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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蒙受不白之冤 |
《习仲勋画册》编辑委员会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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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9月,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康生捏造材料,诬陷习仲勋等利用小说《刘志丹》为高岗翻案。会议对习仲勋进行了错误的批判,并错误地决定对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等进行审查。接着,停止了习仲勋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的职务。1965年11月,习仲勋被下放到洛阳矿山机器厂任副厂长。文化大革命中被造反派揪到西安批斗,受到林彪、“四人帮”的迫害,后又在北京被长期监护。1975年5月解除监护后,被安排到洛阳耐火材料厂“疗养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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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仲勋画册/《习仲勋画册》编辑委员会编.—深圳:海天出版社,2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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