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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建社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1955年11月30日)
张德生

  同志们:现在全省正在建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大部分将要处理生产资料入社问题了。我对当前建社工作中的几个问题,特别是处理生产资料入社问题,提供以下一些意见,请大家加以认真的考虑。
  一 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我们各地在建社的准备阶段中,确实是采取了许多生动活泼的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了宣传教育工作;广大群众的情绪也确实是很高的,是积极要求入社的。但是,我们能不能因此就自满起来呢?能不能认为什么问题都已经向群众讲过了,群众积极要求入社了,再不需要采用个别谈话、召开家庭会议等等方式来进一步发动群众了呢?这是绝对不能的。一定要纠正这种认识。我们要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要通过群众自觉自愿的行动,而要使群众自觉自愿地行动起来,就要自始至终地向群众进行思想发动工作。建立合作社的工作,更应当这样。绝不可以认为“宣传阶段”过去了,不需要再进行宣传工作了。我们虽然在建社准备阶段和建社开始时期,做了许多宣传教育工作,到处理生产资料入社问题的时候,还要做更多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教育工作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要随着运动的发展,一步比一步更深入。何况我们有些地区无论建社以前或建社开始以后,宣传教育工作做得并不很好,还需要认真进行补课。而处理生产资料入社的问题,就是具体地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问题,这个问题处理的是否公平合理,直接关系着农民之间的团结和合作社的巩固。处理这些问题的原则和办法,虽然在建社前后都讲过了,群众也可能一般地懂得了,但是到了正式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群众才接触到了更具体、更实际的问题。给这个农民的土地产量评定得是否合适,给那个农民的牲口价格评定得是否公平,他们个人和大家都是很关心的,都是会认真地考虑的,而且一定会有不少的意见。群众的思想活动是更加紧张了,思想斗争是更加激烈了。因此,绝不能放松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而要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绝不能只由少数干部和积极分子包办生产资料入社的处理工作,而要发动所有入社的群众(也可以吸收社外一部分公正的农民参加)来进行生产资料入社的处理工作。
  我们在这一时期应该着重宣传什么呢?应该结合生产资料入社的处理工作,着重宣传党的自愿、互利原则。要针对群众的具体的思想认识,讲清以下几点:(一)要说明土地、牲口、农具入社的几种不同的处理办法,让群众反复考虑、对比选择。不要干部自己喜欢哪一种,就向群众强调宣传那一种。不论哪一种办法,都要向群众讲清楚。也不要干部自己熟悉哪一种,就只向群众宣传那一种。对于自己不熟悉的,也要研究清楚,向群众宣传。更不要为了说明这一种办法好,就说另一种办法坏。同时要说明一个合作社可以采取一种办法,也可以采取几种办法;究竟采取哪一种或哪几种办法,要决定于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条件,特别是要原主本人和所有的社员自愿,不能由干部主观决定,也不要机械地搬用老社经验。(二)要说明在处理土地、牲口、农具入社的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的依靠贫农、巩固地团结中农的政策。要首先发动贫农群众,让贫农群众提出意见,要多注意贫农的困难,照顾贫农的利益。绝不能为了使个别上中农入社,不适当地把土地报酬提高,把牲口价格评高,使贫农吃亏。但是也不能忽视中农的意见,侵犯中农的利益。同时,也不能认为“都是走社会主义哩!吃亏、便宜没有什么关系”,因而可以马马虎虎,不坚持互利原则。(三)要反复说明一切财富都是劳动创造出来的,并不是土地创造出来的。也就是要说明:是人的劳动制造了农具,饲养了牲口,并且由人的劳动运用农具,驾驭牲口,对土地加工、耕种土地,才能生产粮食和其他农作物,因此,合作社应采取“按劳分配”的原则。不过由于现在是刚刚开始联合起来进行生产,生产工具也比较落后,产量不高,还不能完全解决某些土地多劳力少、特别是有土地而丧失劳动力的人的生活问题,加上大家对土地的依赖心理,传统的私有观念,因此,还要给予土地所有者以一定的报酬。但是,入社土地的报酬一般应该低于劳动力的报酬。因为,土地报酬如果过高了,就会使土地少劳力多的贫农吃亏,影响大家的劳动积极性;如果过低了,土地多劳力少的中农就会不愿意。
