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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 海上丝绸之路 三、空前的中外文化交流 2.番货溢于中国
作者:沈济时
隋灭陈后,境土拓至华南,中国复归于统一。唐代,中国封建社会进入鼎盛时期,海外贸易也发展到一个新高峰。据日本僧人记载,唐开元年间,广州珠江中可见“婆罗门、波斯、昆仑等舶,不知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其舶深六七丈。狮子国、大石国、骨唐国、白蛮、赤蛮等往来居[住],种类极多”①。唐代宗大历年间(766—779年),每年抵达广州的番舶少则四五艘,多则四十余艘②,比南朝时有所增加。韩愈在《送郑尚书序》中描述广州海外贸易之兴盛时说:“外国之货日至,珠香、象犀、玳瑁、奇物溢于中国,不可胜用。”刘禹锡有诗记锚泊广州港的番船情景曰:“连天浪静长鲸息,映日船多宝舶来。③”
唐以后,海外贸易继续发展,沿海港市也一直保持着繁荣。许多文献描述过广州的情况。如李焘说:“番禺宝货所聚”④,《宋史》称:“广州宝贝丛凑”⑤,宋人程师孟诗云:“千门日照珍珠市,万瓦烟生碧玉城,山海是为中国藏,梯航尤见外夷情。”⑥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间,广州“大贾自占城、真腊、三佛齐、阇婆涉海而至,岁数十柁”,西南群夷之珍,如犀、象、珠、香、流离等,无所不有⑦。
(一)金银器与玻璃器
中国与西方距离遥远,冶金术和金属工艺学都是独立发展起来的,因此双方在金属制品的工艺方面自古以来便有着很大的区别。中国人擅长铸造,西域人习用锤揲。西域以锤揲工艺制作的金银器长久以来受到中国人的喜爱,成为王公贵族、富豪巨室之家的藏品。中国古代早期的金银器皿制造不发达,目前发现的唐代以前的仅有数十件,其中不少是输入器。输入的渠道既有陆路,也有海路。
1983年考古学者发掘了位于广州解放北路象岗山的南越国第二代国王赵昧的陵墓,共出土文物1000多件(套),其中包括一件带盖的扁球形波斯银圆盒,这是一件西汉早期的珍品,通高12.1厘米,腹径14.8厘米,重272.6克,盖与器身吻合。盖与器身均施有突蒜瓣形主纹带,这是典型的波斯纹式。盖沿和器沿各饰有一条穗状窄纹带,表面鎏金极薄。上有汉字铭文,是携入中国后镌刻上去的。这是墓主南越王赵昧生前盛药的器物。此银盒与伊朗苏撒城(Susa)所出土的阿黑美尼德王朝时期于公元前5世纪所制刻有波斯王薛西斯(Xerxes)的名字的银器类同。它很可能是古波斯帝国时代的器物。这件文物的出土说明,可能在先秦时代,中国与波斯已有海上往来。
1984年,在发现南朝时代波斯萨珊王朝银币的同一地址(遂溪县附城边湾村),也同时出土了一批精美的以锤揲工艺制造的舶来金银器⑧。这批金银器中包括:
两件圆钟形鎏金盅,高7.2厘米,口径8.3厘米。内外均鎏金。器形表面錾刻有鱼、鸟、不死鸟、忍冬纹、莲瓣纹和鸟身美女头纹等。
“萨珊式银碗”一件,高8厘米,最大口径18厘米。器身作12瓣花形,俗称“十二折银碗”,圈足,圈足径7厘米。口沿外刻有以阿拉美字母(Aramaic)分开书写的中古伊朗文。有些学者认为这件银器并非出于波斯本土,而是产于中亚,是一件粟特银器⑨。70年代以后,国外一些学者曾从伊朗银器中区分出“东伊朗组”或“粟特银器”。
粟特人,又称“九姓胡”。“胡”人是中亚的商业民族,东西丝绸之路陆路沿线到处可见他们的足迹。他们深入中亚、北亚草原,与那里的游牧民族交换皮毛;东到中国内地贩运丝绸。但较少有人注意到粟特人在海上丝绸之路中的活动。其实有相当一部分粟特人信奉佛教,他们与印度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在中国传播佛教文化的名僧康僧会就是其中之一。康僧会祖籍“康居”。“康居”这个名称在南北朝至唐代指康国,也即今之乌兹别克斯坦历史名城撒马尔罕。其家族早先移居天竺,仍然以经商为业。康僧会的父亲因贾贩而迁居交趾。康僧会出家后,受学于月支名僧支亮。康僧会“遍学异书,通六国语”,在孙吴国内为僧,从事译经。根据他的经历,我们可推测他所通的“六国语”,应为自己的母语粟特语,以及汉语、交趾语、印度西北俗语(月支语,或犍陀罗语)、梵语和巴利语。
