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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一 食盐统制
陈嘉庚

  人类生活三要品,米柴盐缺一不可,米柴既如上述受统制运输之弊,致贫民无限凄惨。若盐者则为闽省沿海区域出产,自来不但足供全省自给,尚出售于外省。乃中央财政部近来亦行统制,由政府分区域给盐店专卖。盐店者,乃有势力及与官吏有交情之人,由当局给予售券,准其在某地方专卖若干,准设盐店一所。人民每人每月准买盐十二两,须执有证据方可,若距离稍远之地,不但往返费去许多时间,常有等候多时,甚或空手而回买盐不得者。盐子店狡猾贪利者,明卖多推诿减少,然却居奇暗卖,其价至加倍以上,名曰黑市。劳动界及贫民,因逐月每人须缴纳捐税一元余,凡与保长有交情或受贿者,一家减报一两人,兹则乏盐可食矣。又农民每逢菜季收成时,腌咸菜、豆酱、菜头等味,需盐更多,则缺乏更甚。夫以产盐之省,而行统制,亦美其名曰战时必须统制。试问战时统制理由,若恐资敌,则诸出产区已概归政府收管,谁能运出资敌乎?若政府为取利起见,则其权原在政府之手,每担可加抽若干售于商民,自由买卖,何必限制使落在盐子店之手而病民。余查全国只有闽省及某省,两省之盐受此统制而已。政虽出自中央财政部,而地方官长陈仪,实难辞其罪。盖身任全省政权,中央或不知如此病民,或被奸人误设,抑或明知而故设者,省主席应力向中央交涉,或谏止改善,而中央亦不失盐利,乃坐视不救,置若罔闻,此皆由平素绝无爱民之心,凡所设施多是病民苛政,故致如此也。
  

南侨回忆录/陈嘉庚著.—长沙:岳麓书社出版社,1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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