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资源统筹乏力
陕西省是全国的科教强省,但却是经济弱省。一强一弱的巨大反差形成了“陕西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科技资源优势与经济发展结合不紧密。统筹科技资源,是以公共领域中科技资源的共享和合作为基础,以实现科技资源的高效配置为目标,从而进一步提升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的引领支撑作用。而西安,作为关中地区经济发展的领头者,却没有充分整合科技资源优势,无法有效盘活科技资源在公共领域中的流通,以至“陕西现象”一直未破题。如何将有限的科技资源通过合理的配置和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它的作用,将“拥有资源”变成“利用资源”,成为西安乃至整个西北地区发展的关键。从西安的科技实力来看,在科技投入和发展水平上,西安在全国拥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仅次于北京和上海。但其先进的科技力量和强劲的科研能力并未带动经济的腾飞。当前西安科技资源统筹体系的完善还受制于许多客观因素,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为:
1.科技资源重复购置、建设,使用率较低
随着近年来国家财政状况的好转,科技资源建设的经费有了大幅度的增长,财政部门开始提高对科技资源建设的重视并进行大力投资。但由于缺少及早统筹规划和指导的理念,资源大量浪费与重复的现象导致科技资源的力量不能充分发挥。另一方面,人与人之间缺乏彼此共享科技资源的意识以及社会缺少共享的文化环境,也是导致西安科技资源使用率较低的重要原因。
2.资源分散,相互封闭条块分割严重
由于军工与民企分属管理、中央与地方条块分割,以及各职能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晰等体制性原因,致使西安地区科技资源的综合配置和利用较为分散,不能充分共享,严重阻碍了创新要素的流通。根据目前科技资源统筹改革示范基地的现状,最为突出的问题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问题。一部分资源被中央政府控制,一部分被地方政府控制;一些是由中央企业掌握的科技资源,另一些则是由地方企业掌握。高校资源则分属于中央部署高校和地方政府高校。在科技和资本所有属性下,中央企业和中央高校、地方企业和地方高校的科技资源受部门、所有制分割及行政区域壁垒的限制,各自占有和使用资源,难以形成科技创新合力,严重制约了区域整体科技资源优势的发挥。
3.产学研之间关系不协调,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
产学研合作是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各自的资源和社会职能优势上的协同和整合,是生产力要素的优化和组合,其特点在于科技直接与生产对接,促进生产力快速发展。这既是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要求,又是高等教育培养具有创造性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要求。以科技资源统筹为基础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是促进企业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资源发挥合力的重要力量。但目前西安产学研合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关键在于没有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具体表现为企业研发创新能力不足,产学研之间缺乏有效互动;资源在科技研发主体中的分布不均,大量的科技资源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企业的科技资源严重不足。西安地区的产业技术联盟虽然已初具规模,但科技层次相对较低,在科技创新体系中作用薄弱。
(二)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转化率较低
1.科技管理体制和转化机制不完善
目前,西安市在科技宏观管理方面的部门、行业和地区条块分割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由此造成的科技事业资源重复配置、闲置浪费以及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局面没有改变,致使有限的科技投入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成果得不到有效的推广。例如,西安军工科技实力雄厚,但是,由于军工管理体制的条块分割,军工单位自成体系、自我配套,体制的惯性约束较大,机制不活,市场意识相对淡薄,主动发展民用产业的动力不足,至今仍未走上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道路。2011年全市军工系统民品产值仅有600多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到20%。同处西部,重庆市和绵阳市的军工科技资源比西安小得多,但重庆市工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二是由军工企业及其溢出效应形成的,绵阳市军工企业创造的总产值占该市工业总产值的45%。2009年西安市R&D总经费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名靠前,但GDP总量很低,反映出西安研发活动和经济发展两张皮的现象依然没有改变,雄厚的研发实力主要集中在省部属、军工科研单位,与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融合度较低,并没有带来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发展水平。
2.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201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92家,上市企业仅30家,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靠后,也缺少国际国内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大企业集团、著名品牌。西安企业R&D投入水平也很低,导致多数企业进行核心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的战略研究不够,技术创新活动普遍只能维持在对一些低端技术的研发上,从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在广州、宁波等沿海和经济发达城市,企业不仅是当地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极,也是R&D活动的绝对主体,占60%以上甚至更高;在武汉、南京等经济快速发展的城市中企业R&D活动的主体地位也在逐渐加强,占50%左右;而西安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少、发展相对较慢,导致企业R&D活动占比仅为20%左右。而在深圳,9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的R&D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出自于企业,企业主体基本确立。西安市更多的中小企业则是技术力量薄弱,生产条件落后,投资资金不足,无力为成果的转化承担风险,因而在接受科技成果时经常困难重重,没能真正成为科技成果转化主体。
3.技术市场和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
近年来,西安市各类科技转化机构如生产力中心、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产业化基地等建设的不算少,但还未能真正适应技术转移需要、形成有效的创新产业化链条。此外,许多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想自行转化,却缺乏资金;想转让,又无健全规范的技术市场支撑。问题的表现是科技成果评估功能不健全,技术交易保险基本空白,技术市场和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比较缓慢,症结则是缺乏必要的服务功能和支撑体系,特别是没有把着力点放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宏观整体优化和一体化建设上。
4.科技投融资体系发展滞后
