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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回忆录——三八〇 闽省捕禁省参议
陈嘉庚

  是晚陈仪设宴,各界到者百余人,他起言后,余亦致答词,但敷衍了事。越日余赴参议会副议长林学渊午膳。闻参议员福州商会长王君及邵武丁超五君令弟,两人均于近间被陈仪捕禁,不许保出。余问两参议犯何重罪?林君答王君为其行栈中存有生油七百担,然已许售三百担未领。余问政府限制可存若干担,答油类未闻有限制。又问于君犯何罪?答“为邵武公沽局与民众闹事,丁君等代民众排解,故被县长拘拿十余人,料系受陈主席命令,现丁君已被禁多日。”余云“省参议系中央委任,乃为此小事便如此贱待,设有相当罪过,亦当交法院办理,省主席何得如此渺视法律与参议员乎?”林君云,彼视参议员如伊之下属,故敢如此举动。余回后告侯君:“福州王商会长被陈仪捕禁,料必为我等所累。前日王君招待我等往海军处及鼓山,陈延进亦同行,尚有其他陈仪诸耳目,亦必能报告。君曾私赴王君之宴,而陈仪疑余函电要求中,有云福州大桥投江死尸等语为王君所报告,故藉口存生油入其罪。否则据林君言油类未有限制,何罪可言乎?”
  

南侨回忆录/陈嘉庚著.—长沙:岳麓书社出版社,1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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