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边区著名爱国人士及侨胞 > 陈嘉庚 > 个人著述
|
南侨回忆录——四三四 招待与献金 |
陈嘉庚 |
|
|
十二月卅一日早离吗六呷来麻坡,赴各界开会并午宴,筵中百余人。有颜某者与余同席,公然讥刺新加坡筹赈会代理主席李君,及代理南侨总会陈君,对吴铁城部长来洋,应负责领导马来亚各侨领招待及献金,乃办理不善,领导既无方,而献金亦乏成绩云云。余答余未到新加坡,不知实情如何。以余所知者,南侨总会成立时曾通过一条议案,凡国内官员来洋,若未先经南侨总会承认,及政府公文介绍,各筹赈会不负责招待。吴君此来是否经过此等手续?君当时亦曾出席能否记忆?此议案且详载总会章程内,贵会曾否查问总会陈代理乎?颜君不能答。余又言献金事,新加坡筹赈会组织法及逐次成例,凡要捐款不论大小名目,须开会通过方得进行,而此次新加坡虽有人倡议献金,是否经开会通过,君知之否?颜君亦不能答。迨余回至新加坡,查询结果,对于招待及献金两事,一出于总领事之谄媚,私自通函马来亚侨领,一出于党人之提倡,未经筹赈会赞同,故两不如意也。 |
|
南侨回忆录/陈嘉庚著.—长沙:岳麓书社出版社,1998.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