缺乏资金支持是制约科技成果在西安转化最重要的因素。一是科技企业在证券市场融资规模小。目前,全市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共有30家,市值仅839.34亿元。而深圳上市公司在2010年达到148家,市值超2万亿元,同类城市中杭州有81家上市公司,成都也达到了47家。二是创业投资机构发展缓慢,尤其是本地化的创投资金比较少。西安地区在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机构仅有14家,2011年实际创业投资金额约6亿5千多万元,投资规模小,投资不活跃,同期深圳则有2000多亿元。
5.产学研一体化机制尚不完善
西安市目前产学研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产学研合作的层次较低;产学研合作各主体的角色定位不准;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与企业发展不协调,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产学研合作的资金投入不足;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法规不健全,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协调监督机制和良性循环机制。
(三)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有待提高
1.对外科技合作的总体水平不高
目前西安的国际科技合作尽管形式多样,但深度不够,质量有待提升。在国际科技合作中,一般性的人员交流占主要部分,各自为政现象突出,形成内部竞争,降低了国际合作竞争力。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尤其是一些国际性的科学研究项目,参与数量不多,深度有限。由于科技能力和资金的限制,西安参与的许多国际合作项目大多由其他国家或者国际组织提出,很少有以西安市为主的重大合作项目,而且这些项目往往与西安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关键性项目直接关联性不强。在技术贸易方面,由于我们仍停留在以单项技术交易为主的阶段,尚未实现“技术、产品、服务”一体化的系统交易;在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中,风险投资、价值评估、技术经纪、技术权益保护、技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缺乏力度和集成,与国际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2.国际科技合作的政策支撑条件不足
国际科技合作的顺利开展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撑和引导。政策是政府部门发布的、必须遵守的制度,国际科技合作主体必须在政府的政策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西安人才引进政策有待完善。针对部分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单个企业很难以最小的成本在世界范围内找到合适的国际科技合作对象、外方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信心不足等问题,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鼓励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融资政策、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平台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来促进当地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的开展。
3.国际科技合作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现有科研体制和机制瓶颈凸显。由于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地方、计划与计划之间依然存在条块分割现象,使得对外科技合作存在散乱、重复等问题,难以集中资源开展有效的国际科技合作。在项目支持上,缺乏持续性扶持政策。科技合作计划对企业和科研机构主要采用以项目为主的支持方式,许多项目在取得初步成果后因为缺少后续支持而难以为继,使不少有前途的成果半途而废,前功尽弃。
4.国际科技合作的平台需要扩展
近年来,西安市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了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动了国际科技合作的深入开展。但由于这些基地规模小,且缺乏稳定的支持,限制了其功能的发挥。一些单位反映,国家科技合作计划对企业和科技机构主要采用以项目为主的支持方式,许多项目在取得初步成果后因为缺少持续的支持而不能继续深入下去,使许多优秀的成果得不到实际应用,从而造成浪费。
5.国际科技合作的服务环境有待优化
随着企业实力的增强,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对国外企业实施技术并购,已经成为加强国际科技合作,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的重要手段。在此过程中,许多企业仍面临资金短缺、对国外环境不熟悉、相关信息不通畅、缺乏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等问题。此外,过于注重核心关键技术的引进,忽视了技术的整体性。注重引进核心关键技术可以突破技术瓶颈,节约技术引进的成本,但由于大多数企业能够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都是一组技术的集成,单项技术的引进有时不能实现真正的产业化。而从目前政府对企业或科研院所的支持来看,大多是某个单项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的引进,在企业技术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往往会出现引进技术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或束之高阁的情况。
6.企业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的能力不强
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活动的决定性因素是各类国际科技合作的主体,主体决定了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模式和合作领域等。然而由于体制和机制等因素的制约,参与主体自身科技能力不强,影响了合作的层次和效果,成为制约我国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并充分发挥作用的瓶颈。目前大多数企业在国际科技合作中仍然是以技术引进、人才引进等形式为主,合作研发处于从属地位,一些重要的关键技术仍然依赖引进,在承接国际技术转移过程中,由于承接技术的能力不强,导致形成所谓的“技术飞地”,技术溢出效应不明显。即使在大中型工业企业,设有研发机构的比例也不高,远未具备发达国家企业那种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试验发展和工艺设计的完善的研究体系。相对于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来说,一些中小型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国际科技合作观念淡薄。部分企业仍有“开发技术不如买进技术,培养人才不如引进人才”的思维惯性。相对于自主创新而言,西安市部分企业受长期引进技术的影响,具有一定的路径依赖。具体表现为只通过引进国内外的技术转移,缺乏国际科技合作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
总之,西安市科技工作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投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偏低,科技资源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资源的扩散和共享机制尚未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综合实力还不够强,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端产业尚未形成集群。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