,没有一座城池或居住区中常驻城门高处的守夜兵不是根据更夜的变化而擂敲的。在同一时辰中,寺庙中的和尚们也演奏一阵锣鼓曲。在十字路口和岗楼中,守夜士兵们以非常奇怪的响板而演奏具有异国情调的乐曲。整个夜间(在交更的时候),便有阵阵鼓乐齐鸣声和一种难以形容的嘈杂声。中国人非常注意交更,这并不是由于他们害怕某些敌人的入侵,而仅仅是出于一种政治上的过分炫耀(17)。
该宫殿在四方均有门,每座门都向其他七个门开放。每道宫院中都有一门,远远望去,它们排列得互相之间都很协调。宫门和城门都位于其一方向,各自专供一种行政活动(18)。有些城门用来调进准备贮备中国十二个布政司的各种物产。事实上,在位于该城门之前的广场上,大家随时可以望见排成一行行的装载着各种产品的车辆,它们在那里耐心地等待轮到自己一直进入到贮藏各种宝物的国库(这里是收物门)。
分配物资则通过另一方向,经由通向金銮殿的大门来办理。
第三道宫门以及沿此门而设置的栅栏都专用传送公文,案卷都经那里进出。大堂鼓就挂在这道进门处。
第四道宫门以及延长它的城门都专用于服务事项,为国家服务的人员都经那里进出。至于皇帝,他则通过位于南部的正门进出宫殿,该门经过大堂鼓而一直通向御座。在正常情况下,他每年都有一两次在我们上文提到的豪华和令人惊奇的銮驾的簇拥下经由那里(19)。
在重大庆祝仪式和政治事务中,该皇帝表现出了最大的庄重、泰然、深思熟虑和具有深刻的思想,无论是在他出宫还是还宫时都一概如此。
至于我们在各个方向遥遥望到的七道城门,它们各自系由五扇门组成。三扇正门在中间,供皇帝及爱妃们专用;每侧都有一扇门,供官吏和士兵们使用。每扇门都与一杆矛枪的投掷高度同样高(20)。三扇主门的门扇都是用中国钢铸成的(21)。如果知道在世界的其他地区还存在有类似情况,那将是令人震惊的,除非它们在被运出之前是于中国浇铸的(22)。
这一整套城门设备之上还有一层建筑。在七道城门的外部,于城堡的三侧,都设置了与宫内门属于同一类型的城门。最使那些于夜间看到这些城门的外邦人感到惊奇的是有大量五颜六色的灯笼(比苍穹中的星辰还要多),挂在固定于城门上部的杆子上(23)。
为了理解其美景,则必须靠近城门欣赏,或在新年节日期间于子夜在遥远的地方瞭望,即当文武百官列队和结伙站在旌旗的后面于门口等待皇帝起驾时。因为有时皇帝于天亮之前来视察各机构,那时对于不在公堂中的官吏来说则是一场灾难,他冒有被下狱的危险。
在我们于北京居住期间(24),某天清晨黎明时,共有三千多名官吏误了早朝点卯。所有人都被宣布有罪,都被罢免和下狱。皇帝的这种巡视始终都于太阳升起之前进行。所以这一群官吏出于害怕也于清早很早时辰恭候在宫门口,等待着为官吏们专设的大门开放的时刻,一旦打开栅栏后,这一群文武官员都急匆匆地入宫,以便就座。他们按照各自的级别,有的人进入其岗楼,有的进入其公堂。一列列的看门人和掌门官纯粹是为了受检阅才站在那里。
换言之,再没有比这批人更守纪律的了,丝毫不用要求他们遵守秩序。在中国,不仅官吏们都高度遵守纪律,那些上层市民和一般民众们自己也都个个如此,以至于他们可以为全世界作出文明的表率。事实上,上千名中国官吏都站立于皇帝面前,没有一个人作声。那么看门人和掌门官还有什么必要呢?中国人个个都文质彬彬和安分守己,以至于不再需要有人向他们指出各自的行列。
当进入那里之后,那就会看到一支数千人的禁卫军,他们个个浑身披甲和全副武装。这些人在那里列队等待,有的人在其他人之后就座,既不能睡觉也不能读东西,而是全神贯注地注视着他们负责守卫的城门和宫门。
(几段诗文)
那些受命守卫金銮殿的人数为一万名,这尚且不说那些在宫外警戒城门和宫门者,因为每座门都由相当数量的侍卫守护。大家一般都常说中国皇帝的宫殿日夜都于宫内外由五万多人守卫。他们轮班值勤,根据上司的命令而一批接一批地接班上岗。
当接近皇帝应前往其龙案的时候,便有一批庶务人员分别挑着红色(25)的灯笼、扛着一把安乐椅、一个带盖长颈壶和一个大盆(26),所有这一切均为金质的。一旦当皇帝从后宫中出来时,他们就起轿以便抬他。当这行人员到达第三道栅栏门时,红灯就被带到后宫。当这支皇家队伍到达第四座城门(其上部有一面大堂鼓)时,围绕这一乐器的五十个人便互相配合协调地于上面敲击,使它按特定的节奏发出响声。恰恰就在堂鼓的对面,在屋顶上用双股绳上吊着一口大钟(27),当大堂鼓声不再响时,他们又撞钟。
四百多名宫中太监负责这项工作。在紧靠大钟的地方,于同一屋顶上用绳索横挂一根粗如大船桅杆般的木杆。太监们把它拽到四十步之后的地方,最后再放开它,木杆很粗的一端撞击着大钟,使它发出了强大的响声,以至于使整个北京城都回荡着其响声并由此而获悉皇帝正在登上其御座上朝。
当撞钟响到第六十九声时,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即将最终在龙座上就座。当响到第七十声时,他应最终于御座上就座了。所以,在撞钟的整个过程期间,皇帝及其众卿都在计算钟声,随着响声趋向结束而有节律地逐渐前进。皇帝的任何迟误都有违礼之咎(28),他应注意不犯这样的错误。大家有时会看到他跪向御座以按时就座。
当最后一声钟声宣布皇帝已在其龙座上就座时,于是就一举打开宫中用中国钢浇铸的所有宫门和栏杆。在宫门的各个方向和上部的更夫们就打更。嘈杂声如此之大以至于整个北京城都可以听到。在每座城门和各个宫门的上部,都有一名军官手执一段加工成龙状的绳子,长10.29寻(29),打成几个扣结。总共有18条“龙”。
一旦打开栅栏和宫门,文武百官和来自世界天涯海角的使臣们便依次进宫,以最终拜谒龙颜。手执“龙”的官吏们来回挥动就如同投石弹弓一样,使之发出如同打雷一般的声音,其响声并不比放枪放炮的声音小多少(30),整个北京城都可以听到其声音。民众们通过“龙”的巨响而获悉,官吏们就在此时已最终见到了其主的面,没有分享这一喜乐的所有北京民众都对未能亲自经历这一幸福的时刻和没有这种资格而深感遗憾。事实上,在中国,自七十代人以来(31),没有一个人在大街上曾见过他们君主的龙颜。所以,当这一群人集中于宫门时,侍卫对他们不讲任何话,因为任何人都不敢违犯礼仪而径自入内。
那些冒险这样做的人将会被宣布为罪犯。当皇帝出宫前往野外散步时,他们也无权见到他。因为当时的礼仪要求他们放弃其店铺而回避(32)。同样,当皇帝前往狩猎时,他有时会偶尔(真主保佑他会避免这样的失误)因追赶猎物而落马或在田野中迷失方向。在这两种情况下,他会犯下不可原谅的违礼错误,他及其后裔就不称职,不能再临朝执政了。于是就罢黜他,因为天意明显不再支持他了。
中国的许多城市中都居住着与皇帝有着血统关系的宗室诸王,他们居住在建筑得非常豪华的宫殿中,其墙与屋顶都以绿色的瓷砖和瓷瓦覆盖。这些诸王由于娼妓(也就是妓院)交纳的税而生活在一种豪华的安逸之中。他们是血统诸王中的最为富有者,因为还有大批其他诸王很艰难地生活,如同普通匠役们一样地维持生活(33)。