  由于我们的干部对处理生产资料的具体政策一般都学习得不够,还没有很好地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因此,为了做好生产资料入社的处理工作,应该:(一)以区或乡为单位,抽出一定时间,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的第五、六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第三、四、五章,必要时采用测验方法,务使干部学深学透。对于基层干部的学习问题,更要十分注意和多加帮助。(二)督促干部认真研究当地老社原来处理生产资料入社问题的经验和教训,研究他们采取的哪些办法有利于社内团结,有利于生产,是应该推广的;哪些办法不利于社内团结,不利于生产,是应该纠正而不应该推广的。(三)要求干部深入到贫农和中农群众中去,进行个别访问和谈话,了解群众对生产资料入社问题的各种疑问,了解群众对生产资料入社问题的各种意见。然后,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向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教育方法要多种多样,要深入细致,主要是采用个别交谈,小组讨论,开家庭会、妇女会,组织新社社员到老社参观访问,组织并帮助老社社员或社干部有准备地向群众作报告等办法。一定要做到绝大多数的群众都了解处理生产资料入社的原则和办法,并积极地参加和完成生产资料入社的评定工作。
  二 正规地处理生产资料入社问题
  处理生产资料入社问题,一定要经过反复的酝酿讨论,做到自愿、互利,有利于社内团结,有利于发展生产。为了做到这一点,特别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入社土地产量的评定,要根据土地的质量和实产(前3年的平均实际产量),既不要偏重实产忽视质量,也不要偏重质量忽视实产。举例来说,同等质量的土地,一般常年产量是1石,少数有9斗的,也有1石1斗的,这一等土地的产量就应该定为1石,实产9斗的,可定为1石(因为它的潜力大);实产1石1斗的,暂时仍可定为1石1斗,或者定为1石,在分益上另外给以适当照顾;土地茬口好的,也要适当照顾;肥力好的,可以照顾两料,肥力差的,只照顾一料。对于土地远近和耕作难易,不要过份强调,只是对某些位置特别远,或者是耕作条件特别差的,才可以适当地加以区别。同时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也不要分得过繁过细。
  第二、确定土地劳力报酬的时候,要坚持劳力报酬高于土地报酬的原则。要发动群众反复计算对比,然后定案。一般应当提倡定量分益的办法。如果群众一时还不能接受这种办法,可以采取定产以内按比例分益,超产部分归劳力的办法。这两种办法,可以提高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对生产有利。只有在大多数群众经过教育以后,仍然不愿采取上述两种办法的时候,才可以采取比例分益(水涨船高)的办法。个别土地过少的地方,如果群众要采用地劳各半的比例,必须报省批准。
  第三、确定牲口入社办法的时候,要把租用、雇用和折价归社等办法,都具体地介绍给群众,在保证养好牲口的条件下,由群众选择采用。如果有棚圈、饲料,也有适当的饲养员,群众愿意折价归社,就可以折价归社,合槽喂养或分散喂养。鉴于去冬有些社过早地合了槽,死了牲口,今冬没有条件合槽喂养的社,最好不要合槽,等到明春条件具备的时候,再合槽喂养。同时在一个社内也可以采用折价归社一部分,租用或雇用一部分的办法。目前牲口市价比较低,如果折价归社,牲口的价格,可以比目前市价评得稍微高一些。合作社为了耕作的需要,以小牲口换大牲口也是可以的;但是不要过急过多地倒换牲口,以免加重贫苦社员的负担和影响牲口的市价。所有合作社都要特别注意保护母畜和幼畜,凡是原主愿意折价入社的母畜和幼畜,都可以由合作社包下来。
  第四、对常用的大、中农具,可以租用或者折价归社;不常用的大、中农具(如秸杈、耧等),只租用,不折价。不要把所的农具都折价归社,使贫苦社员负担太重。小农具一律自带、自用、自修。
  第五、现有青苗的处理,冬天建社,大部分青苗,原主还没有追肥,作物、投资也容易算清,最好采取找补原主投资(将原主所费的工折为劳动日参加分红)的办法,由社统一经营。如果经过解释,多数群众还怕这样处理吃亏,也可以议定临时分益比例,由社统一经营,单收、单打、单分。如果经过反复协商,大多数人仍然坚持谁种谁收,也可以允许。
