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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兵简政”提案 |
李鼎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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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11月) 第81案 提案人:李鼎铭等11人。 提案:政府应彻底计划经济,实行精兵简政主义,避免入不敷出,经济紊乱之现象案。 理由:军事政治之建立,必须以经济力量为基础。在今日人民困苦,资源薄弱之状况下,欲求不因经济枯竭而限制军政发展,亦不因军政发展而伤害经济命脉,惟有政府彻底计划经济,实行精兵简政主义,量入为出,制定预算,以求得相依相助,平衡发展之效果。 办法:一、政府应根据客观物质条件及主观经济需要而提出计划经济,以求全面提高生产力,改善经济条件,加强经济基础。 二、在现有经济基础上,政府应有量入为出的统一经济计划。 三、在财政经济力量范围内和在不妨碍抗战力量条件下,对于军事应实行精兵主义,加强战斗力,以兵皆能战,战必能胜为原则,避免老弱残废滥竽充数等现象。对于政府应实行简政主义,充实政府机构,以人少事精,胜任职责为原则,避免机关庞大,冗员充塞,浪费人力、财力等现象。 四、规定供给条例,避免不必要的供给与消耗。 五、提倡节约、廉洁作风,避免不应有的浪费现象。 附: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财政提案第六案(编号第81案)的审查意见。 (一九四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政府应彻底计划经济,实行精兵简政主义,避免入不敷出、经济紊乱现象。(李鼎铭等提) 审查意见:交政府速办。 大会以一千六五票多数,通过审查意见。 (录自《陕甘宁边区的精兵简政》,求实出版社一九八二年九月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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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鼎铭研究资料选/中共延安地委统战部,延安革命纪念馆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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