所以,如果皇帝在被认为违礼而遭废黜的话,那么其子孙们也被禁止继位。或者当皇帝去世(愿真主使我们避免这样的事出现)而又无男嗣时,太监们于是就在各省大量的诸王中选择他们认为最称职者,接着就匡扶他登基。
当皇帝即将进入上朝的大殿时,其仪仗队要由三弦(34)和其他奇怪的弦琴以及特殊的笛子(35)伴奏,演奏一些确实迷人的乐曲,以至于使人认为是最后一部音乐杰作(天鹅歌)(36)和管风琴的演奏。接着,当大家确实陷入了沉醉状态时,突然间就听到一种刺耳和单调的鼓乐声,骤然间使直到那时都感到的极大欢乐的人陷入到一种深刻的厌恶之中(一首残诗)。由一面糟透了的鼓奏出的这种拙劣的乐曲仅仅是警告皇帝,意味着他应谨防骄傲情绪和不要为其皇帝的角色所陶醉,不要因这些美妙的歌曲而感到自慰。因为这是所有欢乐的后果,人类始终受痛苦和死亡的窥伺。
正视死亡吧,因为在痛苦的旅程中,
坟墓仅是第一站。
世界的太空使人头上覆盖着灰尘。
未来的生命将赐给圣哲者。
演奏这些乐器所产生的欢欣取决于聆听它的旅行家们的文化水平。我们很难用笔锋来描述以如此的乐器而演奏出类似的最后音乐著作(天鹅歌)。
另一夜,有可能从欢迎之街把我背走。
出了酒馆大门,我如同死亡一般的烂醉。
我主不屑以其脚践踏大地,
有人在他躺着的酒馆前叫醒了他。
啊!行吟诗人,那就想一下神秘的调式吧:
想想他在笛子耳朵中的窃窃私语,
以使它发出如此的呻吟。
——哈菲兹
这些乐器中的某些仅收藏于皇宫中,任何人都无权制造类似的乐器以在除皇宫之外的其他地方演奏。
一旦当皇帝在龙座上就座后,才让大批士兵、官吏和来自世界所有地区的使臣进入,他们按其级别匆匆忙忙地依次进入那里,前往为他们指定的座位上就位。那些来自我们地区(也就是伊斯兰世界)的使臣们始终都被安置在其他所有使臣之前,也就是说位于距皇帝仅有三步远的地方。在他们看来,伊斯兰教的地位该多么重要啊!他们继穆斯林使节之后又安排了吐蕃的使节,在吐蕃人之后便是蒙古(喀尔马克)使节,再往后是畏吾儿(37)使节,继他们之后又是通古斯和女真(满族)使臣。再向后是一批批佛教诸民族(日本、印度支那、印度尼西亚和印度)(38)的使臣。他们每一批都来自一个不同的王国,以另一种不同的方式穿着打扮和操另一种语言。因为在中国,共讲七十二种不同的语言(39)。那里所操语言的种类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帝国都要多得多。所以,即使像我这样精通这些语言中的许多种的人,我也没有发现一种是居住在本处的君士坦丁堡各民族所操的语言(40)。
在皇帝的右侧站立着士兵和军官们,其左部是文官,御座后面是衣着相同的宫中仆人、宫女和太监。所有人都俯首,因为任何人面对中国君主都不能抬起眼来正面看他,也不能凝视除他之外的其他人(41)。面对皇帝的地方列队站着来到北京的各布政司的官吏以及几批和尚、喇嘛和达赖喇嘛(42)的代表,同时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使节,所有人都列队而立。这样一来皇帝就可以从其御座中望见所有这一批人,所有这些庄重的官府大门和那些绝妙的栅栏,其中站满了一行行骑象的士兵。
在皇帝议论朝政的大厅所在的那道宫院中,有数千只巴克特利亚的长有红喙和红爪的小嘴乌鸦、鸭子……它们每天早上飞来落在建筑物屋脊的边檐上,既不鸣叫也不会迟到。我们甚至可以毫不冒险地打赌说,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地方的宫殿中都不会有这种现象。可以肯定,这是由某种魔法之诱惑力造成的,飞鸟集中于宫殿上部以向皇帝致敬,这是可以使该皇帝自称为全部有生命的生灵之帝王的原因之一(43)。
每一个栅栏门上都有一面堂鼓,第一面堂鼓挂在第七根栏杆顶上,最后一面则挂于它的对面,有些卫兵在那里守卫。当一位申冤者前来击外面的堂鼓时,位于大堂内的第二面鼓也立即在其看守者的撞击下响了起来。当第三面鼓的看守人听到之后也同样做,一直这样传下去,直至第七面鼓的咚咚响声传到皇帝的耳朵中为止。皇帝就由此而获悉在宫门有一名鸣冤人在向他告状。在朝中各部一侧,则绝不会听到这些堂鼓的响声。否则,如果官吏们能听到,他们就会昏倒或被惊吓而死。
根据中国法典规定,一名受害者证据充足的申冤告状必然会导致许多有罪官员的下狱和受刑。他们战栗不安,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国家法律特别严厉的特征。越是小民害怕小官吏,小官吏们就越害怕大官吏,而大官吏们又在皇帝面前瑟瑟发抖。事实上,在礼仪方面稍有疏忽就可能会产生最为严重的后果。
一个故事。有一次,某位大官吏面对皇帝而突然间脱落了其腰带,它从两边断裂,掉落在地上。在宫内值勤的仆从们立即向他冲去并拘捕了他。但皇帝在其御座之上惊叫“罢了”(即“算了吧”)(44)。他们把他放了。但这个可怜虫却瘫倒了,如同被五雷轰顶一般,竟被活活吓死了。
所以,如果官吏们听到了堂鼓声,他们就会昏厥过去。无论由哪一位喊冤人击响堂鼓,始终都意味着渎职官吏们的失误。
当受害者走到堂鼓面前时,先跪拜再击鼓。看守堂鼓的侍卫们立即就跑上前抓住他并给他带上一个笼头,在那里一直等到其他堂鼓的一系列鼓声传到皇帝的耳朵中为止,皇帝立即派遣归他个人使用的宦官们前去听取此人的陈述,起草一张有关告状目的的状子并由他画押(因为从中国的法律角度来看,唯有写成文字和经过画押的状子才有效)。只有在他提供了可靠的保人之后才释放他,若无保人,他们就要像囚犯一样地看守他,因为他前来申诉的案件涉及国家。接着,这些宦官们则必须把有关案卷呈奏给皇帝,他对如此这般的诉讼始终都要亲自审问。许多人在击过这些令人疲劳的堂鼓之后就在监狱或断头台上结束了他们的生命。中国的法律如此严厉以及他们必须强制守法,以至于对这些法律略有疏忽就会有使他与其满门都有被入狱或送上断头台的危险。
我们再回头来谈皇帝。他于其雕龙御座上蔑视地和冷漠地注视着这顶皇冠以及这一如同克谢尔克谢斯的宝座一样的御座,这些如同萨达德(45)宫中那样的门和栅栏。这种官僚制和这种强大势力如同合罕(“大汗”)(46)一样,他同时也应知道自己具有后者那样的短暂特点。事实上,他在御座上确实具有深受压抑的某种人那样的姿态。
(一些神秘的诗)
那里有一些操多种语言的官吏,能讲许多外来语。当然也有些精通穆斯林语言(即波斯语)的作为语言学家的官吏(47)。这就是七位虔诚的穆斯林,负责伊斯兰教事务。当皇帝想召对穆斯林使者时,这些语言学家官吏们便自告奋勇地去为他们的谈话做通译。他们向皇帝介绍每一批来使,然后指出已是向他们广施皇恩的时候了。皇帝回答说:“朕知道了。”财务官们于是就携带赏赐品前来。
来自宫外的人,无论是放外的官吏还是普通百姓,他们从未听到皇帝讲过除此之外的其他话。这仅仅足以说明他不是哑巴。仪礼要求皇帝不能与宫外人过多地交谈,宫外人只能以奏折与他联系。但习惯法又禁止他们亲自把奏折呈至皇帝面前,本章一般应通过我们即将讲到的等级渠道进出宫门。