  第六、入社投资,当年生产费用和牲口、农具折价款,应该实行股份基金制度。这一点在报名入社以前就要向群众说清楚。把籽种、肥料、牲口草料等当年生产费用,沿用暂借的办法,使明年一年的收入负担两年的开支(还本年的,留来年的),容易影响贫苦社员的收入,应该按《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规定,改为生产费股份基金。牲口、农具折价归社的价款,一般也应该全部作为公有化股份基金,分期偿还;如果价款过多,多数社员出不起,可将价款的一少部分(例如20%或30%)由公积金内逐年偿还。股份基金一般应当按地股分摊,如果土地报酬很低,劳力也可以负担一少部分(例如20%或30%)。
  最后,在不妨碍社内农业、副业生产的条件下,应该允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或出外从事其他劳动,收入仍归本人。不要采取社员向社交钱,社给他们记劳动日的办法。
  三 认真地树立贫农的优势
  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内树立贫农的优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为什么必须树立贫农的优势呢?简单的说:就是因为只有树立起贫农的优势,才能按照党的政策实现贫农和中农的团结,巩固合作社,发展生产,正确地完成整个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反过来说,如果没有树立起贫农的优势,中农就往往容易排挤贫农,损害贫农利益,中农和贫农就不能团结,合作社就不能巩固,生产就不能发展,整个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就不能顺利实现。
  大家要知道,广大半无产阶级的贫农群众,在土地改革以前,生活是很困苦的;土地改革以后,生活虽然比以前改善了,但是,除过一部分上升为新上中农的人以外,其中大多数的人,即现有的贫农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生活还是困难的,或者还是不富裕的,过去和现在的实际生活,都教育了他们,使他们比较地不留意小农经济制度,比较地容易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另外,还有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他们在经济地位和政治态度上,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比较接近。所以这3部分人对于走合作化道路是积极的,特别是他们中间觉悟较高的分子,是更加积极的。同时,这些人都是依靠自己的劳动为生的,是不剥削别人的。因此我们要依靠这些人办社,在社内要使这些人占优势。一定要敢肃批判那些不坚决依靠贫农,不树立贫农优势的错误思想。
  怎样树立贫农的优势呢?首先要在建社过程中召集贫农和下中农多开几次会,采取回忆、对比、算细帐等办法,向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和阶级政策教育。然后按照他们的觉悟程度,把他们分批分期地组织到合作社里来,形成合作化运动的核心力量。并且要选择他们中间觉悟程度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的若干人,加以训练,加以培养,使他们成为合用社的领导骨干;特别是要注意选择和提拔现有贫农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里面的这种分子作为合作社的骨干,以便在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中,使贫农占到2/3左右,即现有贫农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的积极分子占2/3左右;中农占到1/3左右,即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新中农中间的上中农和个别老中农中间的上中农的积极分子占l/3左右,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主任、副主任)一般要由贫农来担任;中农只有觉悟很高、确实公道能干的才可以担任。
  党的乡支部对于贫农和新老下中农中间的积极分子,要进行一次排队,根据建社工作的需要,慎重地物色好社的领导骨干,并指定专人教育和培养他们,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和办事能力,并注意解决他们的困难。对于现有的筹建委员会和建社委员会,要逐一地进行审查,对于被上中农掌握了的,应该在充分发动贫农和两部分下中农的基础上,采取妥善的方式加以改组或在选举合作社管理委员会的时候,加以改变。对于被坏分子掌握了的,必须发动群众,加以揭露和严肃处理。务使所有的合作社管理委员会,都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认真选举,确实树立起贫农的优势。
