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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是写给观众看的


  当读者看到这个标题时,有人会说:废话!而我确以为这是一句实话,是当今许多戏剧人,包拓作者、评论者、管理者近乎忘却了的一句实话。正是这个“忘却”才出现了戏剧被冷落,戏剧衰败得让人痛心的现状。
  戏剧艺术的重要艺术特征之一,是演员扮演人物,在一定的场所面对观众表演故事。这说明戏剧艺术是与观众共同完成艺术创作的。没有观众的现场欣赏和观众情绪对演员的刺激,戏剧就不会实现自身的艺术价值。所以戏剧艺术的产生方式注定与观众紧紧联系在一起。那么观众不走进剧场,有哪一个剧团与演员愿意面对空旷无人的场所来表演戏剧故事呢?
  我们要明白观众为什么走进剧场?看戏的目的是娱乐?是休息?是受教育?可能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而我以为,观众走进剧场就是移情,将自己的情感寄移于舞台上的人与事,与之产生共鸣,从而宣泄自己的情感情绪,以达到欣赏的愉悦。那么,剧作家要想使自己的作品能给观众以欣赏的愉悦,能具备欣赏的价值,不写普通老百姓愿意关注的人与情,不写普通老百姓愿意关注的事与理,你的戏能有人喜欢看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存观念在急骤变化,其社会地位、主宰事物的因素与能量产生了异位。一些人刻舟求剑,仍把戏剧当作弘宣教化的工具,给观众强行宣讲自己的理念,阐述与戏中人物无关的道义。这类作品往往主题“崇高”,却浮在戏中描写的浅淡生活表象中,甚至戏中人物的生活逻辑都经不住推敲,当然不能击中时弊,不能唤起观众的共鸣,这样的作品岂能让观众的情感得到寄移?达到精神的愉悦?但这样的作品,只要剧团及有关方面“善于运作”
  那照样有人称颂,照样可以获得某项奖励。何况我们的一些创作者和创作的组织者就是奔着奖项所作为的。一部分人过份关注名人名事,但自己的阅历、技巧都难于达到驾驭这些题材的能力,执意为之,生产出的是什么东西,大家可想而知。对于描写真人真事的文艺创作问题,人们从生活与艺术、塑造典型形象等一系列文艺理论的探讨中早已释然。可是在今天借真人真事的社会影响,借与真人真事有关的人们的权利与地位,而使作品易于获得支持与奖励已是不争的事实。难道这样的作品是为普通观众而创作的吗?
  近些年来,出现了许多新剧目,且获奖剧目多多,除了少数优秀者之外,大都是把观众邀不进剧场的这名目繁多的奖项,不管奖项的设置部门有多高的权利,不管奖项的设置部门有多大的威风,面对掏钱购票的观众,这权力这威风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特别是今天广大观众欣赏艺术的自我意识已经不是靠权力与威风主宰得了的时代,也不是借新闻炒作观众就会上当的时代。这些年,各级各种名目的奖项繁多,但并非都是以繁荣创作奖掖优秀为宗旨,而是夹杂着非艺术的功利。于是有的评奖活动已经近乎于游戏:那“排排坐、吃果果,你一个,我一个”的来者有份的奖项设置;那奖励对象“优秀”多于“一般”的颠倒:那次劣之作捧为佳作的丑闻……这种“不该得奖的把奖得了,该得奖的没有得奖”的状况,就成了戏剧艺术现象中的一种怪谲。而这种怪谲没有让一些戏剧人产生厌恶,反而产生了极大的刺激作用,诱引人们为获得奖励而写戏,为探讨写什么题材可以得什么奖项又成了某些戏剧人努力探究的课题,却忘了为观众写戏
  的神圣使命。    
  所以,我以为在探讨戏剧的前景时,应该回到戏之初:戏是为观众而写的问题上来讨论。当然,我不否认在戏剧观赏活动中,正确的舆论导向问题。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戏剧人在这导向中是会受到人格尊严的考验。说简单了,也是一个为观众的问题。
  出处:当代戏剧. 2000年/当代戏剧杂志社编.西安:陕西省戏剧家协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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