皇帝有时也会在第三道门之外召见群臣,那些官吏、大臣、来自世界天涯海角的使臣和军队等,无论文武官员都一概分批列队于第三和第四道门之间的空地恭候。当时,皇帝从宫内出来,前往位于第三道门附近的御座上就座,他看不到这批人员中的任何人,任何人也不能看到他经过哪里。在这道宫院中,有一批负责传旨的官(47乙),他们捧着带装饰的象牙牌板,在上朝期间捧在面前,以用一种奇怪的语调高呼“数千官吏、数千士兵、数千来自世界各地的民众已到达听候召见”。这样呈奏之后,他们便闭口不言并且恭候。突然,从召对大厅的内部,于御座之前有一名太监高声回答:“圣上传旨:‘罢’(48)。”经过一段时间的沉默之后,其他传旨官又从外面以同样奇怪的声调向里面高呼:“有何旨意?”(49)太监又从召对厅内回答说:“朝散,下殿去吧!”(50)
皇帝每月最多可以两次不到其上朝的金銮殿中而不受责备。如果他没有正当理由而误朝三次,那就给他记一大过。稍有违礼即可被视作一种罪行,一位连犯三次这种过失的皇帝就会有被推翻的危险。这种过失同样会有损于其整个家族,其后裔们就变得无权执政了。有许多宗王们生活在流放之中,在各布政司的最底层生活,靠从妓院中抽取的税利收入而维生。那些被判为不称职的皇帝无法抵抗由文武百官们推选出来继承他和被民众奉为“合法者”的宗王。因此,一位“不合法”的皇帝没有任何临朝执政的运气(51)。在官吏、皇帝和民众的一生中,都要严防有不法行为。因为官吏和平民会仅因一次违法事件、皇帝因三次违法事件而危及他们的自由。
官吏和宗王都不能违背皇帝,这其中有两种原因。第一种原因是军民都依附于皇帝,中国所有的人都毫无例外地登录在户籍簿(52)中,无论是大官吏还是血统宗王。因而,他们都是可以控制的。对于一位官吏或失势的封王,他们的全部仆从只能留下一至二人。他们怎能带领这么少的几个人反抗呢?第二个原因是中国人没有勇气反对他们的政治礼仪。这是符合他们所有人之利益的。这些人普遍声称,他们的帝国在四千年间(53)从未被敌人的入侵、又未被瘟疫摧毁,这仅仅是由于他们在此期间遵守了这些在政治方面有益的礼仪,他们在行政和公法方面部非常严格地实施之。将来只要情况仍如此,仍可以保护他们的帝国不受动乱和敌人的入侵。他们的法律和法规都倾向于一种绝种的纪律。
他们的帝国分成十二个布政司,同样也有十二颗官府大印,每个地区都有一颗大印。该印用白玉刻成,宽如手掌。这些印都有一条用大块玉雕成的龙做握柄。当他们希望加盖大印时,便使玉印蘸饱一种红色墨水,它可以一次就在十种案卷上留下印迹。这样做之所以可行仅仅是由于他们的纸张是用丝制成的(54),几份皇帝的手书在最短的期限中就可以传到离宫廷最远的官吏手中,但这些手书有时仅是为一些微不足道的事。例如,皇帝略有小恙或他刚刚做了一个噩梦时,他因而就诏令在整个中国赦免囚犯,其敕旨被抄成很多份并密封立即发至中国的十二个布政司。每一份都装进一顶轿子中,非常隆重地由另外两乘空轿子随从,所有的轿子都披挂着光彩夺目的绸缎并由一百多名轿夫抬着。在每座城市和每一站,都有成群结队的人来迎接皇帝的那份敕旨,隆重地把它放到头顶并把它请进地方官衙中以便向民众宣读。完全如同在北京一样,当地民众们每天清早都要奔向他们官府的大门(55)。
那些低级官吏们再各自从那里带走一份抄件,有的带往各府,有的携往其居住区署衙,有的带往其镇衙门。任何官吏都拥有一个与其级别相符的衙门,中国既有数千衙门,又有许多官吏。
在每个居民集中区都有这类衙门。这都是一些以国家资金建筑的官府。法律禁止文人为自己的利益而建衙门。官吏们坐在公案的后面。每个衙门都有三名官吏:一名文官、一名文书(56)和一位管账的,这都是一些互不信任的皇家官吏。他们之中的任何人都不敢渎职或草率行事,因为每个人都是密探并有义务对其同事打秘密报告。一名官吏仅根据他成功地向上司揭发其同事们的过失和失职才能晋升。密探活动形成了政治制度,在中央行政机构中也如此,那里的宫女和太监们互相威慑和互相搞间谍。宫外官署和宫内所各属司的情况都一概如此。
在宫中有十二个部,它们向所有宫外机构发号施令。每个部都由一名负责姬妾指挥,她是中国十二个布政司的巡视人。她由两名太监协办,其一站在她的右侧,任其书记官;另一人站在她的左侧,任其簿记长。在她们的公案上,经常有纸和墨,在三个人面前都有。皇帝、文武百官和中国所有民众的情况也都如此。在该国中,当希望写字时都使用桌子(57)。
中国的十二个部级机构都拥有自己的信仰、行政上的自主权和它自己的官僚机构,内行人可以清楚地分别出这一切。然而,所有这些部门都从属于设在皇宫内的中央机构,中央机构控制了所有各州和各个尚书府的财会,由一位有文化修养的、聪明的和拥有许多特权的宫女主持,以至于大家可以说在中国是由姬妾们统治一切的。归根结底,内外宫的太监们自己以及整个官吏队伍都取决于她们。最后,那里有些少女在学问和品质方面都超过了男子(58)。
有六位最高官吏管理十二个部的宫外司务厅(59)。其一管理整个中国的法律(礼部),其二管理整个中国的金、银和布帛库(户部),其三管理整个中国的……大米、小麦、大麦、枣子、核桃、香料、柴薪和秸草(工部),其四管理整个中国的军队(兵部),其五管理全中国已建成的或将要建和将要修理的城市和居民区,如办公处、骑马的或坐车的旅客们的馆驿等(吏部),其六管理整个中国的监狱(刑部)。这六位官吏于每年末都向居住在宫内和掌握十二部的姬妾们汇报他们的管理工作,以便让她们向皇帝做简单的折报,从而使皇帝从很少的文字中就获悉整整一年间在中国发生的全部情况。无须向他做比较详细的报表,因为皇帝已通过单独的简报而了解了具有一定意义的某些事件,他通过这一渠道已经知道了大部分事件。
他们把皇帝一日间的时间分成了三等份。一部分用来用膳和休息,另一部分用来睡觉,第三部分用于办公。在用于进膳和休息的时间内,他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愿而自由活动。但在用于研究案卷和奏折的时间内,他丝毫不能自由地支配其时间。如果他睡下,别人就会唤醒他。他必须按时到达批阅案卷的书房。否则,这种违礼的行为不仅涉及皇帝的责任,而且还牵涉当时正值班的女眷和太监的责任。当一位皇帝犯有这样的三种过失时,就冒有遭罢黜的危险,而最大的官吏们则冒有因一次遗忘就遭审判和处罚的危险。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遭贬谪。
然而,有时国家的仆人也对皇帝所犯的某一过失闭眼不见,而皇帝又对其仆人们唯一的一次过失不予究问。如果在涉及皇帝及其主要官吏时的法律如此严厉,那么我们就可以想象它会使民众产生的畏惧心情了。如果中国人的帝国在如此之多的“千年纪”中安然无恙,而且还每年都在扩大,那么难道不是由于他们奉公守法吗?
