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

科学技术全文图书 科学技术参考书目

第四章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东南亚的传播 第三节 华人主体国家的建立 二、新加坡社会的儒家价值观与法律

作者:马慧玥

     
  华侨是儒学传播的基本因子。在新加坡这个以华人为主体的多族群国家,儒家思想自然得到“朝野共倡”。
  (一)儒学教育与“八德”的确立
  1982年起,新加坡政府决定在中学推行儒家课程,1984年开始试点教育,1985年进行全国推广。新加坡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儒家伦理编写成课本并在中学进行教育的国家。这项课程在1988年因为宗教狂热而废止,但是儒学教育却已经在新加坡全国范围内产生了影响。儒家伦理教育的核心内容“八德”,是对传统儒家“忠孝仁爱礼义廉耻”观念进行了现代化的改造而提出来的具有新加坡特色的新道德。
  忠。所谓忠,朱熹将之解释为“尽己”,热爱和效忠国家,为国家恪尽其力,建立国民的国家意识。新加坡社会是一个以华人为主的移民社会,东方社会的乡土情结,使新加坡人身为本国国民的意识淡漠,而对故国有更深的认同感,这对新加坡的发展非常不利。因此强调对于所在国的归属感和忠诚意识,建立新加坡的国家精神,成为“八德”之首。
  孝。所谓孝,孟子解释为“尊亲”,孝是中国传统社会一切道德的根本。《孝经》有云: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而《忠经》则认为忠“兴于身,著于家,成于国。”忠与孝相辅相成。新加坡社会以华人为主体,华人文化就是家国同构的。提倡孝道,稳固家庭,也是国家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
  仁爱。所谓仁,孔子解释为“爱人”。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也是道德的最高境界。儒家将仁爱并称,认为它造端于身为人的恻隐之心。新加坡的“仁爱”思想,正是与此一脉相承。仁爱,就是指富有同情心,关怀他们,建立充满人情味的社会。
  礼义。礼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最重要的概念。“德礼为政教之本”,礼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出礼则入于刑。而义则代表的是更高的行为准则。“君子喻于义”,可见“义”是中国传统社会“君子”的自我约束。新加坡的“礼义”,礼指礼貌,义指诚信。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要严守礼貌的分寸,并互相信任,才能长治久安,共同发展。
  廉。廉是儒家对于官吏品格的基本要求,然而在历史上,却是“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新加坡吸取了这一教训,将廉政建设作为发展新加坡政治文化的重中之重。身为官吏者,必须清廉公正,这样才能取信于民,而只有官员清廉,新加坡政府也才能成为“好政府”。
  耻。耻是指羞恶之心。自己羞于为恶,并唾弃为恶之人,儒家认为教化民众知耻有格是为官为君者治理国家的重要内容。新加坡发展了儒家知耻的思想,教育民众要有羞耻之心,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令自己与家人蒙羞之事。
  这种教育对于新加坡民众产生了深远影响。根据新加坡教育学院研究组副主任苏启桢博士在1990年开展的一项调查表明,在个人价值方面,男女学生最重视友情、家庭与教育;在终极价值方面,他们注重智慧、家庭安全、真挚的友谊与愉悦的生活,在工具价值观方面,他们注重自律、诚实、向上心、和悦以及责任感。调查结果显示了儒家伦理教育的效果。①
  (二)新加坡共同价值观
  1991年新加坡政府在经过国民反复讨论并经国会批准发表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该《白皮书》推出了力图为新加坡国内各民族、各阶层、不同宗教信仰的民众所共同接受和认可的五大“共同价值观念”,即“国家至上,社会优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其精髓和灵魂,就是儒家的忠孝、仁爱、礼义、廉耻思想。
  分析这五大价值观,其中不难发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共同价值观白皮书》对此直言不讳:“共同价值观不等于儒家价值或任何一种宗教价值,但又吸收了各族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的合理价值。”
  1.五大共同价值观体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以德治国”的思想
  以五大共同价值观培育国民,其实质便是“道德教化”的方法,因此,提倡五大共同价值观这一行为本身,就是新加坡政府将儒家“以德治国”思想付与政治实践的重要部分。其从方法到内容,都难逃儒家思想的影响。1988年10月,吴作栋发表重要讲话,他提出要讲儒家的基本价值观“升华成一套国家意识,在学校、工作场所和家庭落实,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②这套国家意识应该是“各个种族和所有信仰的新加坡人都赞同并赖以生存的共同价值观”。③五大共同价值观与儒家思想的渊源关系由此可见。甚至新加坡民间存在着一种说法,认为共同价值观排斥西方文化,有意把儒家思想灌输给包括非华人的全国人民。④
  2.五大共同价值观体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家族主义”的传统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与家庭相关的血缘、家族、宗法制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充分显示了家庭在中国传统社会的重要地位。在五大价值观其二,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就是这种观念的延续。李光耀提出的“亚洲价值观”以家庭为核心,1993年,新加坡大学学者组成的家庭委员会还收集民意,拟定了家庭价值观。这五条家庭价值观包括“亲爱关怀,互敬互重,孝顺尊长,忠诚承诺以及和谐沟通”。充分体现了“家庭为根”这一价值观在新加坡得到充分重视。
  3.五大共同价值观体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和谐”思想
  和谐思想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哲学基础。对和谐秩序的追求,是中国传统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而在五大价值观中的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这些观念,都是为了在新加坡建立和谐社会与秩序,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一脉相承。
  ①吕元礼:《亚洲价值观:新加坡政治的诠释》,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92页。
  ②何成轩:《儒家与现代化》,沈阳出版社2001年版,第385页。
  ③冯志刚:《新加坡的道路及其发展模式》,时事出版社1996年版,第403页。
  ④吕元礼:《亚洲价值观:新加坡政治的诠释》,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98页。

丝绸之路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播/马慧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