唐代沿海路来华贸易的番商中也有一些粟特人。张*(上族下鸟)《龙筋凤髓判》中有《波斯昆仑等到拟给食料判》,其中提到:“扶南杂种、安西诸国,跨险凭危,梯山航海。”“安西诸国”中即包括粟特。柳宗元也提到,与广州有商贸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从琉球、诃陵到西域的大夏、康居,为数达数百⑩。这里的“康居”与《康僧会传》中一样,是指粟特的撒马尔罕城。唐代鉴真和尚在广州留居时,“眼光昧暗”,即有眼疾,“爰有胡人言能治目” (11)。“胡”这个词在唐代常常专指粟特人,这位为鉴真治疗眼病的“胡人”很可能也是一位自海路入华的粟特人。
遂溪窖藏中还有一件银盒,通高1.5厘米,直径5.5厘米,纹样为孔雀纹及莲花纹,显然来自南亚。此外,在遂溪发现的金银器中还有金手镯,直径5.8厘米,肉厚0.4厘米。银手镯13件,分为两类:一类有12件,直径8厘米,肉厚0.9厘米,重145克,素面;另一类1件,直径8.5厘米,肉厚1.5厘米,重295克,器表錾刻四瓣十字花纹。还出土银簪多件,残长3.5—4厘米。器首作花瓣形,下端残断,器身饰圆圈纹(12)。
中国出土的波斯银器对于研究波斯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现存波斯银器为数不少,但分藏于世界各地的波斯银器多为流传品,无从确定其出土地点和制造年代。而中国发现的波斯银器多数有明确的出土地点,有不少出自有明确纪年的墓葬之中。有些墓葬虽无明确纪年,但有伴出的其他器物,在以大量考古资料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中国考古学年代系谱学的框架中,也不难断定其相应年代。因此,中国出土的器物在波斯银器研究中显得格外重要,甚至可以成为波斯银器的断代标准器。
唐代中国继续从海上输入波斯银器。从海路入华的番商往往沿大运河北上,扬州是大运河上最重要的商埠。《旧唐书·田神功传》提到,在上元年间(760—761年),扬州商胡波斯数千人被杀,大历三年(768年)三月,田神功入朝京师,献“金银器五十件”。可见唐代带入中国的金银器为数已经不少。
与南北朝时代相较,唐代考古发现的金银器皿数量大增,已发表的出土和收藏器皿就已近千件,其中既有仿制品,也有输入品。唐代的长杯是忠实地模仿萨珊的器类。这类杯造型上最重要的多曲特征与萨珊长杯几乎完全一致,特别是8世纪以前的实物(13)。只是在将它们与全部萨珊长杯比较后,才显现出其独特性。如繁缛细密的植物纹样在萨珊器物上不见踪影,形制上杯体较深,口沿向外敞开,足部增高等,皆表现出与萨珊器物的微妙区别。可见唐代工匠尽管模仿外来的器物造型,但并不盲从,在仿制的同时就开始加以改造,使之成为中国化的器物。在中国长杯演变谱系中,杯体深、高足、敞口等有别于萨珊器的特征,在后来的器物上沿着两个方向发展:一种先是将8曲改为8瓣,即每曲形成的内凹线都是从口至底,再进一步将8曲减少至4曲。另一种是基本保持着8曲的特点,但杯体更深,几乎成为圆底碗的形态,下面的足更高,呈喇叭形,足部的棱已经消失,中国流行的莲叶纹样与形体结合成为装饰。长杯在中国演变出这两个分枝是唐代的创新之作,成为两种使用功能不同的器物。
《旧唐书·玄宗纪》开元二年(714年)十二月条下记:右威卫中郎将周庆立为安南市舶使,“与波斯僧广造奇巧,将以进内”。可见南北朝到唐代中期,中国的波斯萨珊式金银器不仅有输入品,而且有泛海东来的波斯金银工匠的制品。这些波斯工匠传来的锤揲工艺和造型艺术,对中国古代的金银器制作发生了很大的影响。