注释:
(1) 他是尼禄式的萨达德,见第二章注(9)。有关杰姆希德、克谢尔克谢斯和苏莱曼,请参阅第五章注(1)。契达伊于此(他在整章中都重复了这种观点)在杰姆希德和苏莱曼(所罗门)之间作出了一种细微的区别。他所根据的是一种把所罗门作为不仅统治了全人类,而且还统治了所有的牲畜(包括蚂蚁和飞鸟)的先知——皇帝的神话传说。该书突厥文本的译者在所有这些介于历史和神话之间的君主之外还加入了另外一个——伊斯肯德(迦腻色迦或亚历山大)。契达伊非常喜欢使用穆斯林民俗学,而这种学问本身又是集中国、印度、萨珊王朝、拜占庭和《圣经》民俗学之大成,这样一来就使翻译工作相当困难了。
(2) 作者于此插入三首引自《克谢尔克谢斯史鉴》(即《杰姆希德史鉴》)的诗,它是以韵文形式于公元1332年写成的神话著作,即在伊利汗艾布·赛义德执政时间(1313~1335年)由美拉加的伊斯兰教苦行僧奥赫德丁所著。这首奥义的和封建的诗在遭到相对被人遗忘的命运之前,曾在数世纪内取得过成功。这首长诗中的主角人物凯·库思老(丘就却,在古钱币中作Koujou la kadphises,即Kozoulo Kadaphès,公元25~60年在位),同样也有人把伊斯肯德(即迦腻色迦,在古钱币上作Kanerkès,已故的格鲁赛认为他是“佛教徒们的康斯坦丁”,于公元78~110年执政)的所作所为也归于了此人。这位英雄人物在统治了全世界之后,又突然对“苏菲派”(实指佛教)产生了兴趣,求教了其中国式的“鉴”(djam),退出了政界,最后升天了。他在此之前将其帝国交给了其王储鲁赫拉斯卜(即相当于古钱币中的Spalirisès,也就是Spa-liris或Aspa-lahur,即一位释迦—跋罗婆)。
所以,在中亚伊朗——佛教传说的古老“遗产”中,奥赫德丁找到了最令使人联想到哥疾宁、旭烈兀、当时在位的伊利汗艾布·赛义德的冒险故事。这后一位伊利汗同样也希望征服天,自己皈依了什叶派,而当时他已征服了世界。这首诗是奉献给艾布·赛义德的,他是一位好近美色和富有感情的算端,也是一个宠儿,曾使由其先祖们征服到的王位留作空缺。他在其作出重大决定的那些时刻,对超自然的(神灵的)现象发生了兴趣,立即就如同其叔哥疾宁一样时刻都被一群炼丹术者簇拥。
至于其“鉴”(Djam,镜子),它连同权杖一起是王权的象征物之一。我们还会记得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加冕时一只手中所执的金球(王权的象征),另一只手执权杖。在古代波斯,这只金球是一种星盘,我们很容易从对它的描述中辨认出朱尔(费鲁扎巴德)、巴士拉(阿波罗戈斯)、泰息丰(巴格达)、哈实哈尔(瓦西特)的对应现象。简单而言,“鉴”可以被用于占星术,而权杖则可用于医学——巫术。国王既被看做是星相学家,又被看做是医务人员。参阅下文第二十章注(12)末。
(3) 中国天朝君主被认为是太乙星(中天大星,北极星,萨珊王朝人称之为“中天钉”,畏吾儿人称之为“铁钉”)在大地上的反映,他坚定地自信为“世界的中心”,其帝国叫做“中央帝国”。这里所说的“北极星”明显不是位于黄道中的那一颗,也就是说不是苏菲(公元903~986年)在其《星宿图册》中置于小熊星座脚下的那一颗,而更可能是真正的北极星,也就是天赤道中的那一颗。10世纪时的伊朗天文学家把它置于天龙星环绕的天极之内,正如在所有的穆斯林天体图中都能看到的那样,距由本处所提到的天龙星形成的三个交点等距离的地方。
北极星和天龙星在中国宇宙学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它们相反却在西方天文学中没有任何意义,最早的希腊人丝毫不知道这些星辰。事实上,完全如同天秤宫和其他某些星辰一样,小熊星座和天龙星在安敦时代之前未曾在西方出现过。它们很可能是由密特拉(古波斯的太阳神)的信仰者们及其“迦勒底”的祭司们传入的,他们的主要宗教中心在帕提亚人中的阿迪亚贝纳。
无论如何,托勒密不知道天赤道的北极星,拉伊(德黑兰)的伊朗天文学家阿卜德·拉赫曼·苏菲是继萨珊王朝人之后的第一位比较确切地讲述这一问题的“西方”作家,他同时也对托勒密在这一问题上的沉默感到奇怪。总而言之,我们现代天体图中的Draco(天龙星座)很可能就是来自中国的“龙”,经穆斯林们的al-Tannin(龙)的媒介作用而传来的。苏菲告诉我们,北极星在其萨曼王朝的史料中被视为一种“鱼叉”或斧头,如同被安在水磨一端的钉子。这样就可以解释畏吾儿—突厥文短语Dèmir Qassik(铁钉)、《阿吠陀》——萨珊词语“中天钉”(Mikh-i Migan-i,Asman)和波斯字Asman(天),同时也指水磨。水磨是中国发明的,后于特里尤姆维尔人时代传入了西方(李约瑟的考证)。
(4) 这里是指区别官吏们的纽扣。它是如鸽蛋大小的一个球状物,共分七种。1.皇帝或太子的纽扣,用玫红兴晶石制成。2.法官的纽扣,用珊瑚制成。3.再低一等,用天青石制成。4.用蓝玻璃制成者。5.用白玻璃制成者。6.用白石制成者。7.用青铜制成者。这后几种纽扣按品位高低而供不同官吏们使用(上引埃扎图拉赫书,第23页背面)。
(5) 这句话原文中的muhim意为“案件”或“诉讼”,Zabt意为“行政管理”。我们必须在这一段文字中改变句子的顺序。
(6) 这几句诗引自呼罗珊的伊斯兰教苦修士帕赫拉旺·穆罕默德(卒于1322~1323年)的《真理的宝藏》,其笔名是契达利(哈奇·哈尔法)。其中所暗示的是先知的圣训:“望研究科学,即使是追溯到中国也罢。”这一圣训又令人想起了另一种:“即使科学要追溯到七圣贤,也会有一些波斯穆斯林学者们能前往寻求。”这些圣训、《真理的宝藏》中的这些诗句、他们对《大明律》的引文,尚且不讲由宫娥嫔女和太监们对此律的疏注,所有这一切都揭示了伊斯兰教的一个特殊方面,即其中国—摩尼教的一面。这一方面始终都吸引着那些仅把这一宗教看做是犹太教—基督教之赘疣的人。
(7) 原文作Kèmkha,在第九和第十五章中又讲到了它。这是一种玫瑰色的丝绒:“这一带有小天花的面庞就如同在丝绒上纺的图案。它又变得如同北京的锦缎一样单调和鲜艳”(尼宰姆·盖里于15世纪初叶的作品:《服装诗文集》,第15节)。
愿不可医治的腰痛病侵袭敌人。
值得使热熨斗者是羊毛和丝绒织品。(同上引书,第32节)
中国的丝绒中织有花草和飞鸟。
日本的花园也没有这块丝绒装饰得那样美好。
亦思弗罕(博斯坦)的玫瑰花与这块薄纱(做纱丽用)比较起来则显得很平淡。
在17世纪时,该词的词义发生了变化。印度—帖木儿朝的kèmkha(kimkabe)仅指一种“绣有金丝或金片和丝线的薄缎”(勒古·德费莱克斯书,第275页),“比里昂的织锦更受好评”。在18世纪时,苏拉特向欧洲出口这些织物,而克什米尔的商人则经过西藏地方把真正的中国丝绒运给帖木儿朝的人(纳哈西班底教团的艾哈迈德沙:《西藏之路》,巴黎国立图书馆新增波斯文藏卷第1543号,第10页)。“奥斯曼人称一种带装饰的丝绒锦绣为kèmkha,他们同时又把此名用于一种金银织锦”(多希书,第246页;巴尔比埃·德梅尼纳尔书)。
契达伊于下文不远处又告诉我们,唯有中国人才懂得借助于压力机(水磨)而凸印丝绒布。因此,最早的丝绒为玫瑰色,上面如同雕刻的浅浮雕一样有一些中国风格的树枝和飞鸟的图案。耶兹德、卡尚以及稍后不久的古吉拉特(古瞿折罗国)的帖木儿朝匠人无法仿造之,于是就称之为“金银锦”,其价值更可能就在于它是外来物〔参阅第十二章注(5)〕。
(8) 原文作Etlès。在汉文—突厥文中,atlas(即我们所说的绸缎)叫tchyz(绸子,古奈韦:《辞典》,公元1245年)。我们将在第十五章中讲到这一问题。
