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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 闽省府来募公债 |
陈嘉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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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十七年冬,闽省政府主席陈仪,派张财厅长果为来新加坡,要募省债四百万元。余接函后即电阻勿来,然不几天已到。其时救国公债新加坡久已结束,马来亚多处尚未。适南侨总会开幕,菲律滨诸代表未归,云该处可承认三十万元(时坡币卅元中国币一百元),谓系前救乡会存款可抵额。于是余乃按代募二百万元,分配马来亚一百万元,菲律滨三十万元,荷印三十五万元,缅甸安南各十五万元,香港五万元。而马来亚之一百万元,新加坡按三十五万元,其他各埠六十五万元。劝募许多月结果新加坡得三十三万元,马来亚诸区三十五万元。且汇水比春初减去四成有奇,尚不能募足。盖闽侨虽富,热诚者少,侨生富者虽多,然对省债更不闻问矣。闻荷印更乏成绩,安南及缅甸亦募未足,总计一百余万元。开募时曾请准行政院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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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回忆录/陈嘉庚著.—长沙:岳麓书社出版社,1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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