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总局于1941年2月22日成立,归边区银行领导,其性质为具体执行政府贸易政策,并有计划地领导各机关部队公营商业、消费合作社及团结私商的机关。地址在市场沟。
总局下设七个分局(延安、延长、富县、关中、陇东、三边、绥德)、三个直属支局和分支局以下的支局和贸易站等。由这些机构推行贸易政策、贸易法令,组织与管理公私商人。其政策特点为:“贸易政策服从于边区自足自给的经济政策,以边区之有易边区之无,以输出边区外所必需的物品,来换入边区内所必需的物品。一方面达到输出入平衡,一方面防止市场操纵。不妨碍自由,又非放纵自由,这是需要贸易局能起的调整作用。”
当时,贸易在输入方面,1941年贸易总局根据各口岸进口货量估算,全年约值10800万元(边币),其中:延安市全年约值3000万元。进口商品种类有:洋纱、布匹、棉花、纸张、文具、五金、颜料等。在输出方面:全年约9300万元(边币),出口商品种类有:食盐、皮毛、毛织品、化学品(肥皂等)、土布、石碱、煤炭、木材、药材等。
1942年,贸易总局归边区财政厅领导,主要任务是负责采购工作。并成立贸易委员会,主任泰炎、副主任张健中,秘书李立。成员李伯生、李玉昂、刘华春、徐建新、王子新、李延年、吴习智、许兴等。设有总务、调查、业务、指导股。
1943年3月,该局与禁烟督察局(1941年成立)合并,成立边区物资局。下设土产公司(经理李玉昂,副经理李建迷)、盐业公司(经理徐建新,副经理耿万福),又设分公司。
1944年又增设贸易公司。1945年9月,土产公司和盐业公司合并于贸易公司。