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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回忆录——战后补辑七 |
陈嘉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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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调查我侨损失 (转录各报记载) 星华筹赈会,自星洲沦陷后,会务便尔停顿,至今已达四年矣,主席陈嘉庚归来后,觉该会有许多事务,急待继续办理,爰定于本月十五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假座中华总商会举行委员会议,议程如下: (一)报告本会在沦陷期间账单及器物各种损失。 (二)报告民国卅一年一月廿九日存在中国及华侨两银行之款项数目。 (三)报告沦陷前曾代英政府雇工垫出三万余元之款项数目。 (四)本筹赈会之名义,是否暂再保存,如须保存,各帮委员缺额是否须加补充或更动。 (五)敌寇入境惨杀华侨,及检证时被其捕去,与及后来累次掳杀,生死存亡不可胜计。是否须另组华侨机关负责调查,抑由本会办理,以便汇集报告,呈请中英两国政府严惩凶犯,及处置敌国。 (六)敌未入境时,侨胞各商店存积物资,多或数十万,少亦千百元(叻币)。迨被占领,非遭武力掠夺一空,即为伪币剥夺以去。现今英政府对于伪币价值若不予相当承认,则吾侨几等于全部破产。损失惨重如斯,前途奚堪设想。又如各工厂原有规模悉被破坏,是否应限期征求各侨商造报工商业物资损失,及所存伪币数目,以便呈请中英两国政府筹划补救办法,并责敌国赔偿。 (七)临时动议。(《南洋商报》十月十三日) 星华筹赈会为调查敌寇占领马来亚时,吾侨生命财产之损失,特组织调查委员会,该委员会昨假总商会举行第一次委员会议,到会者卅余人,主席陈嘉庚,纪录李铁民。(一)制定调查表格案,议决,分作财产损失及所存军票,(再分商店与个人两种)及人命牺牲,依照所拟格式表通过。(二)调查办法案,议决,分区进行,大坡四区,小坡四区,由全体委员会及襄助员参加工作。大坡推杨缵文为召集人,小坡推李亮琪为召集人,如人数不足,另行增加。至于市区外,仍由筹赈分会负责。(日内召集会议)(《星洲日报》十月二十日) 星华筹赈会调查委员会,已发动大规模调查吾侨在敌寇占领时代,人命财产之总损失。其中如敌寇之宪兵部、特高科以及各种军警机关,逮捕无辜民众,加以种种酷刑迫讯,惨无人理,如所周知,灌水、灼电、灸香、灸香烟头、碾腿、跪玻璃屑等,任意施刑,不胜枚举。该调查委员会为欲制成表式,以便详细调查,兹特征求各界侨胞,凡所身受,或耳闻可靠者,请将其酷刑种类,一一列出,函报“新加坡华侨筹赈祖国难民大会调查委员会”收,俾便汇集填入调皮表格之内,望我侨胞,深切注意,就此数日内,径函报告云。(《星洲日报》十月十八日) 南侨总会通告第二号 自敌寇南侵至于投降,南洋各属华侨生命财物,损失惨重。各处若不妥备手续,分户调查,则不能知确实数目,既无确实数目,何以造报中外政府,严惩敌寇,责偿损失。至于办理调查之机关,如由七七抗战后各地组成之筹赈会慈善会等,亦甚相宜。其中如因战争解散,回复为难,则由当地侨胞之新成机构,或原有公团如商会者,负责主持,当无不可。查英属马来亚原分十二区,各区原设有筹赈会。现新加坡区经组成调查委员会,推进工作,按一个月内可以竣事,其他十一区因交通不便,未悉情形如何,是否应行变通办理,最好就地解决。兹付去新加坡区调查表格四种,凡未举行诸区,可以参考,并希从速举办,最迟尽本年内调查完毕,统报本总会,以便汇集转行呈报英政府及我祖国政府,依照公意,请求办理,为死者谋伸冤,为生者谋救济,或不至全无希望也。此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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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回忆录/陈嘉庚著.—长沙:岳麓书社出版社,1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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