(9) 愿文作Qilaghi。我们在第九章中将谈到这一问题。赫扎尔芬将它译作“和服”。契达伊指出qilaghi是一种生丝,朝鲜商人在把它们加工成和服之后向日本出口。这是一种生丝薄纱,呈半透明状,人称“蝇翅”绸,或染成天蓝色,或染成石榴红色。请参阅亦思弗罕的米儿咱·哈比卜为尼宰姆·盖里的《服装诗文集》所编制的词语表。诸伊利汗奉朝鲜人、日本人和马来人为楷模,突然对做和服的塔夫塔绸产生了兴趣。他们装配了一家很大的制造和服薄纱的作坊,即“皇家塔夫塔绸(和服)作坊”或“可汗塔夫塔绸作坊”,辛茨先生误译作“锡作坊”,即把qilaghi一词理解作“锡”了(基叶·马赞德兰尼:《天文学论集》,约为公元1363年)。此外,其前后文也相当清楚地说明这里是指织物而不是金属,我们不明白为什么在14世纪时会于帖必力思有一家“皇家锡作坊”。这种金属当时尚不存在于中东,当时要以圆形小锭从马来亚进口(见契达伊书),或以矩形小锭从英吉利进口(《珍品荟萃》,公元1366~1369年),当时的贸易是自由的。相反,伊利汗及其继承人的政府似乎在中国匠师们的帮助下创建了一所制作和服的塔夫塔绸作坊,以供宫廷中的公主和王妃们使用,她们非常热衷于追随北京的雅兴。
(10) 任何一种辞典,任何一种词汇表都未解释这种布帛实际上是什么。赫扎尔芬于1582年把该词转写成pay-berek。我们经简单浏览奥玛尔·巴尔干教授所拥有的一部16世纪奥斯曼王朝目录的复制件之后,所能猜测到的唯一内容是这种布帛很可能是丝绸,属于17世纪奥斯曼王朝公主们衣橱中的物品。
(11) 原文作tafta(塔夫塔绸)。这是用两支或数支丝线交织在一起的,它相当于马可·波罗所说的自四川首府成都府进口的织物cendals(成都织物)。它仍是细丝纱,阿拉人称之为al-Sandalt,其中的音节sad(zad)可以用来翻译波斯文中的tcha这一音节。在突厥文(汉文—突厥文)中,人称之为yiabqa tchyz(古奈韦书),turgha(玫瑰色或红色的丝带)即其一种类(同上引书)。田清波神父(《鄂尔多斯文—法文辞典》)把t'orgho一词译作“丝织品”(原文如此),把k'ambu t'orgho译作“优质丝绸”。喀什喀里(12世纪)则认为turghu是一种非常柔滑的玫瑰色(桃色或杏色)的丝绸薄纱。
嫉妒的东方女王(太阳)自掩美容,
以便不会看到从你的薄纱衣中露出的玫瑰色体态。
(乌治肯特的曼苏尔,12世纪人,见《诗萃》,德黑兰1335年版,第166页。)
《天文学论集》(约为公元1363年的作品)同样也指出在帖必力思存在有一个皇家塔夫塔绸作坊以供蒙古宫廷使用。这些丝织品按尺(腕尺)销售,完全如同中国的绉纱一样,而不是按疋卖。《天文学论集》中的许多段落都会使人认为在蒙古人的国库中有数千上万腕尺的这种纺物。在耶兹德还存在有其他的塔夫塔绸作坊。大家用它来栽作大衣里子。其常见的染色为红晶石色、紫罗蓝色和蓝宝石色。
(12) 现在,中国绉纱是指一种粗棉纱。但在17世纪时(见《波斯文辞汇集》),它同样也指丝纱。crepe和kèrpas等词(均指绉纱)很可能具有同一辞源。中国的丝纱与西方的麻纱以及印度的棉纱起着同样的作用,它们从那里向伊斯兰世界大批出口。因为绉纱完全如同交织在一起的塔夫塔绸一样,都是按尺而不是以疋为单位出售的。
(13) 这些动物是由近东的算端们进贡奉献的。波斯的传说把训练猎豹和猞猁狲归于了邬阇衍那(艾金—旺德,即乌金旺德)的具有神话色彩的塔赫穆拉斯(瓶沙王,被称为阿米特腊伽塔孔崔王朝的一皇帝):
由于长期观察森林中的野兽,
他选中了猞猁狲和猎豹。
他在荒凉的地方以陷阱捕获了它们,
训练它们为自己狩猎。
在那些凶猛和疾飞的禽类中,
他选中了雄鹰和大隼,
把它们训练得如此之好以至于全世界都对此感到惊奇。
——《帖木儿武功记》
猞猁狲(大山猫)比家猫略大一些。至于猎豹,它几乎与猎兔狗一样大,它在狩猎时不是直接追赶猎物,而是左右奔驰,跑“之”字形的路。最早,人们用白奶酪喂养它(撒阿迪的考证)。对于一头“豹”来说,它则太瘦小了,但它在狩猎时却能很快地抓住猎物。据说,猞猁狲在大自然中是狮子的盟友,它为狮子充当向导并以狮子吃剩的残余物为食(《波斯文辞汇集》)。这些野兽至今仍大批生存于东非。
(14) 原文作Sasani,这是Samsani之误,它出自Samsun,原是喀斯塔姆拉省的一个奥斯曼人材庄(《阿拔斯朝史集》,巴黎国立图书馆藏科技部第744号)。赫扎尔芬把Samsam译作bèraq,即“长毛动物”。被称为高地亚洲“长毛动物”者有骆驼、牦牛、山羊等,我们则称之为“安卡拉动物”。长毛猫即我们所说的“土耳其猫”或“波斯猫”,原产高地亚洲。那里同样还有一些“安卡拉虎”。
至于这些吐蕃狗或“安卡拉狗”,它们是非常善于猎取麝麂者。契达伊称它们“如同狮子(应读作‘老虎’)一样凶猛,生有如同盾牌般的耳朵。它们长着一颗特大的头颅,其尾巴如同狮子,甚至对攻击老虎也不畏惧”(赛义德·埃扎图拉赫书)。它们原产于唐古特地区(吐蕃斯坦,见契达伊书下文第十六章)。这些青海湖(库库诺尔)地区的狗是吐蕃使臣向天朝皇帝奉献的传统贡品(同上引书)。
(15) 在17世纪时,算端们在伊斯坦布尔著名的“七塔”中收藏他们的宝藏和妻妾,后来又用来关押他们的政治犯。这些塔似乎是根据受本《中国志》影响的思想而由美男子苏莱曼下令修造的。当然,他们后来没有模仿波斯沙(15世纪)们的“八乐园”。据萨法威王朝的史诗《科罗格鲁武功纪》记载,阿穆拉特算端为前往默伽朝觐而暂时出走,他便将其妻妾们置于七塔中一个可靠的地方。什叶派的英雄科罗格鲁装成巡礼僧而进入那里,抢走了该算端非常漂亮的公主妮嘉尔。
我们把hissar译成了“塔”,即宫殿。
(16) 原文作Derbènd-ha,参阅第一章注(5)。“门”(derbènd)的典型例证即由萨珊王朝的国王卡瓦斯(公元485~531年)在伊朗和匈奴之间的打耳班德(Derbent)建立的那一个。这是一个横穿过“中国长城”的配备防御工事的大门,它把高加索山脉与里海连接起来了,一直延伸到里海之东,介于山海之间。在穆斯林们称为“苏尔门”的这第二部分还有另一座门。他们同时又把赛尔旺的门称为“门和诸门”,因为在主门的一边还有其他几个较小的门。
在中亚,伯尔麦克朝的大臣们还修筑了其他门以反击吐蕃人。在这些皇城的大门之上,经常有塔楼(dongeons),盖耶速丁的行纪(我们已经看到)根据耶稣会神父们的做法而把该词译作“凯旋门”。事实上,它更应该是指带城墙或城堡的城门。
(17) 我们奇怪地发现,为什么“中国更”——伊斯兰教中的“祈祷时间”和“星期五”的同胞姐妹之宗教意义没有引起作者的注意。中国人的祈祷确实是从日落到日出之间举行的,与穆斯林们的祈祷正好相反。穆斯林们的祈祷与基督徒们一样,是于日出和日落之间进行的。唯有祆教徒们的祈祷有的是于白天,有的是子夜间举行的(傍晚,从黄昏到子夜;黎明,从子夜到清晨。这些日课和夜课令人联想到穆斯林们的傍晚和黎明祈祷)。
(18) 根据契达伊的书来看,明朝的紫禁城应归纳为七个同心的矩形建筑,与北京的经纬度线形成了一些直角。各个矩形均由其城墙组成,在城墙上打开了一个“凯旋门”,恰恰位于其四侧各自的中心,远远地望去,在四方的每一方都有一排排凯旋门。
“七塔”后宫位于第七个矩形的庭院中,它是七个庭院中最小的一个院落,同时也是保护得最好的一个。可能是从外向里走,每个院落的围墙,也可能包括宫廷的水平越来越升高,以至于从正门之上望去,皇帝就会看到紫禁城的全貌。
(19) 这一段文字忘记向我们提供最主要的内容了,即其方向。紫禁城在某种意义上是上天在地上的“投射”,皇帝为赤道之极,法是其最高尚的行为。大堂鼓置于南侧,为他效力的官吏们的进口位于北部。余者是可能位于其左部(东方)的进货门,其出货门位于右部(西方)。当然,官吏和使臣们经由西方的“御座”之门入宫。
(20) 原文作Chèz-èndaz。赫扎尔芬保留了原词,而没有把它译出来。
(21) 有关这些钢和铸铁,见笔者的论文:《刀击剑,论熔炉钢的中国起源》(载《经济、社会和文明年鉴》第4期,1958年)。中国钢完全是熔铸的,完全如同我们的铸铁。自从笔者的论文发表以来,在中国又发现了一些用以铸造农具和钢斧的上古时代的铸铁模子。然而,这里是指铸铁。普林尼作ferrum Sericum,即puiad-i khitayi,意为“中国钢”。它是juyun,也就是tchugun(铸铁)的同义词。否则作者就会仅仅称之为puiad(钢)。在15世纪时,畏吾儿文juyun就相当于波斯文tchugun,稍后讹变为tchudèn,但尚未传入文言波斯文中。据我们所知,契达伊是最早把“中国铸铁”与“中国钢”同时使用的作者之一,其他的古典波斯作者们则称之为ahèn-tchini或ayinèh-otchini,即“中国的铸铁”。
