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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位民盟卓越领导人的思念——记杨明老工作的二三事
薛博民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杨明轩同志以民盟西北总支部临时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身份来到北京,出席民盟一届四中全会(扩大)。我因参加会议工作,得有机会与这位我多年来十分钦佩的功劳卓著、刚毅倔强、富有豪迈气概的大西北人见面,内心充满了高兴敬重之情。
  潜心致力民盟工作
  杨老在民盟一届四中全会(扩大)上,被增选为中央委员,接着在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举行的民盟一届五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常务委员。一九五○年八月,在西安召开的民盟西北地区首次盟员代表大会上,杨老又当选兼任民盟西北总支部主任委员;同时期内,他还在盟外先后担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文教委员会主任、西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等要职。一九五四年西北大区撤销,民盟西北总支部随之结束,他调到北京参加民盟中央领导工作。
  杨老是西北地区民主革命运动的先驱者,长期从事革命工作,足涉中外,历经艰辛,积有丰富的斗争经验。一九四二年即民盟成立的第二年,他就同杜斌丞同志等一起。秘密会商在西北建立民盟组织,开展民主运动的大计。随后不久,首先在陕西发展盟员,创建县、市组织,壮大了民主力量,同国民党反动势力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深思熟虑,身体力行,发挥了重大作用。解放后,他在领导民盟西北总支部工作中,对陕、甘、宁、青四省区民盟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在壮大反帝反封建统一战线,参加抗美援朝,保卫和平运动,在推动盟员及所联系的知识分子提高政治思想认识,以及领导民盟组织参加国家文教建设和科研工作等方面,都是卓有成效的。当时我在民盟中央组织部(会)任职,对西北总支部出色的工作和全体工作人员团结奋斗的情景,记忆深刻,而对杨老这位身负重任的领导人,自然更加尊重和钦佩。
  杨老于一九五六年担任民盟中央监察委员会主任,一九五八年被选为民盟中央副主席,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在民盟三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民盟中央主席。杨老担任民盟最高领导人后,正处于国际风云变幻,国内经济刚刚渡过困难的时期,意识形态领域的矛盾日趋突出,广大盟员知识分子的思想状态,时有变化。面对这一情况,杨老则以其一贯稳健持重的思想作风,与民盟中央其他主要领导人和衷共济,协同努力,在中共的领导下,从盟中央到地方组织,仍旧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并将“推动盟员发挥艰苦奋斗、勤俭建国、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精神,做好岗位工作,为社会主义事业出成果、出人材,做出积极贡献”,列为全盟的工作计划,从而有不少盟员以自觉爱国的实际行动,做出了成绩。而杨老勤恳正直、质朴无华、廉洁奉公、淡泊名利的高尚品德,就体现在他领导工作的全过程,是值得我们后辈认真研究学习的。
  集体主义思想的实践
  杨老善于掌握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注重实干。他在担任民盟主席之始,首先着眼于民盟自身的政治联盟性质和如何更好地发挥它对全盟的领导作用。依照盟章总纲“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下,贯彻集体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发扬民主协商精神”的要求,他坚持实行了一项有主席参加的由在京副主席按月轮流值班的制度,每两周举行一次主席办公会议,主席和副主席分别领导组织、宣传、文教、行政等各部门工作的制度。这些制度的实行,一改以往工作被动的局面,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增强了领导力量,带动盟中央机关工作活跃了起来,同时对推动地方组织建立和建全集体领导制度,避免力量分散或遇事无人负责的现象,也起了积极作用。