除了金银制品外,玻璃是在古代中国受欢迎的另一种外来商品。地中海东南岸地区是玻璃的主要起源地之一。以这种技术生产的玻璃因其钠、钙两种元素含量高而被称为“钠钙玻璃”。中国也是玻璃的起源地之一,其生产工艺是从战国时代独立发展起来的。但中国土产玻璃与外国玻璃所用原料不同,所以运用现代化学分析技术可一望而知其产地。中国土产玻璃因铅、钡两种元素含量高而称为“铅钡玻璃”。除了上述两种玻璃以外,还有一种含钾高的“钾玻璃”,大约产生于东南亚。
外国所出玻璃在《汉书》中称为“璧流离”,后来又称为“颇离”或“琉璃”、“陆璃”等。直至今日,玻璃在日文中仍称为“琉璃”。其实这些字都是梵文vaidurya、印度俗语veluiya,即“玻璃”的音译。这说明,汉代中国人并不是直接从地中海地区的商人那里,而是通过印度的中介输入玻璃的。另外东汉杨孚的《异物志》提到,有一种物品名“火齐”,状如云母,“色黄赤似金,出日南”。这种“火齐”显然就是玻璃,但是不是上面提到的“钾玻璃”尚不得而知。
古代西亚的玻璃生产业远比中国的发达,制造玻璃是地中海地区人民的一项传统技术。埃及人在公元前2500年已经开始生产玻璃,后来的腓尼基人、罗马人、叙利亚人都掌握了精湛的玻璃制造技艺,其产品不但色泽鲜艳、透明度高、耐冷热,而且其形制也优于我国土产玻璃。而我国土产玻璃因低温烧制,宋人程大昌评价说“质差易碎,不能沃以热酒”。这种玻璃在出土时有许多已经腐碎。正是因为土产玻璃与进口玻璃之间的质量差别,在魏晋时代以前,外来玻璃器被视为如同宝石一般珍贵,所以海外玻璃器的贸易是有利可图的。近数十年来,我国东南沿海的许多地方出土过进口玻璃品。
先秦时代域外玻璃已经输入我国。湖南长沙的战国楚墓出土过一件蓝玻璃珠,经测定属于“钾玻璃”系统(14)。经专家们分析,广西出土的13件汉代琉璃器,仅有2件属于中国土产“铅钡玻璃”,其余均为“钾玻璃”;而广州西汉后期墓3019号出土的1件乳白色琉璃珠和广州东汉前期的3件琉璃珠都属于“钾玻璃”。可见“钾玻璃”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曾不断地进入中国市场。
1954年广州市横枝岗出土了3件形制相同的西汉中期玻璃碗。碗呈紫蓝色,半透明,平底,模制成形,内壁光滑,外壁及口沿打磨呈毛玻璃状。据同位素X射线萤光分析,属纳钙玻璃系统,似为地中海南岸罗马帝国玻璃制作中心的产品(15)。
(二)蕃坊
西汉以后,海外贸易的发展使入华的外国人日多。岭南地区出土的灯座中有一种陶俑灯座,别具特色:陶俑多为男性,深目高鼻,与西亚人种相似;有的陶俑头型较短,宽鼻厚唇。陶俑常裸体,体毛发达,跽坐或箕踞,头顶灯盘;也有单腿下跪,一手托举灯盘。这些外国俑所代表的,可能是随番商入汉贸易,流落汉地,沦为富家奴仆的异域人。
在发现的异域人形象陶俑座灯中不乏珍品,例如:1955年广州大元岗出土的西汉后期陶俑座灯,高25.7厘米,灯盘径10.4厘米,造型为一异域人单腿屈膝蹲坐,左手托举灯盘,右手支于腿上,仰首注视,张口吐舌,遍体划毛;1956年广州东山三育路墓葬出土的东汉陶俑座灯,高28.5厘米,泥质灰陶,俑为高鼻深目,口微张,上下划须,身躯肥硕,肌肉发达,裸体,遍身划毛,头上缠巾托灯,双足上曲作箕踞蹲坐状,双臂置于膝上;1984年顺德县陈村西淋山墓葬出土的东汉陶俑座灯,高24.5厘米,俑高鼻贯耳,遍体划毛,裸体坐姿,头顶灯盘;1988年在三水县金本竹丝岗墓葬出土的陶俑座灯,高18.5厘米,俑头顶灯盘,为异域人形象,裸体,遍体刻划毛发(16)。
汉代异域人入华已经引起社会的注意,杨孚的《异物志》提到一种“瓮人”,说他们“齿及目甚鲜白,面体异黑若漆,皆光泽。为奴卑,强勤力”。这种瓮人与我们上面所述陶俑在形象上有区别,从杨孚的描述来看,很像印度的达罗毗荼人或东非人。他们应当也是在中国被番商出卖的奴隶。
入华番商诸人起初因等候季风、仓储货品或其他原因,在中国东南沿海的港市的某些区域暂住。后来有些番客久居不归,开始在这些港口建立居处。至唐代,已经有不少大食、波斯、天竺、狮子国、真腊、诃陵等国番客留居广州,所以宋人说广州汉人“与海中蕃夷、四方之商贾杂居” (17),有些外国人留居数十年不归。