波斯人从帕拉亚人时代起就已经从中国进口许多铸铁产品,尤其是长把平底铁锅和一般锅。如果说现在于博物馆的收藏品中未发现任何这种物品,那是由于考古学家们把它们当成了近代工业产品。
我们在契达伊的书中还发现了“锅模工”和“浇铸锅”等名词术语,均指铸锅人和铸锅的工序,它可以用来翻译汉文—突厥文qazqanji和qazqanjilik。伊斯兰地区从中国进口的第一批大炮同样也是铸铁的,无疑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才称之为qazqan或qazan(锅)。
此外,中国铸铁工们的工艺可能是经伊朗而传入了西方,即与第一批大炮是同时传去的,始终是由于受威尼斯人(如果当时不是由热那亚人)诱惑的某一匠人的背叛而造成的后果。
(22) 在13世纪时,类似“中国钢”的门扇装饰着波斯各个京城的城堡。那些经过加工精作并带有哈烈库尔德人国王(1245~1389年)的名字和尊号者都是于公元1370年由帖木儿劫掠到的,他令人把这一切带到了其故居“绿色的城市”(《哈烈国史》,巴黎国立图书馆新增波斯文藏卷第236号,第122页正面)。稍后不久,当他的继承人沙哈鲁受库尔德人王朝(1245~1389年)漂亮的家师城堡哈烈的吸引而把他的京师也定在那里时,沙哈鲁认为最好的做法就是抢劫帖必力思伊利汗城堡中巨大的“中国铁门”,以装饰其“乌鸫园”宫廷和戈赫尔·沙的·阿格·贝格姆公主的学堂(同上引书,第178页背面)。这些门都不是以锻铁栅栏制成的,而是实心门,由多种在把它们安装好之前而积聚在一起的零件组成。我们在伊朗的梅切德博物馆还可以发现15世纪中叶的一扇窗户,它是在哈烈造成的,恰恰就属于这种风格。
(23) 这里自然是指新年或元宵节时的放灯,而不是指随便一个什么晚会。
(24) 赫扎尔芬于此增加了“900年”这样一个时间,相当于公元1494年。
(25) 原文作La'li,即“红色尖晶石”色或“剌石”色。请参阅盖耶速丁行纪笺注中的注(92)、(99)和(156)等处。“玫红尖晶石来自八答黑商,也就是*(左口右厌)哒人的发祥地。其矿脉蕴藏在帕米尔地区的瓦罕,那里同样也属于*(左口右厌)哒人的地区。该矿出自一座叫做斯克曼(舒格南)的大山脚下。那里最早没有任何剌石或玫红尖晶石,但在那里发生了一次强烈的大地震……大山产生了一些红色尖晶石块,大如鸡卵。当地妇女把这些石球当做染料,于是便在臼钵中研碎之,但无法用来染她们的衣服。最后是一些矿物学家辨认出了这种矿物质。他们让一些宝石雕琢家把这种红宝石与其矿脉分割开。雕琢家们依法行事,但他们无法磨光宝石以使它产生光泽。曾有人用各种刚玉砂作了试验。直到某一天,有人找到了一种发出金色光芒的白铁矿石能作此用。人称这种矿石为rihèh(原文如此),它使剌石产生了一种非常鲜艳的光泽。最早,人们以真正红宝石的市价出售之,一直到化学家们发现它并没有特殊作用的那一天,其价从此之后便暴跌了”。
“我们可以看到60~70米特喀勒的矿石块,也存在许多品种:红色的,黄色的,有时也如同尖晶石一样具有半红和半黄的颜色。据说还有一些绿色的,如同碧玉一样,虽然不太透明。最漂亮者为葱绿色的、海枣色的、红枣色的、洋苏木色的,其次是‘伊德里奇’和‘萨赖夫人’玫红尖晶石,最后是所有品种中最便宜者——深红色者。剌石的发现及其在市场上的出现引起了石榴石的价格的暴跌,石榴石呈暗淡的石榴色。”(《艺苑奇葩》,巴黎国立图书馆新增波斯文藏卷,第1819号,第306页背面)
(26) 原文作Tèsht u aftabèh(大盆和长颈壶)。最为漂亮的大盆和长颈壶均出自萨珊王朝时代,其次是那些来自萨法威王朝时代者,最后是于克什米尔制造的那些。
(27) 大钟于中国上古时代就已经出现了。现在于考古发掘中已发现了一些属于周代,甚至是商代(公元前16~前11世纪)的钟,上面镌刻有卜辞(宗教性的表意文字),见威廉:《中国的象征主义概论》第30页。儒教始终使用钟来报举行祭天仪礼的时间。萨珊王朝人在其民乐和军乐中似乎同样也使用钟和锣(hindi-deray,印度钟,即“佛教钟”)以及喇叭(唢呐)。但他们的祭司们为宣布每天五次的神课,仅满足于用铁锤敲击正准备祭祀用酒的锡钵。我们不知道“迦勒底人”(密特拉,即古波斯太阳神的布教人)是怎样宣布其祭礼时辰的,也不知道他们为此目的是使用拍板还是钟。无论是在伊利汗(13世纪)还是在帖木儿朝(17世纪)时代,仍使用如同萨珊王朝时代那种钟和锣(参阅《帝王记》)。
(28) 契达伊于此突出了中国的“经”或“礼”的文化特征。可汗利用这一机会的所作所为恰如某一教派的一位教长。在此情况下当然是指孔夫子的教派了,而官吏们仅仅为其教的传播者(宗教学者)。
(29) 原文为哈实哈儿的十寻(qolaj或qulaj,两臂合围,长1.83米,见拉盖特书)。这是绳段的度量,它使人联想到了古典波斯文baz(古典阿拉伯文为al-ba',德文作Faden或Klaster,英文作Fathom,法文作brasse,均指英寻或法寻)。人们在竞赛中用它来计算高度、深度和长度。波斯文baz在晚期文献中常常讹变为yaz,而动词bakhten(测探)又常常讹变成yakhten(达到)。字母B和Y除了一个区分符号之外,其写法几乎相同。然而,《波斯文辞汇集》一书则把“寻”一词解释成是shah-rèsh或shah-erèsh(皇帝腕尺),即相当于5腕尺的钦定腕尺。
(30) 原文作“卷成如同蛇一般的几个结扣的投掷器”。赫扎尔芬在其译文中又加入了:“装满炮药的投掷器”。事实上,我们看到这里是指烟火炮,可以发出巨大的嘈杂声,会使人联想到雷声和闪电。这是为了使这种升天的感觉更为完整,在场的人当时最终看到了“真主的尊容”。
早在11和12世纪时,加兹尼朝和塞尔柱王朝的人就通过丝绸之路而得到了这些神秘的“龙”,波斯大众则称之为“鞭子”。所以,11世纪中叶描述过一场风暴的波斯诗人麦努希赫里(卒殁于1040年)指出:
发出鞭声者是雷,其鞭就是闪电。
掀起尘埃者是风,积云就是尘埃。
同一名诗人在描述阿姆河畔之夜时又指出:
无人居住的草原,这就是克谢尔克谢斯的首都(柏塞波利斯)。
那里有野骆驼出没,真正魔鬼的王国。
其尾兜(撒旦?野骆驼)就是鞭身。
同一人在其他地方还指出:
雷响如鼓声,
闪电如抛套索。
本处“抛套索”的人当然与前一首诗中打响鞭者为同义词。历史学家拜赫吉在描述由马苏德一世(公元1031~1041年)于公元1031年在奈萨布尔招待巴格达哈里发的“使者”时,于其行纪中记载道:“我们的国王慢慢地迈着方步,由其仪仗队开路,在公众的沉静中驾幸大清真寺。除了鞭响和看门人发出的‘向后!向后!’的叫声之外,在那里听不到任何响声。”
所以,在前往参加一种官方仪式的算端面前发出响声(更可能是折断的响声)的是鞭子或套索。我们在这一问题上又一次发现了尼宰姆(1140~1203年)的诗:
当大鼓开始发出嗡嗡响声,
地面由于尘埃而变成乌黑色。
大家听到了尖叫声,
令人联想到了杰里科的鼓音。
狼皮鼓又重新复活了,
不祥的嚎叫声使人的骨髓沸腾了。
鞭响声则使他们头脑发热,
就如同火鞭一举点燃了灯笼。
(同上引赛费:《赫拉特发展史》,1944年版,第638页)
因此,根据以上不同文献,我们就可以假设认为,从11世纪起,“鞭子”或“套索”(被诗人们比作闪电和霹雳)就从中国传到了中亚和波斯,它们在那里于加兹尼和塞尔柱朝人的政治仪式中用于在算端周围发出嘈杂声和响声,完全如同契达伊在15世纪时于大明皇帝左右所听到的那样。我们认为,自公元7世纪以来,中国人还引以为荣地保持制造这些药捻的秘密,商人们一直把它们传到中亚和波斯。这很可能就是契丹和宋王朝人奉献给西方算端们的中国珍奇物之一,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在那里维持天朝古老的文化威望。
(31) 原文作“经商民族的七十代人以来”。大明王朝仅接待官宦贵族,即“西番”(色目人),从不接待一般的路人或普通的中国人,正如在我们下文将要讲到的大清时代那样。事实上,大明保留了元代(1206~1370年)的一整套封建官僚制度,后来又传给了满族人。我们看到早在15世纪时,紫禁城(“鞑靼城”,正如19世纪的西方人所说的那样)与“汉人城”相对立,“汉人”即指当时中国的大众,他们当时所受到的歧视和排斥完全如同后来在满族人统治下一样。