  除此以外,在树立贫农优势的同时,还要向干部和群众讲清楚为什么要团结中农和如何团结中农。说明中农是工人阶级和贫农的永久同盟者,党对中农的政策是巩固地团结他们。我们除了把新老上中农中间觉悟较高的吸收入社外,其余放后一步再吸收入社,这是因为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现在还没有下决心加入合作社;不勉强要他们加入合作社,正是为了团结他们;不勉强要他们入社,并不是不要他们入社。真正愿意入社的,我们当然欢迎;暂时不愿入社的,我们也绝不侵犯他们的利益,绝不剥夺他们的财产,绝不会把他们和富农一样看待。
  四 结合建社做好规划工作
  现在全省农村中,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已经到来了。但是我们有些同志对广大贫农和两部分下中农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仍然估计不足,建社、扩社计划偏低,吸收社员限制过严,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因此,各地都要结合建社工作,抓紧做好乡的规划,这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如果推后去做,就会更加被动。已经做了规划的,如果不切合实际,还要加以修正。例如有些村庄原来没有计划在今冬建社,但群众一再积极要求,领导骨干也有,就可以提前建社;有些村庄,如果骨干较多,也可以同时办几个社,独立经营,联社领导。有些新建社的骨干较强,群众要求入社的多,就可以多吸收几户;有些老社,原来计划扩大的户数少,要求入社的群众多,也可以多扩几户。现在有些地方,大多群众要求办社或入社,而干部却以没有规划为借口加以阻拦,甚至仍有用清规戒律拒绝群众入社的现象,这是完全错误的,必须坚决加以纠正。
  在做合作化规划中,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没有党、团员的地方,只要有贫农和下中农群众的积极分子就可以办社,并在建社过程中培养和发展党、团员;二、有些农民虽然没有入过互助组,同样可以直接入社或办社;三、在基本合作化的乡,由于合作社增了产,不容易雇到短工,应当充分估计到上中农要求入社的可能性;四、对于一些历史上有过某些污点的劳动农民,只要现在确实表现好,积极要求入社,社员都同意,可以吸收入社;最后,发展互助组,特别是整顿、提高老社的工作,也要一律加以认真规划。此外,在本省各专、县、区、乡之间,如果两个小村相连,距离所属乡的其他村庄又远,单独办社困难,群众要求合办一社,双方政府应当允许,待社办成后再协商调整区划。不要因为区划问题影响群众办社。
  关于乡的生产规划,应该尽可能提早做出,如果时间确实来不及,也可以在建社后期做出。首先要把今冬明春的生产规划做细致一些,对长远的生产规划及其他各项规划可以提出一个轮廓,然后在工作中逐步充实,使之趋于完备。为了使规划做得更加切合实际,建议各地委、县委负责同志都能亲自帮助做出一个乡的规划,以摸清农村底子,取得直接经验,指导全面。
  同志们: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正在全省广大农村中蓬蓬勃勃地开展着。运动的发展是健康的。当然,这不是说在我们工作中没有缺点,缺点是有的,而且还不少,其中最主要的是我们领导落后于实际的状况,还没有彻底转变过来。要彻底转变这种状况,除过搞好规划外,还要深入检查。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经常深入农村,接触群众,检查工作,总结经验,留在家里的同志也应当经常找附近农村建社干部和群众汇报、座谈,研究问题。只要我们认真地这样去做,我们就可以“把整个运动的领导拿到自己的手里来”,就可以克服各种缺点和偏差。让我们遵照毛主席的指示,以主动的积极的高兴的欢迎的全力以赴的精神,把我们全省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办的更多些,更好些。
  *本文是张德生1955年11月30日在中共陕西省委召开的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按1955年12月3日《陕西日报》刊印。
  

张德生/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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