  “主席办公会议”还发扬了民主作风,增强了团结。杨老作为主席,每次开会多半是第一个到会,有时因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全国政协工作等不能到会时,也要事先请假。他作为会议的一个参加者,从不摆主席的架子,更不发号施令。各位副主席则是各负其责,互相尊重,共商盟务,气氛十分融洽。主持会议的副主席,经过会议讨论协商,完全有权决定处理会议的各项议程事务。杨老忠实地执行会议的决定,例如,一九六三年的一次办公会议决定,主席、副主席外出视察地方盟务。他于一九六四年春节前后到达广西、云南、陕西三省区,他每到一地都不辞辛劳,逐一参加当地民盟组织的会议,并约请盟员座谈,深入了解情况。返京后还给民盟中央常委会写了一份书面报告。报告强调提出:“盟中央和地方组织都应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研究,应成为我们经常的中心工作之一,还要发动全体盟员同志对出现的问题,共同分析研究,结合学习相互启发帮助,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杨老的这些话,都是有的放矢,切中要领的。他的书面报告是主席、副主席视察地方盟务当中唯一的一份。从这一件事来看,也可以说明杨老对做好民盟工作的重视,对盟员同志的关怀和他本人执行会议决定认真负责的态度。
  杨老在民盟中央实行的集体领导方式,乃是基于他从事革命工作,发扬集体主义思想的一贯作风和根本原则。他在解放初期兼任民盟西北总支部主委时,就已实行了集体领导的办法。一九五五年当他调离西北的前夕,在同志们为他举行的欢送会上,他着重阐述了盟内“切实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的重要性。他说:“只有集体的力量才是伟大的,个人在革命事业中不过是这个伟大集体的一个分子,不论做什么工作,离开集体都是不能得到任何成就的。”他还说:“发挥集体主义精神,还要提倡相互爱护,相互督促的良好作风”、“严格遵守革命纪律和盟的纪律”,还要“去除一切偏见,诚恳共事。”杨老的这些思想、主张,对照他尔后的言论行为,可以说是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始终不渝,而且在担任民盟中央领导工作期间,活生生地体现出来了。他的集体主义思想、集体领导作风,对于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对于做好民盟工作等等,仍具有十分普遍而又重要的现实意义。
  谦虚律己育人的精神
  毛泽东主席于一九六二年曾称赞杨明轩同志是“西北地区共产主义新思潮启蒙运动中最先进、最英勇的战士和旗手”,是“陕西青年的伟大导师”。这些话,是对杨老早年历史上在为振兴中华、致力于教育事业、领导青年革命运动中卓越贡献的概括。杨老作为知名的、阅历丰富的教育家,在解放后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他的共产主义博大胸怀和谦诚律己育人的思想精神,仍然散发着灼灼光辉。一九六三年六月十一日,民盟召开中常会紧急扩大会议,哀悼沈钧儒主席逝世,杨老著文谈到:“沈主席生前坚持‘活到老、学习到老、改造到老’的精神,给我们树立了一个知识分子的光辉榜样”。在杨老被选为民盟中央主席的会上,他又即席发表讲话,自己要很好地学习沈老。一九六四年他外出视察盟务,对所到地方盟员讲话时,也无不提到和鼓励盟员要很好地学习沈老。这充分体现了这位年逾古稀的慈祥老者,严格要求自己的精神是何等高尚!
  杨老关心民盟广大成员学习进步的心情,也是非常殷切、深厚的。一九六五年一月,民盟中央举行扩大座谈会,他面对众多的盟员专家学者,用孔子“朝闻道,夕死可矣”,“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和韩愈“子路闻过则喜,禹闻善则拜”等话,以古喻今,论证人无完人,启发同志们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杨老的这种循循善诱,助人进取的育人风度,绝非那些以“改造者”自居所持的态度可比,因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还有,杨老一九五七年二月在盟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一次会议上,讨论《关于民盟成员违犯纪律处理办法》时,特别语重心长地说到:“过去盟的地方组织对盟纪处分多有轻率情形,不重视受处分人的民主权利,不从教育出发,不体谅受处分人在政治上所受的损失,今后应扭转这些偏向。”我们知道,当时我们国家发动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频繁,左倾思潮日益严重,民盟组织在对待违犯纪律盟员的处理上,存在有对犯错误盟员的申诉不够重视和缺乏对事实核查的现象。杨老身为民盟中央监委会主任,指出对违犯纪律的人,仍要从教育出发,不能轻率对待。由此可见杨老育人的思想境界和对人负责的彻底性,是多么深厚感人!
  当此纪念杨老一百诞辰之际,我们倍感这位在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一向蕴藏着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真情和付诸实践的、默默无私奉献的老同志的可贵,他特有的领导才能、作风和留给我们的珍贵的精神遗产,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杨明轩/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文史委员会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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