(32) 由成吉思汗确立的回避(禁地)制度,后来在中国和波斯一直维持到20世纪,仅仅是从19世纪下半叶起才略有减缓。但其情况并非始终都如此。在成吉思汗之前中国的宋王朝、伊斯兰世界的哈里发和算端们介入了民众们的信仰,与他们亲密相处。
(33) 据史学家瓦萨夫估计,在成吉思汗之后的一百年时,自称为成吉思汗后裔的王公和贵族共有一万余众。在大明帝国的缔造人之后一百年时,他的后裔同样也计有一万余众。
(34) 原文中的shih-tar逐字译成汉文后为“三弦”,即三根弦的吉他。事实上,波斯文sih就是汉文中的“三”的对音,波斯文的tar和汉文“弦”都指“丝”和“绳”。所以,波斯文sih-tar(经阿拉伯文化之后为al-sitar)与卡斯提利亚人从他们的guitare中得出的cither(吉他)没有任何关系,后者使一件中国—穆斯林乐器具有了一种希腊—拉丁文外貌的名字。中亚最常见的乐器是“二弦”。哲学家艾布·奈斯尔·法拉比(卒于940年)把它描述成了“呼罗珊吉他”,以将之与波斯人的常用乐器“弦”区别开来。他称“弦”为“波斯吉他”,即四弦。“呼罗珊吉他”的琴键曾由法拉比作过详细的描述,它们确实是中国乐器的琴键,会产生一个升Fa音阶。“巴格达吉他”(伊拉克吉他)起源于萨珊王朝时代,也就是波斯弦,相当于降音阶中的“四分音符”,完全如同在起源于巴比伦的希腊音乐中一样。
(35) 原文中作Ajib(特殊的或奇特的),指“笛子”;gharib意为“奇怪的”,指弦乐器。所有这一切都会使人相信契达伊出席了由中国南方乐师们演出的一台音乐会,他们的音乐调式确实与中国北方人(契丹人)、汉人—突厥人、土兰人、波斯人、奥斯曼人等,也就是与长期遭蒙古人统治的所有民族的共有调式截然不同。
(36) 原文作Qaghnus,赫扎尔芬正确地写作qqnws,即qyqnus(天鹅)。这种比较是纯粹“拜占庭式”的。它说明契达伊是何等容易地接受他们生活的环境并接受其影响。因为这种纯属希腊的形象根本没有出现在波斯文学中。1863年,仍然是在伊斯坦布尔,米儿咱·阿花汗·克尔马尼(抄写员,但却是一名文人)把“最后一部杰作”(天鹅歌)译作“鹅的眼泪”。波斯并不位于天鹅每年从埃及苏丹到芬兰之间(大致是沿拜占庭的经度)迁徙时所经过的路途中。东方作者们始终都把天鹅与凤凰相混淆,如果忽视了那些区分符号,那么qqns(天鹅)与fnqs(凤凰)的写法就很相似了。
(37) 在15世纪时,畏吾儿人(也就是过去的摩尼教徒)正在皈依伊斯兰教,但也并未因此而丧失其独立性。他们的汉文名称“回回”甚至后来变成了“穆斯林”的同义词。15世纪时的畏吾儿斯坦包括曲先(库车)、吐鲁番、别失八里和吉木萨,这是成吉思汗封给其子察合台的地区。在11世纪时,喀什噶里(见其辞典第1卷,第111~113页)认为回鹘人居住于以下五城:别失八里、仰吉八里、彰八里、高昌(哈剌和卓?)和唆里迷,这些城市从西到东一字排开。丝绸之路穿过了畏吾儿人地区,其南界与唐古特接壤。肃州(敦煌)位于畏吾儿人和吐蕃人(唐古特)居住区之间。
比鲁尼曾写道(《马苏第天文表》),10世纪时的回鹘汗居住在高昌(哈剌和卓),粟特人称之人为“汉人城”。丝绸之路从那里折向南方,即转向唆里迷、肃州(Shandju?)和甘州(Qamdju)。
在15世纪时,畏吾儿人治理了哈密卫,处于天朝的统治范围内(冯秉正书第9卷,第247页)。现代(1959年),仍有少数维吾尔人坚持信仰佛教(即忽必烈的喇嘛教)。他们被称为“黄维吾尔人”(萨里畏吾儿人)。请参阅马洛夫、科特维茨和赫尔曼于《民族学志》第35~36卷发表的文章,1940~1941年,第78~79页。
(38) 他们的穿着打扮与汉人不同,汉人于这个时代穿蒙古人的那种不太自然的紧身衣(皮里长袍)。日本人和马来人穿着如同唐代那样的宽大和服,一眼就可以辨认出他们来。契达伊称他们为“远东佛教徒”或“日出处的佛教徒”。他把日本人置于了“佛教诸民族”或印度的“种姓”中了。
(39) 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伊朗—伊斯兰地区,“72”这个基数是2、3、4、6、7、8、9、12的倍数,象征着“全部”。据传说,孔夫子在开始时有72名弟子,他把他们逐一淘汰掉了,最后只给他剩下4名。易司玛仪的后裔们在穆斯林世界占“72宗”,被称为“教派”,在埃及,法蒂玛王朝人编制了一份72行会表,各行都奉先知的教友之一为“圣人”。
我们在德普兹人的经书中发观了一份不完整的表。如剃胡须的人奉先知的剃须匠苏莱曼·法里希为圣人,由此而产生了他们的绰号“苏莱曼式的人”。在《圣贤传》中,神秘的波斯人费里德丁·阿塔尔(12世纪人)共集中了72位贤哲,其中有相当一批都与法蒂玛王朝圣人名表中的那些相同。在这两份名表中,任何一位圣人都相当于伊斯兰世界的“72行”之一。
据说,如同行业的“教派”一样,世界上的语言同样也达72种之多。我们还记得传说中的72名犹太教博士,他们把《五经》译成了希腊文。
(40) 契达伊非常乐于与大明帝国的语言图相比较的美男子苏莱曼帝国的语言图很有做一番解释的意义。这两个帝国之间仅有的几种共同语言分别是波斯语、突厥语,在理论上讲还有阿拉伯语。在伊斯兰世界可能已不再操蒙古语了,蒙古人很早就使用了突厥语或波斯语(指哈烈杰扎拉派中的蒙古什叶派)。
(41) 这里很明显是暗示科举。在蒙古人之前,穆斯坦希哈里发在伊斯兰地区建立了一种公共考试制,但蒙古人把这种科举制连同八哈塔(巴格达)的穆斯坦希尔书院一起破坏掉了。所以,契达伊没有掌握任何可以描述中国科举的可比穆斯林术语。
(42) 原文作“教皇和教皇的官吏”。我们知道,罗马天主教在当时,也就是在葡萄牙人到达之前与大明没有维持任何关系。因此,契达伊用这些在伊斯坦布尔更为人熟悉的词来代替“喇嘛和达赖喇嘛”。这后两个名词不为奥斯曼人所知,但却为中亚所熟悉(朵豁剌惕的《拉什德史》和穆罕默德·霍伊的《阿拔斯朝史集》以及《突厥外来语辞典》)。
由元朝皇帝忽必烈首次创建的喇嘛教直到16世纪中叶才随着喀尔马克(卡尔梅克)人的皈依而得到巩固。喀尔马克人很久以来就希望皈依一种具有经文(也就是启示书)的宗教。畏吾儿人已成为伊斯兰教徒,蒙古人在正常情况下也应走同一条道路,而且这也是他们那位战胜汉人的汗也先太师梦寐以求的事。大明人肯定知道他们的这一计划,他们为了分化胡人而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喇嘛教在蒙古人中的发展,同时也阻止了整个畏吾儿民族皈依伊斯兰教,因为现在尚有一小批黄头维吾尔人信仰佛教。
(43) 比较博学的盖耶速丁认为,这些鸟群的存在是比较容易解释的,他认为这些鸟群是为了啄食宴会剩下的水果和饭渣。但契达伊却将此视作一种象征和具有一种神秘意义,他认为这些飞鸟是证明大明汗所拥有的“天命”的天使,这种天命可以使大明汗成为“近代克谢尔克谢斯”(苏莱曼·阿希尔·宰曼),也就是其王权和合法性已由飞鸟(天)和蚂蚁(地)证实了的新杰姆希德。
(44) 或者更确切地说应为“罢!住手!放开他”。
(45) 见上文第二章注(9)。我们曾猜测认为萨达德的宫殿就是著名的埃刹马伊斯庙。“具有雄伟柱子的埃赖姆,无与伦比的城市”(《古兰经》),其财富吸引了安提俄攸斯·埃比法纳。
(46) 原文作khaqani,意指可称为大汗的人。这里是指忽必烈(1280~1295年),马可·波罗已介绍了他的慷慨和大方。
(47) 葡萄牙人把那些亲口把汉文译作葡萄牙文或反之将葡萄牙文译作汉文的口译称为“语言学家”。自13世纪以来,穆斯林们称这类外来语的翻译为“通译”或“清真语翻译”。但当遇到如同本处的情况一样是指操古典伊斯兰语言的藩邦人时,他们则称之为“语言学家”。
(47乙) 原文作Ard-kerden。
(48) 原文作khaqan danist,意为:他说:“朕知道了”,“朕已阅”。
(49) 原文作“Fèrman tchi'st?”,即“有何旨意?”