这种外国人居住区被称为蕃坊。“蕃坊”这个名称初见于唐文宗大和年间(827—835年)房千里所著之《投荒杂录》,其文曰:“顷年在广州蕃坊时,献食多用糖蜜、脑麝,有鱼俎,甘香而腥臭自若也。” (18)唐代广州蕃坊的位置在今光塔路一带。
根据唐律,“诸化外人同类自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处。” (19)唐政府在外国人集中的地方设立蕃长,以外国人任之,处理民事纠纷,实行某种程度的自治。“蕃长”的名称最早为唐元和间(806—820年)李肇提及,他说南海番舶每岁至安南、广州贸易,有蕃长主领。广州外国人聚居区蕃长之设一直沿续到宋代,“海外诸国人聚居,置蕃长一人管勾蕃坊公事,专切报邀蕃商入贡。用蕃官为之,中袍履笏如华人” (20)。同时蕃长也负责招请番商贸易的工作。
对客死蕃坊的番客遗产,唐朝广州官府代为管理三个月,以等待其亲属认领。三个月过后无人认领,便充为官物。但三个月时间对于远在他乡的番客亲属是远远不够的。大约是因为这个原因,后来在时间上有所宽限。还有些番客久居蕃坊,与当地中国百姓嫁娶相通(21),在中国落地生根。
至唐末,广州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的大城,外国人占据城中居民的相当大比例,其绝对数量已经发展到极其惊人的程度。据大食地理学家记载,当时那里有番人12万人,又说有20万人(22)。黄巢起义军攻入广州后,曾杀外国人数万,但海外贸易的发展和中外往来的密切,使蕃坊很快恢复起来。宋代广州仍然保持着许多外番人。1206年成书的《南海百咏》中有诗一首,作者方信儒提到了广州的“蕃人冢”,说在广州“城西十里”,有蕃人冢“累累数千”。可见蕃坊中的人口不少,在这里生活了许多世代。他们“鲸波仅免葬吞船”,“千金虽在此生休”,都是涉海而来的番商,多数是西亚来的穆斯林,“目断苍茫三万里”,所以埋葬时“皆南首西向”,即头南脚北,面向西方,以示归向圣地麦加的方向。
(三)朝贡与市舶
在古代中外贸易中,最值得注意的莫过于朝贡。所谓“朝贡”实际上相当于今天的官方易货贸易。古代中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经济水平明显地超过周围国家,四邻的统治者和人民都喜爱中国货。各国的上层统治者,甚至一些私商为了获得中国的优良产品,经常借助朝贡这种形式向中国出口当地土产,如珠、象牙、犀角、宝石等奇珍异宝,借以得到索取中国货品的权利。而中国统治者为显示自己的强大,对朝贡者多施以丰厚的回赐。这实际上是一种不等价交换。为控制财政支出,历代朝廷对朝贡贸易的对象有严格的限制,并非所有的国家都能来朝贡。唐代海商朝贡的具体程序是这样:番使至港,先“籍其名物”,即对商品登记造册,然后“择首领一个,左右二人入朝。所朝之物,先上其数于鸿胪” (23),再由朝廷根据贡品价值厚赐贡国,优待番使。
为适应海外贸易的变化,唐显庆六年(661年)或稍前,开始在广州设立市舶使之职,隶属朝廷,其职能是掌番货、海舶贸易之事。这是中国规范海外贸易和海关税收制度之始。市舶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因为“安史之乱”后唐朝元气大伤,朝贡贸易萎缩。市舶制度的核心是禁榷制度,即专卖制度,政府征抽“舶脚”,收取“上供”,以充内庭,增加国家收入。
所谓“舶脚”,大约就是韩愈所提到的“蕃舶之至”所应纳之泊步“下碇之税” (24)。禁榷即从进口商品中征买专卖货物,利用官家垄断价格获取高利。专卖商品一般征买3/10。唐政府懂得减轻税率对保护番商积极性的重要性。唐文宗大和八年(834年),政府宣布对番商“任其交往通流,自为贸易,不得重加率税”,以鼓励外商经营,同时还采取“常加存问”,以示“绥怀”(25)的政策。
