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4月19日,由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举办的业余法律学校开学。校址设在延安市公安局(即今延安市教育局所在地棉土沟)。校长张曙时,副校长李木庵。
该校以普及法律知识,建设新民主主义政治为宗旨,学制3年,并分设高级班和初级班。学员为当时边区和延属分区、延安市的在职司法干部和党政干部。学校每星期三、六上课,每次授课3小时。学习的课程有政治、司法行政、边区法令、法学概论、刑法述要、民法述要、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看守工作、书记员工作、司法公文程式、国文、统计、法医等。这是在当时条件下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的一种有益尝试。学校干1945年8月后停办。
该校校址(延安市公安局礼堂)已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