(50) 原文作“Idjazet est!”我们通过其语调可以看到这都是一些果断的问答,其中有些音节是大声喊出来的。
(51) 契达伊于此充当了中国法学家们的应声虫。因为实际情况大相径庭。为了太祖的继承人问题,当朝皇帝于1397年颁布了第一部《大明律》。成祖则起来反抗,大动干戈以攻击一名竞争者,即于1402~1403 (1404)年间执政的惠帝(此处有误,明惠帝在位应为1399~1403年。——译者),而且他也仅仅是名义上的皇帝。然而,到了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叶前后,再也不是大明帝,而是在后妃们帮助下的太监阉党们统治了中央帝国,皇帝似乎仅仅成了他们手中的玩物。
(52) 原文作dèftèr,意为“籍”或“簿”。在中国始终存在着一种户籍制度,这与伊斯兰世界恰恰相反。但萨珊王朝人时代却出现过户籍,不过未能维持下来。这无疑是因为这一事物与为幼儿进行占卜相混淆了,当时这种占卜与他的洗礼和圣事是同时严格地存在的。在萨珊王朝时代,堂区的火神庙中有一种户籍簿,其中保存着所有人的占卜证、洗礼证、结婚证和死亡证。一种类似的制度问题同样也存在于任何基督教堂区的教堂中,但伊斯兰教却对模仿拜占庭人和萨珊朝人很谨慎。无论如何,实际上并不是户籍的存在,而是中国中原严格的定居和农业特点才得以控制其居民。伊斯兰教徒是严格的食绵羊和山羊羔肉的人,因而注定要部分地过进山放牧的生活,在那里永远难以控制其居民。在那里只能控制小片土地的所有者和安定的臣民,而永远都不能控制那些以养羊为生的游牧部族,其中包括真正的“阿拉伯人”。
(53) 作者以“四千年”来指各启为五百年的四个“周期”,更确切地讲应为“两千”年。强明显,中国人会把这些名词理解作“自从历史的黎明时代以来”。
(54) 契达伊就是这样解释木版印刷术的,他在第十二章中又重复谈到了这个问题。我们觉得他间接地了解到了中国的印刷过程。我们已看到盖耶速丁在谈到在丝绸上印刷时使用了一个已被借鉴进波斯文中的畏吾儿文basmèh(印刷术)。
(55) 任何敕旨的所有抄件都要张贴,公众于清早集聚起来以亲自读或让人朗读和解释全文。这一段文字也可以按两种不同的方式理解。
(56) 原文作Hakim、émin和divan,分别指文官、文书、管账(会计)。在伊斯兰教中,hakim用作宗教仲裁者之义,如同犹太人(术忽)的士师一样,或者是如同自13世纪以来用于文官的意义,如hakim-i shahr(国家的贤哲)。èmin(公证人或文书)于此则意为“书记官”。至于divan,其意为“财政官”,这里是公共管账人(会计)。
(57) 非汉族居民,也就是西域胡人都在莎草纸、羊皮纸、蜡板、垫在膝盖上或置于左手掌中的一叶纸上写字。但中原汉人写字时则利用一张台案。
在汉代和唐代,他们使用一张矮桌子。但到了唐未,在中国南部,他们已经使用一张常见的普通桌子以作为办公的案子了。在日本,始终沿用汉代和初唐的习惯,在低矮的桌子上写字。
在中国南方,自宋代之来,他们就使用常见的桌子,它们是由伊利汗的蒙古政权传入了波斯的家具。该政权自愿模仿中国人的办公桌的做法并将之从伊朗传入意大利,同时传去的还有一大批能巩固意大利文艺复兴成果的物品。这次文艺复兴在许多方面都有求于中国:食物、衣着、室内陈设、印刷术、火炮等,完全如同它在文化和文学方面也有求于阿拉伯人和拜占庭人一样。
办公桌似乎是由于中国的毛笔和中国人的书写方式而产生的,因为他们需要把胳膊肘子支撑在一个台案上。
此外,写字桌(蒙古文作sherèh)传入意大利是造成加洛林文字变成古意大利文(斜体字)以及几乎立即又变成草体字的原因。
当蒙古人受皈依时,伊斯兰教世界抛弃了他们的汉人式家具,如桌子、椅子和办公桌。因为在伊斯兰教看来,这些东西都是异教的象征。如果说中国的办公桌偶然地在伊斯兰世界保留下来了,那很可能是阿拉伯字的书写方式不是像畏吾儿人写蒙古文字的方式那样按塔利克和纳斯塔利克(波斯、阿拉伯文的两种书体)那样写,其中的字母一般都是互相连在一起并以正常的方式排成了行。
(58) 很明显,作者于此并没有捍卫我们所说的女权主义,而仅仅是描述了中国的“奇迹现象”之一。尤其是在自蒙古人以来的伊斯兰世界中,对女子的教育首先在于禁止她们学习读书和写字,虽然零星地都有些能证实这一规则的例外情况。禁戒自然涉及未来的家庭母亲、如同公主和有品位的那种家庭主妇,而绝不是最多在妻妾群中占据奴婢地位的女眷。
(59) 拥有大印的任何一个部都有其“印鉴”和“笔”,这就是行政行话;或者是其“手段”及其“文字”,也就是其特殊文笔,对于内行人来说清晰可辨。这就可以使人认为,任何一个尚书(共有六位)部门都有自己的行话和“规约”,即唯有他的官吏们才懂的文笔和隐语,非内行的人则无法辨认。
这种解释似乎是奇怪的。但我们不应忘记,尚书及其部都拥有“密语”。伊本·穆盖法和另一种史料告诉我们说,萨珊王朝的人使用七种不同的“字母表”(原文如此),国家的任何一个部都有其不同的“特征”。在“呼罗珊”的波斯人宫廷中,任何一个部都有其他人“无法理解”的文字,有一种被称为“谜”的文笔和一种被称为“隐语”的文字。我们的“规约”和“密码”不会再有其他起源。
明太祖(1368~1403)年,也就是洪武皇帝在把民权和兵权分开之后,设立了六个部,即一吏部、一礼部、一户部、一兵部、一刑部、一工部。
我们很容易在该表中辨认出翦伯赞等人(《中国史纲要》,1958年版,第79页)所说的契达伊以不同秩序所描述的外六部。因此,为了能得出他所说的12部(他似乎是一直坚持这一数字),我们的作者可能是把六个部各自都分成了内外两个办事机构。由翦伯赞所提供的表中的第一个部正相当于契达伊名表中的第三个“部”,即管理大米和小米仓等的部,而翦伯赞的第三个部则应相当于我们作者的第二个,即管理黄金、白银和布帛仓库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