赵宋立国之始,便继承唐制,设置“市舶司”,“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宋代曾设市舶司达七处之多,有的还有下级机构市舶务或市舶坊,形成两级管理体制。在岭南的市舶机构中,仍以设在广州的最为重要。《萍洲可谈》提到,北宋崇宁(1102—1106年)初年“三路各置提举市舶司,三方唯广最盛”。直至南宋初年,广州的市舶收入仍然“倍于他路” (26)。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宋高宗曾向臣下了解当时市舶收入,得知抽解与和买两项收入总数达到200万缗。(27)
南宋建立后,由于边患紧张,疆土日蹙,国库匮乏。为筹集资金,南宋政权格外重视海外贸易,对征收市舶税寄予厚望。宋高宗曾经说:“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得当,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 (28)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南宋时代海外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
①真人元开:《唐大和尚东征传》,汪向荣校注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4页。
②《新唐书·李勉传》。
③《刘宾客诗集》卷4,《酬南海马大人诗》。
④《续资治通鉴长篇》卷66,景德四年七月甲戌。
⑤《宋史·蔡京传》。
⑥王象之:《舆地纪胜》卷99,《题共乐亭诗》。
⑦洪适:《师吴堂记》,《盘洲文集》卷30。
⑧遂溪博物馆:《广东遂溪县发现南朝窑藏金银器》,载《考古》1986年第3期;广东省博物馆、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广东出土晋至唐文物》,香港,1985年。
⑨姜伯勤:《广州与海上丝绸之路上的伊兰人:论遂溪的考古新发现》,载《广州与海上丝绸之路》,第22—23页。
⑩《柳东河集》卷26,《岭南节度史飨军堂记》。
(11)真人元开:《唐大和尚东征传》,第74页。
(12)文物照片及说明文字见《南海丝绸之路文物图集》,第45—47页。
(13)韩伟:《海内外唐代金银器萃编》图83、84,三秦出版社1989年版。
(14)高至善:《论我国春秋战国的玻璃器及有关问题》,载《文物》1985年第12期。
(15)文物照片及说明文字见《南海丝绸之路文物图集》,第24页。
(16)同上书,第35—36页。
(17)《岭南名胜记》卷5,章望之《重修南海神庙碑》。
(18)《天下郡国利病书》卷140。
(19)《唐律疏议》卷6,《名例》6《化外人相犯》。
(20)朱彧:《萍洲可谈》卷2。
(21)《旧唐书·卢钧传》。
(22)苏莱曼:《中国印度见闻录》,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96页;并见同书第140页中译者所引麻素迪之《黄金草原》的记载。
(23)《新唐书·百官志》。
(24)《昌黎先生集》卷33,《唐正议大夫尚书左丞孔公墓志铭》。
(25)《全唐文》卷75,大和八年《疾愈德音》。
(26)《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十四之十四。
(27)《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十四之二十六。
(28)《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十四。
丝绸之路/沈济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