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辑录

影响西安丝绸之路经济带商贸物流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作者: 苏杨


  丝绸之路经济带商贸物流中心的构筑,既有西安自身发展的问题,也有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外部影响因素的影响。
  (一)内部因素分析
  1.出口产品结构单一,规模小
  西安市的外贸出口虽取得长足的发展,但与全国及其他地市相比,对外贸易在规模、结构和速度上依然存在较大差距,“三小三低”依然存在,即出口规模依然偏小,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低;加工贸易出口规模小,对出口增长的贡献率低;机电产品、高技术产品出口规模小,对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的贡献低。
  2.外商投资规模偏小,没有集约化的大企业
  目前进入西安的大企业、大项目较少,具有行业带动和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更少。2011年全市新批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仅27个,合同外资12亿美元。
  3.未形成完整产业链和规模的产业集群
  虽然西安在汽车、IT产业、服务外包以及机械和食品加工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但从完整产业链和大规模的产业集群方面看,还不像沿海城市以及成都市的产业集群度高。如广州仅汽车就有日本本田、丰田和日产三大知名企业投资。以半导体产业为例,成都自英特尔投资后,有中芯国际、马来西亚的优尼森三大半导体投资商入住,带动了该领域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形成,为相关企业进驻创造了一个自发机制。西安市目前虽有美光、应用材料、瑞萨公司等项目,但其形成的产业聚集效应不高。
  4.跨国公司投资有所增长但总数偏少
  随着西安市对外开放不断深入,跨国公司投资数量日益增加,截至目前,有百余家国外知名跨国公司在西安设立企业和代表处,其中世界500强投资企业有103家,设立了137家企业和分公司。但与广州、成都、重庆等城市相比总数仍然偏少。
  5.西安的国际化程度偏低,投资吸引力相对较弱
  从设立外国领事馆和外资银行来看,西安的国际化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与成都、广州、沈阳相比,在外国领事馆、外国商协会等方面,西安均为最少。以外国领事馆为例,成都已有美国、德国、韩国、法国、新加坡、巴基斯坦等六个国家领事馆进驻,西安仅有泰国、韩国2家。以外资金融机构为例,成都已有荷兰、英国标准渣打、日本东京三菱、法国巴黎国民、美国花旗和香港汇丰银行、香港东亚等外资银行进驻,形成了一个外资银行群体。而西安仅有香港汇丰银行、香港东亚两家外资银行进驻。
  (二)外部因素分析
  由于经济、文化、管理水平及建设标准的差异,丝绸之路运输和交通合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包括运输通道布局不合理、能力不适应、运输协调机制不健全、运输收费不透明、运输协定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得力等。这些都阻碍了交通合作的顺利开展,制约了欧亚国家间的贸易往来,并对丝绸之路通道作用的发挥产生不利影响。
  1.需要处理好域内经济带沿线城市间的合作与竞争问题
  2013年12月14日,国家发改委和外交部举行的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座谈会上,有西北五省区、西南四省市区,以及东部五省参加。西北五省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南四省市区包括重庆、四川、云南、广西。这些省市区将被纳入到丝路经济带的规划蓝图中,这将面临一个非常现实而严峻的问题,西安在与这些省市区合作共建经济带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
  2.需要与中亚现有的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共同体进行协调与融合
  “丝绸之路经济带”需要与中亚现有的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共同体进行有机协调与适时融合。
  欧亚经济共同体源自1996年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四国成立的关税联盟,2000年改组为欧亚经济共同体,目前以俄、哈、白三国为主体。2012年俄罗斯总统普京提出要在2015年1月1日前起草并签署关于建立欧亚经济联盟的条约。外界普遍将欧亚经济共同体视为俄罗斯主导的中亚区域一体化模式。要想和欧亚共同体合作,首先就必须打消俄罗斯的顾虑。
  3.需要解决基础设施不均衡问题,保证干支衔接通畅
  与中国相邻的中亚国家,目前遭遇发展中难题,道路建设资金不足、道路等级低、维修保养不足、管理体制不完善、运输组织和管理水平低下,影响整个丝绸之路通道的通行能力。丝绸之路通道建设和发展中的另一突出问题是不同国家公路建设的技术标准不统一,公路运输法律、法规和规范不一致,公路运输组织能力存在较大差距,制约了运输通道潜力的发挥,阻碍了国家间运输的发展。
  丝绸之路中亚国家路网是在前苏联体制下构建的,主要围绕莫斯科和前苏联的重要城市布局,中亚国家之间的联系线路不合理,和区外的中国、伊朗、阿富汗等国家的运输通道不足。新欧亚大陆桥铁路南疆支线只通达喀什,尚未向西连通中亚国家,许多物资运输需要绕道。
  4.需要加大合作机制的完善问题
  虽然丝绸之路通道上各个国家之间有大量的贸易往来,奠定了多个合作协议,但是由于经济、社会、文化、管理水平的差异,地缘政治的影响,经济利益的驱动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沿线国家交通运输协调机制的发展完善,目前长途跨境运输协调困难。
  在中国同中亚国家的跨境运输中,在线路开通长度、运输车辆标准和运输承担者选择等方面依然存在不少的争议和不对等现象,签订的运输协议难以真正落实。在汽车运输合作中对方国家单方违反运输协定,为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正当运输制造了种种障碍,对于丝绸之路通道的建设和发展问题,沿途各国之间的合作机制仍然不健全,到目前为止仅有上海合作组织下设的交通部长会议有了一定的工作进展,但远不能满足整个通道上的合作与发展。
  5.需要解决同行标准的协调问题,促进物流合作的深入开展
  由于各国公路建设水平不同,客货运输组织水平不同,目前丝绸之路通道上各个国家公路通行标准不统一,协调性不足。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车辆的载重规范要求不同、车辆载货的外形尺寸要求不同、车辆的营运速度要求不同、不同国域车辆通行相关证件的要求不同,不同国家运输的衔接工作差。通行标准协调性不足,严重阻碍了国际性道路运输的快速发展,也阻碍了丝绸之路通道通行效率的发挥。
  丝绸之路通道建设与发展为各国之间的物流合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但是到目前为止,通道上各国之间的货物运输仅仅停留在货物装载—运输—交换—运输—送达这一简单的运输层面,而物流工作中的配载、仓储、包装、流通加工和物流信息处理业务基本上没有开展。因此,通道上各个国家之间的物流合作欠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通道功效的发挥,也抑制了各国贸易成本的降低。

建设丝路新起点 筑梦西安新未来:西安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研究/苏杨主编.-西安: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